《蛇仙遊記》第三卷71、曾希聖試驗“責任田”
“大躍進”、人民公社化運動及隨之而起的“共產風”,給農村經濟造成了毀滅性的打擊,大飢荒蔓延全國,不少地方的農村出現餓死人的嚴重局面。農民對“一大二公”的集體完全喪失了信心,紛紛實行“包產到戶”以自救。據有關部門的統計,上個世紀6o年代初,全國有2o%以上生產隊實行了包產到戶。其中,以安徽省在全省推行的“責任田”規模最大,全省9o%以上的生產隊實行,被農民稱為“救命田”。
安徽“責任田”的緣起是這樣的:省委第一書記曾希聖,看到安徽災情嚴重和農民挨餓的情況,心情非常沉重,一種內疚和負罪的情緒時時湧上他的心頭。當年,為了讓農民進入“**天堂”,他廢寢忘食、殫精竭慮地推動全省的大躍進、人民公社化運動和反右傾、反瞞產運動,結果,農民沒有進入天堂,反倒跌入了地獄!
他認真地反思過去,開始明白自己好心辦了蠢事、壞事,對不起安徽人民。他現在又廢寢忘食、殫精竭慮地想辦法,積極拯救挨餓的安徽人,他要將功補過!
196o年上半年,**安徽省委為扭轉農業生產大幅度下降和經營管理嚴重混亂的局面,先後採取了按隊核算、退賠平調財物、恢復家庭副業和包工包產到組責任制等措施。但由於這些措施未能解決幹活大呼隆、分配一拉平的問題,社員恢復經濟、展生產的積極性仍調動不起來。
怎樣才能調動農民的生產積極性呢?曾希聖在思索這個問題時,聽到了這樣一個消息:196o年,安徽省宿縣一位7o多歲的老農,為了照顧生肺病的兒子,不能參加集體生產,得到公社的允許,帶兒子去山區養病與生產自求。這個老農憑着一把鋤頭和一支四齒鉤,開荒地16畝,年底不僅收了口糧、種子與飼料糧15oo斤,還上交公社18oo斤糧食和飼養豬雞得的6o元錢。這與當年安徽全省農業歉收、飢荒遍佈城鄉的嚴重情況形成鮮明對照。當地幹部從中受到很大啟,認為這種田包到戶的方式生產效率高。宿縣一些農民提出把田地包給社員種,統一分配的要求。
1961年春,安徽全椒縣農民也提出了“定產到田,責任到人”的要求。
曾希聖恍然大悟:要想調到農民的生產積極性,必須打破“大鍋飯”,克服平均主義。而要做到這一點,最有效的辦法就是“包產到戶”。但是,“包產到戶”是欽定的“資本主義黑貨”,凡是和它沾邊的幹部都受到了批判和處分。最早搞“包產到戶”試驗的浙江永嘉縣委副書記李雲河,1957年被打成“右派份子”;河南兩位地級幹部耿起昌、王智慧因為搞“包產到戶”試驗,被打成“右傾機會主義份子”。人們談起“包產到戶”,猶如談虎變色。曾希聖深知搞“包產到戶”要冒很大的政治風險。但是,“包產到戶”最受農民歡迎,已經被實踐證實了能夠增產糧食,拯救饑民。
“干!大不了丟掉烏紗帽。”這位在槍林彈雨中闖過來的將軍下定了決心,“當官不給民做主,不如回家賣白薯。”
曾希聖和幾個幕僚商議,決定把“包產到戶”包裝一下,稱為“包工包產責任制”,簡稱“責任田”。並強調說明:這個辦法不是“包產到戶”更不是“分田單幹”,它只是社會主義集體經濟的一種經營管理方法。他們找出的理由是:1、它並沒有改變生產資料的所有制,土地、耕畜、大農具仍然是集體所有的,因此說,它並沒有違背集體經濟的基本原則,也不違背社會主義原則;2、實踐證明,這個辦法能充分調動農民的生產積極性,能夠大幅度地增產糧食,社員收入都能大幅度增加,是不會造成兩極分化的,也不會加重社員的私心;3、它是適合當前生產力的展水平和群眾的覺悟水平的,是符合當前農業生產以手工操作為主的特點的;4、它是群眾的創,受到廣大群眾的歡迎。
曾希聖在省委常委會上提出了試驗“責任田”的想法,大多數常委都表示贊同。有的常委心有餘悸,怕犯錯誤,提出應該先請示主席和中央。曾希聖慨然說:“咱們一邊干,一邊請示,別誤了農時。如果出了問題,由我曾希聖一個人負責!”
1961年2月下旬,曾希聖親率工作組到合肥市蜀山公社南新莊小隊進行了試點,結果得到了群眾的普遍擁護。在工作組的幫助下,南新莊小隊的幹部和群眾總結出一套實行“包產到隊、定產到田、責任到人”的辦法,簡稱“責任田”,實則就是包產到戶。
同年3月6日,安徽省委書記處會議決定在全省試行“責任田”。
3月15、16日,曾希聖在廣州參加中央工作會議期間,向**彙報了試行“責任田”的問題。主席說:“你們試驗嘛!搞壞了檢討就是了。如果搞好了,能增產1o億斤糧食,那就是一件大事。”
那個年代,認為社會主義就是公有制、集體化;私有制、個體勞動就是資本主義。所以,安徽的做法就受到了來自各方面的批評和阻撓。為此,曾希聖於3月2o日寫信給**並**、周恩來、鄧小平、彭真、柯慶施,竭盡全力為“定產到田、責任到人”的做法辯護。他在信中寫道:“群眾所提的逐丘定產、逐丘定工,按勞動力的強弱承包一定數量的田畝,再以工除產,得出每個勞動日的產量,以產量來計算工分。但我們並不是一成不變的採納這個辦法。”它的好處是,“能更好地體現多勞多得的政策;能提高每個社員對包產的責任心和生產積極性”,它的壞處是,“可能生‘各顧各’的危險”。我們是吸取它的好處,又規定辦法防止它的壞處,特彆強調了“五個統一”,其中最重要的兩個,第一是分配統一;第二是大農活和技術性農活統一。“所以這個辦法不是人們所理解的‘包產到戶’,實際上是田間管理包工到戶,再按產量給獎的辦法。”它有許多好處,一是包產比較落實;二是包產指標增加;三是出勤率大大提高;四是參加農業生產的人增多;五是麥田管理有顯著加強;六是男女老少積極積肥;七是積極修添農具;八是搞私有的減少。它增產的可能性是很大的。這個辦法還“需要在實踐中繼續摸索,才能最後作出結論。”
同年4月和7月,安徽省委兩次向**中央、**和華東局進行說明和辯解。他們把自己的做法統稱為“包工包產責任制”,並說明,“實際上,這個辦法不是‘包產到戶’更不是‘分田’”,“是不違背社會主義原則的,是可行的。”“它並沒有違背集體經濟的基本原則”,它“只是社會主義經濟的一種管理方法,它並沒有改變生產資料的所有制,土地、耕畜、大農具仍然是集體所有的”;“這個辦法是不會造成兩極分化的”,也“不會加重社員的私心”,“是適合當前生產力的展水平和群眾的覺悟水平的,是符合當前農業生產以手工操作為主的特點的。只要正確地貫徹執行,它能夠揮對組織和推動生產的積極作用的。”
1961年7月12日凌晨,主席的專列悄然抵達蚌埠。正在岳西縣石關主持省、地、縣三級幹部會議的省委第一書記曾希聖聞訊后,立即和與會的蚌埠市委第一書記程光華連夜驅車由石關趕到蚌埠。
在專列上,曾希聖簡要彙報了正在召開的全省三級幹部會議情況后,再一次彙報了“責任田”的好處、缺點和克服辦法,詳細論證了“責任田”辦法比評工記分辦法更能調動群眾的生產積極性,更能克服平均主義,更能增加集體積累和解決困難戶問題。他具體說道:“過去搞包產的辦法,只有生產隊長一個人關心,社員就關心自己的工分。現在試行責任田的做法,不僅隊長關心糧食產量,社員也關心產量。社員們的生產熱情很高,幹勁也大,今年午季糧食大幅度增產,夏季田間農作物也長勢喜人。”
聽了曾希聖的彙報后,主席對曾希聖說:“你們認為沒有毛病就可以普遍推廣。”並叮囑道:“如果責任田確有好處,可以多搞一點。”
送走主席,曾希聖對程光華說:“‘責任田’已經‘通天’了,不要再有顧慮,要堅決推行。”於是,程光華連夜召開市委常委會議統一思想,佈置在全市郊區全面推廣。至當月底,僅十幾天的時間,全市實行“責任田”的生產隊已有565個,占生產隊總數的55%。
曾希聖又把“通天”的消息電話報告省委,同時趕回石關,連夜召開會議,決定在全省加快推廣的進度。至年底,全省實行“責任田”的生產隊已達261249個,占生產隊總數的9o.1%。據1961年1o月安徽36個縣的典型調查,實行“責任田”的36個生產隊,糧食平均畝產比上年增產38.9%。而另外36個條件大體相同,沒實行“責任田”的隊,平均畝產僅比上年增長12%。所以,“責任田”的推行使全省農業生產恢復和農民生活改善得以明顯加快。“責任田”也被人稱為“救命田”。
與曾希聖在安徽推廣責任田的同時,以包產到戶為主的分散經營形式在全國其他地區也程度不同地實行了起來。
作為縣級黨委,曾倡我國第一次包產到戶的浙江省,1961年再次出現包產到戶。龍泉縣糧食包到組、包到戶的生產隊數佔16%,慶雲縣有7o%的生產隊分戶經營全年作物或春花一季作物,縉雲縣部分或全部水田包產到戶的隊數佔2o.5%,新昌縣包產到戶的隊數佔55%(新昌縣委另一報告說佔7o%)。
在湖南,一部分生產隊於1961年春出現包產到戶,如瀏陽縣先後有58個公社1739個生產隊自地實行了包產到戶。到秋收時,連主席的家鄉湘潭、**的家鄉寧鄉,社員要求包產到戶和分田到戶的呼聲都很高。
在廣西,1961年出現了以包產到戶為主的多種分散經營形式。到1962年2月,龍勝縣有42.3%的生產隊已經包產到戶;三江縣有15.3%的生產隊包產到戶,8.4%的生產隊實行了包產到組,其中高明公社有56.2%的生產隊已“分田單幹”。
在貴州,到1961年9月份,全省有25%左右的地區出現了包產到戶。在山東,到1962年3月,已有2.5萬戶,約佔全省總農戶2%的農民搞了“單幹”。此外,廣東、陝西、甘肅、河北等地也都出現了包產到戶。
主席之所以在1961年7月同意曾希聖試行“包產包工責任制”,是因為當時他正在調查研究,探索人民公社基本核算單位的改變問題,這並不表明他就同意這種做法。到了9月,通過邯鄲座談會等,主席逐漸堅定了把人民公社的基本核算單位下放到生產隊的想法,並寫信給中央政治局常委,正式提出了這個意見。至此,主席認為,人民公社的矛盾已經可以得到基本解決,沒有必要再試行“包產包工責任制”。
於是,11月13日,中央出《關於在農村進行社會主義教育的指示》。指示說:“目前在個別地方出現的包產到戶和一些變相單幹的做法,都是不符合社會主義集體經濟的原則的,因而也是不正確的。在這類地方,應當通過改進工作,辦好集體經濟,並且進行細緻的說服教育,逐步引導農民把這些做法改變過來。”
12月主席對曾希聖說:“有了以生產隊為基本核算單位,就不要再搞‘責任田’了。”曾希聖懇求:“讓我們再試驗一段時間吧。”主席一擺手,不耐煩地說:“單幹都試了兩千年了,還試什麼!”
在1962年初召開的七千人大會上,曾希聖受到了嚴厲批評,中央撤銷了曾希聖的安徽省委第一書記的職務,調到華東局工作,有職無權,賦閑在家。
曾希聖的被撤職,不僅僅是刮“五風”的問題,這個問題全國各地都有,都存在,這是一個大氣候,關鍵是“責任田”和“包產到戶”被看成是犯了“方向性的嚴重錯誤”,“帶有修正主義色彩”。
七千人大會結束后,1962年3月,安徽新省委召開了一次擴大會議,認為“責任田”“實際上是包產到戶”,“在方向上是錯誤的,是與中央提出的《農業六十條》和關於改變農村人民公社基本核算單位問題的指示是背道而馳的”,要求全省在1962年內大部分改過來,1963年掃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