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強所說“我若判死就大家一起死”有何意?

文強所說“我若判死就大家一起死”有何意?

據媒體報道,文強內人獲悉“賢夫”跟幼女有染,一怒之下挖出了千萬現金,並大叫“這個畜生”。對於文內人的這種“大義”舉國可慶,對於文內人的這種“說法”,筆者卻總覺得有點不妥。季羨林大師在其《牛棚雜憶》一書序中就曾指出,罵人為畜生是對畜生的“冤枉”,因為畜生天生就是畜生,而堂堂文強乃國家相當於副部級幹部,身着“二級警督”警裝,可謂美貌威武矣,撈點油水或為黑社會遮擋炎熱或與幼女羅曼蒂克等等,這都是畜生們所望塵莫及的。

記得從前有這麼一個故事,一位老實巴交的農夫怕蛇遠近聞名。一日,這農夫竟手捏一條毒蛇過鬧市,並在鬧市人最多的地方把蛇扔在地上用柴桿、石頭對其狠打狠砸。人們不知緣由,一時間對這農夫反常之勇嘖嘖稱讚。事後,有眼力的人士識破了這農夫的把戲:原來他打的是一條早已死去多時的蛇。自此之後,人們以“生人打死蛇”喻無能怯懦之輩。其實,筆者作此文就不失上述“農夫”之味:如果不是打黑勇士們先把警界敗類拉下馬,以衣薄“紅情郎”“超級刁民”出自淤泥之筆根本就無力觸及,且很可能招來大禍。“紅情郎”在《“教警”不等於治警》一文中就亮出了敢為國家正義衝鋒陷陣的文筆旗幟,“即使生在十七層地獄猶能望得見陽光”,像“苟且偷生”“懦夫”這類富麗堂皇的詞語用之於其明顯太“破費”了。

文強現形前,有媒體披露過重慶街頭曾經曇花一現的“另類演唱會”,紅情橫溢的“超級刁民”在中國網、人民網等個人博客上有“紅日今天演唱會”連結,而《從野雜皮小說有紅日今天文集說起》文中所說的那“百度搜索”詞條所顯示區域標記“渝”字依然記得,又,“超級刁民”從未坐過家城於都到重慶的長途班車,不知何故有些事兒居然那麼“媾和”——這或許即是所謂的“大千世界無奇不有”了?

識士們早就先“紅情郎”一步提出:“文強背後的保護傘是誰?”媒體披露文強受審之餘說:“……我不判死刑則已,若判死刑,我什麼都說,要死大家一起死!……”

“……大家一起死”,難道文強背後真的還有保護傘,文強該不會是說夢話吧?

文強如果其言不是夢話,那“超級刁民”就繼識士們之音說聲:“文強,回頭是岸。”

末了,在共和國諧盛發展進程中提出《論教學警察》者——“紅情郎”“Thepine‘slearner”(松樹學者)又該發表獨特見解了——

在當今紅情盛世,在當今扶正祛邪關頭,在當今反腐打黑形勢不可阻擋之時:凡見紅日今天文集“《法鏡》”頭痛者必有鬼;凡“瀆紅”者必有鬼;凡怕提及“文強”者必有鬼。鬼最怕見陽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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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娘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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