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六 辯通傳

卷之六 辯通傳

齊管妾婧

妾婧者,齊相管仲之妾也。寧戚欲見桓公,道無從,乃為人仆。將車宿齊東門之外,桓公因出,寧戚擊牛角而商歌,甚悲,桓公異之,使管仲迎之,寧戚稱曰:“浩浩乎白水!”管仲不知所謂,不朝五日,而有憂色,其妾婧進曰:“今君不朝五日而有憂色,敢問國家之事耶?君之謀也?”管仲曰:“非汝所知也。”婧曰:“妾聞之也,毋老老,毋賤賤,毋少少,毋弱弱。”管仲曰:“何謂也?”“昔者太公望年七十,屠牛於朝歌市,八十為天子師,九十而封於齊。由是觀之,老可老邪?夫伊尹,有■氏之媵臣也。湯立以為三公,天下之治太平。由是觀之,賤可賤邪?皋子生五歲而贊禹。由是觀之,少可少邪?駃騠生七日而超其母。由是觀之,弱可弱邪?”於是管仲乃下席而謝曰:“吾請語子其故。昔日,公使我迎寧戚,寧戚曰:‘浩浩乎白水!’吾不知其所謂,是故憂之。”其妾笑曰:“人已語君矣,君不知識邪?古有白水之詩。詩不云乎:‘浩浩白水,鯈鯈之魚,君來召我,我將安居,國家未定,從我焉如。’此寧戚之欲得仕國家也。”管仲大悅,以報桓公。桓公乃修官府,齊戒五日,見寧子,因以為佐,齊國以治。君子謂妾婧為可與謀。詩云:“先民有言,詢於芻蕘。”此之謂也。

頌曰:桓遇寧戚,命管迎之,寧戚白水,管仲憂疑,妾進問焉,為說其詩,管嘉報公,齊得以治。

楚江乙母

楚大夫江乙之母也。當恭王之時,乙為郢大夫。有入王宮中盜者,令尹以罪乙,請於王而絀之。處家無幾何,其母亡布八尋,乃往言於王曰:“妾夜亡布八尋,令尹盜之。”王方在小曲之台,令尹侍焉。王謂母曰:“令尹信盜之,寡人不為其富貴而不行法焉。若不盜而誣之,楚國有常法。”母曰:“令尹不身盜之也,乃使人盜之。”王曰:“其使人盜柰何?”對曰:“昔孫叔敖之為令尹也,道不拾遺,門不閉關,而盜賊自息。今令尹之治也,耳目不明,盜賊公行,是故使盜得盜妾之布,是與使人盜何以異也?”王曰:“令尹在上,寇盜在下,令尹不知有何罪焉?”母曰:“吁,何大王之言過也!昔日妾之子為郢大夫,有盜王宮中之物者,妾子坐而絀,妾子亦豈知之哉!然終坐之,令尹獨何人,而不以是為過也?昔者周武王有言曰:‘百姓有過,在予一人。’上不明則下不治,相不賢則國不寧。所謂國無人者,非無人也,無理人者也。王其察之。”王曰:“善。非徒譏令尹,又譏寡人。”命吏償母之布,因賜金十鎰,母讓金布曰:“妾豈貪貨而干大王哉,怨令尹之治也。”遂去,不肯受。王曰:“母智若此,其子必不愚。”乃復召江乙而用之。君子謂乙母善以微喻。詩云:“猷之未遠,是用大諫。”此之謂也。

頌曰:江乙失位,乙母動心,既歸家處,亡布八尋,指責令尹,辭甚有度,王復用乙,賜母金布。

晉弓工妻

弓工妻者,晉繁人之女也。當平公之時,使其夫為弓,三年乃成。平公引弓而射,不穿一札。平公怒,將殺弓人。弓人之妻請見曰:“繁人之子,弓人之妻也。願有謁於君。”平公見之,妻曰:“君聞昔者公劉之行乎?羊牛踐葭葦,惻然為民痛之。恩及草木,豈欲殺不辜者乎!秦穆公,有盜食其駿馬之肉,反飲之以酒。楚莊王臣援其夫人之衣,而絕纓與飲大樂。此三君者,仁着於天下,卒享其報,名垂至今。昔帝堯茅茨不翦,采椽不斲,土階三等,猶以為為之者勞,居之者逸也。今妾之夫,治造此弓,其為之亦勞矣。其干生於太山之阿,一日三睹陰,三睹陽。傅以燕牛之角,纏以荊麋之筋,餬以河魚之膠。此四者,皆天下之妙選也,而君不能以穿一札,是君之不能射也,而反欲殺妾之夫,不亦謬乎!妾聞射之道,左手如拒石,右手如附枝,右手發之,左手不知,此蓋射之道也。平公以其言為儀而射,穿七札,繁人之夫立得出,而賜金三鎰。君子謂弓工妻可與處難。詩曰:“敦弓既堅,舍矢既鈞。”言射有法也。

頌曰:晉平作弓,三年乃成,公怒弓工,將加以刑,妻往說公,陳其乾材,列其勞苦,公遂釋之。

齊傷槐女

齊傷槐女者,傷槐衍之女也,名婧。景公有所愛槐,使人守之,植木懸之,下令曰:“犯槐者刑,傷槐者死。”於是衍醉而傷槐。景公聞之曰:“是先犯我令。”使吏拘之,且加罪焉。婧懼,乃造於相晏子之門曰:“賤妾不勝其欲,願得備數於下。”晏子聞之,笑曰:“嬰其有淫色乎,何為老而見奔?殆有說內之至哉!”既入門,晏子望見之曰:“怪哉,有深憂!”進而問焉,對曰:“妾父衍,幸得充城郭為公民。見陰陽不調,風雨不時,五穀不滋之故,禱祠於名山神水。不勝曲糱之味,先犯君令,醉至於此,罪故當死。妾聞明君之蒞國也,不損祿而加刑,又不以私恚害公法,不為六畜傷民人,不為野草傷禾苗。昔者宋景公之時,大旱三年不雨,召太卜而卜之曰:‘當以人祀之。’景公乃降堂北面稽首曰:‘吾所以請雨者,乃為吾民也,今必當以人祀,寡人請自當之。’言未卒,天大雨,方千里。所以然者何也?以能順天慈民也。今吾君樹槐,令犯者死。欲以槐之故殺婧之父,孤妾之身,妾恐傷執政之法而害明君之義也。鄰國聞之,皆謂君愛樹而賤人,其可乎!”晏子惕然而悟。明日,朝,謂景公曰:“嬰聞之,窮民財力謂之暴;崇玩好,威嚴令謂之逆;刑殺不正,謂之賊。夫三者,守國之大殃也。今君窮民財力,以美飲食之具,繁鐘鼓之樂,極宮室之觀,行暴之大者也。崇玩好,威嚴令,是逆民之明者也。犯槐者刑,傷槐者死。刑殺不正,賊民之深者也。”公曰:“寡人敬受命。”晏子出,景公實時命罷守槐之役,拔植懸之木,廢傷槐之法,出犯槐之囚。君子曰:“傷槐女能以辭免。”詩云:“是究是圖,亶其然乎!”此之謂也。

頌曰:景公愛槐,民醉折傷,景公將殺,其女悼惶,奔告晏子,稱說先王,晏子為言,遂免父殃。

楚野辨女

楚野辨女者,昭氏之妻也。鄭簡公使大夫聘於荊,至於狹路,有一婦人乘車,與大夫遇,轂擊而折大夫車軸,大夫怒,將執而鞭之,婦人曰:“妾聞君子不遷怒,不貳過。今於狹路之中,妾已極矣,而子大夫之仆不肯少引,是以敗子大夫之車,而反執妾,豈不遷怒哉!既不怒仆,而反怒妾,豈不貳過哉!周書曰:‘毋侮鰥寡,而畏高明。’今子列大夫而不為之表,而遷怒貳過,釋仆執妾,輕其微弱,豈可謂不侮鰥寡乎!吾鞭則鞭耳,惜子大夫之喪善也!大夫慚而無以應,遂釋之,而問之,對曰:“妾楚野之鄙人也。”大夫曰:“盍從我於鄭乎?”對曰:“既有狂夫,昭氏在內矣。”遂去。君子曰:“辨女能以辭免。詩云:“惟號斯言,有倫有脊。”此之謂也。

頌曰:辨女獨乘,遇鄭使者,鄭使折軸,執女忿怒,女陳其冤,亦有其序,鄭使慚去,不敢談語。

阿谷處女

阿谷處女者,阿谷之隧浣者也。孔子南遊,過阿谷之隧,見處子佩璜而浣,孔子謂子貢曰:“彼浣者其可與言乎?”抽觴以授子貢曰:“為之辭以觀其志。”子貢曰:“我北鄙之人也。自北徂南,將欲之楚,逢天之暑,我思譚譚,願乞一飲,以伏我心。”處子曰:“阿谷之隧,隱曲之地,其水一清一濁,流入於海,欲飲則飲,何問乎婢子?”授子貢觴,迎流而挹之,投而棄之,從流而挹之,滿而溢之,跪置沙上,曰:“禮不親授。”子貢還報其辭。孔子曰:“丘已知之矣。抽琴去其軫,以授子貢曰:“為之辭。”子貢往曰:“向者聞子之言,穆如清風,不拂不寤,私復我心,有琴無軫,願借子調其音。”處子曰:“我鄙野之人也。陋固無心,五音不知,安能調琴?”子貢以報孔子,孔子曰:“丘已知之矣。過賢則賓。”抽絺绤五兩以授子貢曰:“為之辭。”子貢往曰:“吾北鄙之人也。自北徂南,將欲之楚,有絺绤五兩,非敢以當子之身也,願注之水旁。”處子曰:“行客之人,嗟然永久,分其資財,棄於野鄙,妾年甚少,何敢受子。子不早命,竊有狂夫名之者矣。”子貢以告孔子,孔子曰:“丘已知之矣。斯婦人達於人情而知禮。”詩云:“南有喬木,不可休息,漢有游女,不可求思。”此之謂也。

頌曰:孔子出遊,阿谷之南,異其處子,欲觀其風,子貢三反,女辭辨深,子曰達情,知禮不淫。

趙津女娟

趙津女娟者,趙河津吏之女,趙簡子之夫人也。初簡子南擊楚,與津吏期,簡子至,津吏醉卧,不能渡,簡子怒,欲殺之,娟懼,持楫而走,簡子曰:“女子走何為?”對曰:“津吏息女。妾父聞主君東渡不測之水,恐風波之起,水神動駭,故禱祠九江三淮之神,供具備禮,御厘受福,不勝巫祝,杯酌餘瀝,醉至於此。君欲殺之,妾願以鄙軀易父之死。”簡子曰:“非女之罪也。”娟曰:“主君欲因其醉而殺之,妾恐其身之不知痛,而心不知罪也。若不知罪殺之,是殺不辜也。願醒而殺之,使知其罪。”簡子曰:“善。”遂釋不誅。簡子將渡,用楫者少一人,娟攘卷摻楫而請,曰:“妾居河濟之間,世習舟楫之事,願備員持楫。”簡子曰:“不穀將行,選士大夫,齊戒沐浴,義不與婦人同舟而渡也。”娟對曰:“妾聞昔者湯伐夏,左驂驪,右驂牝靡,而遂放桀。武王伐殷,左驂牝騏,右驂牝●,而遂克紂,至於華山之陽。主君不欲渡則已,與妾同舟,又何傷乎?”簡子悅,遂與渡,中流為簡子發河激之歌,其辭曰:“升彼阿兮面觀清,水揚波兮查冥冥,禱求福兮醉不醒,誅將加兮妾心驚,罰既釋兮瀆乃清,妾持楫兮操其維,蛟龍助兮主將歸,呼來棹兮行勿疑。”簡子大悅曰:“昔者不穀夢娶妻,豈此女乎?”將使人祝祓,以為夫人。娟乃再拜而辭曰:“夫婦人之禮,非媒不嫁。嚴親在內,不敢聞命。”遂辭而去。簡子歸,乃納幣於父母,而立以為夫人。君子曰:“女娟通達而有辭。”詩云:“來游來歌,以矢其音。”此之謂也。

頌曰:趙簡渡河,津吏醉荒,將欲加誅,女娟恐惶,操楫進說,父得不喪,維久難蔽,終遂發揚。

趙佛肸母

趙佛肸母者,趙之中牟宰佛肸之母也。佛肸以中牟叛。趙之法,以城叛者,身死家收。佛肸之母將論,自言曰:“我死不當。”士長問其故,母曰:“為我通於主君,乃言;不通,則老婦死而已。”士長為之言於襄子,襄子出,問其故,母曰:“不得見主君則不言。”於是襄子見而問之曰:“不當死何也?”母曰:“妾之當死亦何也?”襄子曰:“而子反。”母曰:“子反,母何為當死?”襄子曰:“母不能教子,故使至於反,母何為不當死也?”母曰:“吁,以主君殺妾為有說也,乃以母無教邪!妾之職盡久矣,此乃在於主君。妾聞子少而慢者,母之罪也。長而不能使者,父之罪也。今妾之子少而不慢,長又能使,妾何負哉!妾聞之,子少則為子,長則為友,夫死從子,妾能為君長子,君自擇以為臣,妾之子與在論中,此君之臣,非妾之子。君有暴臣,妾無暴子,是以言妾無罪也。襄子曰:“善,夫佛肸之反,寡人之罪也。”遂釋之。君子曰:“佛肸之母,一言而發襄子之意,使行不遷怒之德,以免其身。”詩云:“既見君子,我心寫兮。”此之謂也。

頌曰:佛肸既叛,其母任理,將就於論,自言襄子,陳列母職,子長在君,襄子說之,遂釋不論。

齊威虞姬

虞姬者,名娟之,齊威王之姬也。威王即位,九年不治,委政大臣,諸侯並侵之。其佞臣周破胡專權擅勢,嫉賢妒能,即墨大夫賢,而日毀之,阿大夫不肖,反日譽之。虞姬謂王曰:“破胡,讒諛之臣也,不可不退。齊有北郭先生者,賢明有道,可置左右。”破胡聞之,乃惡虞姬曰:“其幼弱在於閭巷之時,嘗與北郭先生通。”王疑之,乃閉虞姬於九層之台,而使有司即窮驗問,破胡賂執事者,使竟其罪,執事者誣其辭而上之,王視其辭,不合於意,乃召虞姬而自問焉,虞姬對曰:“妾娟之幸得蒙先人之遺體,生於天壤之閑,去蓬廬之下,侍明王之燕,泥附王着,薦床蔽席,供執埽除,掌奉湯沐,至今十餘年矣。惓惓之心,冀幸補一言,而為邪臣所擠,湮於百重之下,不意大王乃復見而與之語。妾聞玉石墜泥不為污,柳下覆寒,女不為亂。積之於素雅,故不見疑也。經瓜田不躡履,過李園不正冠,妾不避,此罪一也。既陷難中,有司受賂,聽用邪人,卒見覆冒,不能自明。妾聞寡婦哭城,城為之崩。亡士嘆市,市為之罷。誠信發內,感動城市。妾之冤明於白日,雖獨號於九層之內,而眾人莫為豪厘,此妾之罪二也。既有污名,而加此二罪,義固不可以生。所以生者,為莫白妾之污名也。且自古有之,伯奇放野,申生被患。孝順至明,反以為殘。妾既當死,不復重陳,然願戒大王,群臣為邪,破胡最甚。王不執政,國殆危矣。於是王大寤,出虞姬,顯之於朝市,封即墨大夫以萬戶,烹阿大夫與周破胡。遂起兵收故侵地,齊國震懼,人知烹阿大夫,不敢飾非,務盡其職,齊國大治。君子謂虞姬好善。詩云:“既見君子,我心則降。”此之謂也。

頌曰:齊國惰政,不治九年,虞姬譏刺,反害其身,姬列其事,上指皇天,威王覺寤,卒距強秦。

齊鍾離春

鍾離春者,齊無鹽邑之女,宣王之正後也。其為人極丑無雙,臼頭,深目,長壯,大節,卬鼻,結喉,肥項,少發,折腰,出胸,皮膚若漆。行年四十,無所容入,衒嫁不讎,流棄莫執。於是乃拂拭短褐,自詣宣王,謂謁者曰:“妾齊之不讎女也。聞君王之聖德,願備後宮之埽除,頓首司馬門外,唯王幸許之。”謁者以聞,宣王方置酒於漸台,左右聞之,莫不掩口大笑曰:“此天下強顏女子也,豈不異哉!”於是宣王乃召見之,謂曰:“昔者先王為寡人娶妃匹,皆已備有列位矣。今夫人不容於鄉裡布衣,而欲干萬乘之主,亦有何奇能哉?”鍾離春對曰:“無有。特竊慕大王之美義耳。”王曰:“雖然,何善?”良久曰:“竊嘗善隱。”宣王曰:“隱固寡人之所願也,試一行之。”言未卒,忽然不見。宣王大驚,立發隱書而讀之,退而推之,又未能得。明日,又更召而問之,不以隱對,但揚目銜齒,舉手拊膝,曰:“殆哉殆哉!”如此者四。宣王曰:“願遂聞命。”鍾離春對曰:“今大王之君國也,西有衡秦之患,南有強楚之讎,外有二國之難。內聚奸臣,眾人不附。春秋四十,壯男不立,不務眾子而務眾婦。尊所好,忽所恃。一旦山陵崩弛,社稷不定,此一殆也。漸台五重,黃金白玉,琅玕籠疏翡翠珠璣,幕絡連飾,萬民罷極,此二殆也。賢者匿於山林,諂諛強於左右,邪偽立於本朝,諫者不得通入,此三殆也。飲酒沈湎,以夜繼晝,女樂俳優,縱橫大笑。外不修諸侯之禮,內不秉國家之治,此四殆也。故曰殆哉殆哉。”於是宣王喟然而嘆曰:“痛乎無鹽君之言!乃今一聞。”於是拆漸台,罷女樂,退諂諛,去雕琢,選兵馬,實府庫,四辟公門,招進直言,延及側陋。卜擇吉日,立太子,進慈母,拜無鹽君為後。而齊國大安者,醜女之力也。君子謂鍾離春正而有辭。詩云:“既見君子,我心則喜。”此之謂也。

頌曰:無鹽之女,干說齊宣,分別四殆,稱國亂煩,宣王從之,四辟公門,遂立太子,拜無鹽君。

齊宿瘤女

宿瘤女者,齊東郭採桑之女,閔王之後也。項有大瘤,故號曰宿瘤。初,閔王出遊,至東郭,百姓盡觀,宿瘤女採桑如故,王怪之,召問曰:“寡人出遊,車騎甚眾,百姓無少長皆棄事來觀,汝採桑道旁,曾不一視,何也?”對曰:“妾受父母教採桑,不受教觀大王。”王曰:“此奇女也,惜哉宿瘤!”女曰:“婢妾之職,屬之不二,予之不忘,中心謂何,宿瘤何傷?”王大悅之曰:“此賢女也。”命後車載之,女曰:“賴大王之力,父母在內,使妾不受父母之教,而隨大王,是奔女也,大王又安用之?”王大慚,曰:“寡人失之。”又曰:“貞女一禮不備,雖死不從。”於是王遣歸,使使者加金百鎰,往聘迎之,父母驚惶,欲洗沐,加衣裳,女曰:“如是見王,則變容更服,不見識也,請死不往。”於是如故,隨使者,閔王歸見諸夫人,告曰:“今日出遊,得一聖女,今至斥汝屬矣。”諸夫人皆怪之,盛服而衛,遲其至也,宿瘤,駭,宮中諸夫人皆掩口而笑,左右失貌,不能自止,王大慚曰:“且無笑不飾耳。夫飾與不飾,固相去十百也。”女曰:“夫飾與不飾,相去千萬,尚不足言,何獨十百也!”王曰:“何以言之?”對曰:“性相近,習相遠也。昔者堯舜桀紂,俱天子也。堯舜自飾以仁義,雖為天子,安於節儉,茅茨不翦,采椽不斲,後宮衣不重采,食不重味。至今數千歲,天下歸善焉。桀紂不自飾以仁義,習為苛文,造為高台深池,後宮蹈綺縠,弄珠玉,意非有饜時也。身死國亡,為天下笑,至今千餘歲,天下歸惡焉。由是觀之,飾與不飾,相去千萬,尚不足言,何獨十百也。”於是諸夫人皆大慚,閔王大感,立瘤女以為後。出令卑宮室,填池澤,損膳減樂,後宮不得重采。期月之間,化行鄰國,諸侯朝之,侵三晉,懼秦楚,立帝號。閔王至於此也,宿瘤女有力焉。及女死之後,燕遂屠齊,閔王逃亡,而弒死於外。君子謂宿瘤女通而有禮。詩云:“菁菁者莪,在彼中阿,既見君子,樂且有儀。”此之謂也。

頌曰:齊女宿瘤,東郭採桑,閔王出遊,不為變常,王召與語,諫辭甚明,卒升后位,名聲光榮。

齊孤逐女

孤逐女者,齊即墨之女,齊相之妻也。初,逐女孤無父母,狀甚丑,三逐於鄉,五逐於里,過時無所容。齊相婦死,逐女造襄王之門,而見謁者曰:“妾三逐於鄉,五逐於里,孤無父母,擯棄於野,無所容止,願當君王之盛顏,盡其愚辭。”左右復於王,王輟食吐哺而起。左右曰:“三逐於鄉者,不忠也;五逐於里者,少禮也。不忠少禮之人,王何為遽?”王曰:“子不識也。夫牛鳴而馬不應,非不聞牛聲也,異類故也。此人必有與人異者矣。遂見與之語三日。始一日,曰:“大王知國之柱乎?”王曰:“不知也。”逐女曰:“柱,相國是也。夫柱不正則棟不安,棟不安則榱橑墮,則屋幾覆矣。王則棟矣,庶民榱橑也,國家屋也。夫屋堅與不堅,在乎柱。國家安與不安,在乎相。今大王既有明知,而國相不可不審也。”王曰:“諾。”其二日,王曰:“吾國相奚若?”對曰:“王之國相,比目之魚也,外比內比,然後能成其事,就其功。”王曰:“何謂也?”逐女對曰:“明其左右,賢其妻子,是外比內比也。”其三日,王曰:“吾相其可易乎?”逐女對曰:“中才也,求之未可得也。如有過之者,何為不可也?今則未有。妾聞明王之用人也,推一而用之。故楚用虞邱子,而得孫叔敖;燕用郭隗,而得樂毅。大王誠能厲之,則此可用矣。”王曰:“吾用之柰何?”逐女對曰:“昔者齊桓公尊九九之人,而有道之士歸之。越王敬螳蜋之怒,而勇士死之。葉公好龍,而龍為暴下。物之所征,固不須頃。”王曰:“善。”遂尊相,敬而事之,以逐女妻之。居三日,四方之士多歸於齊,而國以治。詩云:“既見君子,並坐鼓瑟。”此之謂也。

頌曰:齊逐孤女,造襄王門,女雖五逐,王猶見焉,談國之政,亦甚有文,與語三日,遂配相君。

楚處庄侄

楚處庄侄者,楚頃襄王之夫人,縣邑之女也。初,頃襄王好台榭,出入不時,行年四十,不立太子,諫者蔽塞,屈原放逐,國既殆矣。秦欲襲其國,乃使張儀間之,使其左右謂王曰:“南遊於唐,五百里有樂焉。”王將往。是時庄侄年十二,謂其母曰:“王好淫樂,出入不時。春秋既盛,不立太子。今秦又使人重賂左右,以惑我王,使游五百里之外,以觀其勢。王已出,奸臣必倚敵國而發謀,王必不得反國。侄願往諫之。”其母曰:“汝嬰兒也,安知諫?”不遣,侄乃逃。以緹竿為幟,侄持幟伏南郊道旁,王車至,侄舉其幟,王見之而止,使人往問之,使者報曰:“有一女童伏於幟下,願有謁於王。”王曰:“召之。”侄至,王曰:“女何為者也?”侄對曰:“妾縣邑之女也,欲言隱事於王,恐壅閼蔽塞,而不得見聞。大王出遊五百里,因以幟見。”王曰:“子何以戒寡人?”侄對曰:“大魚失水,有龍無尾。牆欲內崩,而王不視。”王曰:“不知也。”侄對曰:“大魚失水者,王離國五百里也,樂之於前,不思禍之起於後也。有龍無尾者,年既四十,無太子也。國無強輔,必且殆也。牆欲內崩而王不視者,禍亂且成而王不改也。”王曰:“何謂也?”侄曰:“王好台榭,不恤眾庶,出入不時,耳目不聰明。春秋四十不立太子,國無強輔,外內崩壞。強秦使人內間王左右,使王不改,日以滋甚,今禍且構。王游於五百里之外,王必遂往,國非王之國也。”王曰:“何也?”侄曰:“王之致此三難也以五患。”王曰:“何謂五患?”侄曰:“宮室相望,城郭闊達,一患也。宮垣衣綉,民人無褐,二患也。奢侈無度,國且虛竭,三患也。百姓飢餓,馬有餘秣,四患也。邪臣在側,賢者不達,五患也。王有五患,故及三難。”王曰:“善。”命後車載之,立還反國,門已閉,反者已定,王乃發鄢郢之師以擊之,僅能勝之。乃立侄為夫人,位在鄭子袖之右,為王陳節儉愛民之事,楚國復強。君子謂庄侄雖違於禮,而終守以正。詩云:“北風其喈,雨雪霏霏,惠而好我,攜手同。”歸此之謂也。

頌曰:楚處庄侄,雖為女童,以幟見王,陳國禍凶,設王三難,五患累重,王載以歸,終卒有功。

齊女徐吾

齊女徐吾者,齊東海上貧婦人也。與鄰婦李吾之屬會燭,相從夜績。徐吾最貧,而燭數不屬。李吾謂其屬曰:“徐吾燭數不屬,請無與夜也。”徐吾曰:“是何言與?妾以貧燭不屬之故,起常早,息常后,灑埽陳席,以待來者。自與蔽薄,坐常處下。凡為貧燭不屬故也。夫一室之中,益一人,燭不為暗,損一人,燭不為明,何愛東壁之餘光,不使貧妾得蒙見哀之?恩長為妾役之事,使諸君常有惠施於妾,不亦可乎!”李吾莫能應,遂復與夜,終無後言。君子曰:“婦人以辭不見棄於鄰,則辭安可以已乎哉!”詩云:“辭之輯矣,民之協矣。”此之謂也。

頌曰:齊女徐吾,會績獨貧,夜托燭明,李吾絕焉,徐吾自列,辭語甚分,卒得容入,終沒後言。

齊太倉女

齊太倉女者,漢太倉令淳于公之少女也,名緹縈。淳于公無男,有女五人。孝文皇帝時,淳于公有罪當刑。是時肉刑尚在,詔獄系長安,當行會逮,公罵其女曰:“生子不生男,緩急非有益。”緹縈自悲泣,而隨其父至長安,上書曰:“妾父為吏,齊中皆稱廉平,今坐法當刑。妾傷夫死者不可復生,刑者不可復屬,雖欲改過自新,其道無由也。妾願入身為官婢,以贖父罪,使得自新。”書奏,天子憐悲其意,乃下詔曰:“蓋聞有虞之時,畫衣冠,異章服,以為戮,而民不犯,何其至治也?今法有肉刑五,而奸不止,其咎安在?非朕德薄而教之不明歟?吾甚自媿。夫訓道不純,而愚民陷焉。詩云:‘愷悌君子,民之父母。’今人有過,教未施,而刑已加焉。或欲改行為善,而其道無繇。朕甚憐之。夫刑者至斷支體,刻肌膚,終身不息,何其痛而不德也!豈稱為民父母之意哉!其除肉刑。”自是之後,鑿顛者髡,抽脅者笞,刖足者鉗。淳于公遂得免焉。君子謂緹縈一言發聖主之意,可謂得事之宜矣。詩云:“辭之懌矣,民之莫矣。”此之謂也。

頌曰:緹縈訟父,亦孔有識,推誠上書,文雅甚備,小女之言,乃感聖意,終除肉刑,以免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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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女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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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之六 辯通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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