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五 節義傳

卷之五 節義傳

魯孝義保

孝義保者,魯孝公稱之保母,臧氏之寡也。初,孝公父武公與其二子長子括、中子戲朝周宣王,宣王立戲為魯太子。武公薨,戲立,是為懿公。孝公時號公子稱,最少。義保與其子俱入宮,養公子稱。括之子伯御與魯人作亂,攻殺懿公而自立。求公子稱於宮,將殺之。義保聞伯御將殺稱,乃衣其子以稱之衣,卧於稱之處,伯御殺之,義保遂抱稱以出,遇稱舅魯大夫於外,舅問稱死乎,義保曰:“不死,在此。”舅曰:“何以得免?”義保曰:“以吾子代之。”義保遂以逃。十一年,魯大夫皆知稱之在保,於是請周天子殺伯御立稱,是為孝公。魯人高之。論語曰:“可以托六尺之孤。”其義保之謂也。

頌曰:伯御作亂,由魯宮起,孝公乳保,臧氏之母,逃匿孝公,易以其子,保母若斯,亦誠足恃。

楚成鄭瞀

鄭瞀者,鄭女之嬴媵,楚成王之夫人也。初成王登台,臨後宮,宮人皆傾觀,子瞀直行不顧,徐步不變。王曰:“行者顧。”子瞀不顧,王曰:“顧,吾以女為夫人。”子瞀復不顧,王曰:“顧,吾又與女千金而封若父兄子。”瞀遂行不顧。於是王下台而問曰:“夫人,重位也。封爵,厚祿也。壹顧可以得之,而遂不顧,何也?”子瞀曰:“妾聞婦人以端正和顏為容。今者,大王在台上而妾顧,則是失儀節也。不顧,告以夫人之尊,示以封爵之重,而後顧,則是妾貪貴樂利以忘義理也。苟忘義理,何以事王?”王曰:“善。”遂立以為夫人。處期年,王將立公子商臣以為太子。王問之於令尹子上,子上曰:“君之齒未也,而又多寵子。既置而黜之,必為亂矣。且其人蜂目而豺聲,忍人也,不可立也。”王退而問於夫人子瞀,曰:“令尹之言信可從也。”王不聽,遂立之。其後商臣以子上救蔡之事譖子上而殺之。子瞀謂其保曰:“吾聞婦人之事在於饋食之間而已。雖然,心之所見,吾不能藏。夫昔者,子上言太子之不可立也,太子怨之,譖而殺之。王不明察,遂辜無罪。是白黑顛倒,上下錯謬也。王多寵子,皆欲得國。太子貪忍,恐失其所。王又不明,無以照之。庶嫡分爭,禍必興焉。”后王又欲立公子職。職,商臣庶弟也。子瞀退而與其保言曰:“吾聞信不見疑,今者王必將以職易太子,吾懼禍亂之作也。而言之於王,王不吾應。其以太子為非吾子,疑吾譖之者乎!夫見疑而生,眾人孰知其不然。與其無義而生,不如死以明之。且王聞吾死,必寤太子之不可釋也。”遂自殺。保母以其言通於王。是時太子知王之欲廢之也,遂興師作亂,圍王宮。王請食熊蹯而死,不可得也,遂自經。君子曰:“非至仁,孰能以身誡。”詩曰:“捨命不渝。”此之謂也。

頌曰:子瞀先識,執節有常,興於不顧,卒配成王,知商臣亂,言之甚強,自嫌非子,以殺身盟。

晉圉懷嬴

懷嬴者,秦穆之女,晉惠公太子之妃也。圉質於秦,穆公以嬴妻之。六年,圉將逃歸,謂嬴氏曰:“吾去國數年,子父之接忘,而秦晉之友不加親也。夫鳥飛反鄉,狐死首邱,我其首晉而死,子其與我行乎?”嬴氏對曰:“子,晉太子也。辱於秦,子之欲去,不亦宜乎!雖然,寡君使婢子侍執巾櫛以固子也。今吾不足以結子,是吾不肖也。從子而歸,是棄君也。言子之謀,是負妻之義也。三者無一可行,雖吾不從子也。子行矣,吾不敢泄言,亦不敢從也。子圉遂逃歸。君子謂懷嬴善處夫婦之間。

頌曰:晉圉質秦,配以懷嬴,圉將與逃,嬴不肯聽,亦不泄言,操心甚平,不告所從,無所阿傾。

楚昭越姬

楚昭越姬者,越王句踐之女,楚昭王之姬也。昭王燕遊,蔡姬在左,越姬參右。王親乘駟以馳逐,遂登附社之台,以望雲夢之囿。觀士大夫逐者既驩,乃顧謂二姬曰:“樂乎?”蔡姬對曰:“樂。”王曰:“吾願與子生若此,死又若此。”蔡姬曰:“昔弊邑寡君,固以其黎民之役,事君王之馬足,故以婢子之身為苞苴玩好,今乃比於妃嬪,固願生俱樂,死同時。”王顧謂史書之,蔡姬許從孤死矣。乃復謂越姬,越姬對曰:“樂則樂矣,然而不可久也。”王曰:“吾願與子生若此,死若此,其不可得乎?”越姬對曰:“昔吾先君庄王淫樂三年,不聽政事,終而能改,卒霸天下。妾以君王為能法吾先君,將改斯樂而勤於政也。今則不然,而要婢子以死。其可得乎!且君王以束帛乘馬取婢子於弊邑,寡君受之太廟也,不約死。妾聞之諸姑,婦人以死彰君之善,益君之寵,不聞其以苟從其闇死為榮,妾不敢聞命。於是王寤,敬越姬之言,而猶親嬖蔡姬也。居二十五年,王救陳,二姬從。王病在軍中,有赤雲夾日,如飛烏。王問周史,史曰:“是害王身,然可以移於將相。”將相聞之,將請以身禱於神。王曰:“將相之於孤猶股肱也,今移禍焉,庸為去是身乎?”不聽。越姬曰:“大哉君王之德!以是,妾願從王矣。昔日之游淫樂也,是以不敢許。及君王復於禮,國人皆將為君王死,而況於妾乎!請願先驅狐狸於地下。”王曰:“昔之遊樂,吾戲耳。若將必死,是彰孤之不德也。”越姬曰:“昔日妾雖口不言,心既許之矣。妾聞信者不負其心,義者不虛設其事。妾死王之義,不死王之好也。”遂自殺。王病甚,讓位於三弟,三弟不聽。王薨于軍中,蔡姬竟不能死。王弟子閭與子西、子期謀曰:“母信者,其子必仁。”乃伏師閉壁,迎越姬之子熊章,立是為惠王。然後罷兵歸葬昭王。君子謂越姬信能死義。詩曰:“德音莫違,及爾同死。”越姬之謂也。

頌曰:楚昭遊樂,要姬從死,蔡姬許王,越姬執禮,終獨死節,群臣嘉美,維斯兩姬,其德不比。

蓋將之妻

蓋之偏將邱子之妻也。戎伐蓋,殺其君,令於蓋群臣曰:“敢有自殺者,妻子盡誅。”邱子自殺,人救之,不得死。既歸,其妻謂之曰:“吾聞將節勇而不果生,故士民儘力而不畏死,是以戰勝攻取,故能存國安君。夫戰而忘勇,非孝也。君亡不死,非忠也。今軍敗君死,子獨何生?忠孝忘於身,何忍以歸?”邱子曰:“蓋小戎大,吾力畢能盡,君不幸而死,吾固自殺也,以救故,不得死。其妻曰:“曩日有救,今又何也?”邱子曰:“吾非愛身也。戎令曰‘自殺者誅及妻子’是以不死,死又何益於君?”其妻曰:“吾聞之:‘主憂臣辱,主辱臣死。’今君死而子不死,可謂義乎!多殺士民,不能存國而自活,可謂仁乎!憂妻子而忘仁義,背故君而事強暴,可謂忠乎!人無忠臣之道仁義之行,可謂賢乎!周書曰:‘先君而後臣,先父母而後兄弟,先兄弟而後交友,先交友而後妻子。’妻子,私愛也。事君,公義也。今子以妻子之故,失人臣之節,無事君之禮,棄忠臣之公道,營妻子之私愛,偷生苟活,妾等恥之,況於子乎!吾不能與子蒙恥而生焉。”遂自殺。戎君賢之,祠以太牢,而以將禮葬之,賜其弟金百鎰,以為卿,而使別治蓋。君子謂蓋將之妻潔而好義。詩曰:“淑人君子,其德不回。”此之謂也。

頌曰:蓋將之妻,據節銳精,戎既滅蓋,邱子獨生,妻恥不死,陳設五榮,為夫先死,卒遺顯名。

魯義姑姊

魯義姑姊者,魯野之婦人也。齊攻魯至郊,望見一婦人,抱一兒,攜一兒而行,軍且及之,棄其所抱,抱其所攜而走于山,兒隨而啼,婦人遂行不顧。齊將問兒曰:“走者爾母耶?”曰:“是也。”“母所抱者誰也?”曰:“不知也。”齊將乃追之,軍士引弓將射之,曰:“止,不止,吾將射爾。”婦人乃還。齊將問所抱者誰也,所棄者誰也。對曰:“所抱者妾兄之子也,所棄者妾之子也。見軍之至,力不能兩護,故棄妾之子。”齊將曰:“子之於母,其親愛也,痛甚於心,今釋之,而反抱兄之子,何也?”婦人曰:“己之子,私愛也。兄之子,公義也。夫背公義而向私愛,亡兄子而存妾子,幸而得幸,則魯君不吾畜,大夫不吾養,庶民國人不吾與也。夫如是,則脅肩無所容,而累足無所履也。子雖痛乎,獨謂義何?故忍棄子而行義,不能無義而視魯國。”於是齊將按兵而止,使人言於齊君曰:“魯未可伐也。乃至於境,山澤之婦人耳,猶知持節行義,不以私害公,而況於朝臣士大夫乎!請還。”齊君許之。魯君聞之,賜婦人束帛百端,號曰義姑姊。公正誠信,果於行義。夫義,其大哉!雖在匹婦,國猶賴之,況以禮義治國乎!詩云:“有覺德行,四國順之。”此之謂也。

頌曰:齊君攻魯,義姑有節,見軍走山,棄子抱侄,齊將問之,賢其推理,一婦為義,齊兵遂止。

代趙夫人

代趙夫人者,趙衛子之女,襄子之姊,代王之夫人也。衛子既葬,襄子未除服,地登夏屋,誘代王,使廚人持斗以食代王及從者,行斟,陰令宰人各以一斗擊殺代王及從者。因舉兵平代地而迎其姊趙夫人,夫人曰:“吾受先君之命事代之王,今十有餘年矣。代無大故,而主君殘之。今代已亡,吾將奚歸?且吾聞之,婦人之義無二夫。吾豈有二夫哉!欲迎我何之?以弟慢夫,非義也。以夫怨弟,非仁也。吾不敢怨,然亦不歸,遂泣而呼天,自殺於靡笄之地。代人皆懷之。君子謂趙夫人善處夫婦之間。詩云:“不僭不賊,鮮不為則。”此之謂也。

頌曰:惟趙襄子,代夫人弟,襲滅代王,迎取其姊,姊引義理,稱引節禮,不歸不怨,遂留野死。

齊義繼母

齊義繼母者,齊二子之母也。當宣王時,有人簡死於道者,吏訊之,被一創,二子兄弟立其傍,吏問之,兄曰:“我殺之。”弟曰:“非兄也,乃我殺之。”期年,吏不能決,言之於相,相不能決,言之於王,王曰:“今皆赦之,是縱有罪也。皆殺之,是誅無辜也。寡人度其母,能知子善惡。試問其母,聽其所欲殺活。”相召其母問之曰:“母之子殺人,兄弟欲相代死,吏不能決,言之於王。王有仁惠,故問母何所欲殺活。”其母泣而對曰:“殺其少者。”相受其言,因而問之曰:“夫少子者,人之所愛也。今欲殺之,何也?”其母對曰:“少者,妾之子也。長者,前妻之子也。其父疾且死之時,屬之於妾曰:‘善養視之。’妾曰:‘諾。’今既受人之託,許人以諾,豈可以忘人之託而不信其諾邪!且殺兄活弟,是以私愛廢公義也;背言忘信,是欺死者也。夫言不約束,已諾不分,何以居於世哉!子雖痛乎,獨謂行何!”泣下沾襟。相入言於王,王美其義,高其行,皆赦不殺,而尊其母,號曰義母。君子謂義母信而好義,絜而有讓。詩曰:“愷悌君子,四方為則。”此之謂也。

頌曰:義繼信誠,公正知禮,親假有罪,相讓不已,吏不能決,王以問母,據信行義,卒免二子。

魯秋潔婦

潔婦者,魯秋鬍子妻也。既納之五日,去而宦於陳,五年乃歸。未至家,見路旁婦人採桑,秋鬍子悅之,下車謂曰:“若曝採桑,吾行道■,願托桑蔭下■,下齎休焉。”婦人採桑不輟,秋鬍子謂曰:“力田不如逢豐年,力桑不如見國卿。吾有金,願以與夫人。”婦人曰:“嘻!夫採桑力作,紡績織纴,以供衣食,奉二親,養夫子。吾不願金,所願卿無有外意,妾亦無淫泆之志,收子之齎與笥金。”秋鬍子遂去,至家,奉金遺母,使人喚婦至,乃向採桑者也,秋鬍子慚。婦曰:“子束髮修身,辭親往仕,五年乃還,當所悅馳驟,揚塵疾至。今也乃悅路傍婦人,下子之裝,以金予之,是忘母也。忘母不孝,好色淫泆,是污行也,污行不義。夫事親不孝,則事君不忠。處家不義,則治官不理。孝義並亡,必不遂矣。妾不忍見,子改娶矣,妾亦不嫁。”遂去而東走,投河而死。君子曰:“潔婦精於善。夫不孝莫大於不愛其親而愛其人,秋鬍子有之矣。”君子曰:“見善如不及,見不善如探湯。秋鬍子婦之謂也。”詩云:“惟是褊心,是以為刺。”此之謂也。

頌曰:秋胡西仕,五年乃歸,遇妻不識,心有淫思,妻執無二,歸而相知,恥夫無義,遂東赴河。

周主忠妾

周主忠妾者,周大夫妻之媵妾也。大夫號主父,自衛仕於周,二年且歸。其妻淫於鄰人,恐主父覺,其淫者憂之,妻曰:“無憂也,吾為毒酒,封以待之矣。”三日,主父至,其妻曰:“吾為子勞,封酒相待,使媵婢取酒而進之。媵婢心知其毒酒也,計念進之則殺主父,不義,言之又殺主母,不忠,猶與因陽僵覆酒,主父怒而笞之。既已,妻恐媵婢言之,因以他過笞欲殺之,媵知將死,終不言。主父弟聞其事,具以告主父,主父驚,乃免媵婢,而笞殺其妻。使人陰問媵婢曰:“汝知其事,何以不言,而反幾死乎?”媵婢曰:“殺主以自生,又有辱主之名,吾死則死耳,豈言之哉!”主父高其義,貴其意,將納以為妻,媵婢辭曰:“主辱而死而妾獨生,是無禮也。代主之處,是逆禮也。無禮逆禮有一猶愈,今盡有之,難以生矣。”欲自殺,主聞之,乃厚幣而嫁之,四鄰爭娶之。君子謂忠妾為仁厚。夫名無細而不聞,行無隱而不彰。詩云:“無言不酬,無德不報。”此之謂也。

頌曰:周主忠妾,慈惠有序,主妻淫僻,藥酒毒主,使妾奉進,僵以除賊,忠全其主,終蒙其福。

魏節乳母

魏節乳母者,魏公子之乳母。秦攻魏,破之,殺魏王瑕,誅諸公子,而一公子不得,令魏國曰:“得公子者,賜金千鎰。匿之者,罪至夷。”節乳母與公子俱逃,魏之故臣見乳母而識之曰:“乳母無恙乎?”乳母曰:“嗟乎!吾柰公子何?”故臣曰:“今公子安在?吾聞秦令曰:‘有能得公子者,賜金千鎰。匿之者,罪至夷。’乳母倘言之,則可以得千金。知而不言,則昆弟無類矣。”乳母曰:“吁!吾不知公子之處。”故臣曰:“我聞公子與乳母俱逃。”母曰:“吾雖知之,亦終不可以言。”故臣曰:“今魏國已破,亡族已滅。子匿之,尚誰為乎?”母吁而言曰:“夫見利而反上者,逆也。畏死而棄義者,亂也。今持逆亂而以求利,吾不為也。且夫凡為人養子者務生之,非為殺之也。豈可利賞畏誅之故,廢正義而行逆節哉!妾不能生而令公子禽也。”遂抱公子逃於深澤之中。故臣以告秦軍,秦軍追,見爭射之,乳母以身為公子蔽,矢着身者數十,與公子俱死。秦王聞之,貴其守忠死義,乃以卿禮葬之,祠以太牢,寵其兄為五大夫,賜金百鎰。君子謂節乳母慈惠敦厚,重義輕財。禮,為孺子室於宮,擇諸母及阿者,必求其寬仁慈惠,溫良恭敬,慎而寡言者,使為子師,次為慈母,次為保母,皆居子室,以養全之。他人無事不得往。夫慈故能愛,乳狗搏虎,伏雞搏狸,恩出於中心也。詩云:“行有死人,尚或墐之。”此之謂也。

頌曰:秦既滅魏,購其子孫,公子乳母,與俱遁逃,守節執事,不為利違,遂死不顧,名號顯遺。

梁節姑姊

梁節姑姊者,梁之婦人也。因失火,兄子與己子在內中,欲取兄子,輒得其子,獨不得兄子。火盛,不得復入,婦人將自趣火,其友止之,曰:“子本欲取兄之子,惶恐卒誤得爾子,中心謂何,何至自赴火?”婦人曰:“梁國豈可戶告人曉也?被不義之名,何面目以見兄弟國人哉!吾欲復投吾子,為失母之恩,吾勢不可以生。”遂赴火而死。君子謂節姑姊潔而不污。詩曰:“彼其之子,捨命不渝。”此之謂也。

頌曰:梁節姑姊,據義執理,子侄同內,火大發起,欲出其侄,輒得厥子,火盛自投,明不私己。

珠崖二義

二義者,珠崖令之後妻,及前妻之女也。女名初,年十三,珠崖多珠,繼母連大珠以為系臂。及令死,當送喪。法,內珠入於關者死。繼母棄其系臂珠。其子男年九歲,好而取之,置之母鏡奩中,皆莫之知。遂奉喪歸,至海關,關候士吏搜索,得珠十枚於繼母鏡奩中,吏曰:“嘻!此值法無可柰何,誰當坐者?”初在左右顧,心恐母去置鏡奩中,乃曰:“初當坐之。”吏曰:“其狀何如?”對曰:“君不幸,夫人解系臂棄之。初心惜之,取而置夫人鏡奩中,夫人不知也。”繼母聞之,遽疾行問初,初曰:“夫人所棄珠,初復取之,置夫人奩中,初當坐之。”母意亦以初為實,然憐之,乃因謂吏曰:“願且待,幸無劾兒,兒誠不知也。此珠妾之系臂也,君不幸,妾解去之,而置奩中。迫奉喪,道遠,與弱小俱,忽然忘之,妾當坐之。”初固曰:“實初取之。”繼母又曰:“兒但讓耳,實妾取之。”因涕泣不能自禁。女亦曰:“夫人哀初之孤,欲強活初耳,夫人實不知也。”又因哭泣,泣下交頸,送葬者盡哭,哀動傍人,莫不為酸鼻揮涕。關吏執筆書劾,不能就一字,關候垂泣,終日不能忍決,乃曰:“母子有義如此,吾寧坐之?不忍加文,且又相讓,安知孰是?”遂棄珠而遣之,既去,后乃知男獨取之也。君子謂二義慈孝。論語曰:“父為子隱,子為父隱,直在其中矣。”若繼母與假女推讓爭死,哀感傍人,可謂直耳。

頌曰:珠崖夫人,甚有母恩,假繼相讓,維女亦賢,納珠於關,各自伏愆,二義如此,為世所傳。

合陽友娣

友娣者,合陽邑任延壽之妻也。字季兒,有三子。季兒兄季宗與延壽爭葬父事,延壽與其友田建陰殺季宗。建獨坐死,延壽會赦,乃以告季兒,季兒曰:“嘻!獨今乃語我乎!”遂振衣欲去,問曰:“所與共殺吾兄者為誰?”延壽曰:“田建。田建已死,獨我當坐之,汝殺我而已。”季兒曰:“殺夫不義,事兄之讎亦不義。”延壽曰:“吾不敢留汝,願以車馬及家中財物盡以送汝,聽汝所之。”季兒曰:“吾當安之?兄死而讎不報,與子同枕席而使殺吾兄,內不能和夫家,又縱兄之仇,何面目以生而戴天履地乎!”延壽慚而去,不敢見季兒。季兒乃告其大女曰:“汝父殺吾兄,義不可以留,又終不復嫁矣。吾去汝而死,善視汝兩弟。”遂以襁自經而死。馮翊王讓聞之,大其義,令縣復其三子而表其墓。君子謂友娣善復兄仇。詩曰:“不僭不賊,鮮不為則。”季兒可以為則矣。

頌曰:季兒樹義,夫殺其兄,欲復兄讎,義不可行,不留不去,遂以自殃,馮翊表墓,嘉其義明。

京師節女

京師節女者,長安大昌里人之妻也。其夫有仇人,欲報其夫而無道徑,聞其妻之仁孝有義,乃劫其妻之父,使要其女為中譎。父呼其女告之,女計念不聽之則殺父,不孝;聽之,則殺夫,不義。不孝不義,雖生不可以行於世。欲以身當之,乃且許諾,曰:“旦日,在樓上新沐,東首卧則是矣。妾請開戶牖待之。”還其家,乃告其夫,使卧他所,因自沐居樓上,東首開戶牖而卧。夜半,仇家果至,斷頭持去,明而視之,乃其妻之頭也。仇人哀痛之,以為有義,遂釋不殺其夫。君子謂節女仁孝厚於恩義也。夫重仁義輕死亡,行之高者也。論語曰:“君子殺身以成仁,無求生以害仁。”此之謂也。

頌曰:京師節女,夫讎劫父,要女間之,不敢不許,期處既成,乃易其所,殺身成仁,義冠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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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女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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