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八 治國平天下之道(凡二十五條)》
《卷八治國平天下之道(凡二十五條)》作者:朱熹、呂祖謙
濂溪先生曰:治天下有本,身之謂也;治天下有則,家之謂也。本必端,端本,誠心而已矣;則必善,善則和親而已矣。家難而天下易,家親而天下疏也。
家人離,必起於婦人,故《睽》次《家人》,以二女同居,而志不同行也。堯所以厘降二女於媯汭,舜可禪乎?吾茲試矣。是治天下觀於家,治家觀身而已矣。
身端,心誠之謂也;誠心,復其不善之動而已矣。不善之動,妄也;妄復,則無妄矣;無妄,則誠矣。故《無妄》次《復》,而曰“先王以茂對時,育萬物”,深哉!明道先生嘗言於神宗曰:得天理之正,極人倫之至者,堯、舜之道也;用其私心,依仁義之偏者,霸者之事也。王道如砥,本乎人情,出乎禮義,若履大路而行,無復回曲。霸者崎嶇反側於曲徑之中,而卒不可與入堯、舜之道。故誠心而王,則王矣;假之而霸,則霸矣。二者,其道不同,在審其初而已。《易》所謂“差若毫釐,繆以千里”者,其初不可不審也。惟陛下稽先聖之言,察人事之理,知堯、舜之道備於己,反身而誠之,推之以及四海,則萬世幸甚。
伊川先生曰:當世之務,所尤先者有三:一曰立志,二曰責任,三曰求賢。
今雖納嘉謀,陳善算,非君志先立,其能聽而用之乎?君欲用之,非責任宰輔,其孰承而行之乎?君相協心,非賢者任職,其能施於天下乎?此三者,本也;制於事者,用也。三者之中,復以立志為本。所謂立志者,至誠一心,以道自任,以聖人之訓為可必信,先王之治為可必行,不狃滯於近規,不遷惑於眾口,必期致天下如三代之世也。
《比》之九五曰:“顯比;王用三驅,失前禽。”《傳》曰:人君比天下之道,當顯明其比道而已。如誠意以待物,恕己以及人,發政施仁,使天下蒙其惠澤,是人君親比天下之道也。如是,天下孰不親比於上。若乃暴其小仁,違道干譽,欲以求天下之比,其道亦已狹矣,其能得天下之比乎?王者顯明其比道,天下自然來比。來者撫之,固不煦煦然求比於物。若田之三驅,禽之去者,從而不追,來者則取之也。此王道之大,所以其民皞皞而莫知為之者也。非惟人君比天下之道如此,大率人之相比莫不然。以臣於君言之,竭其忠誠,致其才力,乃顯其比君之道也。用之與否,在君而已,不可阿諛逢迎,求其比己也。在朋友亦然,修身誠意以待之,親己與否,在人而已,不可巧言令色,曲從苟合,以求人之比己也。於鄉黨、親戚,於眾人,莫不皆然,“三驅,失前禽”之義也。
古之時,公卿大夫而下,位各稱其德,終身居之,得其分也;位未稱德,則君舉而進之,士修其學,學至而君求之,皆非有預於己也。農工商賈,勤其事而所享有限。故皆有定志,而天下之心可一。後世自庶士至於公卿,日誌於尊榮,農工商賈,日誌於富侈,億兆之心,交騖於利,天下紛然,如之何其可一也。欲其不亂,難矣!《泰》之九二曰:“包荒,用馮河。”《傳》曰:人情安肆,則政舒緩。而法度廢弛,庶事無節。治之之道,必有包含荒穢之量,則其施為,寬裕詳密,弊革事理,而人安之。若無含弘之度,有忿疾之心,則無深遠之慮,有暴擾之患,深弊未去,而近患已生矣,故在包荒也。自古泰治之世,必漸至於衰替,蓋由狃習安逸,因循而然。自非剛斷之君,英烈之輔,不能挺特奮發,以革其弊也,故曰“用馮河”。或疑上雲“包荒”,則是包含寬容。此雲“用馮河”,則是奮發改革,似相反也。不知以含容之量,施剛果之用,乃聖賢之為也。
《觀》:“盥而不薦,有孚顒若。”《傳》曰:君子居上,為天下之表儀,必極其莊敬。如始盥之初,勿使誠意少散。如既薦之後,則天下莫不盡其孚誠,顒然瞻仰之矣。
凡天下至於一國一家,至於萬事,所以不和合者,皆由有間也;無間,則合矣。以至天地之生,萬物之成,皆合而後能遂;凡未合者,皆為有間也。若君臣、父子、親戚、朋友之間,有離貳怨隙者,蓋讒邪間於其間也;去其間隔而合之,則無不和且洽矣。《噬嗑》者,治天下之大用也。
《大畜》之六五曰:“豶豕之牙,吉。”《傳》曰:物有總攝,事有機會,聖人操得其要,則視億兆之心猶一心。道之斯行,止之則戢,故不勞而治,其用若“豶豕之牙”也。豕,剛躁之物,若強制其牙,則用力勞而不能止;若豶去其勢,則牙雖存,而剛躁自止。君子法豶豕之義,知天下之惡不可以力制也,則察其機,持其要,塞絕其本原,故不假刑法嚴峻,而惡自止也。
且如止盜,民有欲心,見利則動,苟不知教,而迫於饑寒,雖刑殺日施,其能勝億兆利慾之心乎?聖人則知所以止之之道,不尚威刑而修政教,使之有農桑之業,知廉恥之道,雖賞之,不竊矣。
《解》:“利西南;無所往,其來複吉;有攸往,夙吉。”《傳》曰:西南,坤方。坤之體,廣大平易。當天下之難方解,人始離艱苦,不可復以煩苛嚴急治之,當濟以寬大簡易,乃其宜也。既解其難而安平無事矣,是“無所往”也。則當修復治道,正紀綱,明法度,進復先代明王之治,是“來複”也,謂反正理也。
自古聖王救難定亂,其始未暇遽為也,既安定,則為可久可繼之治。自漢以下,亂既除,則不復有為,姑隨時維持而已,故不能成善治,蓋不知“來複”之義也。
“有攸往,夙吉”,謂尚有當解之事,則早為之,乃吉也。當解而未盡者,不早去,則將復盛;事之復生者,不早為,則將漸大。故夙則吉也。
夫有物必有則,父止於慈,子止於孝,君止於仁,臣止於敬,萬物庶事,莫不各有其所。得其所則安,失其所則悖。聖人所以能使天下順治,非能為物作則也,惟止之各於其所而已。
兌,說而能貞,是以上順天理,下應人心,說道之至正至善者也。若夫違道以干百姓之譽者,苟說之道,違道不順天,干譽非應人,苟取一時之說耳,非君子之正道。君子之道,其說於民,如天地之施,感之於心而說服無斁。
天下之事,不進則退,無一定之理。《濟》之終,不進而止矣,無常止也,衰亂至矣;蓋其道已窮極也。聖人至此奈何?曰:唯聖人為能通其變於未窮,不使至於極,堯、舜是也,故有終而無亂。
為民立君,所以養之也。養民之道,在愛其力。民力足則生養遂,生養遂則教化行而風俗美,故為政以民力為重也。《春秋》凡用民力,必書,其所興作,不時害義,固為罪也。雖時且義,必書,見勞民為重事也。后之人君知此義,則知慎重於用民力矣。然有用民力之大而不書者,為教之意深矣。僖公修泮宮,復閟宮,非不用民力也,然而不書。二者,復古興廢之大事,為國之先務,如是而用民力,乃所當用也。人君知此義,知為政之先後輕重矣。
治身齊家以至平天下者,治之道也。建立治綱,分正百職,順天時以制事,至於創製立度,盡天下之事者,治之法也。聖人治天下之道,唯此二端而已。
明道先生曰:先王之世,以道治天下,後世只是以法把持天下。
為政須要有紀綱文章,先有司、鄉官讀法、平價、謹權量,皆不可闕也。人各親其親,然後能不獨親其親。仲弓曰:“焉知賢才而舉之?”子曰:“舉爾所知。爾所不知,人其舍諸?”便見仲弓與聖人用心之大小。推此義,則一心可以喪邦,一心可以興邦,只在公私之間爾。
治道亦有從本而言,亦有從事而言。從本而言,惟從格君心之非,正心以正朝廷,正朝廷以正百官。若從事而言,不救則已,若須救之,必須變,大變則大益,小變則小益。
唐有天下,雖號治平,然亦有夷狄之風。三綱不正,無君臣、父子、夫婦,其原始於太宗也。故其後世子弟皆不可使,君不君,臣不臣,故藩鎮不賓,權臣跋扈,陵夷有五代之亂。漢之治過於唐。漢大綱正,唐萬目舉。本朝大綱正,萬目亦未盡舉。
教人者,養其善心而惡自消;治民者,導之敬讓而爭自息。
明道先生曰:必有《關雎》、《麟趾》之意,然後可以行《周官》之法度。
君仁莫不仁,君義莫不義,天下之治亂,系乎人君仁不仁耳。離是而非則生於其心,必害於其政,豈待乎作之於外哉?昔者,孟子三見齊王而不言事,門人疑之,孟子曰:“我先攻其邪心。”心既正,然後天下之事可從而理也。夫政事之失,用人之非,知者能更之,直者能諫之,然非心存焉,則一事之失,救而正之,后之失者,將不勝救矣。格其非心,使無不正,非大人其孰能之。
橫渠先生曰:道千乘之國,不及禮樂刑政,而雲“節用而愛人,使民以時”。
言能如是,則法行。不能如是,則法不徒行。禮樂刑政,亦制數而已。
法立而能守,則德可久、業可大。鄭聲佞人,能使為邦者喪其所守,故放遠之。
橫渠先生答范巽之書曰:朝廷以道學、政術為二事,此正自古之可憂者。巽之謂孔、孟可作,將推其所得而施諸天下邪,將以其所不為而強施之於天下歟?大都君相以父母天下為王道,不能推父母之心於百姓,謂之王道,可乎?所謂父母之心,非徒見於言,必須視四海之民如己之子。設使四海之內皆為己之子,則講治之術,必不為秦漢之少恩,必不為五伯之假名。巽之為朝廷言,人不足與適,政不足與間。能使吾君愛天下之人如赤子,則治德必日新,人之進者必良士,帝王之道不必改途而成,學與政不殊心而得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