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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記《中國通史》的編撰工作,是從一九七五年開始的。當時的想法是寫三部通史。一部小型的,二十萬字。一部中型的,二百萬字。一部大型的,六百萬字。後來,中型本有了二百五十多萬字的草稿,因具體的困難,沒有把工作繼續下去。小型本,即《中國通史綱要》,於一九八○年六月完稿,約三十萬字,同年十一月由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後來又由外文出版社出版了英文本、日文本、西班牙文本。大型本,即本書,於一九七九年開始工作。一九八三年在全國哲學社會科學規劃會議上定為重點科研項目。同年十月,邀請有關兄弟單位的專家成立編輯委員會,由北京師範大學報請教育部備案。據目前進行情況來看,全書大約要有一千二百萬字,一九八八年開始出書,如工作做得好,可望三年內全部完成。
本書共十二卷,二十二冊。第一卷,導論,論述與中國史有關的一些重要問題。第二卷,遠古時代,從考古資料探索原始社會的狀況。第三卷,上古時代,主要論述有文字記載以來到秦滅六國時的歷史。第四卷至第十卷,中古時代,論述自秦漢至鴉片戰爭前的歷史。中古時代的歷史分為四個時期,每一時期中又有小的分期和不同的發展階段。第十一、十二卷,近代,論述自鴉片戰爭至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的歷史。在體例上,除第一卷、第二卷按照具體情況另作處理外,各卷都分為序說、綜述、典志、傳記四個部分。在內容上,要求在“通”字上下功夫,重視各種社會現象的內在聯繫,重視貫通古今的發展規律。做到這一點很不容易,但這是我們努力的方向。
本卷只講述一些我們感到興趣的問題,不能對中國歷史作理論上的全面分析。一九八一年六月,我們在《史學史研究》第二期上發表了導論的提綱,提出了中國歷史的十二個方面,三百四十六個問題,涉及面相當廣泛,但在短時期內不能對這些問題都進行研究,經過反覆討論,擬定了現在這樣的內容。一九八一年的提綱,我們認為仍值得參考,現作為附錄,附在本卷之後。本卷第一章、第六章和第九章,分別由我、邱漢生同志和劉家和同志撰寫。第二章、第三章是由瞿林東同志起草的,第四章、第五章、第七章、第八章是分別由崔春華、孫文良、吳懷琪、陳其泰等同志起草的,這六章都經過討論,由我修改、增刪、定稿。劉雪英同志在工作上給我很多協助。全卷文風不能一致,內容難免有重複、粗疏錯誤,甚至矛盾的地方,希望得到同志們的指正。
本書的編撰得到各方面領導的關注,同志們的鼓勵和幫助,上海人民出版社的大力支持,我們表示深切的感謝。對我個人來說,還應該感謝牟傳珸同志對我在生活上的照顧。
白壽彝1986.10.15於北京1991.3.20修改第一章統一的多民族的歷史第一節關於中國民族史撰述的回顧古老的傳說和記錄中國是一個統一的多民族的國家。中國的歷史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各民族共同創造的歷史,也包含着曾經在這塊廣大國土上生存、繁衍而現在已經消失的民族的歷史。①遠古文化遺存,表明中國境內在那遙遠的時代,曾經在不同地區發展着不同系統的文化。先秦的文字記載,從甲骨文、金文、《詩》、《書》、《春秋》經傳、《竹書紀年》、諸子書以至《天問》、《山海經》,或敘說當時史事,或追述前人的傳說,都在民族方面有所反映。但在這些文字記載中,只有《詩》《書》所記略具首尾,《春秋》經傳所記材料較多。
《詩·大雅》、《周頌》、《魯頌》都有詩史性質的篇章。《生民》,歌詠周人始祖姜嫄及其子后稷的故事。《緜》歌詠古公亶父在周原創業的故事。《大明》歌詠殷周關係的變化。《大明》說,王季、文王都娶了殷商貴族的女兒。文王迎親時,在渭水上“造舟為梁,不(丕)顯其光”,舉行了盛大的儀式。後來武王奉天命伐殷,大戰牧野,軍容很盛。這是一篇寫得相當有系統的詩。《魯頌·閟宮》,舊說是頌魯僖公的功德。詩中,從姜嫄之德和后稷播百穀,說到太王、文王、武王相繼,振興國家,牧野克殷,再說到周公受封,建立魯邦。詩中還說到魯侯的武功,“戎狄是膺,荊舒是懲”,“淮夷蠻貊,及彼南夷,莫不率從。”《商頌》五篇,頌商的史事,也是從其始祖有娀氏因“天命玄鳥,降而生商”說起。詩中說到,“維女(汝)荊楚,居國南鄉。昔有成湯,自彼氐羌,莫敢不來享,莫敢不來王。”殷周始祖各有誕生的奇迹,表明殷周各有自己的族源。荊蠻、淮夷、氐羌,還有玁狁,都是殷周以外的重要民族,各有自己的文化系統。
《書》,主要是收錄殷周的官文書,很有史料價值。其《牧誓》一篇,記武王在牧野誓師時的儀態和誓師辭。誓辭的開端說:“逖矣西土之人。”這是指來自周土的人。又說:“嗟我友邦冢君、御事、司徒、司馬、司空、亞旅、師氏、千夫長、百夫長及庸、蜀、羌、髳、微、盧、彭、濮人。”友邦冢君等是一類人,庸、蜀、羌、髳、微、盧、彭、濮是八個民族的名稱,這些民族是又一類人。這可見,武王伐紂的隊伍,是一支多民族的聯軍。對於庸、蜀等八個民族,現在還不能作出完全可信的解釋。
《春秋》、《左傳》、《公羊傳》、《穀梁傳》和被稱為“春秋外傳”
的《國語》,都是政治史性質的書,但記載了大量的民族史材料,這可以說①所謂“民族”,斯大林在《馬克思主義和民族問題》裏所下的定義說:“民族是人們在歷史上形成的一個有共同語言、共同地域、共同經濟生活以及表現於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質的穩定的共同體。”他說的是近代民族,即資本主義上升時期的民族。但這四種要素也不是從天上掉下來的。在近代民族形成以前,在民族共同體的不同發展階段,如氏族、部落、部族等也都有不同程度的表現,但都還沒有達到完備的程度。我們習慣上所說的民族,也是根據這四種要素來進行分析的,但是,泛稱民族共同體的各個發展,而不是專指近代民族。參看楊堃《民族和民族共同體的幾個問題》,見《民族與民族學》,四川民族出版社,1953年版。
是民族史撰述的正式開始。《春秋》經傳記載了周王室和一百四十九個國的史事,記載了他們之間的朝聘、會盟、婚好和戰爭。他們中,有姬、姜、嬴、■、子、姒、媯、風、姞、熊、偃、己、妘、祁等姓。從他們的姓,可以看出他們是分別屬於周族、殷族、夏族和其他古代民族①。此外,還有戎、蠻、狄、夷、濮等民族,這在當時是被視為文化水平低的民族,但他們中的某些部分也參加先進集團的會盟、征伐和婚好,他們活動的地區也有跟齊、魯、晉、衛雜處的。狄人在春秋時比較活躍,有赤狄、白狄之稱。赤狄又有東山■落氏、廧咎如、潞氏、甲氏、留吁、鐸、辰等區別。白狄有鮮虞、肥、鼓等區別。夷,有淮夷、介、萊、根牟,而他們的活動見於記載者不多。戎的名號頗為雜亂。蠻稱“群蠻”,濮稱“百濮”,似都是泛稱②。以上這些民族,經過春秋、戰國長時期的歷史陶冶,其中大量融合為漢族,也有不少成為秦漢以後的少數民族。《春秋》經傳為我們留下了不少的民族史料,但它們都是按編年的形式寫的,按史事發生年代的先後進行記載,還不能對這些民族分別作出比較集中的表述。
《國語》,是按王國和侯國的區別彙編的政治史資料。如從民族史的角度去看,卻又可說基本上也是民族史的資料。其中的《周語》、《魯語》、《晉語》、《鄭語》,都是關於周族宗親的材料。《齊語》記齊桓公的霸業。齊和周是世為婚姻的。還有《楚語》、《吳語》、《越語》,都是關於南方民族的材料。《國語》記事,於各國史事都以發生的先後相次,但於彼此之間很少聯續。無論《國語》的哪一部分,都不足以說明某國歷史的始末,但保存了重要的史料。如《魯語》下:仲尼在陳,有隼集於陳侯之庭而死,楛矢貫之,石砮,其長尺有咫。陳惠公使以隼如仲尼之館問之。仲尼曰:“隼之來也遠矣,此肅慎氏之矢也。昔武王克商,通道於九夷百蠻,使各以其方賄來貢,使無忘職業。於是肅慎氏貢楛矢石砮,其長尺有咫。先王欲昭其令德之致遠也,以示後人,使永監焉。故銘其栝曰,‘肅慎氏之貢矢’。以分大姬,配虞胡公,而封諸陳。古者分同姓以珍玉,展親也,分異姓以遠方之職貢,使無忘服也。故分陳以肅慎氏之貢。君若使有司求諸故府,其可得也。”使求得金櫝,如之。這一段材料,一直為治東北民族史的學者所重視。又如《鄭語》記史伯論南方民族的話,說:夫成天地之火功者,其子孫未嘗不章,虞夏商周是也祝融亦能昭顯天地之光明,以生柔嘉材者也。其後八姓,於周未有侯伯。佐制物於前代者,昆吾為夏伯矣,大彭豕韋為商伯矣。當周未有。己姓,昆吾、蘇、顧、溫、董,董姓鬷夷、豢龍,則夏滅之矣。彭姓,彭祖、豕韋、諸稽,則商滅之矣。禿姓舟人,則周滅之矣。妘姓,鄔、鄶、路、偪、陽,曹姓鄒、莒,皆為采衛,或在王室,或在夷狄,莫之數也。而又無令聞,必不興矣。斟姓無後。融之興者,其在■姓乎!■姓■越,不足命也。唯荊,實有昭德,若周衰,其必興矣。姜嬴荊■,實與諸姬代相干也。這是對於南方民族、對於荊楚的先世和發展趨勢的重要史料。所謂八姓是己、董、彭、禿、妘、曹、斟、■,他們差不多又都各有子姓。
近人研究先秦民族,如章炳麟著《序種姓》①、王國維著《鬼方昆夷玁狁①參看顧棟高:《春秋大事表》卷五,《春秋列國爵姓及存滅表》。
②參看顧棟高:《春秋大事表》卷三十九,《春秋四裔表》。
①見《章太炎全集》,第三冊,上海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
考》②、聞一多著《伏羲考》、《龍鳳》、《姜嫄履大人跡考》③,徐炳昶著《中國古史的傳說時代》,都成績斐然。但先秦史料究竟過於零碎,研究工作所受到的局限過大。這個缺憾,只有到了秦漢時期才得到改變。
在思想上,由於民族區別的存在,就不免在民族關係上出現這樣或那樣的看法。孔子被後世的經學家宣傳為“尊周室,攘夷狄”的聖人,好象孔子對於所謂“夷狄”是很嚴厲的。其實,孔子在這個問題上的態度是理智的。他說:“言忠信,行篤敬,雖蠻貊之邦行矣。言不忠信,行不篤敬,雖州里行乎哉!”,又說:“居處恭,執事敬,與人忠,雖之夷狄,不可棄也。”④這在口氣上對夷狄蠻貊,有點不以平等相看,但認為他們和諸夏之間存在着共同的道德標準,是與一些持狹隘的民族觀念的人大不相同的。孔子還認為,夷狄也有長處,有的地方比諸夏還好。他說:“夷狄之有君,不如諸夏之亡也”⑤。對於“夷狄”的一些落後的東西,孔子認為是可以改變的。有一次,他表示要到九夷去,有人說:“那地方陋,怎麼能住下去啊?”孔子答覆說:“君子居之,何陋之有!”對於夷狄的干擾,孔子是反對的,所以他雖不大讚許管仲之為人,卻推重管仲能聯合諸侯,保衛諸夏的功績,而說:“管仲相桓公,霸諸侯,一匡天下,民到於今受其賜。微管仲,吾其被髮左衽矣。”①這種看法,無疑也是正確的。孟子在一次責備楚人陳良的弟子陳相時說:“吾聞用夏變夷者,未聞變於夷者也。陳良,楚產也,悅周公仲尼之道,北學於中國,北方之學者未能或之先也。彼所謂豪傑之士也。子之兄弟,事之數十年,師死而遂倍之。”“今也南蠻舌之人,非先王之道,子倍子之師而學之吾聞出於幽谷遷於喬木者,未聞下喬木而入於幽谷者。《魯頌》曰:‘戎狄是膺,荊舒是懲。’周公方且膺之。子是之學,亦為不善變矣。”②孟子的話,不只是表示了學術上的門戶之見,而且表示了他對其他民族的嚴重歧視。所謂“南蠻舌”簡直就是罵人了。孔孟對民族關係的兩種態度,實際上是民族關係史上兩種觀點上的根本分歧,到了秦漢以後就更為明顯了。
多民族史撰述的傑作司馬遷是中國史學的奠基人,他的《史記》和班固的《漢書》、范曄的《後漢書》,都是有卓越成就的史書。它們在民族史方面也都有傑出的撰述。《史記》把環繞中原的各民族,儘可能地展開一幅極為廣闊而又井然有序的畫卷。它寫了《匈奴列傳》、《南越尉佗列傳》、《東越列傳》、《朝鮮列傳》、《西南夷列傳》、《大宛列傳》,分別按地區寫出北方、南方、東南、東北,西南、西北的民族歷史。把這六個專篇合起來,可以說是一部相當完整的民族史,其中有些記載是超越當時和今日國境範圍的。這與先秦②見《觀堂集林》第二冊,中華書局,1959年版。
③見《聞一多全集》第一冊,上海開明書店,1948年版。
④這兩條,分見《論語·衛靈公》,又《子路》。
⑤見《論語·八佾》。這句話有不同解釋。朱熹《論語集注》引程子曰:“夷狄且有君長,不如諸夏之譖亂。”這個解釋近是。
①以上兩條分見《論語·子罕》,又《憲問》。
②見《孟子·滕文公上》。
記載之局限於一個民族或幾個民族的有關事迹,是大不相同的。秦漢的空前統一局面及其對外交通的發展,使當時人大開眼界,也使我們的歷史家能寫出這樣包容廣大的民族史。自戰國以來,我們的先民有了解世界的追求。鄒衍大九州之說,是這種思想的地理形式。《禮記·中庸》說:“舟車所至,人力所通,天之所覆,地之所載,日月所照,霜露所隊(墜),凡有血氣者莫不尊親”,是這種思想的道德形式。《史記》寫民族,也許可以說,在一定程度上,是這種思想的歷史形式。
《匈奴列傳》在材料的選擇和表述的形式上,都有創始的意義。列傳的開頭,說:匈奴,其先祖,夏后氏之苗裔也,曰淳維。唐虞以上,有山戎、獫狁、葷粥,居於北蠻。隨畜牧而轉移。
這是說匈奴歷史的古老、地理的位置和民族的最大特點。下文緊接着就說:其畜之所多,則馬、牛、羊,其奇畜則橐駞、驢■駃騠、騊駼、■騱。逐水草遷徙,毋城郭常處耕田之業,然亦各有分地。毋文書,以言語為約束。兒能騎羊,引弓射鳥鼠。少長,則射狐兔,用為食。士力能彎弓,盡為甲騎。
其俗,寬則隨畜因射獵禽獸為生業,急則人習戰功以侵伐,其天性也。其長兵則弓矢,短兵則刀鋋。利則進,不利則退,不羞遁走。苟利所在,不知禮義。自君王以下,鹹食畜肉,衣其皮革,被旃裘。壯者食肥美,老者食其餘。貴壯健,賤老弱。父死,妻其後母。兄弟死,皆取其妻妻之。其俗,有名不諱而無姓字。這兩段話把這個游牧民族在生產上的特點,畜牧、狩獵和軍事相結合的特點,日常生活和婚姻制度的特點以及文化水平,都說到了。這同列傳開頭的一小段話,概括地勾畫出這個民族在幾個重要方面的特點,大體上反映了匈奴社會所可能達到的歷史發展階段。
《匈奴列傳》,除開頭的三段外,可分為三個部份。一個部份,是從夏后氏少康之衰說起,直到冒頓稱單于之前,說的是匈奴不斷發展及其與漢族先民的關係。冒頓稱單于,在秦二世元年(公元前209年)。他在位三十六年,是匈奴最強盛的時期,也是列傳中重點表述的部分。這裏寫出冒頓的堅毅雄悍,並因寫匈奴的強大而同時寫出月氏、東胡及一些北方民族的盛衰。冒頓與漢廷曾有書信往來,可見這時已使用文字,但未明說是匈奴自製文字或是漢字。這是關係匈奴社會發展的一項重要記事。最後一部分,是從老上單于即位之年(前174年)起,寫到天漢四年(前97年)。列傳寫出,在這一時期,因漢降人對匈奴的教唆和漢家將相貪圖戰功,匈奴跟漢朝的關係複雜化了。列傳在寫這一時期的雙方關係時,很有分寸,透露了作者對雙方關係的獨到見解。列傳還寫了在老上單于時,漢降人中行說“教單于左右疏記,以計課其人眾畜物”。這也是關係匈奴社會發展的一項重要記事。對於這一類好象細小但有歷史意義的事,司馬遷往往不輕易放過。
匈奴的活動,主要是在今內蒙古自治區和蒙古人民共和國境內。後來,鮮卑、突厥、回紇、蒙古等幾個在全國歷史上有重大影響的民族也都在這裏活動,使這裏成為中國歷史上少數民族特別活躍的地方,因而《匈奴列傳》也就越來越加強它在民族史文獻上的重要地位。
《匈奴列傳》以外的五篇民族史傳記,都各有特點,也都在民族史文獻上有其重要性。《西南夷列傳》的篇幅較少,而在地理範圍上包含今雲南省、貴州省及四川省西南部,涉及的民族的數目也特別多。傳文把這些民族加以簡明的敘述:西南夷君長以十數,夜郎最大。其西,靡莫之屬以十數,滇最大。自滇以北,君長以十數,邛都最大。此皆魋結,耕田,有邑聚。其外,西自桐師以東,北至葉榆,名為嶲,昆明,皆編髮,隨畜移徙,亡常處,亡君長,地方可數千里。自嶲以東北,君長以十數,徙、莋都最大。自莋以東北,君長以十數,冉駹最大。其俗,或土著,或移徙。在蜀之西,自冉駹以東北,君長以十數,白馬最大,皆氐類也。此皆巴蜀西南外蠻夷也。這一小段文字,把西南夷區分為四類。田耕邑聚者為一類。隨畜牧遷徙,無君長者為一類。或土著、或移徙者為一類。有君長而定居或移徙不明者為一類。每類各有若干族群,各有相當範圍內的活動地區。《西南夷列傳》,總的說來,材料並不豐富,但提供了一個研究西南少數民族古代史的線索,是很可珍貴的。象《西南夷列傳》這種按照地區分別表述民族歷史的方法,特別對於民族複雜的地區,很適用。這種辦法對於後來的民族史撰述有很大的影響。
應該特別指出來,《史記》對漢族的形成,做了很多的工作。學者們習慣於把這些工作看作是中國史的一般工作。而從民族史的角度看,這些工作還應該說是對敘述漢族形成過程所做的工作。《史記》有《夏本紀》、《殷本紀》、《周本紀》、《秦本紀》、《秦始皇本紀》以至漢以後的帝紀,它們所表述的不同的歷史階段,也就是漢族形成的不同階段。《史記》又有《三代世表》、《十二諸侯年表》、《六國年表》、《秦楚之際月表》。這些表是表述不同歷史階段的又一形式。儘管司馬遷還沒有“漢族”的概念,他也不一定會意識到這是為一個民族的形成寫歷史,但實際上他做了這個工作。一直到現在,他的工作成果還是我們研究漢族形成史的基本文獻。
《史記》論述了不同民族的社會發展的不平衡,但不斤斤於夷夏之別。
司馬遷對待少數民族的態度是理智的,沒有明顯的狹隘民族思想。《史記》記:“禹興於西羌”①,而為夏后氏之祖。又,秦之先祖大費,其子孫“或在中國,或在夷狄”②。又,春秋時,秦以“小國僻遠,諸夏賓之,比於戎翟。”③後來秦用商鞅變法,改革了一些戎俗,成為一個富強的國家。《史記》記周人歷史說,周在夏殷的基礎上,發展成為文化較高的民族④。而周的先世卻曾“奔戎狄間”,到古公亶父始“貶戎狄之俗”。又,匈奴在一般人眼中好象是不可能有什麼文化歷史的民族,但它卻是“夏后氏之苗裔”。⑤《吳太伯世家》說:“余讀《春秋》古文,乃知中國之虞與荊蠻、句吳、兄弟也”。《越王勾踐世家》說:“越王勾踐,其先,禹之苗裔,而夏后帝少康之庶子山。”這些記載所反映的思想,與戰國時期的孟子大不同。孟子只承認“用夏變夷”,而不承認夏會“變於夷”。《史記》的這些記載,則是“用夏變夷”者有之,“變於夷”者亦有之。
匈奴問題是漢代尖銳的民族問題。《史記》既反對匈奴對漢邊地的侵擾,也反對漢朝對匈奴牧地的侵奪。在關於河南地的爭奪上,《史記》肯定了匈奴在當地的主權。所以《匈奴列傳》記秦始皇侵佔這塊土地時是說:“使蒙恬將十萬之眾北擊胡,悉收河南地。”而在記匈奴冒頓單于時事,是說“悉①《吏記·六國年表·序》。
②《史記·秦本紀》。
③《史記·六國年表·序》。
④《論語·八佾》:“周監於二代,鬱郁乎文哉!”
⑤《史記·匈奴列傳》。
復收秦所使蒙恬所奪匈奴地者”。
對於漢和匈奴間的戰爭,《史記》並不認為是不可避免的。它指出,漢武帝初年,“匈奴自單于以下皆親漢,往來長城下。”但自王恢設計誆騙匈奴以後,雙方才不斷用兵。《史記》指出,漢家對匈奴用兵為自己帶來很大的困難。《平準書》指陳對匈奴戰爭的嚴重後果,說:及王恢設謀馬邑,匈奴絕和親,侵擾北邊,兵連而不解。天下苦其勞,而干戈日滋,行者齎,居者送,中外騷擾而相奉,百姓抏弊以巧法,財賂衰耗而不贍。入物者補官,出貨者除罪,選舉陵遲,廉恥相冒,武力進用,法嚴令具。興利之臣自此始也。其後,漢將歲以數萬騎出擊胡。及車騎將軍衛青,取匈奴河南地,築朔方轉漕甚遼遠,自山東咸被其勞,費數十百巨萬,府庫益虛。乃募民能入奴婢得以終身復。為郎增秩,及入羊為郎,始於此。
其後四年,而漢遣大將將六將軍,軍十餘萬,擊右賢王,獲首虜萬五千級。明年,大將軍將六將軍仍再出擊胡,得首虜萬九千級。捕斬首虜之士賜黃金二十餘萬斤。虜數萬人皆得厚賞,衣食仰給縣官;而漢軍之士馬死者十餘萬,兵甲之財轉漕之費不與焉。
《匈奴列傳》對於漢廷在民族問題上所犯的錯誤,是微婉其詞的。所以在列傳的結尾,感慨於《春秋》“隱、桓之間則章,至定、哀之際則微,為其切當世之文而罔褒,忌諱之辭也。”但以《平準書》和《匈奴列傳》合觀,可見作者對自己的真實思想還是不願掩蓋的。司馬遷死後兩千多年的悠久歲月中,在漢與匈奴的問題上,很少有人能象他這樣看的。
班固的《漢書》和范曄的《後漢書》,繼承《史記》,在民族史方面,對前史或續或補,對創興的新史專立篇目。它們在資料上可說是收集得不少,而見識上要比司馬遷差得多。
《漢書》的《匈奴傳》,有上、下兩卷,收錄了《史記·匈奴列傳》的舊文,增益了李廣利降匈奴以後以至更始末年的史事。把《史》、《漢》和《後漢書》的《南匈奴傳》合起來看,我們可以看出對夏、殷以至東漢末年的匈奴歷史具有相當完整的記載。《漢書·西域傳》也分上下兩卷,比較系統地記錄了天山南北各民族的情況,對於道里和戶口的數字也都有所記載。這是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古代民族史的重要資料。《西南夷兩粵朝鮮傳》幾乎全是抄錄舊史,而所收文帝賜趙佗書和趙佗所上書,是《史記》所缺略的重要文獻。
《後漢書》的民族史部分,收羅繁富,甚見工力。《西域傳》、《南匈奴傳》接續前史,記錄了匈奴和西域在東漢時期的重大變化。《東夷傳》、《南蠻西南夷傳》好象是因襲舊規,而記載翔實,過於前史。西羌問題是東漢時期比較突出的民族問題,烏桓和鮮卑是這時期新興的民族,而鮮卑對後來中國歷史的發展大有影響。《西羌傳》和《烏桓鮮卑傳》是《後漢書》新創的篇章。陳壽的《三國志》,一向同《史記》、《漢書》、《後漢書》並稱“四史”,而陳書民族史部分很簡略,僅有烏丸、鮮卑、東夷傳,但也可與《後漢書》有關部分相參證。
在編寫體例上,《漢書》和《後漢書》都是按地區對多種民族作綜合表述,有時是以一個最佔優勢的民族為主而連帶敘述其他民族的。它們在表述民族史事時,往往穿插着有關的中外關係,使讀者可以看到民族地區在中外關係史上的地位。這兩點,都是繼承了《史記》的編纂方法,對後來的民族史撰述很有影響。一直到今天,這兩點還是值得採用的。
在觀點上,《漢書》不贊成漢對南粵、西南夷及朝鮮的用兵,而稱讚漢文帝對趙佗的安撫政策①。這種觀點還反映了班固對這些民族的鄙視態度,但比起他對待匈奴的態度來,還是溫和的。他說,匈奴是“貪而好利,被髮左衽,人面獸心,其與中國殊章服,異習俗,飲食不同,言語不通,辟居北垂塞露之野,逐草隨畜,射獵為生,隔以山谷,雍以沙幕,天地所絕外內也。是故聖王禽獸畜之,不與約誓,不就攻伐;約之則費賂而見欺,攻之則勞師而招寇。其地不可耕而食也,其民不可臣而畜也”②。這把匈奴看作天生的劣等民族,是不符合史實的。這種對少數民族極為惡劣的態度,是很不妥當的。《後漢書》對兩漢時期民族關係的發展,指陳形勢,立論相當概括。在這一點上,《南匈奴傳·論》和《烏桓鮮卑傳·論》都表現了作者的史才。但《後漢書》忽視民族間的歷史友誼,而強調少數民族對中原皇朝的威脅。這種對待民族問題的態度,是遠遠落後於司馬遷的。
《史記》、《漢書》、《後漢書》的成就不同,均為中國民族史工作提供了寶貴的資料、研究的線索和撰寫的方法,在中國民族史的研究史上佔有重要的地位。
民族重新組合的歷史記錄三國兩晉南北朝隋唐時期是民族重新組合的時期。五代遼宋夏金元時期是民族重新組合的又一時期。關於這兩個時期的歷史記錄,在數量上的豐富是遠遠超過前代的。
三國時期,匈奴人、氐人、羌人、鮮卑人等入居內地,跟漢人雜居。民族矛盾的機會增多了,民族融合的條件也增多了。此後,經歷了所謂“五胡十六國”的戰亂、南北朝的對抗、北朝的分裂,經歷了北方民族的興替、南方民族在南朝影響下所起的變化,經歷了南詔的興起和吐蕃的強大。在長時期的歷史性的變化中,民族分分合合,使漢族本身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更新,一些少數民族得到經濟上和文化上的提高,全國封建化過程有了進一步的發展。隋唐正是在民族重新組合的基礎上建立了興盛的皇朝。它們的朝廷上有來自少數民族的臣僚,它們的後宮坐着出身少數民族的皇后。
五代時,在五個小朝廷中,就有三個是突厥族的沙陀人所建立的。北宋的北境,契丹佔有燕雲諸州,西北境有西夏。北宋號稱統一,實際上並沒有統一起來。在北宋時,契丹繼續強大起來,女真也強大起來,蒙古更強大起來。在蒙古族占統治地位的年代,不同民族的人們,因軍事上、政治上、經濟上、文化上、宗教上和婚姻上的原因,不斷有大大小小的組合。在蔥嶺以西的許多民族的成員,也有不少人進入中國,日子久了,變成中國人。這時,居住在黃河中下游流域的居民被稱為“契丹”,實際上是包含了大量的漢人,其次是女真人和原來的契丹人,還有別的少數民族,如匈奴人、突厥人、氐人、羯人等。長江以南的人是稱為“漢人”,實際上也包含更多民族的人。“契丹”和“漢人”的名稱,在當時主要表明政治上的不同身份,但也可見若干不同民族間的區別已經在一定程度上趨向淡薄了。據記載,在蒙古人、回回人的家庭中,有時包含幾個不同的民族成份。蒙古人當時在政治上是第①《漢書·西南夷兩粵朝鮮傳·贊》。
②《漢書·匈奴傳·贊》。
一等人,但蒙古人也有被賣給回回人、漢人為奴的。當然,這些蒙古人就可能變成回回人或漢人。安西王阿難答部下的蒙古人和唐兀人,因阿難答信奉伊斯蘭教,這些人大量地成為穆斯林,後來可能都成為回族人了。元代是民族重新組合的大時代,其深度和廣度超過隋唐。在一定範圍內,元代的民族重新組合還包含有世界性的因素。中國歷史上的民族組合,到了元代,可以說是基本上穩定下來了,其後雖有滿族的入關,變動並不太大。在這一次民族重新組合中,漢族在經濟上文化上的力量繼續佔有優勢,不斷地對其他各族人民施加影響。
這兩個時期的少數民族,在中原地區建立政權的,都有專門的記述。這首先要說到鮮卑族。在所謂“五胡十六國”中,鮮卑族所建之國就有五個,在數量上居於首位。北魏崔鴻著《十六國春秋》,有一百二卷之多,可惜原書久佚,僅有十六卷節抄本傳世。唐房玄齡等所撰《晉書》載記,部分記十六國史事,在今傳史書中是比較詳備的。南北朝時,鮮卑族拓拔部建立北魏,鮮卑族宇文部建立北周,北齊魏收和唐令狐德棻等為分別撰《魏書》和《周書》。在隋唐時曾一度強盛起來的吐谷渾,也是鮮卑族的一支,但居於青海,自成一個系統。梁沈約所撰《宋書》,和唐魏徵等所撰《隋書》、後晉劉昫等所撰《舊唐書》,都有吐谷渾傳。其次,契丹族建立遼,女真族建立金,元脫脫等為撰《遼史》、《金史》。党項族,為羌族之一支,建立了西夏。元脫脫等修《宋史》,有夏國傳上、下卷,主要記政治大事、夏宋關係,最後記夏之軍制。《遼史》以西夏跟高麗合為一卷,稱《二國外紀》,主要記夏的風土習俗和遼夏關係。《金史》有關西夏記述有一卷,主要記夏金關係。三書所記互有詳略,可能是在撰述時有所規劃。契丹人、女真人都有民族文字流傳下來,但還沒有出現史書。蒙古族建立了蒙古汗國,建立了四大汗國。明宋濂等修撰《元史》,這書在紀傳體史書中是一部頗為蕪雜的史書,但保留了相當數量的原始材料。蒙古人有自己寫的史書,如《蒙古秘史》,還有波斯人寫的蒙古歷史,如《史集》、《世界征服者傳》等,都是有名的撰述。在上述這些民族以外,這兩個時期的其他民族,舊史所記名目繁多,又頗雜亂,有待於學者們的逐步清理。相對地說,北方民族中在歷史上影響較大的民族,如柔然、賴勒、突厥、黠戛斯、回紇等記載較詳,而西南民族中影響較大的民族,如吐蕃、烏蠻、白蠻等次之。這些民族的歷史分別見於《魏書》、《周書》、《隋書》、《北史》、《舊唐書》、《新唐書》、《通典》和《宋史》。柔然,或作茹茹、蠕蠕,與鮮卑同源,原役屬於鮮卑、北魏,后成為北魏北境上的強敵。突厥跟柔然有密切的關係,有一部分是柔然的鍛工。勅勒,在南北朝時曾敗於北魏,為所奴役,隋初轉為強大。突厥、黠戛斯、回紇都出於勅勒,先後建立了汗國。回紇是今維吾爾族的先民。黠戛斯是今柯爾克孜族的先民。吐蕃是今藏族的先民,在唐代頗為強大,兵力曾一度進入長安。烏蠻建立了南詔,白蠻為助。後來,白蠻又建立了大理政權。烏蠻,是今彝族的先民。白蠻是今白族的先民。
今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和雲南、貴州等西南地區,自古就是多民族的地區,舊史自《晉書》以下多有記述,一般缺乏倫次,但究竟也提供了一些資料。晉人常璩著《華陽國志》,唐人樊綽著《蠻書》,為關於西南民族的重要撰述。南方民族,舊史混稱為“蠻”,實際上包含了許多民族。《宋史》有“蠻夷”四卷,大致包括今湖北、湖南、四川、貴州、廣西相毗連的苗、瑤、羌、壯、土家等民族地區。這是關於當時南方民族比較詳細的記載。後來清人修《明史》,有湖廣、四川、雲南、貴州、廣西等土司,共十卷,對於南方民族,包含西南民族在內,就有比較系統的記述了。
關於這兩個時期的民族史,資料是相當多的,但真正說得上是民族歷史撰述的並不多,系統地記述民族重新組合的書簡直就沒有了。至於記述民族重新組合中某一過程或某一過程的片斷記載是不少的。在這兩個時期,漢文撰述以外,用少數民族文字的有關撰述究竟還有些什麼,這還需要進行長期的工作。
這兩個時期的民族史撰述的表述,還是以按地區記述作為主要形式之一,或記一個地區的一些民族,或記述一個地區的主要民族而兼及其他民族。這還是《史記》以來的傳統。其次,是以記少數民族政權為主,再及其他有關的史事,如《十六國春秋》、《魏書》、《遼史》、《金史》等。再次,是以時間為主的編年體,如《資治通鑒》記少數民族史事。這種體裁的好處是可以按着時間的發展看出同一時期不同民族的情況;缺點是這種流水賬式的紀事方式,難於使人得到要領。再其次,是以事為主的紀事本末體,如《資治通鑒紀事本末》記民族史事。這兩個時期的民族史撰述的表述形式比起前代,要豐富一些。
這兩個歷史時期民族鬥爭的長期性和複雜性,對於某些人很容易滋長其民族歧視的情緒,對又一些人,也可以開闊其在民族問題上的視野。前者可以江統的《徙戎論》為代表,他在晉惠帝時,反對羌氐在內地居住,主張把他們遷出去。他說:“夫關中土沃物豐,厥田上上,加以涇渭之流溉其舄鹵,鄭國、白渠灌浸相通,黍稷之饒,畝號一鍾,百姓謠詠其殷實,帝王之都每以為居,未聞戎狄宜在此土也。非我族類,其心必異,戎狄志態,不與華同。而因其衰弊,遷之畿服,士庶翫習,侮其輕弱,使其怨恨之氣毒於骨髓。至於蕃育眾盛,則坐生其心。以貪悍之性,挾憤怒之情,候隙乘便,輒為橫逆。而居封域之內,無障塞之隔,掩不備之人,收散野之積,故能為禍滋擾,暴害不測。此必然之勢,已驗之事也。當今之宜,宜及兵威方盛,眾事未罷,徙馮翊、北地、新平安定界內諸羌,著先零、罕見、析支之地;徙扶風、始平、京兆之氐,出還隴右,著陰平、武都之界。”①羌氐一類問題究竟應當如何解決以及能否解決得好,不是這裏要研究的問題。我們注意的是江統的思想。他那種不願羌氐居於沃土,不願這些民族自身的發展,不願以平等的態度看待他們的思想,在晉以後地主階級學者中是相當普遍存在的。
唐太宗在民族問題上態度是開明的。他曾說:“夷狄亦人耳,不必猜忌異類,蓋德澤洽,則四夷可使如一家,猜忌多,則骨肉不免為仇敵。”①又說:“自古皆貴中華,賤夷狄,朕獨愛之如一,故其種落依朕如父母。”②太宗以後的唐代史學家劉知幾和杜佑,在民族問題上都是很有見識的。劉知幾在所著《史通·稱謂》中,在論到晉人對十六國的態度時說:“續以金行版盪、戎羯稱制,各有國家,實同王者。晉世臣子,黨附君親,嫉彼亂華,比諸群盜。此皆苟徇私忿,忘夫至公,自非坦懷愛憎,無以定其得失。”這是劉知幾從歷史家應有的忠於史實的立場來立論的,在當時這是進步的思想。在劉知幾以前,唐初所修《隋書·經籍志》說:“自晉永嘉之亂,皇綱①《晉書》卷五六,《江統傳》。
①《資治通鑒》卷一九七,貞觀十八年十二月;《唐會要》卷九四,北突厥。②《資治通鑒》卷一九八,貞觀二十一年五月庚辰。
失馭,九州君長據有中原者甚眾。或推奉正朝,或假名竊號。然其君臣忠義之節,經國字民之務,蓋亦勤矣。”《隋書·經籍志》雖有對十六國的某些國家“假名竊號”的批評,但承認他們有“君臣忠義之節”和“經國字民之務”,這是以相當公平的態度待人,跟劉知幾對待戎羯的態度不盡相同而大致接近。
杜佑在《通典·邊防總序》中認為,漢族和少數民族間的差距是由於自然環境的不同而造成的。有些鄙風弊俗,漢人和少數民族原來都有。後來漢人把它們丟掉了,而少數民族卻沒有能加以變革,因而民族間的差距就出現了。把杜佑的這個觀點用現在的話提高了說,這種民族間的差距是由於所處社會發展階段之不同。當然杜佑的看法是很樸素的,而在當時卻很難得。上引劉知幾的看法,是關於歷史家治史的態度問題。杜佑的看法,是直接關係到社會歷史的本身。但對於同樣的鄙風陋俗,為什麼有的民族已經加以改變,有的民族卻不能改變呢?杜佑沒有進一步回答這個問題。
杜佑反對對少數民族的武力征服,他從歷史上列舉這類活動的危害,說:歷代觀兵黷武,討伐戎夷,爰自嬴秦,禍患代有。始皇恃百勝之兵威,既平六國,終以事胡為弊。漢武資文景之積蓄,務恢封略,天下危若綴旒。王莽獲元始之全實,志滅匈奴,海內遂至潰叛。隋煬帝承開皇之殷盛,三駕遼左,萬姓怨苦而亡。夫持盈固難,知足非易。唯後漢光武深達理源。建武三十年,人康俗阜。臧宮、馬武請殄匈奴。帝報曰:“舍近而圖遠,勞而無功;舍遠而謀近,逸而有終。務廣地者荒,務廣德者強,有其有者安,貪人有者殘。”自是諸將莫敢復言兵事。於戲!持盈知足,豈特治身之本,亦乃治國之要道歟!我國家開元天寶之際,字內謐如。邊將邀寵,競圖勛伐。西陲青海之戎,東北天門之師,磧西恆邏之戰,雲南渡瀘之役,沒於異域數十萬人。向無幽寇內侮,天下四征未息,離潰之勢豈可量耶。
他強調說:“前事之元龜,足為殷監者矣。”但他也只是從大唐政權的利害來說,還不是從少數民族的利害來考慮的。這是由於杜佑之時代和階級的局限,我們不能苛求古人。僅就上述觀點而論,杜佑是繼承了司馬遷而論列了更多的事例,是更有說服力的。
宋元之際,胡三省以畢生精力注《資治通鑒》,往往因解說史事,流露出他的民族情緒,《通鑒》卷一百六十四:“梁武帝天監六年,韋叡救鍾離,大敗魏軍於邵陽洲。”胡三省註:“此確斗也。兩軍營壘相逼,旦暮接戰,勇而無剛者,不能支久。韋叡於此,是難能也。比年襄陽之守,使諸將連營而前,如韋叡之略,城猶可全,不至誤國矣。嗚呼痛哉!”又,卷二百八十五,開運三年:“契丹入汴,帝與后妃相聚而泣,召翰林學士范質草降表,自稱‘孫男臣重貴’,太后亦上表稱‘新婦李氏妾’。張彥澤遷帝於開封府,頃刻不得留,宮中慟哭。帝與太后、皇后乘肩輿,宮人宦者十餘人步從,見者流涕。”胡三省註:“臣妾之辱,惟晉宋為然,嗚呼痛哉!亡國之恥,言之者為之痛心,矧見之者乎!此程正叔所謂真知者也,天乎人乎!”胡三省的這些注①,實質上表述了他對當時民族屈辱的沉痛感情。這種感情是正當的,與一般的狹隘民族情感是不同的。
民族史撰述和地方志、紀事本末的發展①參看陳垣:《通鑒胡注表微·感慨篇》。
明清時期的民族史撰述跟地方志和紀事本末的發展有密切的關係。
《漢書·地理志》和司馬彪《續漢書·郡國志》都著錄了一些道,其中有甸氐道、剛氐道,狄道、羌道、僰道、蒲氐道。道是縣一級的行政區劃,其職責是“主蠻夷”。象甸氐道等地方,就是氐、羌、僰族等民族聚居的地方。另外,《漢志》和《續漢志》還著錄有夜郎、臨羌、大夏、旄牛等地方,雖未稱道,大概也是民族地方。地誌中著錄少數民族聚居的地方,可能就是從兩漢書開始的。後來的紀傳體史書,有地誌者,多循此例著錄,也都沒有作出具體說明。常璩《華陽國志》、樊綽《蠻書》對西南民族的記載,為學者所重,而內容和體例都不同於一般的地方志,且後繼者也甚不易得。宋元時期,地方志的修撰數量漸多,明清時期更趨繁盛。明修甘肅、寧夏、四川、雲南、貴州、湖廣、廣西等省地誌,現存者約八十餘種,其間,有不少民族史料可供檢尋。明田汝城著《炎檄紀聞》,是關於廣西、雲南、貴州、湖南民族史事的重要著述。作者在論及民族糾紛時,說這些糾紛“皆起於撫綏缺狀,賞罰無章,不肖者以墨守敗績,賢者以避嫌徼名。二事殊情而同弊,卒致干戈相尋,蔓延荼毒,下竭生民之膏血,上貽建議之軫憂。”此書作者當然是站在統治階級方面說話的,但也有相當平實的一面。清代官修民族地方志,巨制不少。民族地方的志,如《西域圖志》有五十二卷,《盛京通志》有一百二十卷,《廣西通志》一百二十八卷,《雲南通志》三十卷,《雲南通志稿》二百一十九卷;跟少數民族關聯較多的地誌,《陝西通志》有一百卷,《甘肅通志》有五十卷,《湖廣通志》有一百二十卷,《四川通志》有四十卷。府、州、廳、縣的志書記有少數民族史跡者,一時尚難詳悉。
紀事本末作為一種記事的體裁,先秦已經有了。以紀事本末作為某種史書的著述體裁,則是開始於袁樞的《通鑒紀事本末》。袁書中已有了關於少數民族的一些書目。以密切關係少數民族的一次事變或一次戰爭為記述對象,並以紀事本末的史體勒成專書的,是在明清時期才多起來的。明神宗時,李化龍奉朝命征播州,約經六個年頭才把戰事結束。播州地居貴州、四川、湖廣之間,是苗民聚居地區。事後,李化龍撰《平播全書》十五卷。郭子章也撰《黔中平播始末》三卷,楊寅秋撰《平播錄》五卷。此外,馬文升的《西征石城記》、《撫安東夷記》,王軾的《平蠻錄》,也都是用紀事本末體寫的書。清代官修有關少數民族的紀事本末書,較明為盛,亦多巨制。舉大家所知的書,如《平定朔漠方略》有四十卷,《平定準噶爾方略》有一百七十二卷。《平定兩金川方略》一百五十二卷。鴉片戰爭后,清代官修民族地方志和民族史事紀事本末書仍在繼續。但因時代變了,書的形式雖不變,而意義不同了。
明清時期,封建制已處在衰老的過程中,但還有相當大的能量。它藉助於國家機器來阻礙新生力量的發展,企圖延續這個制度的生命。新的社會生產力已經出現,但還沒有具備突破封建制生產關係的力量。明清統治者對待少數民族都有一套相當穩定的制度和政策。《明史·土司傳》在說到統治西南民族的政策時,一要“額以賦役,聽我驅使”,就是要達到使人民群眾完糧、納稅、當兵、當差的要求。二要“恩威兼濟”,以“得其死力而不足為患”。所謂“恩”,是“假我爵祿,寵之名號”,實行對民族上層的收買。“威”,是對敢於抗命的人加以武力鎮壓。這一政策在清代對其他民族地區也同樣照辦,不過清代的作法要更具體些。它有一個分別對待的辦法,對滿蒙關係、滿藏關係、滿漢關係、滿回關係,都有區別對待的措施。如前所述,明清時期所修官書,基本上都是歌功頌德的的作品,而地方志則有較多的知識性的記載。但地方志數量相當大,而且又是地域性、專題性的資料彙編,經過去偽存真的選擇,從不同的角度加以利用,它還是具有相當豐富的史料價值。《明實錄》、《清實錄》中的民族史料不少,《清實錄》中的民族史料大都已經摘錄整理,並已有部分出版。明清檔案數量更多,其中包括大量民族史料,需要長時期整理才能出版,供人參考。
在民族觀點方面,自明初以來數百年間,以民族歧視為特點的大民族主義佔有很重要的地位,其中包含大漢族主義和少數民族的大民族主義。當社會矛盾和民族矛盾都很尖銳的時期,在民族思想上又有其獨特的表現。明清之際著名學者如王夫之、顧炎武、黃宗羲等,都是民族思想很濃的人。顧炎武說“有亡國,有亡天下。”①亡國,是指朝代的興替。亡天下,是指民族政權的毀滅,這裏實際上是指明亡清興。他認為,“保國者,其君其臣,肉食者謀之”,這是統治階層內部的事。“保天下者,匹夫之賤與有責焉”,這是全民族的事。他指斥相率臣於劉聰、石勒的晉朝諸臣,“觀其故主青衣行酒,而不以動其心者”是無恥敗類。這實際上也是他隱晦其辭地譴責那些在清初乞求富貴的前朝官僚、文人。顧炎武的民族思想是跟反對清對漢族的民族壓迫密切結合的。但顧炎武並不是狹隘的民族主義者,他對於少數民族的優點是持肯定態度的。他說:“歷九州之風俗,考前代之史書,中國之不如外國者有之矣。”②他列舉契丹、女真、以至匈奴、北魏、回紇的風俗以證其說。他所謂“外國”,按當時的用語,是指中原以外的地方,是指少數民族說的。
黃宗羲的民族思想也是與反對民族壓迫密切結合的,但他站得更高一些,還跟反對封建君主**密切結合。他的名著《原君》說:有生之初,人各自私也,人各自利也,天下有公利而莫或興之,有公害而莫或除之。有人者出,不以一己之利為利,而使天下受其利;不以一己之害為害,而使天下釋其害。此其人之勤勞必千萬於天下之人。夫以千萬倍之勤勞而己又不享其利,必非天下之人情所欲居也。故古之人君,量之而不欲入者,許由、務光是也;入而又去之者,堯、舜是也;初不欲入而不得去者,禹是也。豈古之人有所異哉?好逸惡勞,亦猶夫人之情也。后之為人君者不然,以為天下利害之權皆出於我,我以天下之利盡歸於己,以天下之害盡歸於人,亦無不可。使天下之人不敢自私,不敢自利,以我之大私為天下之公。始而慚焉,久而安焉,視天下為莫大之產業,傳之子孫,受享無窮。漢高帝所謂“某業所就,孰與仲多”者,其逐利之情不覺溢之於辭矣。此無他,古者以天下為主,君為客,凡君之所畢世而經營者,為天下也。今也,以君為主,天下為客,凡天下之無地而得安寧者,為君也。是以其未得之也,屠毒天下之肝腦,離散天下之子女,以博我一人之產業,曾不慘然,曰:我固為子孫創業也。其既得之也,敲剝天下之骨髓,離散天下之子女,以奉我一人之淫樂,視為當然,曰:此我產業之花息也。然則為天下之大害者,君而已矣。向使無君,人各得自私也,人各得自利也。嗚呼!豈設君之道,固如是乎!古者天下之人,愛戴其君,比之如父,擬之如天,誠不為過也。今也,天下之人怨惡其君,視之如寇讎,名之為獨夫,固其所也。而小儒規規焉以君臣之義,無所逃於天地之間。至桀紂之暴,猶謂湯武不當誅之,而妄傳伯夷、叔齊無稽之事,乃兆人萬姓崩潰之血肉曾不異夫腐鼠。豈天地之大,於兆人萬姓之中,獨私其一人一姓乎!①①《日知錄》卷十三,《正始》。
②《日知錄》卷二九,《外國風俗》。
99900041_0026_0從民族思想的角度看,這是作者以史論的形式譴責民族壓迫的罪惡。他所指責封建**下的種種罪惡活動,無不可理解為作者在指責清初統治者的罪惡。作者批評“小儒”所謂“君臣之義無所逃於天地之間”,也是揭露那些向清廷乞求一官半職者借口的虛偽可笑。黃宗羲、顧炎武等的民族思想,在當時是有積極意義的,對後人也是有相當大的影響的。
民族史撰述的近代化傾向鴉片戰爭前夜和戰後百餘年間,中國民族史撰述上出現了近代化傾向。
第一,它反映了各民族聯合反清反封建壓迫的歷史。鴉片戰爭以後,官修地方志和紀事本末體的書,數量還是很多的,甚至還超過以前。其中,如《平定雲南回匪方略》有五十卷,《平定貴州苗匪方略》有四十卷,《平定陝甘新疆回匪方略》有三百二十卷。關於回族反清的私人撰述,如《平回志》、《平定關隴紀略》等書,種類更多。這些書,在作者的主觀意圖上,都是歌頌清統治者鎮壓民族起義的武功,但它不能不反映這些反抗民族壓迫、反抗鎮壓的過程,同時,也不能不反映少數民族的聯合,他們公開打着反清的旗幟以及清軍藉助於帝國主義的軍火以加強其鎮壓的力量。這些情況包含着過去民族糾紛中所沒有出現過的因素,這具有新的近代的意義。
第二,少數民族的歷史地位,在這時期有了重大的改變。過去,在民族糾紛中,少數民族往往被認為是威脅中原政權的力量,現在,他們成為捍衛邊疆的重要力量。因此,當時有政治敏感的人,把對國防的重視,跟民族史地研究聯繫起來。徐松《新疆識略》、張穆《蒙古游牧記》、何秋濤《朔方備乘》、沈垚《新疆私議》、徐鼐霖《籌邊芻言》等,都是在這方面有所成就的撰述。把邊疆民族史跟邊防聯繫起來,這是一個進步,它反映了邊疆民族在政治地位上的一種變化,也意味着民族史撰述的一種近代化傾向。
第三,民族史在中國史中的地位受到重視。清末,夏曾佑著《中國歷史教科書》,認為民族問題在歷史進程中處於很重要的地位。他在書中的第二章第一節論說:“凡國家之成立,必憑二事以為型範。一外族之逼處,二宗教之熏染是也。此蓋為天下萬國所公用之例,無國不然,亦無時不然。此二事明,則國家成立之根本亦明矣。本書所述,亦也發明此二事為宗旨。”下文論到三國兩晉晉南北朝時民族的複雜,說:(魏晉南北朝時期)種族複雜之原,由於前後漢兩朝,專以并吞中國四旁之他族為務,北則鮮卑匈奴,西則氐羌,西南則巴賽,幾無不遭漢人之吞噬者。中國以是,得成大國,而其致亂,則亦因之。蓋漢人每於戰勝之後,必虜掠其民,致之內地,漫不加以教養。而縣官豪右,皆得奴使之。積怨既久,遂至思亂。若政府無事,尚有所畏。一旦有烽煙之警,則群思脫羈絆矣。及其事起,居腹心之地,掩不備之眾,其事比御外尤難。故五胡之亂,垂三百年而後定也。其後河北之地,皆並於北魏。魏人於北邊設六鎮,配漢人以防邊,而自與其大姓居洛陽。久之,則強弱之形,彼此易位,適與兩漢時相反。於是高歡侯景等,稍稍通顯。至隋唐間,天下之健者,無一非漢人矣。此本篇所詳種族之大綱也。而其宗教複雜之原,則與種族相表裏。兩漢所用,純乎六藝耳。至魏晉時,乃尚老莊。其後漸變為天師道。天師道者,源起於三苗之巫風,而假合以外來之教,故尤與南方之漢族為宜。其時江左之大家,如王謝等,莫不奉天師道。而河洛秦雍諸國,其種人本從西北來,天竺佛教早傳於匈奴與西域,至此即隨其種人,以入中國。佛教之高深精密,其過天師道,本不可以數記。且孫恩之亂,假天師道以惑眾。其後士夫,多不喜言天師道。於是佛教之力,由江北以達江南。久之,與古之巫風合而為一。而儒家不過為學術之一家,士大夫用之,非民所能與也。此二者之變幻,自魏晉以後,五代以前,大率如此。
夏曾佑認為,民族問題既於政權興替密切相關,又於宗教信仰類型密切相關,他把民族史在通史中的地位看得如此重要,還是前所未有的。這顯然是跟作者所處的時代有關。這是當時國內外的民族矛盾在作者史學思想上的反映。在五四運動前後十餘年間,王國維對北方民族的歷史做了大量而細緻的考訂工作,對於蒙古史用力尤勤。他根據古籍所記,結合古器物、古文字,參考國外學者的研究成果,作出一些精闢的論斷。他是用近代的科學方法進行研究工作的。他的名著《鬼方昆夷玁狁考》、《西胡考》、《西胡續考》、《黑車子室韋考》、《西遼都城虎思斡耳朵考》、《韃靼考》、《萌古考》、《月氏未西徙大夏時故地考》,一直在學術界有很大影響,特別是這些作品引起了人們對民族史在中國古史中的地位的重視。
第四,本世紀二十年代,開始有近代形式的中國民族史出現。所謂近代形式,主要是指它基本上脫離了政治史的附屬地位,而向一個有豐富內容、有自己體系的獨立學科發展。梁啟超倡之於前,王桐齡、呂思勉、林惠祥、呂振羽等相繼編寫於後。
梁啟超著《中國歷史上民族之研究》,這是一篇對中國民族發展相當概括的論述。梁啟超在書中解釋了“民族”一詞的函義,把“民族”跟“宗族”、“國民”區別開來。他論述了中國民族的起源,指出了外國學者的中國民族西來說、中國民族南來說沒有根據,並以《詩經》中的記載來反證《史記》中關於夏商周始祖之不可信。他認為,中國境內有六個民族,中國古代民族可分為八個組。而漢族是在長期發展過程中跟各族融合而成的混合體。他這篇文章,有些話說得很有見識,概括能力也很強,但在對各個民族的分別論述和古今民族的演變上錯誤很多。從民族史研究的發展上看,這是一篇很有影響的文章。
王桐齡、呂思勉、林惠祥的書都稱作《中國民族史》。呂振羽的書稱作《中國民族簡史》。四書對於民族的分類,主要是按照辛亥革命以來的“五族共和”的提法,列出漢、滿、蒙、回、藏,加上了苗,還略有其他民族的增益。在取材上,這四種書基本上根據舊史。呂振羽重視調查材料,而調查到的材料也不多。王桐齡書,實際上只是漢族形成發展史,對於其他民族,也只是就其與漢族有關係的史事說了一些。這書的特點是附表多,關於不同民族間雜居、通婚、仕宦,文化上的學習等,這些表可供參考。其它三書,都是就不同民族分別陳述,不能對國內各民族作綜合的說明。作為書中主要內容的五族歷史,因研究得不夠,說法上也有很大的分歧。呂振羽試圖從馬克思主義民族理論上解釋一些問題,並探索各民族的歷史前途。儘管他在具體的史實方面有不少誤解,但從書的總體上看,代表一個新的研究方向。從鴉片戰爭以來,民族史撰述是沿着近代化的傾向蹣跚前進的。因歷史條件的局限,這種狀況很難改變。一直到了新中國的建立,中國各民族得到了解放,為民族史的調查、研究和撰述提供了便利條件,因而民族史的研究工作才能面目一新。
第五,民族思想的多樣化和民族平等思想的出現。鴉片戰爭發生后的第三年,即南京條約簽訂的那一年,魏源的《聖武記》成書。魏源特別在序文中提到,本書“告成於海夷就欵江寧之日。”作者備陳清自開國以來軍事上的得失,申述自己對當前軍備的見解。這是一部有愛國思想的書,就針對外國入侵的局勢立論的。這是魏源民族思想的主要方面。但《聖武記》中大量地頌揚了鎮壓少數民族的勝利,這又反映了滿漢統治階層的大民族主義的立場。
在辛亥革命前後,章炳麟是一位資產階級革命家,同時也是一個大民族主義者。他所著《中夏亡國二百四十年紀念會書》和《討滿洲檄》①,比較集中地反映了他的這種思想。當時的革命黨人具有類似思想的,頗不乏人。孫中山主張民族平等。他在《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宣言書》中,明確地指出:“國家之本,在於人民。合漢、滿、蒙、回、藏諸地為一國,即合漢、滿、蒙、回、藏為一人。是漢民族之統一。”②後來他提倡三民主義,民族主義即其中之一。他主張對外要聯合以平等待我之民族共同奮鬥,對內要國內民族一律平等。但他把蒙古人和滿人都看作是歷史上的外國人或被漢人同化了的外國人,認為元、清兩朝的統治是中國亡了兩次國。這些顯然還是大民族主義的論點。
一九四一年,李維漢同志主編的《回回民族問題》出版。這是我國運用馬克思主義民族理論解決民族問題的第一部專書。書中講到回族的來源、回族長期被壓迫和鬥爭的歷史,分析了回族跟伊斯蘭教的關係,分析了西北伊斯蘭各個教派的經濟基礎,批判了各種有關回族問題的謬論。這是一部富有創見的書,也是為適應當時革命鬥爭需要的書。這書的名稱雖叫《回回民族問題》,實際上,它對開展民族問題的科學研究,包含民族史研究在內,有廣泛的指導意義。
《回回民族問題》出版后八年,呂振羽同志在他的《中國民族簡史》中提出:“在中國民族民主革命階段中,要解決的國內問題,主要有兩個:一是土地問題,一是民族問題。土地問題,由於二十年來革命實踐的體現,天才領袖的創造,已成了中國最先進人士熟知的科學;民族問題,我們也有着正確的原則、方針,並早已正式提到行動日程上,不過在全國人民,以至最先進人士裏面,大多還不如對於土地問題那樣熟悉。現抗戰勝利結束,進到和平民主事業的鬥爭,國內民族問題,立即就要全面地提到行動日程上,我們應同時展開這個問題的研究工作。
“中國民族問題,從來還沒有系統地研究過,‘中華民族’或‘中國民族’的用語,是從馬克思、列寧的著作中譯來的,馬列這個用語的本來意義是‘中華諸民族’或‘中國的民族’。但中國封建的買辦的法西斯主義者,卻從大漢族主義的立場來竊用這個神聖的用語。他們顛倒黑白,歪曲歷史事實,無恥地只承認漢族是一個民族,說國內其他民族如滿、蒙、回、藏、苗等等,都只是所謂‘宗支’或‘宗族’。這不啻是對國內其他民族任意‘侮辱’,並證明了他們毫無科學常識。中國境內究竟有多少民族,他們的起源、歷史過程以及現狀怎樣,法西斯大漢族主義者是完全無知的。他們敢於那樣大膽的武斷,不僅在企圖避免國內民族問題的正確解決,且正是臭名萬代的希特拉、荒木貞夫的民族優越論的翻版。這和馬列主義的民族問題的科學,自然正相反對,而與孫中山民族主義的基本精神,也是不相容的;其對今後①見《章氏叢書》,《文錄》卷二,浙江圖書館本。
②《孫中山選集》,第90頁,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
全國和平民主事業,更十分有害。
“自然,誰也不容否認,漢族是全世界第一位人口眾多的民族,是中華民族的主要部分。中華民族四千年光榮的文明歷史,過去輝煌燦爛的封建文化,是東方文化的主流,對全人類的文明,也有着偉大貢獻,而其主要創造者也是漢族。這回決定全民族命運的偉大抗戰事業,主要也由漢族在擔當。但同樣不容否認,中國境內其他兄弟民族,對過去中國文化的創造也都直接或多或少有其不朽的貢獻;對這回的民族抗戰也都有相當的功績。”
呂振羽同志的話,說出了民族史的真實情況,也說出了我們歷史工作者在民族問題上應持的正確態度。
以上,我們簡單而扼要地回顧了新中國創立前,我國多民族歷史撰述的一些情況。它們已形成了悠久的歷史傳統,留下了相當多的歷史資料,運用了各種不同的撰述體裁,表達了不同的民族思想,反映了各個時期的歷史特點。這些寶貴的遺產為我們研究民族史,提供了大量資料和編寫上的借鑒。那些認為中國史書只記載漢族不記載少數民族的歷史的看法,是沒有根據的。
漢族史家生活在中原,在兩三千年的漫長時期里,他們接觸各地區少數民族的機會比較多,因而漢文在民族史方面的記載比較多,也相當重要。少數民族用本民族語言寫下的歷史,在不同民族中有根不相同的情況。挖掘、研究民族文字的歷史記載,還處在初步階段。我們急須加緊努力,使漢文及少數民族文字的記載得以互相補充、互相印證,使我們多民族祖國歷史的研究和撰述得到不斷的充實和提高。
第二節黨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分佈現狀黨的民族政策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成立和中國**民族政策在全國範圍內的推行,使國內少數民族的政治地位和法律地位發生根本性的變化,使國內的民族關係發生根本性的變化。
在建國前夕,即一九四九年九月二十九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通過《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第一章“總綱”第九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各民族均有平等的權利和義務。
這一條是對各民族的一般性規定,實際上說的是公民的權利和義務。關於少數民族的條文,《共同綱領》設有“民族政策”專章,即第五十條至第五十三條。條文如下:第五十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各民族一律平等,實行團結互助,反對帝國主義和各民族內部的人民公敵,使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為各民族友愛合作的大家庭。反對大民族主義和狹隘民族主義,禁止民族間的歧視、壓迫和分裂各民族團結的行為。
第五十一條各少數民族聚居的地區,應實行民族的區域自治,按照民族聚居的人口多少和區域大小,分別建立各種民族自治機關。凡各民族雜居的地方及民族自治區內,各民族在當地政權機關中均應有相當名額的代表。
第五十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各少數民族,均有按照統一的國家軍事制度,參加人民解放軍及組織地方人民公安部隊的權利。
第五十三條各少數民族均有發展其語言文字、保持或改革其風俗習慣及宗教信仰的自由。人民政府應幫助各少數民族的人民大眾發展其政治、經濟、文化、教育的建設事業。
《共同綱領》在憲怯產生前有代替憲法的作用。這四條規定,是黨的民族政策的具體表述,是關於民族問題的根本**。
一九五四年九月二十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全體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憲法》的《序言》裏有這樣的規定:我國各民族已經團結成為一個自由平等的民族大家庭。在發揚各民族間的友愛互助、反對帝國主義、反對各民族內部的人民公敵、反對大民族主義和地方民族主義的基礎上,我國的民族團結將繼續加強。國家在經濟建設和文化建設的過程中將照顧各民族的需要,而在社會主義改造的問題上將充分注意各民族發展的特點。
第一章《總綱》第三條有這樣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是統一的多民族的國家。
各民族一律平等。禁止對任何民族的歧視和壓迫,禁止破壞各民族團結的行為。各民族都有使用和發展自己的語言文字的自由,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風俗習慣的自由。
各少數民族聚居的地方實行區域自治。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
這些規定,基本上概括了《共同綱領》中有關民族政策的規定而有所發展。《共同綱領》不把這些規定寫入《序說》和《總綱》裏,《憲法》卻寫在《序說》和《總綱》裏,這表明民族政策在《憲法》中的地位比起在《共同綱領》中的地位有顯著的提高。“統一的多民族的國家”的提法,在這裏是第一次以法典的形式提出來的。這辯證地規定了多民族和統一國家的關係,是馬克思主義國家學說里的一個重要發展。民族區域自治在《憲法》裏有了比較詳細的規定,共有六條之多。民族區域自治是中國人民在政治制度上的創造。它根本不同於歷史上的羈縻州、土司制度,不同於一般的行省制度,也不同於蘇聯式的加盟共和國和美國式的聯邦。
一九八二年十二月四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了新憲法。《憲法》中關於民族政策的規定,更為完善。《序言》的開端說:中國是世界上歷史最悠久的國家之一。中國各族人民共同創造了光輝燦爛的文化,具有光榮的革命傳統。
在中國歷史上,從來沒有這樣用法典的形式肯定中國各族人民,包含漢族人民和各兄弟民族人民,共同創造歷史的功績。《序言》又說: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全國各族人民共同締造的統一的多民族國家,平等、團結、互助的社會主義民族關係已經確立,並將繼續加強。在維護民族團結的鬥爭中,要反對大民族主義,主要是大漢族主義,也要反對地方民族主義。國家盡一切努力,促進全國各民族的共同繁榮。
這裏又肯定了各族人民共同締造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功績,提出了平等、團結、互助和共同繁榮作為民族政策的高度概括,還提出了社會主義的民族關係是不斷發展的進程。
一九八四年五月三十一日,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對區域自治作了更為具體的規定。這是實施憲法規定的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的基本法。
從《共同綱領》到一九八二年新憲法、一九八四年《民族區域自治法》中關於民族政策的規定,都集中地反映了我國民族關係的根本性的變化,這是跟各族人民的長期鬥爭、社會性質的變化、中國**的領導緊密相連的。**同志曾有多次關於民族政策的講話。一九五五年三月,他在《在中國**全國代表會議上的講話》中說:要反對大漢族主義。不要以為只是漢族幫助了少數民族,而少數民族也很大地幫助了漢族。有些同志總是在那裏吹,我們可幫助了你們,就沒有看到沒有少數民族是不行的。我國百分之五十到百分之六十的地方,是什麼人住的?是漢族住的,還是什麼人住的?百分之五十到百分之六十的地方是少數民族居住的。那裏物產豐富,有很多寶貝。現在,我們幫助少數民族很少,有些地方還沒有幫助,而少數民族倒是幫助了漢族。有些少數民族,需要我們先去幫助他們,然後他們才能幫助我們。少數民族在政治上很大地幫助了漢族,他們加入了中華民族這個大家庭,就是在政治上幫助了漢族。少數民族和漢族團結在一起了,全國人民都高興。所以,少數民族在政治上、經濟上、國防上,都對整個國家、整個中華民族有很大的幫助。那種以為只有漢族幫助了少數民族,少數民族沒有幫助漢族,以及那種幫助了一點少數民族,就自以為了不起的觀點,是錯誤的。
一九五六年在《論十大關係》中說:對於漢族和少數民族的關係,我們的政策是比較穩當的,是比較得到少數民族贊成的。我們着重反對大漢族主義。地方民族主義也要反對,但是那一般地不是重點。我國少數民族人數少,占的地方大。論人口,漢族佔百分之九十四,是壓倒優勢。如果漢人搞大漢族主義,歧視少數民族,那就很不好。而土地誰多呢?土地是少數民族多,佔百分之五十到六十。我們說中國地大物博,人口眾多,實際上是漢族“人口眾多”,少數民族“地大物博”,至少地下資源很可能是少數民族“物博”。
各個少數民族對中國的歷史都作過貢獻。漢族人口多,也是長時期內許多民族混血形成的。歷史上的反動統治者,主要是漢族的反動統治者,曾經在我們各民族中間製造種種隔閡,欺負少數民族。這種情況所造成的影響,就在勞動人民中間也不容易很快消除。所以我們無論對幹部和人民群眾,都要廣泛地持久地進行無產階級的民族政策教育,並且要對漢族和少數民族的關係經常注意檢查。早兩年已經作過一次檢查,現在應當再來一次。如果關係不正常,就必須認真處理,不要只口裏講。在少數民族地區,經濟管理體制和財政體制,究竟怎樣才適合,要好好研究一下。我們要誠心誠意地積極幫助少數民族發展經濟建設和文化建設。在蘇聯,俄羅斯民族同少數民族的關係很不正常,我們應當接受這個教訓。天上的空氣,地上的森林,地下的寶藏,都是建設社會主義所需要的重要因素,而一切物質因素只有通過人的因素,才能加以開發利用。我們必須搞好漢族和少數民族的關係,鞏固各民族的團結,來共同努力於建設偉大的社會主義祖國。
一九五七年,在《關於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問題》中說:我國少數民族有三千多萬人,雖然只佔全國總人口的百分之六,但是居住地區廣大,約佔全國總面積的百分之五十至六十。所以漢族和少數民族的關係一定要搞好。這個問題的關鍵是克服大漢族主義。在存在有地方民族主義的少數民族中間,則應當同時克服地方民族主義。無論是大漢族主義或者地方民族主義,都不利於各族人民的團結,這是應當克服的一種人民內部的矛盾。在這一方面,我們已經做了一些工作,在大多數少數民族地區民族關係比較從前大有改進,但是仍然存在着一些尚待解決的問題。在一部分地區,大漢族主義和地方民族主義都還嚴重地存在,必須給以足夠的注意。**的話,對於民族間團結互助的現實性和必要性,對於大漢族主義和地方民族主義的錯誤,作了精闢的論述,這是關係到黨的民族政策的重要文獻。民族識別工作和民族分佈現狀中國的歷史長,幅員廣,民族多,民族的流動遷徙、交錯雜居,在語言、風俗上互相影響,因而有相當多的民族,其民族特點不夠顯著,不易為人所確認。一九五三年,各地方申報的民族有四百多個。一九六四年進行人口普查,見於登記的民族有一百八十三個。這兩次登記的民族名單實際上都很混亂。當時,在民族區別上存在着如下問題:1.有些漢人遷到少數民族地區,仍保留着漢族的特點,但並不知道自己是漢人,而以當地其他民族用來稱呼他們的名稱作為自己的民族名稱報了上來,被列入少數民族行列中。
2.遷居到少數民族地區的漢人,有先有后。早去的漢人曾經長期與內地隔絕,跟後去的漢人在語言、風俗習慣上有一定的區別,並且受到後去的漢人的歧視,因而自認為與先去的漢人有區別,在解放后,要求列入少數民族。
3.有些少數民族在民族壓迫下不願表明與漢人有什麼區別。其中有一部分民族上層,受反動統治階級的利用,統治過當地的其他少數民族,一向被看作是與漢人一樣的,在解放后不願意承認是少數民族。
4.歷史上,有些少數民族曾經被強制分散,遷移各地。在遷移過程中,有些人又與漢人接觸,受到較深的影響。他們的語言改變了,民族的特點已不顯著,在經濟上又跟漢人分不開,但是受到歧視,居住上不跟漢人相混。別人不認為他們是少數民族,而他們自認是少數民族。
5.原來同是一個民族的不同部分,遷移到了不同地區,基本上保持相同的語言、風俗習慣、歷史傳統,但長期互相隔離,又被其他民族用了不同的名稱相稱,因而他們報了不同的民族名稱。
6.有的民族分散在不同地區,分別接受了鄰近民族的生活和文化特點,好象不是一個民族,但他們仍保持共同的語言,並被別族用同一名稱相稱。
7.有的民族分散在很廣的地區,形成一些不相聯接的聚居區。長期以來,他們被其他民族用同一名稱相稱,他們也自認是同一民族。但他們在語言、文化等方面雖有相似處,卻又有較大的差別。
8.有的民族內部對於本族是單一民族還是另一民族的一部分,有不同意見。諸如此類的複雜情況,如不認真加以研究,進行科學的民族識別的工作,就不能了解我國民族的真實情況,民族政策就不好落實,民族區域自治就很難推行,民族史的研究也很難貫通今古。
一九五三年,我國民族識別工作開始。一九五六年,開展了全國性的民族調查工作。在全國範圍內,共分為吉林、遼寧、黑龍江、內蒙古、寧夏、甘肅、新疆、西藏、青海、四川、雲南、貴州、廣西、廣東、福建、湖南等十六個調查組,每個調查組又分成若干小組,總共動員了一千多人,其中包括民族學和社會學的專業工作者,語言學、考古學、歷史學和文藝工作者,還有其他方面的科學工作者。這次規模浩大的民族調查工作,積累了大量的材料,在調查研究基礎上寫出了各民族的簡史、簡志和民族區域自治材料,共一百餘種。
從一九五三年起,到一九五七年初,對需要識別的各民族通過實地調查,明確了十一個少數民族的民族成份。以後,又陸續明確了九個少數民族的民族成份。其中有一個少數民族的民族成分是一九七九年才被確認的,這就是基諾族。到目前為止,包括漢族、蒙古族等久經公認的民族在內,經中央人民政府公佈,全國共有五十六個民族。此外,還有台灣、西藏東南部、雲南紅河等地區的少數民族有待於識別。
我們的民族識別工作是很細緻的,這可以對貴州穿青人的民族成份的識別為例來作一點說明。所謂穿青人,住在貴州西北部,有二十多萬人。他們是漢人,但要求承認他們是少數民族。他們的理由是:過去他們有“老輩子話”,是跟當地漢語不同的語言;他們在鄉間有一大片村子,形成自己的聚居區;他們有不同於當地漢人的信仰和風俗習慣的特點;他們的婦女有不同於當地漢人的服飾。對於他們的識別工作,首先從語言分析入手。原來他們的語言就是貴州人普遍使用的漢語,是漢語中的一種方言。所謂“老輩子話”,跟早年江西、湖北、湖南通行的漢語是有淵源的。但說漢語的人並不一定就是漢族。於是查閱歷史材料,證明穿青人的祖先是明初隨軍遷入貴州的民戶,因得不到土地,不得不向當地彝族租地,當彝人的佃戶。因此,他們的社會地位低下。但因文化水平和生產技術水平未被彝族同化,保持了漢族的民族特點。明末,到貴州遊宦經商的人漸多,形成了聚居區。這些人社會身份高,看不起先來的漢人,逐漸形成所謂穿青人和穿蘭人的對立。解放后,穿蘭人登記為漢族,穿青人因怕吃虧,不願登記為漢族,希望被認為少數民族,從而得到照顧。在全國人口中占絕大多數的大民族中,居然有一小部分人不願承認自己是漢人,這是我們很難以想像的。經過這次識別,穿青人的識別問題解決了。類似這樣的問題,在民族識別工作中,也解決得不少。
在民族識別工作過程中,我們的專業工作者靈活地運用了斯大林關於民族四個特徵的理論。他們體會到,斯大林所說的共同語言、共同地域、共同經濟生活以及表現於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等四個特徵,是指資本主義上升時期的資產階級民族說的。資本主義在中國並不發達,歷史上還沒有出現過資產階級民族,斯大林的話對於我國的民族狀況不完全適用。但這四個特徵不是從天上掉下來的,也都有自己的發生、發展過程。儘管在中國歷史上沒有出現這四個特徵的發展狀態,但也出現了這四個特徵的未發展狀態或萌芽狀態。按照這樣的體會,專業工作者正是從語言、地域、經濟生活和心理狀態四個方面來識別民族特點的。他們比較重視民族意識方面的表現,這是符合中國的具體情況的。各少數民族,也有漢族,當處在被壓迫地位的時候,民族意識的表現總是很顯著的①。
經過識別和確認的五十六個民族,是漢族和五十五個少數民族。漢族人口,在全國各民族中居於首位。據1982年人口普查,全國人口十億零三百九十四人,漢族人口是九億三千六百七十萬零三十八人,佔總人口數的百分之九十三點三。漢族分佈各地,而主要聚居於黃河流域,長江流域、珠江流域和東北的松遼平原,居住面積約佔全國總面積的百分之四十左右。漢語和漢文,是全國使用最廣的語言文字。少數民族在使用本民族語言的同時,也有越來越多的人使用漢語。
漢語,是漢藏語系的一支。在語音上,每一個音節都有固定的聲調。在①以上關於民族識別的材料,基本上根據費孝通《民族與社會》,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詞的構造上,基本上是單音節詞根,沒有什麼附加成份。在語法上,主要是以詞在句子中的位置和虛詞來表達語意。在漢語分佈的廣大地區,也有方言上的分歧。最近幾十年,逐漸形成以北方話為基礎、以北京語音為標準的普通話,經過逐步推廣,成為普遍使用的漢語。
漢文,從起源的時候說起,有三千幾百年的歷史。它起源於象形文字和記事的符號,經過長時期的變化,形成了現在的樣子,但一直還不能擺脫這種古老的文字構造的格局。漢文在發展全國文化、交流各地情況、增強全國統一等方面,發揮過很大的積極作用。但漢文的每一個字有一個形體,在辨認、書寫和印刷上,都比拼音文字要困難得多。因此,國務院有文字改革委員會的設置,研究並試行改革的步驟。
在經濟生活和文化生活上,總的說來,漢族都居於前列。在政治上,漢族的先民建立了夏、商、周三個王朝和許多侯國、王國。在漢族形成過程及形成以後,漢族的統治階級建立了秦、漢、隋、唐、宋、明等幾個皇朝,並且幫助蒙古貴族、滿族貴族建立了元朝和清朝。歷代的農民起義,都以漢族人民為主力。近代的民主革命和新中國的建立,漢族人民都作出了重要的貢獻。
五十五個少數民族,分佈於北方和南方各地,因需要論述的篇幅較多,以下分別加以論述。
北方民族北方民族,包括居住在東北三省的滿族和錫伯族、朝鮮族、赫哲族,居住在內蒙古自治區的蒙古族和達斡爾族、鄂溫克族、鄂倫春族,居住在寧夏回族自治區的回族和居住在甘肅省的東鄉族、保安族、裕固族,居住在青海省的土族和撒拉族,居住在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的維吾爾族和哈薩克族、柯爾克孜族、塔吉克族、烏孜別克族、塔塔爾族、俄羅斯族。他們主要居住的地方,大都在我國北部的邊疆地帶。他們使用的語言,除朝鮮族的語族未定、回族使用漢語、塔吉克族和俄羅斯族語言屬印度歐羅巴語系外,其餘都屬於阿爾泰語系。
東北地區,很早就有肅慎人在活動。春秋時,相傳周武王克商,肅慎獻楛矢、石砮,這在本章第一節已說到。在漢代,肅慎被稱為挹婁,南北朝時稱勿吉,隋唐時稱靺鞨,並在唐玄宗時受封號,建立了渤海國。五代以後,靺鞨改稱女真,建立了金朝。明末,又改稱為滿洲,建立了清朝。肅慎原來活動於今松花江、黑龍江一帶,後來向南發展。金時的女真遍於中國北部。清時的滿洲遍於全國各地。滿洲族現簡稱為滿族。
滿族有四百二十九萬九千人,其中居住在遼寧省的人數近二百萬,居住在吉林省的有五十一萬多人,居住在黑龍江省的近九十萬零九千人。其餘,散居在河北省、內蒙古自治區的有十一萬多人到三十八萬多人,散居在天津市、山東省、河南省、貴州省的有一萬人以至二萬三、四千人,還有散居在上海市、江蘇、浙江、安徽等省的,多到八千多人,少則不滿一百人。滿族人主要經營農業,有一部分人以採集人蔘、蘑菇、木耳等產品為副業。近幾年,參加工業生產的人逐漸多起來。滿族的語言,屬阿爾泰語系·通古斯語族·滿語支。滿族的文字是拼音文字。近幾十年,滿族的語言文字已為漢語漢文所逐漸代替,在民族內部現已很少使用。滿族曾普遍信仰薩滿教,漢譯為巫教。近幾十年,這種信仰已逐漸衰落。
錫伯族,有八萬三千六百多人,居住在遼寧省的有四萬九千多人,居住在吉林省、黑龍江省和內蒙古自治區的分別有一千多人或兩千多人,居住在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的有二萬七千多人。新疆設有察布查爾錫伯族自治縣,是當地錫伯人聚居較為集中的地方。
錫伯人,自稱是鮮卑的後裔。在二百多年前,他們是居住在松花江中游和遼河流域的游牧民族。后經清廷多次強迫遷徙,他們遂分散在東北各地,逐漸以農耕為生。乾隆二十五年(1764),錫伯人被抽調到伊犁一帶駐防,就定居下來開荒修渠,逐漸轉變為以農耕為主的民族。在新疆的錫伯人保持的民族特點,比起東北的錫伯人來,還要多些。錫伯族原有的語言,屬阿爾泰語系·滿——通古斯語族·滿語支,在新疆仍舊使用,在東北就很少使用了。
朝鮮族跟漢族有悠久的歷史友誼。明代晚期以來,朝鮮人從朝鮮遷居中國,遂為我國的朝鮮族。現在朝鮮族有一百七十六萬三千多人。其中,居住在吉林省的最多,有一百一十萬三千多人。其次,居住在黑龍江省的有四十三萬一千多人,居住在遼寧省的有十九萬八千多人。其餘,散居在內地的一些城市。朝鮮族在吉林省建置了延邊朝鮮族自治州和長白朝鮮族自治縣。延邊有大面積的原始森林,還盛產各種藥材和山貨。所產人蔘、貂皮和鹿茸,有三寶之稱。朝鮮族善於經營水稻,所在地區以“水稻之鄉”著稱。解放以來,朝鮮族的工人數量有很大的發展。朝鮮族的語言,有人認為屬阿爾泰語系,但還不是定論。朝鮮族的文字是用字母拼寫,寫成方塊形。朝鮮族的文化水平相當高,歌舞更為出色。
赫哲族,主要分佈於黑龍江省的同江、撫遠和饒河等縣的沿江一帶,以捕魚為主要生產,其次是狩獵,也有少量的農業。赫哲族,因過去以魚皮為衣,用犬拉雪橇,在漢文史書上有“魚皮部”和“使犬部”之稱。赫哲族在解放前生活困苦,瀕於民族滅絕的邊緣。解放時,赫哲族只剩下三百多人。解放后,赫哲族的生活和生產設備都得到改善,並於撫遠縣下八岔建置了民族鄉。據一九六四年人口普查赫哲族人口是七百一十八人。一九八二年普查,是一千四百二十六人,比一九六四年人口加倍地增長,但還是全國內人口最少的一個民族。赫哲族有自己的語言而無文字。語言屬阿爾泰語系·滿——通古斯語族·滿語支。
內蒙古自治區曾先後出現過幾個以強悍著稱的民族。秦漢時期有匈奴,三國兩晉南北朝時期有鮮卑。隋唐時期有突厥和回紇。五代以至北宋時期有契丹。成吉思汗崛起后,蒙古族的威力凌駕宇內。成吉思汗的後裔建立了元朝。元亡后,蒙古族在蒙古地區仍繼續有所發展。
一九四五年,內蒙古自治區建立了,這是在黨領導下成立最早的一個自治地方,比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成立還早四年。這裏,有遼闊豐美的呼倫貝爾草原,有沃野千里的黃河灌區,有大興安嶺的原始森林,有煤、鐵、鉻、錳、鈷、鋅、金、銀、錫等礦藏,有甘草、大黃、知母和鹿茸、熊膽、麝香等藥材。蒙古族久以游牧著稱。近幾十年,已由游牧向定牧轉化,而且也發展了農業。隨着工業的發展,蒙古族中也出現了不少工人,但蒙古族還是以畜牧業為主。在畜牧業中,又以牛羊為主,馬、駱駝次之,並有著名的優良品種。蒙古族能歌善舞,喜歡摔跤、賽馬,這也都跟長期的游牧生活有密切的關係。蒙古族一般信仰喇嘛教。蒙古族的語言屬阿爾泰語系·蒙古語族。它在史學、文學和醫學上,都有長期的積累,表現了民族的特色。
蒙古族現有三百四十一萬一千多人,主要聚居在自治區,有二百四十八萬九千多人;其次,住在遼寧省的有四十二萬八千多人;居住在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的有十一萬七千多人。此外,還有一部分蒙古人居住在遼寧、吉林、黑龍江、甘肅、青海、河北、河南、四川、雲南、北京等省市和寧夏回族自治區。蒙古族還在遼寧、吉林、黑龍江、甘肅、青海等省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分別建立了自治州、自治縣。
達斡爾族、鄂溫克族、鄂倫春族,主要居住在內蒙古自治區。達斡爾族,有人推測它是遼代契丹的後裔,但還沒有確證。它現有九萬一千多人,在嫩江左岸建置了莫力達瓦達斡爾族自治旗。達斡爾人還分佈在內蒙古的其它地方和黑龍江省、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的塔城地區。他們兼營農牧,也從事漁、獵、採集。他們的語言屬阿爾泰語系·蒙古語族,沒有文字。鄂溫克族,現有一萬九千多人。它的族源,與南北朝時期居住在今黑龍江上、中游的室韋,特別是北室韋,有密切的關係。鄂溫克人以馴鹿著名,明清時被稱為“乘鹿”或“使鹿”的人。現在,鄂溫克族有比較多的人居住在鄂溫克族自治旗,其餘散居在內蒙古自治區各地和黑龍江省。這個民族內部在經濟發展上很不平衡,有的人務農,有的人狩獵,有的人半農半狩,也有一些人還保持着馴鹿的傳統。鄂倫春族,現有四千一百多人,以狩獵為生,比較集中地居住在鄂倫春自治旗,其餘居住在布特哈旗、莫力達瓦達斡爾族自治州以及黑龍江省呼瑪、愛輝等縣。鄂溫克族和鄂倫春族的語言,都屬於阿爾泰語系·滿—通古斯語族·通古斯語支,沒有文字。
寧夏回族自治區,原為党項人所建立的西夏的故地。這裏溝渠縱橫,形成相當完整的灌溉系統,為農業生產提供了有利的條件,因而有“天下黃河富寧夏”之稱。枸杞、髮菜、灘羊毛皮和池鹽是這裏著名的特產。
“回族”的“回”,是“回回”的簡稱,現在有七百二十一萬九千多人,居住在自治區的有一百二十二萬五千多人,居住在甘肅省的有九十五萬多人,居住在河南省的有七十二萬七千多人,居住在新疆維吾爾族自治區的有五十七萬多人,居住在雲南省的有四十三萬八千多人。在全國的每一個省、直轄市、自治區,都有相當數量的回族人居住。回族人口分佈得如此廣泛,這在少數民族中是少有的。回族在甘肅省、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河北省、青海省、雲南省、貴州省,建立了自治州、縣。其中,甘肅省的臨夏回族自治州、張家川回族自治縣,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的昌吉回族自治州,河北省的孟村自治縣,都是有名的回族聚居地區。
回族主要經營農業。自元代以來,回族在各地開墾,逐漸形成村落。現在回族所在農村,或稱“回回屯”、“回回營”,或某家村,這還保留着當年的遺迹。回族還兼營手工業和商業。制香、製藥、製革、皮毛加工、礦產、采冶、交通運輸以及飲食業,也都是在回族經濟活動中常見的。
回族是從元代開始逐漸形成的,在它形成和發展的過程中,伊斯蘭教是起過作用的。回族能把多種民族成員聯結為一個民族,伊斯蘭教的共同信仰是原因之一。我國少數民族信仰伊斯蘭教的,共有十個,在回族以外,還有維吾爾、哈薩克、柯爾克孜、撒拉、烏孜別克、塔吉克、塔塔爾、保安和東鄉等民族。
回族使用漢語和漢文。在回族的宗教用語和生活用語中,還保留一些阿拉伯語詞彙和波斯語詞彙,但為數不多。在回族的宗教職業者中,曾用阿拉伯字母和波斯字母拼寫漢語,這可能己有三、四百年之久。這可說是漢語用字母拼寫的最早形式,但未能規範化,而且一直是為很少數的人所使用。回族之普遍地使用漢語漢文,減少了語文上的民族色彩,同時也減少了學習漢族文化的困難。後者對於回族經濟文化的發展,是一個有利的條件。
甘肅省河西走廊,是秦漢時大月氏的故地。唐代,回鶻自今蒙古地區西遷時,其中一支留在河西,史稱河西回鶻。現河西走廊的中部有裕固族居住,建置了肅南裕固族自治縣。再往南,在甘肅省臨夏回族自治州境內,有東鄉族居住,建置了東鄉族自治縣。裕固族,自稱“堯乎爾”、“西拉玉固爾”或即唐代河西回鶻的後裔。“裕固”是一九五三年群眾商定了的正式族名,取其與“堯乎爾”的音近並有富裕、鞏固的意思。裕固族有一萬零五百多人,以畜牧為主,也從事狩獵。裕固族使用三種語言。居住在自治縣西部的人,使用阿爾泰語系·突厥語族的裕固語,或稱堯乎爾語。居住在自治縣東部的人,使用阿爾泰語系·蒙古語族的裕固語,或稱恩格爾語。另有居住在酒泉黃泥堡和肅南雙海地區的人,使用漢語。這三處的裕固族,都沒有自己的文字。東鄉族,現有二十七萬九千多人,半數以上聚居在自治縣,其餘散居在和政縣、臨夏縣等地。東鄉族,以居於臨夏東鄉而得名。它的宗教信仰和風俗習慣跟回族相近,語言跟蒙古語相近,同屬阿爾泰語系·蒙古語族。因此,東鄉族過去有“東鄉回”和“蒙古回回”之稱。這個民族,大概是從元代以後逐漸形成的,生產上以農業為主。
土族,有十五萬九千多人,其中十二萬多人聚居在青海省互助土族自治縣。關於土族的族源,有不同的說法。土族人自稱“蒙古兒”,可能與蒙古族有歷史上的密切關係。土族語和蒙古語同屬阿爾泰語系·蒙古語族,而土族語仍為本民族的獨立語言。土族沒有文字,使用漢文。土族原為游牧民族,後來轉向以農業為主,兼營畜牧。土族人信仰喇嘛教。
撒拉族,有六萬九千多人。其中,居住在青海省的有六萬零九百多人,居住在甘肅省的有五千多人,居住在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的近三千人。在青海省設有循化撒拉族自治縣,在甘肅省設有積石山保安族撒拉族自治縣。撒拉族,相傳來自中亞細亞的撒馬爾罕,可能是在元代東來的。撒拉族語言,屬阿爾泰語系·突厥語族。沒有文字,使用漢文。撒拉族以農業為主,普遍地兼營園藝,培植果木。撒拉地區還生產大黃、党參、麻黃、麝香等名貴藥材。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是我國最大的行政區,也是一個多民族的遼闊地區,它佔全國總面積的六分之一。維吾爾族有五百九十五萬七千多人,居住在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的有五百九十四萬九千多人,大部分人居住在天山以南。其餘散居在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的,差不多有八千人。維吾爾族是新疆各民族中人口最多的民族。哈薩克族,有九十萬七千多人,主要居住在北疆的伊犁哈薩克自治州,東疆的木壘哈薩克自治縣和巴里坤哈薩克自治縣。還有少數人居住在青海省的海西蒙古族藏族哈薩克族自治州和甘肅省的阿克賽哈薩克族自治縣。它是在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少數民族人口中和居住面積上僅次於維吾爾族的民族。柯爾克孜族,近十一萬四千人,主要居住在克孜勒蘇柯爾克孜自治州。其餘,分佈在自治州附近的烏什、阿克蘇、莎車、皮山等地。也有很少數人居住在黑龍江富裕縣境內。塔吉克族,有二萬六千五百多人,主要居住在塔什庫爾干塔吉克自治縣,其餘居住在莎車、葉城等地。這兩個民族的自治地方,都處在自治區西部的國境邊緣地帶。烏孜別克族,有一萬二千四百多人。塔塔爾族,有四千一、二百人。俄羅斯族,有三千人左右。這三個民族,人數少,又居住得特別分散。他們都有一些人居住在烏魯木齊、伊寧和塔城。烏孜別克族還有一些人居住在喀什、莎車和葉城。
《漢書·西域傳》稱“西域”:“本三十六國,其後稍分為五十餘,皆在匈奴之西,烏孫之南。南北有大山,中央有河。”“東則接漢,扼以玉門、陽關。西則限以蔥嶺。”這說的是南疆。當時,這裏有農業,有畜牧業,能制兵器,所產玉石和葡萄已為人所知。由敦煌西行的南北路線,都從這裏向國外延伸,這就是所謂“絲路”的國內部分。《漢書·西域傳》所記烏孫,是在北疆的游牧民族。漢朝曾多次遣嫁公主,跟烏孫建立了和親的關係。自唐以後,在天山南北或其局部地區,先後出現了突厥汗國、高昌王國、喀喇汗國、喀喇契丹汗國、蒙古統治和葉爾羌汗國等歷史時期。在這一悠久的過程中,天山南北各族人民創造了豐富的歷史,留下了大量的文化遺迹和歷史文獻。
維吾爾,依漢文史籍所載,是漢代丁零的後裔,南北朝時為鐵勒的袁紇部。袁紇,隋時稱韋紇,唐稱回紇,后改稱回鶻,元代以後有畏兀兒、畏吾兒等稱,都是“維吾爾”的不同譯寫,維吾爾自唐代後期西遷。入南疆后,接受了當地已經發展起來的農業生產技術,逐漸由游牧生活轉向定居的以農耕為主、兼營畜牧業的生活。棉花的生產是在南疆較早出現的,這是關係人民衣着條件的一件貢獻。維吾爾人善於在盆地和河谷邊緣開發綠州,並開發地下暗溝,作坎兒井,用以灌溉農田。維吾爾族吸收了兄弟民族的優點以豐富自己,在新疆社會的發展過程中,維吾爾族不斷顯示它的富有影響的活力。哈薩克族,是一個古老的游牧民族。據說,這個民族中有一些人,長期用“烏孫”作為部落的名稱。哈薩克族中也許有古烏孫人的後裔。哈薩克族居住地區是一個自然條件良好的牧場。這裏適宜於牧草的培育,夏季可放牧於盆地周圍的群山,冬季可放牧于山谷和河流兩岸。哈薩克族的畜產是著名的,馬、羊等牲畜的數量多,而且優良品種也多。此外,水獺、紫貂、猞猁、羚羊等,都是珍貴的野生動物。哈薩克族在生活上,食肉飲奶、戴皮帽、穿皮毛衣服和靴子,牧民的色彩特別鮮明。解放后,哈薩克族的農業有相當發展,糧食和飼料生產的增加,有利於促進畜牧業的發展。
柯爾克孜族,也是一個古老的游牧民族,它原居葉尼塞河上游地區。自漢以後,它被稱為“隔昆”、“堅昆”或“紇昆”。唐以後,它有“黠戛斯”、“乞兒吉思”、“吉利吉思”等譯名。清初,它被稱為“布魯特”,這是準噶爾語,意為“高山居民”。柯爾克孜族自漢代起,先後為匈奴、突厥和回紇所統治,它跟回紇進行了長期的鬥爭,終於在唐文宗時擊破了回紇,迫使其西遷。此後不久,它也向西南移動,進入今新疆地區。元明時期,它的主要活動地區已由葉尼塞河上游移於今新疆境內。清初,天山南北都有柯爾克孜族居住。原留在葉尼塞河上游地區的柯爾克孜族也西來跟住在今新疆境內的同族匯合。自清初以後,柯爾克孜族經歷了對國內外反動勢力的鬥爭,在人口上遭受的損失,在新疆各民族中最為嚴重。柯爾克孜族從事農耕,也狩獵。在所畜牧的牲畜中,細毛羊和阿斯卡尼裘皮羊,都是著名的品種。氂牛和犏牛是高寒地區的特產。柯爾克孜族和維吾爾族、哈薩克族都有自己的語言,都屬於阿爾泰語系·突厥語族。它們也都有以阿拉伯字母為基礎的拼音文字。解放后又都設計了以拉丁字母為基礎的新文字。
塔吉克族,以畜牧業為主,兼營農業,過着半游牧半定居的生活。塔吉克人的牲畜,主要是羊,其次是牛、馬、驢和駝。牛,有耗牛和犏牛,可用於運輸。羊有敦巴什大尾羊,尾部一般有三十斤左右,是很著名的品種。山村中還有帕米爾大頭羊,雪雞、熊、豹、狼、狐等野生動物。塔吉克人長期以來習慣於以狩獵為副業。他們多數說色勒庫爾話,少數說瓦罕話,這都是塔吉克語,屬於印歐語系·伊朗語族。
烏孜別克族和塔塔爾族,也都是中國的古老民族。烏孜別克語、塔塔爾語,都與維吾爾語很接近,同屬於阿爾泰語系·突厥語族。這兩個民族的文字,也都是以阿拉伯字母為基礎的拼音文字。他們在解放前,長期以商業活動為主,兼營農牧。他們對南北疆之間、新疆與中亞各地之間的商品流通,是起作用的。
俄羅斯族,在新疆有二百多年的歷史。這裏的俄羅斯人,語言文字使用俄語、俄文,在生活習俗上,也基本上與蘇聯俄羅斯族相同。居住在城市的俄羅斯人,大多經營修理業、運輸業和手工業;居住農村或接近牧區的俄羅斯人,也經營農業和畜牧業。他們在生產技術和經濟、文化生活等方面,都有較高的發展。
以上,主要居住北方的民族,共有二十一個。
南方民族南方民族,包括主要居住在青藏高原和四川省西部、雲貴高原和兩湖西部、廣西壯族自治區和東南沿海地區的少數民族。這差不多都是處於我國南部邊防和海防地帶的民族。他們的語言,除佤族、德昂族、布朗族、高山族、京族外,都屬於漢藏語系。他們大部分人能歌善舞,往往歌舞于山林水濱,比起習慣於馳騁草原的北方民族的歌舞,另有一番風味。
在青藏高原和四川省西部,有藏族、門巴族、珞巴族、羌族。藏族,有三百八十七萬多人,其中居住在西藏自治區的有一百七十八萬六千多人,居住在青海省的有七十五萬四千多人,居住在四川省的有九十二萬二千多人,居住在甘肅省的有三十萬零四千多人,居住在雲南省的差不多有九萬六千人。其餘,分散在全國各省、直轄市、自治區,少者十幾人,多者幾百人,個別地方接近兩千人。門巴族有六千二百多人,珞巴族有兩千多人,分別居住在西藏自治區的南部。羌族,有十萬二千七百多人,主要居住在四川省內。藏族的自治地方,除西藏自治區外,在青海省有玉樹、海南、黃南、海北、果洛等藏族自治州,在四川省有甘孜、阿壩等藏族自治州和木里藏族自治縣,在雲南有迪慶藏族自治州,在甘肅省有天祝藏族自治縣。藏族居住之廣和聚居程度之高,是全國少數民族中所僅見的。羌族也有自治地方,即四川省的茂汶羌族自治縣。
藏族和羌族,都是古老的民族。藏族是少數民族中最富於典籍和藝術製作的民族。藏語和門巴語、珞巴語都屬於漢緬語系·藏緬語族,藏語和門巴語又同屬藏語支。珞巴語的語支,未定。藏族有自己的拼音文字,門巴族和珞巴族也使用藏文。藏人和門巴人的傳統的宗教是喇嘛教,也有少數人信奉巫教。在珞巴族中,巫教相當流行。
藏族地區,近年不斷有古人類遺骸和石器時代遺物的發現。有的學者認為,這種古人類即藏人的遠祖。據漢文史書所記,藏族地區原為古代羌族舊居。今藏族中可能有古代羌族的後裔。但如因而認為藏族的族源即來自羌族,就未免立論過勇了。唐太宗貞觀七年(633年),松贊干布建立吐蕃王國,一直到唐武宗會昌二年(842年)吐蕃王國的滅亡,延續了二百多年之久。當吐蕃強大的時候,兵力曾東至今四川省的阿壩地區,並曾攻佔了安西四鎮,一度攻入唐都長安。但這都不妨礙唐藏的友好。文城公主和金城公主的入藏,以及唐蕃會盟碑的樹立,都成為中國民族關係史上的佳話。
藏族地區因地形和氣候的顯著差異,利於多種經濟的經營。而草原遼闊,水草肥美,又特別有利於藏族地區之以畜牧業為主。氂牛和犏牛是西藏的特產。河曲馬、大通馬、工布騾,都是這裏的良種。農業生產,以青稞為主,也生產小麥、蠶豆、油菜、土豆、蘿蔔等。在氣候溫和的河谷地區,還生產水稻和棉花。藏族地區因森林茂密,出產珍禽異獸和熊膽、麝香、鹿茸、冬蟲夏草、雪蓮、靈芝等名貴藥材。水力、地熱及各種地下資源都很豐富。門巴族和珞巴族所在地區,位於喜馬拉雅山南麓,氣候溫和,而峽各地帶,四季如春,宜於農作物的生長,這裏出產青稞、大豆、小麥、棉花、芝麻和天麻、三七、雪蓮、當歸、党參等藥材。在解放前,這兩個民族跟外界交往少,生產工具和生產技術都還停留在比較原始的階段。
羌族,跟漢族有同樣古老的歷史。羌、姜,音義都相近。羌,從羊,從人,意為牧羊人。姜,從羊、從女,意為牧羊女。這顯然是對於游牧民族的稱呼。在中國歷史的傳說時代,姜姬世為婚姻,並為中國西北部的重要部落集團。西周、春秋時期,姜姓封國,有齊、呂、申、許,都是羌族在東方的新發展。兩漢時所謂“西羌”,泛指西北的多種族別,不是單一的民族。它們在歷史上總是跟氏族在一起,活動地區甚為廣泛。氏族早已不見了,現在的羌族只是古羌族在岷江上游傳衍下來的一支。羌語,屬漢藏語系·藏緬語族。他們沒有自己的文字,久已使用漢文。在生產上,以農業為主,兼營畜牧和林業。羌區山林,也多珍奇動物,產名貴藥材。
雲貴高原和湖南省西部,是民族眾多甲於全國的地區。基本上或主要居住在這個地區的民族,有二十二個。其中,基本上或主要居住在雲南省的有十六個民族,在貴州省的有五個民族,在湖南省西部的有一個民族。
雲南省的十六個民族,都有自己的語言。彝族、白族、哈尼族、傈僳族、拉祜族、納西族和基諾族的語言都屬於漢藏語系·藏緬語族·彝語支。景頗族和獨龍族的語言屬於藏緬語族·景頗語支。普米族、怒族、阿昌族的語言,也屬於藏緬語族,語支待定。傣族的語言,屬於漢藏語系·壯侗語族·壯傣語支。還有佤族、德昂族和布朗族的語言,是屬於南亞語系·孟高棉語族·佤德昂語支。彝族、納西族、傣族有自己的文字。傈僳族和拉祜族有外國傳教士過去代制的拉丁化拼音文字。解放后,彝文和拉祜文都進行了改革,哈尼族、傈僳族和納西族、景頗族、佤族有拉丁化拼音文字的設計或試行。
彝族,有五百四十五萬三千多人。其中,在雲南省居住的有三百三十五萬四千九百多人,設有楚雄彝族自治州和漾濞、峨山、路南、寧蒗、南澗等彝族自治縣。居住在四川省的有一百五十二萬五千七百多人,有涼山彝族自治州。居住在貴州省的彝族有五十六萬三千七百多人,居住在廣西壯族自治區的彝族有四千六百多人。涼山彝族自治州及其附近,是彝族最大的聚居區,有一百多萬人。白族,有一百一十三萬一千多人,其中有百分之八十以上聚居在雲南大理白族自治州,少數散居在四川省西昌和貴州省畢節等地。哈尼族,有一百零五萬八千多人,居住在雲南省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差不多要佔哈尼族總人口的一半。其餘,散居在思茅地區和西雙版納等地。傈僳族,約四十九萬人,主要聚居在雲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和維西傈僳自治縣,其餘,分散在麗江、保山、大理、楚雄等州縣。拉祜族,有三十萬零四千多人。其中約有二十萬人居住在瀾滄江以東,北起臨滄、耿馬,南至瀾滄、孟連等縣。納西族,有二十四萬五千多人。其中有十五萬多人聚居在麗江納西族自治縣,有少數人居住在四川省和西藏自治區境內。基諾族,接近兩萬人,聚居在西雙版納景洪縣的基諾洛克公社。
上述彝族、白族等七個民族,都有古老的歷史。白族,漢代稱“僰”,南北朝以後稱“白蠻”。“僰”、“白”,是同音字而寫法不同。彝族,是由漢代的“昆明”和“叟”發展而來。自唐至元,彝族有“烏蠻”之稱,后又被稱為“羅羅”。漢代的滇王國和唐代的南詔,都是彝族建立的政權。繼南詔而起的,從長和國以至大理國,都是白族建立的政權。元滅大理后,彝族和白族的貴族仍在雲南有一定穩定的勢力,延續了相當長的時期。哈尼族,也出自“叟”和“昆明”。拉祜族跟“昆明”也有族屬上的淵源關係。傈僳族也是由“烏蠻”發展而來。納西族,漢晉時稱“摩沙夷”,自唐初以後稱“磨些蠻”。在南詔獨霸雲南以前,磨些人所建立的越析詔,是六詔之一。基諾族,文獻記載缺乏,有人認為,清初漢文記載中的“攸樂”,是見於記載之始。但在基諾族的傳說中,民族的起源是與人類的起源緊密聯繫的,這也許可說是反映了基諾族有自己的悠久歷史。
這七個民族大致都經過一個游牧生活的階段,後來都轉向以農耕為主,有的人兼營畜牧和狩獵、採集。這些民族地區,除彝族的部分地區外,大致土地肥沃,宜於農耕。藥材、礦藏和水力資源都相當豐厚。
景頗族,有九萬三千多人,阿昌族,有二萬多人,他們主要聚居在雲南省德宏傣族景頗族自治州。景頗族還有少數人居住在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的片馬、古浪等地。獨龍族,有四千多人,是雲南少數民族中人口最少的民族,主要居住在貢山獨龍族怒族自治縣的獨龍河谷。怒族,有二萬三千多人,一部分居住在貢山外,還分佈在碧江、福貢兩縣及蘭坪縣菟峨公社。普米族,有二萬四千多人,居住在蘭坪、麗江、維西、永勝等縣和寧蒗彝族自治縣,還有一些人居住在四川省木里藏族自治縣和鹽源縣。這五個民族也都有悠久的歷史。他們的聚居地區富於森林、藥材、珍奇禽獸以及礦藏和水力資源。目前,這些民族大致以農業為主,各種資源尚有待開發。
傣族,近八十四萬人,主要居住在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德宏傣族景頗族自治州和耿馬傣族佤族自治縣、孟連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縣。還有一些人分散在景東、普洱、瀾滄、元江、金平等三十多個縣。傣族地區多在群山環抱中的河谷平壩,有亞熱帶氣候,土地肥沃、四季常青,為農業生產提供了優厚的條件。這裏盛產樟腦、咖啡、橡膠、紫膠等經濟作物和柚木、紫檀等貴重木材,銅鐵金銀等礦產的蘊藏量都相當豐富。普洱茶是蜚聲中外的名產。野象和孔雀為這裏增添了特有的景色。
遠在先秦時期的文獻,就有關於“百越”和“百濮”的記載。據學者們的研究,這是兩大系統的部落群,而傣族的先民屬於“百越”的一部分,佤族、布朗族、德昂族屬於“百濮”的一部分。佤族,有二十九萬八千多人。滄源佤族自治縣和西盟佤族自治縣是佤族的主要聚居區。耿馬傣族佤族自治縣和孟連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縣以及雙江、鎮康、永德等縣,也是佤族人數較多的地方。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和德宏傣族景頗族自治州也有一些佤族人散居。布朗族,有五萬七千多人,主要聚居在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勐海縣的布朗山、西定、巴達等地。還有一些人散居在雙江、耿馬、景東等縣。德昂族,有一萬二千多人,主要聚居在德宏傣族景頗族自治州,其餘居住在鎮康、耿馬和瀾滄等縣。這三個民族多住在山區的半山腰上,因地處亞熱帶,土地好,雨量足,很適於農作物的生長。礦藏和原始森林的資源在這些民族地區相當豐富,茶葉和龍竹是這裏的特產。
基本上或主要是居住在貴州省的少數民族,有苗族、布依族、侗族、水族、仡佬族等五個民族。苗族,是貴卅少數民族中人口最多的,有五百零三萬多人。其次,布依族,有二百一十二萬多人;侗族,有一百四十二萬五千多人;水族,有二十八萬六千多人;仡佬族,有五萬三千八百多人。這五個民族各有自己的語言。苗族語言屬於漢藏語系·苗族語族·苗語支。布依族語言屬於漢藏語系·壯侗語族·壯傣語支。侗族和水族屬於壯傣語族·侗水語支。仡佬族語言也屬於漢藏語系,語族未定。苗族、布依族都有試行的拉丁化拼音文字。水族有簡單的象形文字,但不通用。
苗族也是一個古老的民族。它的先民,可能遠在很古老的時代曾在黃河中下游流域活動,後來向南轉移,進入洞庭湖一帶,以後又向西和西南轉移。現在苗族居住在貴州省的有二百五十八萬八千多人,居住在雲南省的有七十五萬二千多人,居住在四川省的有三十五萬八千多人,居住在廣西壯族自治區的有三十三萬八千多人,居住在廣東省的有四萬一千多人,居住在湖南省的有七十六萬一千多人,居住在湖北省的近十八萬人,還有散居在其他省、直轄市、自治區的,少者不到一百人,多者二千多人。布依族,居住在貴州省的有二百一十萬多人,居住在雲南省的有四千七百多人,居住在四川省的有四千二百多人,居住在廣西壯族自治區的有六千八百多人。布依族,長期跟苗族雜居。在貴州省,苗族和布依族聯合建立了黔東南、黔南、黔西南等三個自治州和鎮寧、紫雲、關嶺等三個自治縣。另外,苗族有在貴州省跟侗族聯合建立的黔東南自治州,在湖南省、四川省分別跟土家族聯合設立的兩個自治州、四個自治縣,還有一些別的自治地方。苗族、布依族居住地區,雖多高山,但也有位居於壩子和河谷之間的地方,一般土地肥沃,雨量充沛,生產大米、小米、玉米等多種糧食作物。水力、木材、藥材、礦產及珍奇禽獸等資源也頗為富厚。苗族居地遼闊,不同地區間的地理條件差別頗大,經濟發展也不平衡。在手工工藝方面,苗族和布依族的紡織品、刺繡,特別是臘染,很有聲譽。
侗族、水族和仡佬族,一些學者認為,都是出自古代的“百越”系統的民族。侗族和水族,出自這一系統的駱越。仡佬族,出自這一系統的僚。侗族,居住在貴州省的有近八十五萬人,居住在廣西壯族自治區的有近二十三萬人,居住在湖北省的有二萬一千八百多人,居住在湖南省的有三十一萬八千多人。水族,居住在貴州省的有二十七萬四千多人,居住在雲南省的有六千三百多人,居住在廣西壯族自治區的有四千多人。仡佬族,居住在貴州省的有五萬一千多人。仡佬族沒有建立自治地方。水族在貴州省有三都自治縣。侗族在貴州省有玉屏侗族自治縣,在廣西壯族自治區有三江侗族自治縣,在湖南省有通道侗族自治縣和新晃侗族自治縣。
侗族等三個民族,都以經營農業為主,而侗族兼營林業。侗族地區產大米、棉花、煙葉、藥材,而杉木最為著名。侗族的建築,如鼓樓、風雨橋和一般竹樓,都很有民族特色。侗族婦女善於編織和刺繡,侗錦是其中的精品。水族地區,在自然條件好的地方,可說是魚米花果之鄉,但灌溉設施不發達,農業生產受到限制。仡佬族的生產條件最差,解放前農民多不能解決吃飯問題。
基本上居住在兩湖西部的土家族,自稱“畢茲卡”,意為“本地人”,稱漢人為“客家”。這可能就意味着,土家族有在這裏長期定居的歷史,而漢人則是在土家族定居相當久之後才遷過來的。土家族,現有二百八十三萬二千七百多人。其中,居住在湖北省的有一百四十八萬六千多人,居住在湖南省的有七十四萬四千七百多人,分別建立了跟苗族聯合的鄂西自治州和湘西自治州。居住在四川省的有五十九萬五千多人,建立了石柱土家族自治縣和跟苗族聯合建立的四個自治縣。另外,還有散居在別省的,為數都很有限。土家族在兩湖西部居住的地區,具有發展農、林、牧、副、漁多種經營的條件,出產水稻、玉米、麥、棉花、油桐、油茶等。油桐、油茶在土家族生活中佔有相當重要的地位。土家族也有自己的語言,屬漢藏語系,語族未定。土家人使用漢語的人數要比使用本民族語者為多。
主要或基本上居住在廣西壯族自治區及東南沿海一帶的少數民族,有壯族、毛南族、仫佬族、瑤族、京族、黎族、高山族和畲族。這八個民族都有自己的語言。壯族、毛南族、仫佬族、黎族的語言都屬於漢藏語系·壯侗語族。壯族語是屬於壯傣語支,毛南族語和仫佬族語屬侗水語支。黎族語屬於黎語支。畲族語言,屬於苗瑤語族·苗語支。高山族語,屬南島語系。京族語,語系、語族未定。
壯族是全國少數民族中人口最多的,也是在廣西定居時間最久的民族。
製作細緻的銅鼓和分佈於自治區南部左江兩岸山崖上的壁畫,可說是壯族古文化的象徵。學者們認為,這都是遠在兩千年前的遺物。自治區是以風景優美著稱的地區,山皆青翠,往往拔地而起,山中多岩洞鍾乳,窮極瑰麗,河流縱橫,清澈見底,富有水利資源。農作物有水稻、玉米、薯類,果品有柚子、菠蘿、龍眼、荔枝,藥材有三七、羅漢果、桂圓,木材有銀杉、樟木,礦產有煤、鐵、金、鎢、銅、鋅、石油等。
壯族共有一千三百三十七萬八千多人。其中居住在廣西壯族自治區的有一千二百三十二萬五千多人;居住在雲南省的有八十八萬八千多人,居住在廣東省的有八萬六千多人,居住在貴州省的有二萬七千多人,居住在湖南省的有一萬四千多人。散居在其他省、直轄市、自治區的,多者一兩千人,少者數十人。壯族的自治地方,除廣西自治區外,在雲南省有文山壯族苗族自治州,在廣東省有連山壯族瑤族自治縣。
瑤族,有一百四十萬二千多人。其中,居住在廣西壯族自治區的有八十六萬三千多人,在這裏建立了金秀、都安、巴馬、富川等四個瑤族自治縣。在湖南省居住的有二十七萬三千多人,在這裏建立了江華瑤族自治縣。在雲南省居住的有十四萬七千多人,在這裏建立了河口瑤族自治縣。在貴州省居住的有一萬九千多人。在廣東省居住的有九萬五千多人,建立了乳源瑤族自治縣。另外,還有少數人散居各地。仫佬族,有九萬零四百多人。其中,居住在廣西壯族自治區的有八萬八千多人,建立了羅城仫佬族自治縣。居住在貴州省的有一千三百多人。毛南族,有三萬八千多人,其中,居住在廣西壯族自治區的有三萬七千九百多人。居住在外地的人數很有限。這三個民族,都各有自己的古老歷史。他們的居住地區多山,人們多住在山下和山坡上。有些地區,山上有木材和麝香、樟腦等土特產及鐵、錳、鎂等礦藏。農作物,主要是水稻,在缺水的地方則種旱稻。還有玉米、小麥、薯類和棉花等。毛南人,善於伺養菜牛,在這方面有相當豐富的經驗。
京族,近一萬二千人。有九千八百多人居住在廣西壯族自治區。有一千一百多人居住在廣東省。京族最晚在四百多年前由越南遷來,一直是我國以漁業為主的民族。他們主要居住區在廣西壯族自治區的南部,防城各族自治縣江平公社的尾、巫頭、山心三個島,素有“京族三島”之稱。鄰近的北部灣是著名的天然漁場,有魚類七百多種,其中經濟價值較高、產量較豐富的達二百多種。所產海馬、海龍、珍珠是名貴藥材。農作物和果品,有水稻、花生、芋頭和香蕉、龍眼、菠蘿蜜等。
黎族和高山族,基本上都居住在南海中兩個最大的島上。黎族有八十一萬七千五百多人,其中居住在廣東省的有八十一萬多人,居住在廣西壯族自治區的有一千八百多人,在湖南省的,有三千五百多人。黎族,在海南島跟苗族聯合建立了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高山族,基本上居住在台灣省,據說有三、四十萬人。這只是估計,確切數字尚有待於調查。高山族散居在大陸各地的有一千五百多人。黎族和高山族,都是歷史悠久的民族。黎族是由土著居民發展起來的。高山族的族源可能要複雜一些。海南和台灣,在國防上和經濟上都佔有重要的地位,海洋資源、森林資源、礦藏資源都很富饒。主要農作物水稻,在一些地方一年可以三熟,薯類可以不拘季節,隨時種植。最近,海南島籌備建省,當地各項資源都將得到較快的開發。台灣省因政治原因跟祖國大陸分離,但這只是暫時的現象,祖國的統一遲早會實現的。畲族,有三十六萬八千八百多人,分散地居住在廣東、福建、浙江等省的丘陵地帶。畲族,居住在福建省的有二十萬八千四百多人。居住在浙江省的有十四萬七千五百多人,在這裏建立了景寧畲族自治縣。在廣東省的有三千二百多人,在江西省的有七千四百多人,在安徽省的有一千一百多人。大約在南宋末年,“畲”字才開始用作民族名稱,而畲族本身歷史的開始當遠在這個時期以前。畲族人民主要從事農業生產,農作物有水稻和薯類,還有麥子、油菜、煙葉、土豆等。畲族居住地區多為山區,那裏產林木和毛竹,土特產有茶葉、油菜、紙、筍乾、香菇、樟腦、松油等。在手工藝方面,畲族的刺繡和斗笠,各具有民族特色。
以上,南方少數民族共三十四個。北方和南方的五十五個少數民族人口,合計約有六千七百二十三萬三千二百多人。另外,還有未經識別的民族八十七萬九千二百多人,外國人加入中國籍的四千八百多人,跟漢族人民計算在一起,全國共十億零三百九十三萬七千多人①。
附表一全國各民族人口數字統計表①以上,關於人口的數字,根據1982年全國人口普查的統計。關於民族概況,多根據《中國少數民族》,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
民族別1982年7月1日人口普查數(萬人)
佔總人口%民族別1982年7月1日人口普查數(萬人)
佔總人口%29個省市區合計100.394100.0柯爾克孜族11.400.01土族15.940.02漢族93.670.3893.30達斡爾族9.400.01蒙古族341.170.34仫佬族9.040.01回族721.940.72羌族10.280.01藏族387.010.39布朗族5.850.01維吾爾族595.710.59撒拉族6.910.01苗族503.090.50毛南族3.810.01彝族545.340.54仡佬族5.380.01壯族1.337.821.33錫伯族8.360.01布依族212.050.21阿昌族2.04.朝鮮族176.390.18普米族2.42.滿族429.920.43塔吉克族2.65.侗族142.510.14怒族2.32.瑤族140.270.14烏孜別克族1.25.白族113.110.11俄羅斯族0.29.土家族283.270.28鄂溫克族1.93.哈尼族105.880.11德昂族1.23.哈薩克族90.760.09保安族0.90.傣族83.980.08裕固族1.06.黎族81.760.08京族1.20.傈僳族48.100.05塔塔爾族0.41.佤族29.860.03獨龍族0.47.畲族36.880.04鄂倫春族0.41.高山族0.15.赫哲族0.15.拉祜族30.420.03門巴族0.62.水族28.650.03珞巴族0.21.東鄉族27.940.03基諾族1.20.納西族24.520.02其他未識別民族87.920.09景頗族9.300.01外國人加入中國籍0.48.註:原載國家統計局編《中國統計摘要》,中國統計出版社1983年版。
附表二全國民族自治地方(一)
我國現有5個自治區、31個自治州、96個自治縣(旗),共132個自治地方。以下按地區排列,括弧內為建立時間:自治區內蒙古自治區(1947.5.1)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1955.10.1)
廣西壯族自治區(1958.3.15)
寧夏回族自治區(1958.10.25)
西藏自治區(1965.9.9)
自治州吉林延邊朝鮮族自治州(1952.9.3)
甘肅甘南藏族自治州(1953.10.1)
甘肅臨夏回族自治州(1956.11.19)
青海玉樹藏族自治州(1951.12.25)
青海海南藏族自治州(1953.12.6)
青海黃南藏族自治州(1953.12.22)
青海海北藏族自治州(1953.12.31)
青海果洛藏族自治州(1954.1.1)
青海海西蒙古族藏族哈薩克族自治州(1954.1.25)
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1954.6.23)
新疆博爾塔拉蒙古自治州(1954.7.13)
新疆克孜勒蘇柯爾克孜自治州(1954.7.14)
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1954.7.15)
新疆伊犁哈薩克自治州(1954.11.27)
湖南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1957.9.20)
湖北鄂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1983.12.1)
廣東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1952.7.1)
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1950.11.24)
四川涼山彝族自治州(1952.10.1)
四川阿壩藏族自治州(1953.1.1)
貴州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1956.7.23)
貴州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1956.8.8)
貴州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1982.5.1)
雲南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1953.1.24)
雲南德宏傣族景頗族自治州(1953.7.24)
雲南怒江傈僳族自治州(1954.8.23)
雲南大理白族自治州(1956.11.22)
雲南迪慶藏族自治州(1957.9.13)
雲南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1957.11.18)
雲南文山壯族苗族自治州(1958.4.1)
雲南楚雄彝族自治州(1958.4.15)
自治縣(旗)
河北孟村回族自治縣(1955.11.30)
河北大廠回族自治縣(1955.12.7)
遼寧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縣(1958.4.1)
遼寧阜新蒙古族自治縣(1958.4.7)
遼寧鳳城滿族自治縣(1958.6.13)
遼寧新賓滿族自治縣(1985.6.7)
遼寧岫岩滿族自治縣(1985.6.11)
吉林前郭爾羅斯蒙古族自治縣(1956.9.1)
吉林長白朝鮮族自治縣(1958.9.15)
黑龍江杜爾伯特蒙古族自治縣(1956.12.5)
內蒙古鄂倫春自治旗(1951.10.1)
內蒙古鄂溫克族自治旗(1958.8.1)
內蒙古莫力達瓦達斡爾族自治旗(1958.8.15)
甘肅天祝藏族自治縣(1950.5.6)
甘肅肅北蒙古族自治縣(1950.7.29)
甘肅東鄉族自治縣(1950.9.25)
甘肅張家川回族自治縣(1953.7.6)
甘肅肅南裕固族自治縣(1954.2.20)
甘肅阿克塞哈薩克族自治縣(1954.4.27)
甘肅積石山保安族東鄉族撒拉族自治縣(1981.9.30)
青海門源回族自治縣(1953.12.19)
青海互助土族自治縣(1954.2.17)
青海化隆回族自治縣(1954.3.1)
青海循化撒拉族自治縣(1954.3.1)
青海河南蒙古族自治縣(1954.10.)
青海大通回族自治縣(1985.11.10)
青海民和回族土族自治縣(1985.12.10)
新疆焉耆回族自治縣(1954.3.15)
新疆察布查爾錫伯自治縣(1954.3.25)
新疆木壘哈薩克自治縣(1954.7.17)
新疆和布克賽爾蒙古自治縣(1954.9.10)
新疆塔什庫爾干塔吉克自治縣(1954.9.17)
新疆巴里坤哈薩克自治縣(1954.9.30)
湖南通道侗族自治縣(1954.5.7)
湖南江華瑤族自治縣(1955.11.25)
湖南城步苗族自治縣(1956.11.30)
湖南新晃侗族自治縣(1956.12.5)
湖北五峰土家族自治縣(1984.12.12)
湖北長陽土家族自治縣(1984.12.8)
廣東連南瑤族自治縣(1953.1.25)
廣東連山壯族瑤族自治縣(1962.9.26)
廣東乳源瑤族自治縣(1963.10.1)
廣西龍勝各族自治縣(1951.8.19)
廣西金秀瑤族自治縣(1952.5.28)
廣西融水苗族自治縣(1952.11.26)
廣西三江侗族自治縣(1952.12.3)
廣西隆林各族自治縣(1953.1.1)
廣西都安瑤族自治縣(1955.12.15)
廣西巴馬瑤族自治縣(1956.2.6)
廣西防城各族自治縣(1958.5.1)
廣西富川瑤族自治縣(1984.1.1)
廣西羅城仫佬族自治縣(1984.1.10)
浙江景寧畲族自治縣(1985.4.22)
四川木里藏族自治縣(1953.2.19)
四川茂汶羌族自治縣(1958.7.7)
四川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縣(1983.11.7)
四川西陽土家族苗族自治縣(1983.11.11)
四川黔江土家族苗族自治縣(1984.11.13)
四川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縣(1984.11.10)
四川石柱土家族自治縣(1984.11.18)
四川馬邊彝族自治縣(1984.10.9)
四川峨邊彝族自治縣(1984.10.5)
貴州威寧彝族回族苗族自治縣(1954.11.11)
貴州松桃苗族自治縣(1956.12.31)
貴州三都水族自治縣(1957.1.2)
貴州鎮寧布依族苗族自治縣(1963.9.11)
貴州紫雲苗族布依族自治縣(1966.2.11)
貴州關嶺布依族苗族自治縣(1981.12.31)
貴州玉屏侗族自治縣(1984.11.7)
雲南峨山彝族自治縣(1951.5.12)
雲南瀾滄拉祜族自治縣(1953.4.7)
雲南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縣(1954.5.18)
雲南孟連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縣(1954.6.)
雲南耿馬傣族佤族自治縣(1955.10.)
雲南寧蒗彝族自治縣(1956.9.20)
雲南貢山獨龍族怒族自治縣(1956.10.1)
雲南巍山彝族回族自治縣(1956.11.9)
雲南路南彝族自治縣(1956.12.31)
雲南麗江納西族自治縣(1961.4.10)
雲南屏邊苗族自治縣(1963.7.1)
雲南河口瑤族自治縣(1963.7.11)
雲南滄源佤族自治縣(1964.2.28)
雲南西盟佤族自治縣(1965.3.5)
雲南南澗彝族自治縣(1965.11.27)
雲南墨江哈尼族自治縣(1979.11.28)
雲南尋甸回族彝族自治縣(1979.12.20)
雲南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縣(1980.11.22)
雲南新平彝族傣族自治縣(1980.11.25)
雲南維西傈僳族自治縣(1985.10.13)
雲南漾濞彝族自治縣(1985.11.1)
雲南雙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縣(1985.12.30)
雲南景東彝族自治縣(1985.12.20)
雲南景谷傣族彝族自治縣(1985.12.25)
雲南金平苗族瑤族傣族自治縣(1985.12.7)
根據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財經司供稿見《人民日報》1984年6月4—5日。今有增補。
附表三全國民族自治地方(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