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五章 鷹睿王

第七十五章 鷹睿王

章節名:第七十五章鷹睿王

從石壁上刻下的“正”字,我清楚地記得那是我入住盤絲洞的第一百九十三天。

我學默移克部族的婦女,也將頭髮編成十幾條辮子,用綵線纏起來,身上穿着白色的羊皮襖。那天天氣很好,太陽曬得身上暖暖的,我在瘴氣林里的一條小溪旁,安心洗起一個漫長的澡;邊洗邊唱,這裏雖然孤獨,卻讓我充滿安全感,我是唯一在這裏能生存的人類,也是遺落在這片死亡林的美麗新娘。

我,永遠無法忘記那個場景,當自己披着滿頭的濕發,以最原始的女人姿態,豪不遮掩地從小溪中站起時,有一隻鷹立在一個長着鷹鉤鼻的年輕人肩上,一起目不轉睛地注視着我。

你相信嗎?我已經被大自然洗滌得越來越原始,原始到忘記了文明,忘記了“羞恥”。

當時,我驚嘆,驚嘆這個年輕人神奇的到來;而更多的卻是喜悅,喜悅着我的安德烈沒有忘記我,它又回來了!

我沒有慌着去穿衣服,而是對安德烈打了個唿哨,它激動地朝我“飛撲”而來,跟我親昵了幾秒鐘,我責怪它嗔怨它:“安德烈,你真可惡,為什麼招呼不打就飛走了?你知不知道我一個人有多孤單,‘風’走了,你也要離開嗎?”

那個人朝我走了過來,他長得像個外國人,一米七五的樣子,高出我大半個頭;他的眼睛眉毛,類似吐蕃人;他的皮膚很白,一隻耳朵上戴着枚鑲有綠寶石碩大的金耳環,身穿緞面的棉襖,腳踩鹿皮靴。

終於,我總算想起了自己是個女人,一把搶起擱在石頭上的衣服,扔下他飛跑了回去。可是,等我剛穿好衣服,梳上辮子,安德烈又把那個人帶進了我的盤絲洞,就像一個孩子牽着父親回家。

我舉起匕首防備他,生怕他再次“鳩佔鵲巢”,搶了我的盤絲洞,或者賴在這裏“安家”。

他對我淡淡一笑,好不容易才戀戀不捨地將目光從我身上移開,負手緩緩踱步在我的家,打量我的盤絲洞,欣賞洞壁上一個又一個歪歪扭扭的“正”字,以及那句最醒目的“沈靈曦到此一游”。

“你是誰?”

他回頭走到我面前,一直走到匕首已經抵上他的胸口,我慌張失措着又將匕首收了回來,凝神對上這個怪人的眼睛。

你是誰?難道這世上還有一個,一個可以像我這樣可以闖進瘴氣林不死的人嗎?

我是妖后,那你呢?你也是神仙嗎?

可惜,他的心神全盯在我的眼睛,我的唇上,似乎他分不出更多的心神來為我解答。“哐當”一聲,匕首掉落在地,安德烈飛出盤絲洞,為它的“父親”留下一個神密的伊甸園,留下一個神密的女人;然後,那個男人對這個女人,默移克葛狄卡,做了一個男人會對一個女人做的事。

我根本抵抗不了他。

那是一件不能用文明世界的禮義廉恥來界線和定義的事情。

不知過了多久,不需要遮掩,不需要躲避,不需要自我欺騙,我體驗起一種前所未有的感覺,在他絕對的主導,在他刻意的引導下。

我終於相信,相信劉公公說的話,相信了我是一個“妖孽”。

因為在那過程中,他一直凝視着我的眼睛,他說,我的眼睛美得嚇人;他吻着我的唇,百忙之中邊吻還邊不忘對我讚歎。

從那之後,我又開始人生的另一段全新旅程,過起一種類似於“妲已”“褒姒”的生活。

他的隨行軍隊駐紮在布涅族人的帳篷旁,當他將我摟上馬的時候,族人們紛紛朝我們跪拜,我聽見摩移克部落的族民尊稱他為“睿王”,他的士兵也有些稱呼他為“鷹王”,傳說他是西北真正的草原之鷹。

而且,安德烈最初也是他培育的小鷹,只是被我的歌聲吸引在瘴氣林里停留了一段時間,做了我的“兒子”而已。現在,安德烈重回他的懷抱,還連帶着讓他賺了一個女人,一個能給他“渴望”感覺的女人。

說這話是有原因的。無論我如何罵怎麼逃,都飛不出他的魔掌;我越掙扎,他越喜歡,我越尖叫,他越興奮;最後,我被他用武力和魔力帶進另一個世界,原始衝動的世界。

沒多久,我從,他身邊為數眾多的女人之一,升級再升級,一躍而成他的王妃,摩移克氏王妃。我被五個宮女一天到晚守着,她們為我戴上像星星般熠熠生輝的珠寶,穿上昂貴精美的華裘,我不僅是他的女人,還是他在所有男人面前的炫耀品。

我的愛情早已枯竭而絕望,我迷失在伊甸園,迷失在被大理,被大宋拋棄的麻木里。我不再唱歌,也不再彈琴,我丟失了靈魂,丟失了思想。不是我不能飛,不會飛,而是不再去想飛了。

又或許,我是恥辱得麻木。

他是西夏的鷹王,也是李元昊的二弟,他的漢語名字叫李成遇。

有一次,他的軍隊打了勝仗,在為西夏勇士舉辦的慶功宴上,他竟當著那些雙眼發直長得如同柴狼虎豹般手下的面,將我摟在他腿上。我打他,他底下的勇士們笑得帳篷頂都快塌了;我罵他,他狠狠地吻我,手腳不空,可想而知,那底下的人笑得更加放肆;他以此為榮,以此為餌,勸誡他手下的勇士要奮勇殺敵,他的理論是,只有成功者勝利者才能擁有財富,才能擁有美麗的女人。

我用過各種各樣的辦法,尋找一條有效的死路,卻無從下手,連上茅房都被他的僕從盯死;唯一的方法絕食,我又沒有那個出息。我嘗試過去殺他,不僅沒殺成,反而點起他更濃烈的慾火。我猜,並不是我沒有辦法,而是我迷失了方向,我成了一隻在人生中迷失的羔羊。

我不想記憶,甚至連自己的名字都不想再提起。

李成遇的軍隊分兩處,左廂神勇軍,右廂朝順軍,左右各統轄着騎步兵五萬精銳。

我聽說李元昊在前年繼王位后,為了強化党項部落的名族意識,增強西夏國內的團結,爭取各級貴族大領主的支持,拋棄了唐、宋王朝賜封給其祖上的李姓、趙姓,改姓嵬名,稱吾祖,用党項語翻譯過來就是天子的意思。李元昊為了區別党項本族與漢族的區別,率先自禿其發,剃光頭,穿耳洞戴重耳環,並強令所有的党項部族人一律“禿髮”限期三日,有不服從者,任何人都可以處死之。結果,所有的西夏男人全部爭先恐後地禿了發,這種誇張的髮型和男人們沉重誇張的首飾,使他們的男人看起來更加勇猛,也更回兇惡野蠻。

相對當時好戰的其他西夏男人而言,李成遇還算儒雅,還算“憐香惜玉”懂得品味女人的,起碼他沒有動手打過我。

李元昊和李成遇,應該說李元昊在西夏更擁有無以匹敵的影響力。他們兄弟非常有頭腦,別看他們手下統領的全是一幫連兵書都看不懂的猛將,可他自己本身就是優秀而出眾的將領。

我都快忘了李元昊的樣子,只記得他有跟李成遇一樣的鷹鉤鼻,好像,比李成遇更魁梧一些。他登基后,帶着他的兄弟摒棄了宋朝漢人儒學的治國思想,簡化那些他認為繁瑣而無用的禮儀,採用適應党項社會現狀的急近功利主義思想,以及先秦法家的法治學說。

之所以這樣說,我是從李成遇身上發現的。他們兄弟自小就四處遊歷,大宋,大遼大理都去過,李成遇博學而多此,較他的哥哥李元昊不惶多讓。他治軍治民極嚴,有錯必罰絕不輕饒;他鼓勵軍功,鼓勵到允許破城后軍隊大肆屠城劫掠。李成遇居然還抽空看韓非子,他尊崇商鞅,愛讀歷史,也研兵書。

一時的功利誘惑下,西夏的男人們爭相從軍,驍勇好戰,李元昊這幾年打了幾個漂亮的大仗,西夏變得富庶而強大。

西夏有一支專門擄掠奴隸人口的“擒生軍”,活動在宋夏邊境,讓那裏的老百姓們苦不堪言,而大宋的朝廷一時也沒有辦法。畢竟,小奪小掠是小,而一旦兩國正式宣戰,那是宋仁宗和大宋文武大臣們所萬萬不願意看到的。

這不是說大宋無能,或大宋衰弱,大宋也有精銳,可惜主力禁軍全部留守在汴京城附近,不打仗卻支空着巨大的國力,耗費龐大的軍餉開銷。李成遇告訴我,這是因為當越宋太祖趙匡胤為了加強中央集權,採取崇文抑武的國策,逐步衍生成的結果。其結果是,大宋成了文邦,也成了西夏虎視眈眈的肥羊。大宋主在治國安民,大夏主在強兵搶掠,大宋舉國到處是才高八斗的才子,大夏許多人都目不識丁。

李成遇還是比較欣賞宋仁宗趙禎的,他認為,宋仁宗十分懂得隱鋒藏利,而且識人極准。後來,我開始從無意插嘴,到主動向他討教一些國事,戰事。他很好奇,那是因為他不知道,其實我對戰爭根本一點都不感興趣,我只是尚存一份感知,一分關心,關心我從前愛過的一個人。我已經放棄了去找比翼鳥的眼淚,我自責於自己剋死了他那麼多孩子,儘管我不想承認卻不得不認同了劉公公的話,因為我聽說劉公公“送走”我后,在大宋皇帝面前自裁了。

來來去去,我還是沒有逃過流落於皇室的命運,只是不知道在這西夏,如我這般的妖孽又會做出怎樣的,紅顏禍水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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夢縈相思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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