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8章 李文康綁架強姦案(3)
寧稚眯眼瞧着羅薇薇走向證人席。
劉天海:“證人,請你告訴合議庭你的身份。”
羅薇薇縮了縮脖子,說:“我叫羅薇薇,是被害人張晗的舍友,也是被告人李文康的女朋友。我們三個人都住在一起。”
劉天海:“在你看來,被害人和被告人之間是什麼關係?”
羅薇薇:“他們平時在家裏沒怎麼交流,但其實我也不確定他們是真的陌生人,還是表面上假裝陌生。被害人曾經對我說過——‘被告人有錢帥氣還年輕’,我知道她心裏肯定覺得被告人不錯,只不過礙於我們是朋友,我和被告人戀愛在先,所以她也沒辦法。”
旁聽席的寧稚恨恨看着羅薇薇,咬緊了牙。
劉天海:“案發當天,你在不在家?”
羅薇薇:“我不在家,那天在單位加班。”
劉天海:“你相不相信被告人使用非法手段迷暈被害人,將被害人綁架至家中強姦?”
羅薇薇恨恨看向李文康:“我不信。我們一起住了兩年多時間,如果被告人想強姦被害人,不用等到案發當天,他早就可以動手。”
審判長:“證人,你只需根據事實證據進行作證,不必進行揣測。”
羅薇薇:“好。”
劉天海申請出示一疊照片:“證人,請問你是否見過照片里的物品?”
羅薇薇一張一張地看着,最後指着其中兩張照片說:“這些我有見過。”
劉天海:“證人,請你告訴法庭,你見過什麼?”
羅薇薇:“我見過那個棕色的瓶子,還有手銬。”
劉天海:“在哪裏見過?”
羅薇薇:“棕色瓶子在被告人車上的手扶箱裏,手銬我們平時過性生活時會使用。”
劉天海:“你知道棕色瓶子是什麼嗎?”
羅薇薇:“被告人說這是情趣用品,要找時間和我一起試試。”
劉天海:“尊敬的合議庭,對於公訴人所列證據二的仿真手銬、證據三的迷情水,二位證人皆可證明——那是被告人與女友一起使用,並非為了迷暈、綁架被害人。”
審判長:“公訴人需不需要詢問證人?”
公訴人把話筒拉到自己身前,嚴肅道:“證人,你說被害人對被告人有好感,但警方從二人手機提取的數據表明,被害人與被告人從未有過任何聯繫與交流,倆人的關係與陌生人無異,你為何會認為被害人對被告人有好感?”
羅薇薇:“因為被害人曾經幾次說過——被告人年輕有錢還帥氣,要我好好珍惜。我認為這是一種遺憾、好感的表現。”
公訴人:“被害人在什麼情況下說出這些話?”
羅薇薇:“在我和被告人吵架的時候,她勸我不要輕易分手,好好珍惜。”
公訴人:“你自己也說了,被害人只是出於朋友的道義,希望你不要輕易分手,珍惜眼前人。如果被害人對被告人有好感,難道不應該在你們吵架鬧分手的時候添油加醋,加速你們的分手嗎?”
羅薇薇一噎,沒說出話來。
公訴人:“證人,你說你在被告人車上見過迷情水,被告人還聲稱要與你一起使用,那請問後來,你們用了嗎?”
羅薇薇:“他經常在我們發生關係的時候用一些情趣用品,其中有液體的,我不知道他什麼時候用了。”
公訴人申請提交新證據,法警呈上給合議庭。
公訴人:“尊敬的合議庭,被告人從境外走私的迷情水,經檢測,具有麻醉、興奮人體的作用。”
她看向羅薇薇:“你是否曾在與被告人的性生活中產生過昏迷、昏厥、不同尋常的興奮的經歷?”
羅薇薇搖頭:“沒有。”
公訴人:“證人,我再問你一次——被告人是否與你一起使用了會令你昏迷、昏厥、興奮的液體?”
羅薇薇搖頭:“應該沒有。”
公訴人:“你和被害人用過幾次仿真手銬?”
羅薇薇:“好像是一次。”
公訴人:“在什麼時候?是今年年初,還是更早之前?”
羅薇薇:“今年年初。
公訴人:“用過一次后,你是否還見過這些仿真手銬?”
羅薇薇搖頭:“沒有了。”
公訴人:“所以說,被告人在案發之前,與你一起試用過一次仿真手銬?”
她特地加重“試用”兩個字。
羅薇薇沒去想這兩個字代表着什麼,正要點頭,劉天海立刻提出反對:“審判長,公訴人對證人進行了引導式質詢。”
審判長:“公訴人,請注意你的質詢方式。”
公訴人:“證人,你和被害人的關係怎麼樣?”
羅薇薇:“一般。她是我閨蜜的同學,我們是因為我閨蜜才聯繫在一起,後來又成為舍友的。”
公訴人:“你覺得被害人這個人怎麼樣?”
羅薇薇:“說實話,她這個人沒什麼壞心眼,但一股清高勁兒,我們雖然是舍友,但平時沒怎麼溝通交流。也許因為她學歷高、又是體制內,看不起我只是個大專生、私企打工人吧。”
公訴人:“那我是不是可以理解為,你和被害人的關係並不融洽?”
羅薇薇還未回答,劉天海就大聲道:“反對!公訴人的提問與本案無關!”
審判長:“公訴人,請注意。”
公訴人:“審判長,我沒有問題了。”
審判長:“辯護人和被告人是否還需要補充新證據,或申請新的證人到庭?”
劉天海:“審判長,我方申請新證人卓宇行出庭作證。”
寧稚意外,看向蕭讓,小聲說:“卓宇行跟你說過他要出庭作證?”
蕭讓搖頭:“沒有。他應該不知道這件事。”
審判長低頭看材料,說:“辯護人申請出庭作證的新證人不在證人名單上,請提交申請材料后,在下一次庭審時通知新證人到法庭作證。”
劉天海:“好的審判長。”
審判長:“公訴人是否還需要補充新證據,或申請新的證人到庭?”
公訴人:“沒有了審判長。”
審判長敲響法槌,宣佈休庭,三天後的下午繼續第二場庭審。
寧稚坐在原位,看着劉天海和林森,等他倆收拾好東西走出法庭,她立刻起身跟出去。
法庭外走廊,劉天海和羅薇薇站着說話。
寧稚大步上前,抬起手,扳過羅薇薇的身子,照着她的臉就是重重的一巴掌。
羅薇薇錯愕半晌,拿手捂住挨打的一側臉頰,看着寧稚,眼睛慢慢地紅了。
寧稚罵道:“你在法庭上胡說什麼?你還是人嗎?晗晗什麼時候對李文康有好感了?她對李文康從來只有反感!噁心!她早就跟我說過要搬家,不想再跟你們住在一起!”
羅薇薇難以置信地看着她:“趙鑫磊!你到底是我的姐妹還是她的姐妹?!”
“你是不是有病?”寧稚赤紅着眼睛吼道,“這是姐妹不姐妹的問題嗎?李文康綁架強姦了晗晗,你還為他說話,作偽證?”
羅薇薇大吼:“我沒有作偽證!我說的全部都是真的!你如果不相信,你去告我!”
陳鈞上前拉架:“好了,這是法院,你們再這樣,都跟我回局裏!”
見林森舉起手機錄視頻,蕭讓將寧稚拉到身後:“好了,回去再說。”
他拉着寧稚要走,寧稚回過頭,恨恨地盯着羅薇薇。
倆人回到車上,寧稚氣得錘了一下手扶箱。
蕭讓啟動車子,說:“她不是作偽證,而是情緒性作證。”
寧稚都知道,但還是恨,盯着窗外不說話。
車子駛離法院。
蕭讓看她一眼,本來想說“我四年前就跟你說過少和羅薇薇這個人來往”,但一想這麼說,她會更自責於是自己害了張晗,便沒開口,轉而空出右手,握緊她的手。
“張晗這個案子的公訴人,很強硬。今早的庭審,已經被法官警告過兩次了,且陳鈞一開始按‘非法持有管製藥品罪’辦,但案子移交到檢察院的時候,公訴人直接按‘走私毒品罪’立案。你放心吧,這個公訴人是鐵了心要把李文康往死里辦。”
寧稚憤怒稍緩,轉而說:“但是劉天海讓卓宇行出庭作證是什麼意思?卓宇行跟這個案子有關係嗎?”
蕭讓搖搖頭:“劉天海這個人,不管是做人還是做案子,都髒得很,猜不到他想做什麼。”
寧稚嘆氣:“只能見招拆招了。”
“放心吧,這個案子的公訴人不是吃素的。”
蕭讓先把寧稚送到君天所,自己又回金誠所上班。
出電梯后,碰到從另一部電梯出來的劉天海和林森。
劉天海笑着跟他打了個招呼,閑聊般說道:“今天這個案子,我實在是不想接啊,但被告人也挺可憐的,說整個北京沒有一個律師願意接他這個案子,所以才找的我。”
蕭讓冷冷看他一眼,嘲諷地笑了下:“您受累了。”
他沒再多言,閃身進了辦公室。
為了避嫌,這幾天,他和寧稚都沒再見卓宇行,也沒接他的電話。
時間很快來到周三,李文康綁架強姦案的第二場庭審。
劉天海作為辯護人,一開庭,就申請了卓宇行出庭作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