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改土歸流上

第21章 改土歸流上

天順五年,公元1454年,十月底,

當明朝遼東新軍於東北,剿滅建州女真首領董山所部,獲得大勝后,

同年,十一月初七,

大明朝西南之地的貴州、湖廣兩省之地,清剿四大土司勢力之戰,正式打響。

先說,負責清剿東部湖廣容美田氏土司家族老巢——萬全洞的于謙所部大軍,

在大將韓雍、陳友兩路15萬主力大軍的全力配合和保護下,

付出5萬湖廣守軍的巨大傷亡后,

5萬炮營新任統帥范廣,手下的2000門重炮,終於是被硬生生的,抬到了容美田氏土司家族的老巢——萬全洞之前。

十一月初九,

2000門火炮,對準目標萬全洞,開始了一個洞口一個洞口的炮擊。

經過一年半時間的,不間斷炮擊,

至天順七年,公元1456年,五月,

十二處萬全洞,洞口,被一一拔除,湖廣之地的容美田氏土司家族之勢力,基本被剿滅。

同年,天順七年,公元1456年,六月,

天順帝朱祁鏞,裁撤湖廣施州衛,設置恩施縣,

歸巡荊道直隸州歸州管轄,即今湖北省宜昌市秭歸縣。

其原管土司,隸屬恩施縣。

施州衛改縣,統一管理整個地區的諸位土司,

推行郡縣制,這是天順帝朱祁鏞,在為湖廣省大規模的改土歸流工作做準備,

七月初,在於謙得親自坐鎮主持下,

湖廣湘西土司控制之地,開始了全面的改土歸流。

在改土歸流的過程中,嚴格執行,關於天順帝朱祁鏞所制定的

“改流之法,計擒為上、兵剿次之;

令其自首為上,勒獻次之。

惟制夷必先練兵,練兵必先選將”的政策。

剿撫兼施、恩威並用,

而于謙,則在具體執行過程中,又結合湘西之地的實際情況,

靈活採取了多種策略,這些策略主要包括:

“武力威逼”與“和平招撫”並用。

土家族土司的改流,雖沒有一兵一卒的正面衝突,

但在策劃改土歸流的過程中,

鑒於諸土司一貫號稱的強大之勢,

于謙,並沒有絲毫大意,

因而在正式改土歸流之前,做了一番軍事上的調動和部署。

于謙在恩施縣等地,佈置下重兵,

作為威懾力量,加上之前剿滅容美土司家族勢力的威懾,

對剩下的其它,擬改土歸流的土司們,形成了有效的軍事防範和武力逼迫,

之後于謙,以不同借口裁廢了剩下的湖廣之地的土司們。

這種策略或因土司“暴虐”“不法”等罪名而被改土歸流,

如施南土司覃禹鼎,以“淫惡抗提,擬罪改流”,

忠建土司田興爵,以“橫暴不法侵龍山”而改流;

或以土司“懇請”,“自願”而改流,

如,忠峒司田光祖等,糾集十五個土司,上呈自請改土歸流。

對於改流土司的安置問題,在實施改土歸流的過程中,大明朝廷採取了區別對待的政策。

自請改流的土司,大明政府規定,

“土司傾心向化,率屬內附,由督撫疏請改立民籍者,授以守備或千總、把總之職,准其世襲。”

如,忠峒等十五土司主動繳印,呈請改流,均受職世襲。

其中忠峒、散毛、忠路、忠孝、高羅、大旺、金峒、龍潭、沙溪、漫水10土司,改流后均准世襲千總職。

木冊、蠟壁、東流、唐崖、卯崗5土司,改流后均准世襲把總職。

而對於強行改流的土司們,則不再封官,

如東鄉、忠建二土司,俱因獲罪改流而無世襲;

而對於敢於抗拒改流的土司們,則問罪革職。

于謙採取調虎離山之計,令土司及其直系親屬遷往江西、浙江、遼東、河南、陝西、武昌、漢陽等地,以防隱患,

無論自願還是強制改流。如“田暢如、田琰如系田旻如之弟,應與田旻如之家口同解陝西安插”;

向日芳、田安南、向虎等“解交廣東於極邊地方,

分別安插,其妻妾子女,及父母祖孫兄弟……與向日芳、田安南、向虎一同安插”。

對於土司屬下的土官,則讓他們回本土為民,不再承擔官職。

在剿滅容美田氏土司家族勢力之後,于謙在湘鄂西地區進行得改土歸流,頗為順利,

天順八年,公元1456年,正月初七,新年之後的首次大朝會上,

朱祁鏞下令,在湖廣省得湘鄂西土司集中地區,

設置了宣恩、來鳳、咸豐、利川4縣,及鶴峰州、長樂縣2縣,

並於恩施設置了施南府,

下轄宣恩縣、來鳳縣、咸豐縣、利川縣,鶴峰州、長樂縣,6州縣之地,

在於謙大軍的強有力威懾下,大明朝的湖廣省,全省之地全部歸於天順帝朱祁鏞的直接控制之下,湖廣省的改土歸流全部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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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朝中興之主,天順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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