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4章 追兇19年-2
張梅也說自己的房子並未出租,也沒有借給朋友。
詢問她的警察跟她形容了一下死者的身高年齡,張梅說自己不認識這樣的女人。
“你回憶一下,是不是有把房子的鑰匙給過誰?”
張梅想了又想:“沒有啊,鑰匙一直在我手裏,從沒給過什麼人啊。”
那就奇怪了,這女人到底是誰?她是怎麼進的張梅家裏,還死在了裏面。
這事實在太匪夷所思了。
既然張梅提供不了什麼有用的信息,警方只能再去現場進行勘察。
首先要做的,還是確認死者的身份。
其實第一次在案發現場,警方就發現了一把鑰匙,是張梅那個房子的鑰匙。
原本以為死者是張梅,所以那把鑰匙並未引起警方的重視。
但後來知道了死者不是屋主,張梅又說沒有把鑰匙給別人,那這把鑰匙又是哪裏來的?
很顯然,死者就是用這把鑰匙開門進的屋。
死者是怎麼得到張梅房子的鑰匙的?
想到張梅說她的房子是前男友贈送的,警方馬上想到,這事,會不會跟張梅的前男友有關?
那就要去找張梅的前男友問問了。
在找張梅前男友之前,警方在現場二次勘察的時候發現了一個重要的東西。
這個房子的一個窗戶外面有個露台,在露台的縫隙里,警方發現了一個黑色女士手提包。
第一次沒發現是因為那個地方非常隱蔽,不仔細查找很難發現。
手提包里有一張健康證,上面的名字是李珍,年齡36。
這個年齡跟死者符合。
但死的到底是不是李珍,還有待進一步確認。
警方很快就找到了李珍的家人,果然,他們也在找李珍,並證實李珍已經失聯十幾天了。
經過DNA比對,確認了死者就是李珍本人。
一番詢問之後,警方了解到,李珍平時的生活軌跡在松江區的另外兩個鎮,沒有去過張梅房子所在的那個鎮。那她出現在張梅的房子裏,到底是她自己主動去的?還是被人挾持過去的?
警方分析了現場的情況之後,排除了被人挾持的可能性。
所以,李珍應該是自己去到張梅家的。
那麼,問題又回去了,李珍為何會去張梅家?她哪裏來的鑰匙?
這時候最關鍵的人物就是張梅的前男友了。會不會她前男友把李珍帶過去的?
但既然房子已經給了張梅,他為什麼又要帶別的女人去呢?只能去問問這位前男友了。
警方很快找到了張梅的前男友吳剛(化名)進行詢問:
“張梅是你前女友吧?”
“對。”
“你是不是曾經送給她一套房子?”
“是的,我們分手的時候,我把洞涇鎮上一套小房子給了她。”
“那你認識李珍嗎?”
“認識,也是我以前的一個女朋友。”
警方沒想到,張梅和李珍居然都是他前女友。
“你最近見過她嗎?”
“沒有啊,我們已經好多年不聯繫了。”
“好多年不聯繫?那李珍為什麼會住到張梅的那個房子裏?不是你叫她去的?”
“啊?我怎麼可能讓她去住張梅的房子?”吳剛也很意外。
“房子是你送給張梅的,不是你帶李珍去的,李珍怎麼進的屋?”警方覺得吳剛在故弄玄虛,甚至開始懷疑李珍的死跟他有關。
吳剛想了半天終於想到是怎麼回事了:
“李珍是我在跟張梅交往之前認識的,那時候,我已經買了那套房子了,我帶她去過,還給了她一把鑰匙。後來分手了,我也沒問她拿回鑰匙,主要我覺得也沒那必要,既然都分了,她也不可能會去是吧。怎麼,她現在住過去了?是跟張梅發生矛盾了?”
吳剛還不知道李珍死了。
“對,她不僅住進去了,還在裏面遇害了。”警察告訴吳剛。
嚇得吳剛張大嘴,卻半天沒說出一個字。
在對吳剛近一個月的行蹤進行了核實之後,確認了他跟李珍的死沒有關係,他們兩人確實好多年沒聯繫了。包括跟張梅,分手之後也沒有來往過。
李珍的鑰匙來源總算弄清楚了,她會住進去,應該是不知道吳剛已經把房子送給張梅了。正好張梅又進了看守所,家裏沒人。
世界上就是有這麼湊巧的事。
但是問題又來了,李珍為什麼突然會去這個房子住?她平時也不在這個區域活動啊?
之前推測的兇手可能是熟人,這個熟人又怎麼會知道李珍住在這裏?唯一的可能就是李珍自己說的,甚至是她帶兇手去的。
要說這事吧,其實也不難查,看監控就行了。看看李珍來的時候,有沒有跟誰一起。
但問題在於,沒有監控。
這是個老破小,房價便宜,相對應的小區設施也落後。
當然,沒有監控也不是不能查,就是麻煩一些,警察只能一個個的找附近的人詢問。
由於李珍已經死了十幾天,詢問的結果有點不盡如人意。很多人都記不得十幾天前發生的事情了。
不過最後,總算是問到了一條線索。
線索是一個餐館老闆提供的。這個餐館就在張梅那個房子的樓下,也就是這個小區一樓沿街的商鋪的其中一間。
“10幾天前,是來過一個35,6歲的女人,姓李,來我這是跟我談餐館轉讓的事情的。那天我們談到9點多,走的時候下大雨了,我說讓她等雨小點再走,她說她在二樓有間公寓,準備住一晚再走,說完她就走了。但後來我再給她打電話卻打不通了,她手機一直關機。我還以為她是對價格不滿意,不想要了。”
警察拿出李珍的健康證給老闆辨認。
“對對對,就是這個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