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印度葯業
“世界藥房”——印度的仿製葯業:探秘印度製藥奇迹背後的故事
2018年,一部震撼人心的電影《我不是葯神》如一顆巨石投入湖中,激起千層浪,讓印度的製藥產業驟然間成為了國人們關注的焦點。這個神秘國度以其驚人的仿製葯生產量佔據了全球仿製葯市場的三分之一份額,並在第三世界國家贏得了廣泛的市場份額。
因其卓越成就,印度被讚譽為發展中國家裏最為先進的製藥強國,享有“世界藥房”的美譽;然而,在某些對專利保護極其嚴苛的國家眼中,它卻背上了“印度法律縱容下的假藥製造者”這一罵名。
印度仿製藥行業的繁榮得益於其龐大數量的葯企。據統計,該國將近有3000家仿製藥品製造商,推出了多達6萬種各式各樣品牌的仿製葯,涵蓋了整整60個不同的治療領域。更令人矚目的是,其中竟然有超過600家製藥廠獲得了美國FDA(食品和藥物管理局)的權威認證!
印度的藥品源源不斷地流向全球各地,足跡遍佈200餘個國家(尤以美國為主)。其仿製葯的外銷數額更是驚人,獨佔全球出口總量的兩成江山。如此輝煌的成績,使得印度仿製葯業成為了一個備受矚目的存在,吸引着無數目光。
值得一提的是,作為全球最大的醫藥市場,美國市場上大約有40%的仿製葯都源自印度。同樣地,在英國的仿製葯市場中,也有25%的份額被印度製藥企業所佔據。如今,就製藥和生物技術市場所搶佔的份額而言,印度在全球範圍內位居第二。
中國毫無疑問是世界上規模最大的原料葯製造國家。印度會從中國進口數量龐大的原料葯(印度本身可以生產約70%的原料葯,但其餘30%需要依賴進口,並且其中絕大部分都是從中國採購而來)。造成這種局面的原因,主要與印度的藥品研發模式密切相關。
目前來看,中國的原料葯仍然主要集中在抗生素、維生素等相對低端的領域(這些產品的工藝路線已經非常成熟,但同時也存在較高的污染問題)。然而,對於用於治療腫瘤、心臟病等疾病的仿製葯所需的原料葯,大多數還是由印度的製藥企業負責生產。
印度的製藥業如此發達,主要原因有四:
首先,政府政策的放寬和強有力的推動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事實上,原本印度的製藥行業一直被英國的製藥公司所掌控,這使得印度的病人們痛苦不堪。當時的印度仍然沿用着英國統治時期的產品專利法。由於印度本土企業缺乏研發新葯的能力,他們只能代理銷售國外葯企的產品或者少量生產和銷售一些專利已經過期的產品。
這樣一來,普通百姓用於看病的錢財大多流入了外國資本家的口袋,而印度本國的製藥企業幾乎無法從中獲利。然而,情況在1972年發生了改變。當時的印度總理英迪拉·甘地推行了"國有化"戰略,政府接管了許多國際製藥公司,特別是那些由英國殖民時代遺留下來的製藥公司。
與此同時,她還主導了對《專利法》的修訂工作,對於食品和藥品,僅授予其工藝專利,而不再給予產品專利。這實際上意味着印度放棄了對藥品化合物的知識產權保護。
這種制度上的寬鬆使得印度本國的企業能獲得大量仿製葯生產許可,從而為印度仿製葯提供了快速擴張的空間。藥品專利保護在印度從此被廢除,說白了就是在政府支持下可以合法進行盜版藥品的生產,這種行為在包括美國在內的發達國家眼中是一種以國家身份“耍流氓”的行為,但低價格成為了印度製藥行業的主旋律。
與此同時,為了打破外國製藥公司的壟斷局面,印度毫不猶豫地通過立法手段對藥品價格實施行政管控。這一舉措使得那些國際性製藥巨頭在印度幾乎無利可圖,於是它們紛紛選擇撤離印度市場。然而,這些製藥企業騰出的市場空白卻被印度本國的葯企迅速填補,並在法律的庇佑下,全身心投入到全球藥品仿製事業當中。
就這樣,政府與企業相互協作、共同投資,全力拓展業務領域,成功構建起了完整的仿製葯產業鏈條。歷經數十年的蓬勃發展,如今印度的仿製葯憑藉其高品質、低價格的優勢風靡全球,穩穩佔據着行業領軍者的地位。
另一方面,印度龐大的貧困人口群體對仿製葯有着巨大的需求。印度一直以來都自我標榜為已經實現了全民免費醫療的國家,但實際上,這種所謂的“免費醫療”不過是一種低級別的醫療模式罷了。在印度,為民眾提供免費醫療服務的主體是公立醫院,但事實上,許多疾病在這些公立醫院裏根本無法得到有效治療,甚至有時候患者連一張病床都難以求得。
而私立醫院其實在本質上就是以盈利為目標的企業。印度是世界上貧富差距最大的國家,國內人口已達14.2億,但至少8億人都是非常窮的,極端貧困人口那更是世界第一,因此醫療和便宜葯成了一個巨大的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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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印度環境很差,各種怪病、絕症的更是多不勝數。而在西方製藥壟斷的情況下,印度人根本吃不起葯,所以激發了國內便宜葯、仿製葯的巨大需求,這是印度製藥發展的最原始動力。
就是因為窮人太多了,必須發展好製藥業,才能保障國家的基本醫療需求和穩定。印度仿製葯對國外葯企確有侵犯專利之嫌,可這些仿製葯並不存在療效、質量上的問題,所以在病人眼中就是真正可以救命的葯。
三是印度獨特的“強盜”邏輯。在印度製藥發展過程中,印度的蠻橫也是關鍵作用,每當國外製葯企業告發印度侵犯專利的時候,印度總是以生存權利而予以回復。
因為印度認為,如果不仿製,這些救命葯吃不起,難道讓國人等死?因此照仿不管。在歐美等國的強烈要求以及WTO的監督下,印度於1999年和2002年兩次調整專利法。
2005年印度政府第一次給予藥品以專利保護,但只為1995年以後的創新藥品提供專利保護,印度製藥企業依然可以毫無顧忌地仿製不被本國授予專利保護的藥物,甚至印度政府再次出台強制性條款,凡是國際上貴的藥物,印度直接強制許可,讓印度的企業生產和仿製。
對此,國際葯企無可奈何,與其讓人家強行仿製不如自己識趣點主動把專利使用權賣給印度葯企。如,2014年美國葯企吉利德就宣佈在印度以1%的價格銷售丙肝藥物索菲布韋片,同時還向7家印度仿製藥商轉讓了自己的生產技術。
四是高薪吸引葯業核心技術人員。印度製藥企業普通的員工工資非常低,有的每月只有幾百盧比,約合100-200元人民幣,而核心技術人員的工資卻非常高,藥物的主要研究人員,工資待遇一般在3萬美元年薪以上,有的外加第一年銷售利潤的25%。
印度的民族企業在外企中大肆挖掘人才,他們開出的薪資待遇往往比外企還要優厚。這種不惜成本的手段,讓印度的製藥企業成功打造出一支極為強大的科研團隊,具備了向全球頂尖醫藥科技發起挑戰的雄厚實力。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印度政府對於仿製葯的政策其實是一把利弊並存的雙刃劍。一方面,通過仿製國外先進藥物,確實有效地緩解了貧困人群就醫困難的問題;但另一方面,這也極大地挫傷了製藥企業的創新動力。
如此一來,沒有人再會有興趣和精力去投入到新葯的研發當中。於是乎,印度便只能淪為一個單純的模仿者和仿製葯生產國,其醫療技術的進步也就變得舉步維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