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梁漱溟的意義(2)(1)

1.梁漱溟的意義(2)(1)

當時中國農村經濟、社會的嚴重危機早已引起國內外各界人士的極大關注,一些人提出了“救濟農村”、“建設農村”、“復興農村”等各種改革農村社會的方案。***例如,國際社會委託國聯調查組在中國農村進行了深入的調查,研究中國農村經濟和商品市場,提出了著名的《拉西曼報告書》,並組織對華技術使用委員會,希望通過興修道路、水利,改良農作物,放貸款等措施復興中國農村。而國內的中華職業教育社進行了廣泛的鄉村教育,米氏兄弟在河北翟城、晏陽初在河北定縣進行鄉村自治和建設,閻錫山在山西也以建設新農村為號召。對這些地方進行了廣泛的參觀和調查研究后,梁漱溟更堅定了以“鄉治”、“鄉村建設”作為根本解決中國問題的信念。雖然他對這些改革者的努力十分欽佩,但他也看到了這些地方鄉村建設的種種問題,如缺乏全局觀念,教育不盡符合農民實際需要等。他對閻錫山治下的山西農村建設最為不滿,認為問題很多,其根本原因在於政府作用太大,民眾作用太小,而且在政治*的況下,所謂建設反而會成為官員斂財的借口。他尤其強調鄉民的自覺主動性,反對政府的過多干預管制。“政府愈管則人民愈被動,愈被動,愈不動”,“故山西村政,若作自治看,則自治之生機已絕。”“對於山西村政的批評此兩句話可以盡之:一面是太過不注意;一面是太過用力氣。”“山西各項新政,原都是好的;而上面用力太過,人民純處於被動,其易有弊害,理所當然。”所有這些,都是今日也應時時記起的警世之。

他還形象地比喻說:“中國人民好比豆腐,官府力量強似鐵鉤。亦許握鐵鉤的人,好心好意來幫豆腐的忙;但是不幫忙還好點,一幫忙,豆腐必定要受傷。”“現在全國黨政各界,有一句時髦的話叫作‘建設’,不知老百姓最怕聽建設這句話。然則就不要建設了嗎?當然不是。幾時自治的習慣能力養成了,政治的大路開出來,則建設自然而始,應有盡有。”總之,他認為鄉村建設如果不是由最底層的村民自己動員起來的自己的運動,則必然要失敗。

經過一番考察,梁氏先後在河南和山東個別地方進行了鄉建實驗,其基本特點是在以倫理為本位(他認為這是中國社會的主要特點)的社會條件下,重建鄉村自治組織。他認為,鄉村組織的關鍵是藉助中國傳統的“鄉約”制度。之所以說“藉助”,是因為中國傳統鄉約在很大程度上已為“官家”所控制,甚至成為一種官僚統治工具。而梁氏心目中的鄉約是一個由鄉民自願起、自覺維護的社會組織。他承認,農民自組成鄉約並非易事,所以要對農民進行教育。因此,鄉村組織的關鍵其實在於鄉學、村學。他說:“鄉村建設運動之做法,即為民眾教育,此點毫不含糊,清清楚楚,走民眾教育的途徑完成鄉村建設。”

這種希望當政者支持卻不干涉具體事務、通過教育實現農村革新的做法,在當地取得了令人矚目的成績。但對全國農村而,就顯得杯水車薪。另外,當時農村最迫切需要的是改革或曰調整舊的土地關係,梁氏希望通過改革而反對通過暴力革命來改變這種土地關係,無疑是“體制內”的改革者。但舊體制的主政者並未能“從善如流”,聽從體制內的梁氏及其他類似者的意見,未對土地關係作實質性的調整和改革,他的實驗之實效不能不大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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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何以至此(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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