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殺降的“國情”與“公例”(2)(1)

1.殺降的“國情”與“公例”(2)(1)

面對洋人的嚴厲指責,李鴻章畢竟有些慌亂,他在給朝廷的幾次奏摺中辯解說,如此殺降是因為叛變“諸王未理,叛跡顯然”;“挾制要求,不肯散其眾,硬請保為總兵副將官職”,“降眾多達二十萬,難以安置”等理由。表示“臣思受降與受敵,必審其強弱輕重,能否駕馭在我”。其實,根本就沒有“降酋”謀反的任何跡象,而僅僅是他擔心難以控制,就採取了如此殘酷的手段。他在稍早上奏的《克複蘇州折》中就明:“該酋等久在賊中為大頭目,狼子野心,恐其難制”,所以要採取措施,“免致尾大不掉另生枝節”。“恐其難制”此四字是他殺降的真實動機,僅因其“恐”,數萬人生命便化為烏有!在給曾國荃的信中,他揚揚得意地說,這次“擒殺偽王六、偽天將五,皆忠逆部下悍黨,稍可自娛”。在給郭嵩燾的信中亦說這次“蘇州、無錫苦戰數月而得之,所以少愜意者,誘斬六偽王四天將,而解散忠黨二十萬之眾”。他在給朝廷的奏摺中,故意將戈登反對殺降的原因歸結於自己先將“常勝軍”調回崑山,未讓其攻入蘇州,戈登因此心懷不滿,故意找碴兒,並強調“洋人性反覆,罔知事體”。他並向朝廷表示,此時的淮軍已不是初抵上海時的初創之師,而“常勝軍”“除炸炮外,攻剿不若我軍”,所以對戈登的“屢稱對仗”,他“亦不甚懼怯也”。最後,他以退為進,說如果因此破壞“中外和好”大局,“惟有請旨將臣嚴議治罪,以折服其心”。

這種血淋淋的無恥行為,卻得到了朝廷的認可,認為“所辦並無不合”,“甚為允協”!以“理學家”自詡的曾國藩竟也稱讚這種背信棄義的行徑,稱“此間近事,惟李少荃在蘇州殺降王八人最快人意”,“殊為眼明手辣”。

攻克蘇州,戈登的“常勝軍”立下了汗馬功勞,朝廷論功行賞當然不能少了他這一份,即賞銀一萬兩,稍加變通的仿照外國獎章的“頭等功牌”。但沒想到的是,由於生了“殺降”事件,怒不可遏的戈登竟然公開表示拒絕接受朝廷的賞賜,並在給他賞賜銀兩的皇帝詔令背面寫道:“由於攻佔蘇州后所生的況”,他“不能接受任何標誌皇帝陛下賞賜的東西”。同時,他還拒收李鴻章先前應允犒賞的七萬元洋銀。拒受朝廷賞賜,這可是對朝廷的巨大羞辱,是對堂堂華夏“禮儀”的老大不敬。幾個月攻下常州后,“常勝軍”遣散,戈登準備回國,經過赫德的調解,戈登最後接受了朝廷賞賜他的名譽提督銜、幾套華服、獎旗、獎章和最高榮譽的象徵——黃馬褂,但仍拒收賞銀。

李鴻章確實沒想到洋人對“殺降”會如此大動肝火,在他看來,這只是“稍可自娛”的小事。中國雖有“殺降不祥”之說,但現實政治、戰爭傳統更加講求的是“勢”與“術”。因此,中國歷史上不乏“殺降”之事:戰國末期的長平之戰中,秦將白起坑殺趙國降卒40萬人,從根本上削弱了當時關東六國中最為強勁的對手趙國,也給其他關東諸國以極大的震懾。秦末群雄並起,項羽在入咸陽之前害怕秦將章邯部下投降過來的20萬秦軍謀反,在新安把這20萬降卒全部活埋。宋孝宗淳熙二年(1175),辛棄疾被任命為江西提點刑獄,節制諸軍,*以賴文政為的**茶商軍。辛誘降成功,賴文政接受招安,但辛反將包括賴文政在內上門投降的全部茶商軍頭領押往江州(今九江)處死,其餘800多人也全部在一天內被殺掉。有此傳統,所以清廷和理學家曾國藩都不認為李鴻章的殺降有何不妥,反而讚賞有加。

不過,這一傳統很快就要改變,此次李、戈嚴重衝突,即是傳統即將改變的先兆。戈登堅決反對殺降說明這種價值觀念在西方此時已較為普遍,因此,這種價值觀念制度化的紅十字會組織才可能成立。有意思的是,就是在李、戈為殺降激烈衝突的1863年,瑞士慈善家亨利·杜南(henrydunant)在這一年召開倡創立紅十字會的國際會議,第二年8月,正式成立了國際紅十字會。瑞士、法國、比利時、荷蘭、葡萄牙等十二國在日內瓦簽訂《改善戰地武裝部隊傷者病者境遇之日內瓦公約》。公約規定,軍隊醫院和醫務人員的中立地位,以及傷病軍人不論國籍應受到接待和照顧等。上述公約曾於1906年和1929年進行過兩次修訂和補充,形成了《關於改善戰時傷者病者待遇的日內瓦公約》和《關於戰俘待遇的日內瓦公約》,規定不僅不能“殺降”,而且不能“殺俘”,甚至不能“虐俘”。1904年3月,中國先後成立了東三省紅十字普濟善會和上海萬國紅十字會;6月末,清政府命駐英使臣張德彝在瑞士日內瓦按照1864年所訂《日內瓦紅十字會公約》補簽畫押,以政府名義加入國際紅十字協會,成為會員國,取得了正式創辦紅十字會的資格。雖然由於種種原因,中國紅十字協會直到1912年元月才被國際紅十字會正式承認,但國際紅十字會的精神和價值觀念,在李、戈衝突40年後的1904年,已開始被民間和官方接受。在這幾十年中,中國逐漸拋棄、改變了幾千年的傳統觀念,接受了一種全新的價值觀念。曾國藩是中國“理學”大家,戈登只是英國一介武夫,而且是要錢不要命的雇傭軍頭目,卻對“僱主”的殺降行為萬難接受,故李、戈二人觀念之別非個人品性之別,乃時代之別也。二人衝突固然也可視為中西觀念衝突,但“地域性”的中、西衝突背後,其實是“時間性”的某些傳統觀念與現代觀念的衝突,是“特殊性”與“普適性”的衝突。

今日世界,無論勢所迫有再多“殺俘”、“殺降”的理由,任何政權都已不敢公開“殺俘”、“殺降”,不敢公開為這種行為辯護。無論何國,只要“虐俘”消息傳出,更不必說“殺俘”、“殺降”,便會遭到舉世譴責。這說明,給戰俘以人道待遇的價值觀念,已成“公例”,成為人所公認的普適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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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何以至此(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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