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孔教拜孔子,孔子要上吊”(1)(1)

1.“孔教拜孔子,孔子要上吊”(1)(1)

作為極端的文化保守主義者,辜鴻銘對儒學、孔子的崇敬自不待。不過,他對別人的尊孔、崇孔並未一概肯定,而是要考察其行為動機。若有他認為“行為不端者”和“動機不純者”,則百般譏諷乃至謾罵。

1921年10月中旬的一天,胡適應邀與辜鴻銘一起吃飯。胡在當天日記中就此寫道:“許久不見這位老怪物了。今夜他談的話最多。他最喜歡說笑話,也有很滑稽可喜的……他說:俗話有監生拜孔子,孔子嚇一跳。我替他續兩句:孔教拜孔子,孔子要上吊。此指孔教會諸人。他雖崇拜孔子,卻瞧不起孔教會中人,尤其陳煥章,說陳煥章當讀作陳混賬。”

原來,清代國子監肄業的生員稱監生,但其中大多數僅是挂名,因為只要花很少一點錢就可以捐一個“監生”。這些挂名“監生”並無資格到國子監中正式叩拜孔子,所以有“監生拜孔子,孔子嚇一跳”之說。辜鴻銘對孔教會中諸人,尤其是陳煥章不滿,因為他認為孔教會表面尊孔,實際上是為營私謀利。對於陳煥章的為人,他更是不齒。

陳煥章於1881年出生在廣東,青年時曾隨康有為求學於廣州著名的“萬木草堂”,為光緒進士;1907年赴美留學,入哥倫比亞大學經濟系,1911年夏獲哥大哲學博士學位,其博士論文為《孔門理財學》。辛亥革命后,南京臨時政府頒佈的《臨時約法》規定:“人民有信仰之自由”,由蔡元培任教育總長的*決定小學廢除讀經,因為蔡元培認為“忠君與共和政體不合,尊孔與信教自由相違”。由於廢止了孔子與儒學千百年來的獨尊地位,所以引起了包括康有為在內的主張尊孔者的強烈反對。陳煥章此時回到國內,表了《論孔教是宗教》、《論中國今日當昌明孔教》等系列尊孔文章。1912年秋,陳煥章等人在上海起成立“全國孔教總會”,康有為任會長,陳煥章任總幹事,在各地設分會,創辦《孔教會雜誌》。還制定了詳細的“教規”,主張以孔子紀年,設計了黑、白、紅三色“教旗”,象徵三統三世之意,並在白色中畫一木鐸。孔教會還“特立教會籍”,規定:“凡入會者,皆為入教。當注名於教會之籍,注籍之費,務取其輕,以普及為主,擬無論男女在十六歲以下者,收銀五分,十六歲以上,收銀一角。”

孔教會的活動立即得到了取得民國總統大位的袁世凱的支持和種種幫助,袁世凱還表了一系列要求尊孔的文章、公告和公文。1913年6月22日,袁世凱正式布“尊孔祀孔令”,陳煥章急忙離滬進京,以配合袁世凱尊孔。他聯絡了一些孔教會代表向正在制定憲法的參、眾兩院請願,呈交《請定孔教為國教書》,要求憲法明定孔教為國教。深通權謀之道的袁非常明白,傳統的“禮治”有利於實現自己的*專斷,而現代的“法治”則是*的障礙,所以在1913年10月10日正式就任大總統的《在任正式大總統宣》中明確提出,治國要以“德治”:“道德為體而法律為用”,以禮義為主,法律為輔。但在國會中,反對袁世凱、主張法治的國民黨人佔多數,支持袁世凱、主張禮治的進步黨人佔少數,更達不到通過時所需的三分之二多數,所以袁想集大權於一身的條款和尊孔入憲並不順利。社會輿論的反對之聲更加強烈,多數人是從“學理”的角度來反駁。而復旦大學創辦人、辛亥革命后受教育總長蔡元培之邀,北上擔任北京大學代校長的馬相伯則指出了陳煥章背後的斂財目的。因為陳煥章等規定,入孔教會者無論男女老幼必須交“會費”,一旦定孔教為國教,入會者將不計其數;而這次《請定孔教為國教書》還要求政府下令,凡婚配者都要到孔廟舉行婚禮,由孔教會主持婚禮儀式並收取費用,規定每起收四元錢,而納妾者初次征200元,以後再納則加倍徵收。這些收入的一半歸政府,一半歸孔教會。馬相伯粗算一下,以全國4億人計,每年婚配者約3000萬,僅此項收入即達12億元;而納妾者每年不止二三萬戶,收入也很可觀。實際上是將“孔夫子”當做“財神爺”。所以馬相伯的結論是:“好貪心,好貪心!原來請定國教,止為金錢計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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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何以至此(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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