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均勢思想(2)
“勢力均衡”的思想源於古典歐洲政治,在16世紀,現實主義政治學家馬基雅維利用其只作為一個用來描述維持城邦之間和平局面的政治術語,也就是各城邦之間彼此勢均力敵,達到一種平衡狀態。***由於歐洲諸國林立,極少出現大一統的局面,大多數時候都是數個強國均衡對立,所以“均勢”思想是統領近代歐洲史的靈魂支柱。這一思想被黎塞留、梅特涅、俾斯麥等曾在歷史上左右歐洲展的政治家所推崇和堅守,曾帶給歐洲百年的和平,留給歐洲工業革命得以迅速興起的穩定的空間,所以18世紀英國哲學家大衛·休謨把均勢視為永恆的、明智的政治規則。不過,均勢政治也有其兩面性,因為它既是大國均衡的原則,同時也有可能導致形成敵對的國家集團,所以也有人認為其是第一次世界大戰的根源,因而19世紀英國自由主義者理查德·科布登稱它為“一個怪物,一個沒人可以理解的虛無的東西”。
實際上,任何一個大國都不可能統一歐洲,或者說任何一個大國如果企圖統一歐洲就將遭到其他數個大國的聯合反對的話,那麼均勢還是最佳的選擇,這也正是許多歐洲睿智的政治家推崇均勢的原因。正因為如此,在18世紀,均勢思想也得到了很大的展,形成了不同的均勢體系,如18世紀“經典的均勢的歐洲體系”、19世紀“溫和的多極均勢體系模式”等。
現代民族國家體系奠定於歐洲三十年戰爭后的威斯特伐利亞和會。1648年在威斯特伐利亞和會上簽訂了《威斯特伐利亞和約》,威斯特伐利亞體系形成,由此推動了近代民族國家的展。三十年戰爭的混亂結束后,歐洲建立了一個相對均勢狀態的格局——威斯特伐利亞體系中的成員是一批實力不等,但是能相互制衡的國家。在18世紀,均勢格局進一步得到展。繼1700年-1740年的西班牙王位繼承戰爭、北方大戰後,歐洲國家1713年簽訂了《烏德勒支和約》。這一和約有一個重要的原則,這就是“勢力均衡”被作為歐洲政治基礎寫進了條約。此後,在拿破崙戰爭期間,均勢原則再次得到肯定。在第六次反法同盟戰爭中,法國戰敗,英、俄、普、奧四國於1814年相互簽署《肖蒙條約》,該條約進一步維持了“均勢”思想,條約中寫道:“同盟締約國以維持歐洲均勢為目標,以此來保障各國的安寧與獨立並反對多年來蹂躪這一世界的侵略戰爭。”簽約國保證絕不單獨與法國議和。《肖蒙條約》以這一維持均勢的原則後來也成為維也納會議和巴黎條約的主導原則。
拿破崙戰爭的最終敗局促成了維也納會議。1815年簽訂的《最後議定書》使得歐洲大陸均勢格局再行深化。同時,為了穩定歐洲各國關係,保持均勢,還確定了“歐洲協調”,即各國定期舉行外交大臣會晤,互通信息,達成整體協調。由此形成了機制性的均勢維護制度。但結盟依然是各國維持均勢或是協調的最好方式,所以在維也納會議后,歐洲各強國以締結同盟的形式維持均勢以及防止革命,保持各國的皇權正統地位。兩個主要的同盟就是四國同盟(英、普、奧、俄)和神聖同盟(普、奧、俄)。這兩個同盟的目的就是維持歐洲現有狀態,防止任何一個強國坐大,也是針對法國大革命引起的歐洲革命的同盟組織。
在19世紀初,反法聯盟打敗了一個企圖稱霸歐洲的法國,但是在19世紀後期,一個統一的德國又出現了。早在普魯士謀求統一德意志的時候,歐洲的政治家們早就看到,德國一旦統一,歐洲大陸均勢就會生傾斜。事實果然如此,克里米亞戰爭之後,法國在歐洲大陸的優勢逐漸被崛起的德國取代。儘管俾斯麥不斷強調德國無意繼續擴張,也無意稱霸,但以多國聯盟為基礎的維也納均勢體系也開始被代表更倚重實力的俾斯麥的均勢政策搶了風頭。實質上,俾斯麥的“大陸政策”是當時德意志帝國總的對外政策,其核心內容是建立以德國為中心的大陸聯盟體系,孤立和打擊法國,避免法、俄兩國夾擊德國,集中全力鞏固和保障德國在歐洲大陸業已取得的霸權地位。其外交戰略佈局即聯奧、拉俄、親英、反法,集中精力對付法國,其中聯奧是建立其體系的關鍵。整套政策中浸透着這樣的一個核心:歐洲的體系是由德國主導的,為維護德國的和平環境和國家利益而服務的,以至有人說“歐洲是俾斯麥本人的歐洲”。19世紀末由德國相俾斯麥一手組織建立的三個“三國同盟”(德奧俄1881年、德奧意1882年、德奧羅1883年);兩個“地中海協定”(1887年2月和12月,英意奧)和一個“再保險條約”(1887年6月,德俄),建立了複雜的同盟體系,該體系的靈活性使得歐洲均勢體系得以穩定,德國處於該體系的中心。俾斯麥說:“我們應該努力公正地和熱愛和平地來運用我們的強大力量,以便緩和我們變成真正的強國引起的不滿緒”。他認為,剛剛完成統一的德國並不是立即對外擴張,也不是馬上與英法奧等國爭奪歐洲利益和全球利益,德國最大的利益就是和平,他說:“我們的利益就是保持和平……我們應當相應地調整我們的政策,這就是說:要儘可能地防止戰爭或限制戰爭的範圍,在歐洲這盤棋上我們要保留最後一步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