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7節:通海地震與劉心武的“虧心事”(1)

1.27節:通海地震與劉心武的“虧心事”(1)

通海地震與劉心武的“虧心事”

1970年春,“文革”仍在**。***以前的“歷史問題”是許多人慘遭迫害的原因,此時二十八歲的青年中學老師劉心武,當然沒有“歷史問題”,所以不必擔心被當做“歷史反革命”揪出來。不過,他卻十分害怕被打成“現行反革命”。因為當時稍有不慎,說錯一句話甚至沒有說錯話也會被人“上綱上線”,而日記、書信之類,更是“危險品”,許多人只因日記、書信中的一句話便成了“反革命”、“階級敵人”。此時,他謹慎行過日子,只求“不出事”。

那時他還是單身。一天,比他年長的同事夫婦請他到家裏吃飯,在同事家的書架上,他現有本“文革”前出版的一位埃及作家的小說《日子》。同事兩口子老家是雲南的回民,在“文革”初期“破四舊”時沒等紅衛兵上門抄家,主動處理了許多圖書,可能由於家中前輩好幾位都曾在埃及愛資哈爾大學留過學,而《日子》描寫的恰是愛資哈爾大學的生活,所以還是冒險將此書悄悄留下。他與同事夫婦是彼此“信得過”的朋友,就從他們家借回此書。那時候,只有“信得過”才能彼此借書。

回到宿舍,當他打開這本書時,突然從中掉出一張摺疊得很薄的紙,未加考慮,便展讀起來。原來是雲南老家一位親戚寄給同事兩口子的一封家信,末尾註明的時間是那一年的春節。但是,“我讀完不禁從床上驚跳下地,把信湊攏電燈正下方又讀了一遍,心裏馬上亂了”,因為“那是一封報喪的信。告訴他們家鄉那一片地方在1月5日深夜生了特大地震,房屋幾乎都塌光了,壓死了很多人。信中還一併列出了與我那位同事及愛人有關的一個名單”。名單很長,前面開列的是類似哥嫂侄甥叔姨舅那樣的至親,後面則是一些鄰里同窗,最後說還有許多受傷者,“茲不詳贅”。

“那晚,在昏暗的燈光下,我捏着一封別人的信,呆立了很久,驚詫莫名。雲南1月5日真的有那麼大的地震生嗎?報紙上沒那麼報道過,廣播裏沒那廣播過。”如果真的生了地震,“光與他們兩位有關的親友就死了那麼多,那地區一共該死了多少人呢?”“在‘文革’時期,像我這樣的普通中國人,被一種‘革命思維’所訓練,那思維邏輯里,不要說**一定是資本主義社會才有,就是天災,也應該是資本主義國家當其沖。我們這邊即使偶有天災,也終究是人定勝天,怎麼會死掉那麼多人?而且,報上沒那麼說、廣播裏沒那麼播,那事就應該是沒有。散佈、傳播報紙上廣播裏沒有的消息,便一定是造謠。造謠不僅可恥,而且有罪。再說,革命者應該懂得:死人的事是經常生的,應該一不怕苦,二不怕死。就算真的死了那麼多人,這封信竟只是純客觀地報道死訊,寫法也成問題。”

該怎樣處理這封信,劉心武非常為難,以至於輾轉反側,徹夜難眠。沒有經歷過“那個年代”的人,很難理解一封信何至於此,把信還給人家,說明無意中看了私信,道個歉順便問候安慰一番不就行了?但在那個非常年代,“正常”行為往往會鑄成大錯。他與這位同事彼此“信得過”,但在交談中他們從未對劉提起過家鄉的地震、親人的死亡,因為他們知道如果說出這些,“現反”無疑,他們和寫信者都將被“專政”。現在,同事、朋友中交談這類事太正常不過,但在那時就是“犯罪”。劉心武也知道,如果他把信還給同事,同事夫婦一定會緊張萬分,因為這種內容的信已被別人知道,若再擴散,他們的結果一定不好。很可能,同事會為有他人知道這封信、自己是否應向“組織”上交這封信而左右為難,如果上交,自己可能沒事,但肯定會連累寫信的親戚。

他們是否記得這封信夾在書里?劉心武也沒有把握。隨後的幾天,他注意觀察,同事的眼光並未和他對接,也未主動接近他。他主動湊到同事身邊幾次,甚至小聲說:“那本《日子》挺有味道……”但同事完全不接這一茬兒,眼神木然,並無探詢成分。他斷定,同事完全不記得把信夾在書中了,但又想同事的妻子可能會想起此信,沒準會向他問及。但過了一周,他們夫妻二人均未提過此信,於是,他決定不提此事,把信夾在書中不動聲色到同事家裏,徑直把書插到書架。但臨到行動時,又猶豫起來,因為搞不好會弄巧成拙,問題反而複雜化。思來想去,他最後把書還給他們,卻把信悄悄燒掉了事。“這樣他們就永遠不會因為我看到了他們的私信而產生任何一種心理反應。我將永遠守口如瓶,是的,我只看過《日子》,而沒看到,也不曉得,那一年的1月5日在雲南生過那樣可怕的地震。”(劉心武:《我是劉心武》,天津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249—25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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