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文革”中的秦城監獄秘密寫作(2)

2.“文革”中的秦城監獄秘密寫作(2)

這真使李英儒哭笑不得,如果說利用寫小說反黨,是一大明,那麼把小說人物被捕的節扣到作者的頭上,也是一個不小的明。***

在“被俘”這一個問題上,李英儒長久過不了關,後來專案組負責人,私下對他講:“你別繞開走,必須先承認下來,然後等待組織裁定。”並讓他向xx學習。xx是李英儒同一部隊創作組的另一位同志,也是因寫了一本小說挨批,怎麼檢查也過不了關,一直說他的檢查上綱不夠。後來這位同志在大會上公開承認:他的這本書寫在台灣國民黨號召反攻大陸之時,他寫這本小說的目的,就是為了配合台灣國民黨反攻大陸……李英儒吸取經驗,在另一次會上,把自己也大大罵了一頓,但仍堅持個人歷史上沒有被俘被捕的事實。當李英儒在一次小會上,為寫這本小說傷心而號啕大哭的時候,有的專案組員在下面小聲說:“我們費了九牛二虎之力,這才開始觸動了他的一點靈魂。”

在以後三年中,對李英儒多次抄家。大大小小的鬥爭會,累計起來有上千次,一天開幾遍,任誰高興或不高興,都可以拿他出氣或開心。寫檢查是家常便飯,隨便一個雞毛蒜皮的事,都要寫檢查。檢查材料頁數之多,實在驚人。古人講創作等身,李英儒在“文化大革命”中,所寫的檢查材料摞起來,差不多也等身了。鬥爭他的人賣弄說:“坦率地告訴你,我們每天都把你的況向她彙報。她是誰你清楚,她的權力有多大,你也清楚。”隔了些時候這幾個人又把他叫去,很嚴肅地傳達了她的話:“老實交代,給你個出路;否則,絕不客氣!”這裏的“她”,就是執掌生殺大權的**。

2.夜入秦城

1969年的最後一天,夜深了,忽聽得開電門的響聲。室內一亮,進來幾個穿警服的警察。李英儒一驚,警察問了姓名,即命他快穿上衣服,跟他們走。

“到哪裏去?”

“不許問!”

李英儒要收拾書籍衣物,被命令不許,后又說可帶一床壓風棉被。李英儒把心一橫:不帶!什麼都不帶!凡是人能生存的地方,我都能夠活下去!跟他們走!

左右兩個警察上前夾住李英儒,被架出門上了警車。坐在前面的警察回頭盯住他說:“汽車要穿行北京市。不許你說話,更不準喊叫!”說完車內滅了燈,向市區西北方駛去。

經過長時間的奔馳,不知過了多久,穿過一片古樹林,警車停在依山而建的一座建築的圍牆外。在車內等了一段時間,李英儒被拉進一間室內,經過登記,又重新搜查身上所帶的東西。衣兜里的紙煙和幾個蘋果被扣留,鋼筆手錶等被全部沒收。然後被人領着走進一條長長的深巷,越走越深,真感到是從陽世間朝陰間深處走似的,行行復行行,最後在夜色中眼前出現一幢兩層樓房,幾排狹小的窗欞,黑森森的像一座蹲伏的怪獸。

這裏就是秦城高級監獄,時間正是子夜時分。

李英儒被帶進樓內,先穿過一道大鐵門,又跨長廊,來到了一間囚室,李英儒瞥見門口掛着的牌號:7007。只聽咯噔一聲巨響,鐵欄門猙然洞開。沒容他抬腳邁步,身後有人用力一推,他便踉蹌撲進去了,緊跟着鐵欄門鎖閉。

這是一間單人用房,面積10平米。四壁陡起,室內一切器物都用鐵包裹着。門是鐵門,窗是鐵窗,窗上玻璃是不透明的,不能見天色,更有鐵條加護在外。連室內的監燈都被鐵絲圈繫着。牆角有個磁馬桶,靠窗下是一張離地一尺的木板床。“這是一口活棺材”,李英儒驚愕的想,“我在這裏與死人有什麼不同?”屈辱、悲哀、憤怒一起湧上心頭。

鐵門上端的小門忽然打開了。從兩巴掌大的小方孔,有聲音透進來:“從現在起,你已變成犯人,要長期坐牢了。”

“不許說話,更不許喊叫。”

“白天可以坐在床頭,但不許躺下。”

“夜間睡覺,要臉朝外;我每次拉亮燈,你必須表示回答……”

“現在距天亮還有三小時,你可以睡一會兒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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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6――1976的地下文學(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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