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愛情與陰謀(3)
回到費城后,我先到了朋友家落腳。從朋友的口中我得知,從我走後sunny就和一個白人男子過從甚密,現在已經和那個美國人同居了。而我的一些在哈佛讀書的大學校友也告訴我,sunny在哈佛念書的時候,從來就沒提過已經訂了婚,更是矢口否認我是她的未婚夫,同時還和一位拿到了綠卡的商學院的師兄有過曖昧的關係。
直到此時我才現,sunny在我們愛里攙雜了太多的謊。晚上,我回到了房間查看究竟,sunny把她所有能拿走的東西都拿走了。她還把我送給她的所有禮物和照片都扔在了一個紙箱子裏。晚上我一個人睡不着覺,就去看我曾經送給她的禮物。看着兩個小熊孤零零的坐在牆角,我傷心極了。我和sunny曾經說要生兩個孩子,就像這兩個小熊。我心中更多的不是仇恨,而是傷心,內心深處像被人用一把生了銹的鈍刀慢慢地割。畢竟兩年曾經度過了許多快樂的日子。回想起我們在一起時的一幕幕,我怎麼也不能接受她已經離開,而且要控告我這個現實。這簡直就是一場惡夢。當天晚上,我一夜沒能入睡,一直熬到天亮。
在朋友的幫助下,我找到了費城最有名望的一位律師進行諮詢。那位面目和善的老太太先簡要問了一些基本況,做了紀錄。然後,我把sunny給我的信給她看。當她看到sunny聲稱我欺騙她接受四萬美金‘貸款’時,不禁脫口而出:“perfect!(很好)”原來,我借錢給sunny時並沒有任何憑證,在支票上也沒有任何說明。根據美國法律,並不能判斷這筆錢是贈與還是借款。如果sunny不寫這封信,直接就一走了之,我沒有任何辦法,根本無法追回這筆錢。但是由於她寫了這封信,又簽了字,等於承認了欠我錢的事實。
第二天,我如約再次來到律師事務所,加上一個刑事律師討論了一些關鍵問題,確定了應對的戰略。我們一致認為,目前不宜對sunny提起訴訟,刺激她,以免她瘋狂報復。
我們決定由我的民事律師寫一封措辭強硬的律師信給sunny,要求她停止誣陷並準備好還款計劃。
然而,我的律師信還沒出,留機上就收到了費城警局的留,讓我給他們回電話。那一夜我沒睡好覺,思前想後,總是覺得事難以想像。一開始我還以為sunny只是為了不還錢而威脅我。想不到她竟要把我往監獄裏送,我怎麼也想不到一個昨天還口口聲聲說愛我的人竟能做出這樣的事,根本不考慮後果。她怎麼能這麼狠毒呢?
冷靜下來我聯想過去的事,逐漸對sunny有了真正的認識。其實,她早就向我透露過要留在美國的想法,而我則經常和她談回國的可能以及展前景。以前sunny對自己找工作充滿信心,覺得從哈佛出來怎麼也能找到一份工作,也就沒有太在意。但是現在由於沒有工作,sunny如果和我結婚,到了明年六月份她簽證過期,那她就只能和我一起回國了。因此她留在美國的決心越大,就越會覺得我是一個障礙。所以她不斷地勸我留在美國,她甚至用在美國生孩子,孩子就會有美國國籍這件事來勸說我。而我只是說到時候一定會想辦法在一起的,不管美國還是中國,具體還要看事業展的機會。
所以擺在sunny面前的只有兩條路,和我結婚或者離開我。前一種選擇,如果她找不到工作,有很大的可能必須和我回中國。她從家鄉一直奮鬥到國內頂尖高校,然後又是哈佛,怎麼甘心再回去呢?而後一種選擇則對她的誘惑很大,因為她可以利用和美國公民結婚的方式先解決身份問題,然後再找工作。如果她選擇后一種方式和我分手,那麼最好的方式就是誣告罪名,置人於死地。
峰迴路轉良知也遠去
事實上,sunny是一個非常聰明的人,又在哈佛的甘迺迪政府學院學習過,熟悉美國的司法制度。她非常清楚而且巧妙的利用了制度的弱點——即對婦女兒童等弱者的極端保護。又加上有美國人在背後指使,出主意,所以她可以不費吹灰之力置我於死地。一個進了監獄的人是不可能催她還錢的,也更不可能干擾她嫁給美國人。況且一旦我被起訴,學生身份就沒有了,有可能以後永遠也不能進入美國。這樣的話,sunny真就是高枕無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