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不過“三”之“虎遜於狗”(1)
昨天我在雜文談到“年猛於虎”的一些事,指出在中國“‘禮’大於天”的病相。***看一些人如此承顏候色畏,似乎沒有必要,但設身處地為他們想一想,也能釋然:他也是實逼處此,無可奈何。在當今之社會,權力高於一切,因而人要依靠權力為自己帶來好處。送“禮”也就成為達到藉助權力的一種手段,它也是人與人關係的調節器,它使人在權力序列中的位置生了微妙的變化,當他們面對權力大小時,對握有權力的人的態度,以及說話的腔調和臉上的表都會跟着權力的“大小”而起變化的。這種“權力關係學”,細考起來,豈獨於今為然,而其乃是源遠流長的。
說到虎年,自然想到幾個關於“虎”的成語,如龍潭虎穴、龍騰虎嘯、虎步龍行、麟角虎翅等等,都將虎與龍並列,足見“虎”之聲威。然而在我們中國,虎的境遇似乎並不樂觀,它往往被人捉弄,甚至是欺辱。這些似乎不足為“奇”,奇的是“虎”的地位一日不如一日,竟然遜於狗。我曾親眼目睹某動物園的動物表演館裏,一些貴婦懷抱着狗寶寶一同欣賞動物表演,其中就有老虎表演,也許是一隻老年虎,表演得相當吃力,每天都要幾次露面給台下的人和狗看,老虎們似乎並不願,時不時望着台下出沉悶的低吼。
不知道從何時起,狗在中國的“地位”突然崛起,狗成為一些貴婦的身份象徵,也成為一些所謂“成功男人”的身份標誌。我們時代從沒有宗教信仰直到出現信奉“拜權教”、“拜名教”、“拜錢教”這三大“新教”,不少人的精神已沉淪到低級的狀態,並且這相當一部分人都是擁有物質財富的人。他們所信仰的“新教”,沒有真正的宗教信仰所賦予人的那種靈性(spirituality),因為沒有靈性,所以他們將精神寄托在比人類低等的動物,比如狗。通過狗來炫耀他們在“拜權教”、“拜名教”、“拜錢教”這中國之“三大新教”中的地位。
這一點讓外國都瞠目結舌,《今日美國報》表過題為“中國把這些狗放上神壇”的文章,說中國有人為兩隻狗配種,花費幾萬元不說,竟然使用豪華的車隊到機場迎接。還有消息說,有南京人花費23萬元為其純種藏獒配種;有一位年輕的西安女子更是花費60萬元為其寵物藏獒配種,並且這兩人都動用了豪華車隊前往機場迎接……這種場面要比中國很多有錢人的婚禮都要隆重和體面。在外國看來,有着幾千年文明的中國應該是文化與精神財富的大國,中國有代表着中華民族精神的漢唐文化,有老子、孔子、孟子這樣的世界公認的聖人……所以在中國出現這種況讓他們感到不可思議。
之所以對狗如此膜拜,用他們自己的話來說:“這說明我是成功人士,我想擁有更多女人和大狗。”……從“狗傍人勢”演變到當今的“人傍狗勢”,可見他們對“狗”的膜拜和忠誠程度絕不亞於教徒們對上帝的膜拜和忠誠。他們像封建社會的婦女對丈夫或奴隸對主人一樣人身依附,並且從一而終。中國大多數對“拜錢教”象徵之一的“狗”的膜拜及忠誠,已經到了九死不悔、之死靡他的地步——據說鄭州一女子在路邊為死去愛犬搭靈堂。
相比之下,虎在中國的境遇竟不如一條狗。狗可以和人一樣穿衣服打扮,甚至可以和人一起共進晚餐,出入商場超市,同乘一輛車,同睡一張床,一直到死後還能享受很多人都享受不到的喪葬待遇。而虎的命運更悲慘,除了那些還沒被人現的幾乎瀕臨滅絕的虎之外,現的幾乎都在籠子裏,供人觀看、戲弄。他們不能擁有一隻“寵物虎”或一隻能跟着他們鞍前馬後的“大虎”,是因為老虎畢竟不是狗,並不是他們不想擁有。
華南虎事件是一起政府為獲政績和撈金錢而策劃的惡**件,最終還是沒有逃出“新教”的“教規”,那就是崇拜權力、貪圖享樂、貪婪虛榮和自私無。“新教”的“教條”將金錢、權力、酒色視為至高無上的力量,這些“教條”讓“新教”的教徒變得貪多無厭,求利若渴,甚至到了不顧顏面、失去理智的程度。從“雲南村民殺虎吃肉”到“廣州驚現帶血虎皮”,都反映了“新教”教徒們的貪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