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賣官鬻爵,變本加厲(3)
隨着綏化市上上下下“頂戴花翎”一漲再漲。緊俏的“頂戴花翎”,已經漲價到令人聞所未聞、目瞪口呆的地步了。某縣一個副縣長想當縣委副書記,先從親戚朋友那裏借來30萬元送給田雅芝。其後趁馬德治病住院期間,送上了價值達10萬元的兩尊小金佛。這樣,張某才登上了縣委副書記的寶座。
張某當上縣委副書記以後,心裏總有一種“不平衡”之感。為了還上親屬、朋友的30萬元“虧空”,張某千方百計地利用自己負責黨群工作的便利,到處尋找資金的“增長點”。他效仿馬德,在暗地裏批“頂戴花翎”。人們萬萬沒有想到,就在2002年4月初,他繼續批“頂戴花翎”時,他的“官位”也就當到頭了。
馬德和妻子一起,毫無避忌地根據不同縣市(區)、不同部委辦局的一、二把手瘋狂地批“頂戴花翎”。以少則幾十萬元,多則上百萬的不等價位,進行大肆斂財。據馬德交代,“在當了市委書記后,收錢收禮達到了頂峰。經過反省回憶,我對我能收受這麼多賄賂感到吃驚,收到了這個份上,頭腦已被金錢沖昏。其結果是我被審查,害了家庭,葬送了自己的前途,走上了犯罪。”
馬德將現有的、緊俏的“花翎”批乾淨以後,對保職的“花翎”,又進行了煞費苦心的研究。除對保職的“花翎”加碼批以外,他更換了“打法”。那就是保職的“花翎”拖延批。
那些保職的“花翎”是前一屆領導班子遺留下的,有的職務居高不下,有的職務不高而有實權。對這樣“官員”們,那就拖延時間,拖得時間越長,這批的“價碼”就越高。這樣,才能達到“一箭雙鵰”的效果。
綏化市某局局長是一名女幹部,她在其位已有三四年的光景了。近年來,女局長要錢有錢,要權有權,要房有房,要車有車。就在女局長“春光無限”的時候,她的“官位”卻出現了“搖搖欲墜”的危險信號。她通過各種關係和渠道,聽到市組織部門準備調整各市、縣、局一、二把手,其中這位女局長也“在劫難逃”。
女局長煞費苦心,最終悟出了一個真理:要想保住官位,必須送禮!可又一想,根據她和馬德的平日關係,她與馬德全家私交甚好,難道還需要送大禮么?她琢磨來琢磨去,立時與田雅芝取得了聯繫,電話中以15萬元的價碼達成了“保官”協議。
高某是綏化市最年輕的處級幹部之一,他的工作能力、理論水平、為人處事,在全市黨政各級領導班子中是有口皆碑的。可是,高某有一個特點,那就是最討厭溜須拍馬和結幫成伙的人。也就是說,在馬德的眼目中,他不善於人際交往,又不送禮,屬於“死腦瓜骨”。於是,在綏化市黨政領導班子大調整中,被馬德調到某縣級市任市委副書記,這實屬是降職使用。
可高某以為這是組織上對他的考驗,非但沒有怨,反而還加倍地工作。有一次,高某在省里考核該市一位副市長時,由於他說了實話,就把馬德的“鐵哥們兒”得罪了。於是,馬德的親信千方百計地對高某進行了“點穴”:“你現在的位子,說不準哪天該挪挪窩了!一旦挪窩,那就不是副處級了,科級也都是它呀!”
這一“小陣雨”,真把高某說醒了,也澆透了。終於,這個榆木腦袋開竅了。高某不通則已,一通百通。如果真的沒了“頂戴花翎”,地位、榮耀、家庭、價值,豈不“一江春水向東流”了么?沒辦法,高某便求其岳母為其張羅了29萬人民幣和2萬美元,送給了馬德。
高某時運不濟,馬德東窗事鐺鋃入獄!高某非但沒能如願,反而還被“雙規”了。那筆借來的巨款,也就隨之打水漂了!
當辦案人員問高某:“你給馬德送那麼多的錢,到後來起作用了么?”
高某回答說:“這個問題,到現在我也不知道。也許起作用了,要不然我的位子早被別人占上了。”
賈某原是一名軍隊幹部,轉業後到某縣任副縣長。可他卻受到縣委書記的極大反感。隨着時間的推移,他和縣委書記的矛盾越來越大,工作起來感到特別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