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鞋(5)
守明把母親的話聽到了,也記住了,但她的傷感並不能有所減輕。
在一個落雨的日子,守明把鞋做好了,做得底是底幫是幫的,很有鞋樣兒。她把鞋拿在手上近看,靠在窗台上遠觀,心裏還算滿意。
鞋做成后,守明不大放得住。那雙鞋像是她心中的一團火,她一天不把“火”送出去,心裏就火燒火燎的。還好,那個人外出的日期定下來了,找媒人傳話,向她約會,她正好可以親手把鞋交給那個人。
約會的地點是那座高橋,時間是吃過晚飯之後。當晚守明沒有吃飯,她心跳得吃不下。等別人吃過晚飯,天已經黑透了。那天晚上月亮很細,像一支透明的鴿子毛。星星倒很密,越看越密。守明心想,一萬顆星星也頂不上一顆月亮,要這麼多星星有什麼用。地里的莊稼都長出來了,到處像黑樹林,有些嚇人。母親要送她到橋頭去,她不讓。
守明把一切都想好了,她要讓那個人把鞋穿上試一試,那個人若說正好,她就不許他脫下來,讓他穿這雙鞋上路——人是你的,鞋就是你的,還脫下來幹什麼!臨出門,她又改變了主意,覺得只讓那個人把鞋穿上試試新就行了,還得讓他脫下來,脫下來帶走,保存好,等他回來完婚那一天才能穿。她要告訴他,在舉行婚禮那一天,她若是看不見他穿上她親手做的這雙鞋,她就會生氣,吹滅燈以後也不理他。當然了,就這個事守明會徵求他的意見,他要是點頭同意了,守明就等於得到一個比穿鞋不穿鞋意義深遠得多的重大許諾,她就可以放心地等待他了。
守明的設想未能實現,她兩次讓那個人把鞋試一試,那個人都沒試。第一次,她把鞋遞給那個人時,讓那個人穿上試試。那個人對她表示完全信任似地,只笑了笑,說聲謝謝,就把鞋豎著插進上衣口袋裏去了。二人依着橋上的石欄說了一會兒話,守明抓了一個空子,再次提出讓那個人把鞋試一試。那個人把他的信任說出來了,說不用試,肯定正好。
“你又沒試,怎麼知道正好呢?”
那個人固執得真夠可以,說不用試,他也知道正好。直到那個人說再見,鞋也沒試一下。那個人說再見時,猛地向守明伸出了手,意思要把手握一握。
這是守明沒有料到的。他們雖然見過幾次面,說過幾次話,但從來沒有碰過手。和男人家碰手,這對守明來說可是一件了不得的大事,她心頭撞了幾下,猶豫了一會兒,還是低着頭把手交出去了。那個人的手溫熱有力,握得她的手忽地出了一層汗,接着她身上也出汗了。她抬頭看了看,在夜色中,見那個人正眼睛很亮地看着她。她又把頭低下去了。
那個人大概怕她害臊,就把她的手鬆開了。
守明下了橋往回走時,見夾道的高莊稼中間攔着一個黑人影,她大吃一驚,正要折回身去追那個人,撲進那個人懷裏,讓她的那個人救她,人影說話了,原來是她母親。
怎麼會是母親呢!在回家的路上,守明一直沒跟母親說話。
後記:我在農村老家時,人家給我介紹了一個對象。那個姑娘很精心地給我做了一雙鞋。參加工作后,我把那雙鞋帶進了城裏,先是捨不得穿,想留作美好的紀念。後來買了運動鞋、皮鞋之後,覺得那雙鞋太土,想穿也穿不出去了,第一次回家探親,我把那雙鞋退給了那位姑娘。那姑娘接過鞋后,眼裏一直淚汪汪的。後來我想到,我一定傷害了那位農村姑娘的心,我辜負了她,一輩子都對不起她。
(原載《北京文學》1997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