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紅燈誤區,大學生租別墅開妓院(2)
齊某請到劉春洋后還跟她簽了一份工作合同,該合同約定,聘劉春洋任該娛樂城桑拿部領班2年,在該合同期滿以前,劉春洋不能辭職,齊某也不能辭退劉春洋,違約者需要賠償對方20萬元人民幣違約金。
據劉春洋供述,她帶着自己的同胞妹妹來到這個娛樂城。在這裏,她干領班,妹妹干小姐。之後不久,都媒體紛紛報道了馬玉蘭因犯組織賣淫罪被判處死刑的消息,劉春洋聞聽后感到莫大的驚恐,她現自己乾的這個桑拿部領班就如同在玩火,不定哪天衝天的大火會將自己燒成灰燼。她慌張張扔下這個工作離開了該娛樂城。
據劉春洋的交代和公安機關的調查核實,在七號別墅開張之前,劉春洋已經擁有說不清楚全部來源的個人存款150萬餘元。一個單身女子,幹什麼事能如此迅速地積攢起這麼多錢呢?
劉春洋離開娛樂城,只是因為怕“陷”進公安局。而幹這一行的巨額收入,對她永遠是擋不住的誘惑。
1999年3月初,劉春洋聽人說有人在別墅里開娛樂城,隱蔽性強,生意火爆。劉春洋心動了。她憑藉自己干“媽咪”時的經驗和網絡,當然可以重整旗鼓,大幹一場。對於劉春洋來說,只要掙錢,只要能夠滿足自己對金錢的渴求,世界上有什麼事是不可以乾的呢?
劉春洋決定干,掙錢是指日可待的事,而自己最擔心的安全看來也不會有什麼問題,自己又具備干這方面事的實踐經驗。一個人的**一旦找到了適當的路徑,那就只剩下勇往直前了。
劉春洋到街上買來一份《精品購物指南》報,在房地產專刊上面尋找到一家代理出租別墅的中介機構,按照上面給的電話號碼給某中介服務機構打了一個電話。按照劉春洋的需求,中介商很快給其回電話,向其推薦了位於北京城北凱迪克大酒店附近的某花園別墅內七號院別墅。
這個花園別墅地理位置優越,近鄰有兩個大的星級飯店,交通便利。別墅區內地域開闊,樹木密集。小樓白牆,在重重樹叢中或隱或現,是一個雅緻的好場所。劉春洋一眼就看中了這個地點。很理想,比想像的還要好。
於是她很快與別墅主人談好租金,每月租金48000元,每季度交付一次。簽約后,劉春洋和她的隊伍開始進駐。
七號別墅坐落在整個別墅區裏面,門口有保安人員站崗,在別墅區里生活、工作的人員均要辦理出入證,外人來要進行登記,可以說是一個非常秘密的地方。為了加強對別墅的管理,劉春洋還真動了一番腦筋。她怕這麼多小姐每天進進出出,讓人產生懷疑,就只給自己和一個司機辦理了兩個出入證,小姐每天上下班都由內部租賃的一輛白色麵包車接送。凡來別墅的小姐均要交納5000元抵押金,錢從小姐小費中扣除,走時再退給小姐。客人來別墅也要事先打電話報出車號,然後在指定地點等候,劉春洋派車去接。
在開業前一周,劉春洋就已經約好了幾個賣淫小姐來“上班”,又叫來以前在某娛樂城當服務員的范培祥、范少峰來當服務員和後勤經理。
剛開業的時候,來的客人太少,劉春洋一方面絞盡腦汁尋找過去的朋友、熟人,聯繫客源;另一方面動小姐聯絡客人,因為來別墅的小姐原來大都在別處的歌廳、桑拿坐枱,許多人都有自己的熟人;為了達到一定的經營規模,劉春洋又找來了張芳菁當領班,張芳菁又帶來了幾個賣淫小姐。這些辦法還真管用,別墅真的紅火起來。特別是張芳菁來了以後,不僅負責管賬、安排小姐服務,給她幫了大忙,而且還帶來了許多客人。據不完全統計,自別墅開張到被公安機關查獲的短短的兩個多月時間裏,最多的一天來此消費的客人竟達到了50多人,有時客人來到這裏排不上隊。
劉春洋的隊伍在一天天擴大,生意也越來越紅火。
在這之後,經劉春洋同意,又有一些賣淫小姐和劉春洋的妹妹劉春萍投奔七號別墅加入賣淫行列。不久,劉春洋的表弟馮軍被劉春洋也留在別墅內做服務員。此外,經嚴格的面試,劉春洋還招募了一些長相姣好的女青年進入別墅做賣淫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