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第三節文化互動(3)

10.第三節文化互動(3)

近代,毛南山鄉附近的壯族地區,如川山、水源、洛陽等鄉鎮的一些壯族群眾,還有南丹縣一些瑤族同胞,也請毛南族師公到他們那裏主持“還願”法事。只是到壯族地區,“還願”中的三界公爺換成莫一大王(壯族地區一個為民造福的大英雄),而刪掉太師六官、三娘、土地這幾個角色;到瑤族地區則減少瑤王這個角色,其他表演程序和角色照搬。毛南族“還願”的表演形式,神靈名稱及主要伴奏樂器(陶鼓,形如峰鼓),與桂林漢族跳神及壯族師公戲有許多相似之處。這不僅說明三者有淵源,而且也是漢族、壯族、毛南族文化交流和融合的印證。

九、戲劇文化的互動

毛南族在戲劇上與外族的互動在近代以來很頻繁。據記載,最先到毛南族地區演出的是壯族的彩調劇。毛南族藝人現本民族人喜歡彩調,便也組織民間彩調團,在春節期間巡迴演出,有時還到川山、洛陽、水源一帶演出。

新中國成立后,在漢族和壯族劇作家、曲作家、導演的幫助下,毛南族文化人成功地把《三娘與土地》改編成毛南戲,並由毛南族及壯族、漢族演員聯合在毛南山鄉演出,大獲好評。隨後,又有改編劇《迎春》《心紅菜牛肥》《蜜堂火紅》《黃三打鳥》等現代題材的“毛南戲”相繼出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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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毛南族(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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