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一節商貿交往(3)
(七)土紙和沙紙。***毛南族地區遍地生長着的沙樹,枝繁葉茂,它的葉子是菜牛和豬的優良飼料,樹皮則是造紙的上好原料,因而毛南族有生產土紙、沙紙的傳統。據《思恩縣誌·經濟篇》記載:“後區之頭淪村亦擅造沙紙,且較之葛家、上北(思恩縣產沙紙之地)為優。紙質以沙樹皮為之,足供全縣之用。宜北、河池邊地均用之”。由此可知,當時毛南族地區的沙紙不但質量上乘、產量高,而且遠銷“三南”境外。土紙產於下南的儀鳳,沙紙產於中南三圩。其紙質純白而柔軟,有韌性,除可供寫字用外,又是毛南族及壯族、漢族人民於清明節供奉祖先時最佳的祭祀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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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酒餅及釀酒業。酒餅也是毛南族有影響的商品之一。酒餅是釀酒的必要原料。毛南族製作酒餅的原料全部是用產於本地的中草藥配製而成的,不添加任何化學物質。用酒餅釀造的米酒芳香而味純,酒精度高,喝醉的人不會頭疼或有其他不良反應。下南鄉的上納屯、中南的南昌屯都以制酒餅或釀酒而聞名。
(九)礦產品。在清朝中葉毛南族地區已經出現人工採礦產品。乾隆年間(1736~1795年),下南干峒就設立有煉鉛廠,且明確規定該項產品必須向朝廷交納課稅,可見其冶鍊規模已經不小。據記載,當時除課稅鉛之外,余鉛積存尚達164萬餘斤。而到民國時期,政府曾招雇毛南族農民數十人當礦工,在中南鄉的干孔村開採水銀,至今仍保留有礦坑、礦砂和冶鍊水銀火爐的遺迹。在波川一帶的石灰岩溶洞中,儲藏有豐富的硝礦,不少毛南族農民前往採礦熬硝製成火藥,對外出售。硝製品有塘硝、白硝。硝是制黑色火藥的主要原料,塘硝還是施於玉米、稻穀植株最好的碳肥。
總之,近代以來,正是由於手工業的展,技術的革新提高,極大地促進了商品生產的展,也就自然而然使得商品貿易得以快速展。最終,毛南族和周圍苗、瑤、壯、漢等民族人民在生產、生活資料方面的交換活動不斷地擴大和繁榮。特別是在外地商品及“洋貨”逐步輸入的況下,毛南族地區形成了許多市場,這些市場的圩日實行傳統的農曆輪轉制。“每月三十日,天天有圩趕”是毛南族地區圩集眾多的寫照。近代至新中國成立前,毛南族地區的商貿交往,主要是通過這些眾多的圩集來完成交換和流通的,也有漢族、壯族商人把毛南族的土特產品運到全國各地甚至海外。
二、圩場
由於環境和歷史的局限,毛南族的圩場經歷了從小到大、從蕭條到繁榮的過程。直到民國初年,毛南族地區才有眾多圩場形成。據民國22年(1933年)《思恩縣誌》記載“縣地邊鄙,商場冷落”。又民國26年(1937年)《宜北縣誌》亦有“縣屬邊僻之地,交通不便,處處圩場至屬微小”“圩場中賣品僅豬、牛肉、白米、棉布、雞鴨而已”的記載。當時全縣上規模的圩集有思恩、明倫、牛峒(今川山鄉四圩)、洛陽二圩、毛南六圩、常洞(今吉祥)、梁洞四圩、達貢(今東興)、水源一圩、喇門(今水源三美)、溫平、寨國(今大才)、安順九圩(今大安)、馴駐九圩(今馴樂)等。而在毛南族聚居的中心區域,真正屬於毛南族籍的圩集有中南的三圩、下南鄉儀鳳的五圩、上南鄉的八圩、下南鄉波川村的九圩、下南鄉堂八村的十圩。以上圩集的圩日是傳統農曆的輪轉式圩日制,即初一趕水源的一圩,初二趕洛陽或木論的二圩,依此類推。圩日,四鄉的民眾可根據自家的需要奔走於各個圩場。或將自家所產的鐵製品、紡織品、印染品、銀製品、竹木器具、白硝、黑火藥、花竹帽、縫製好的衣褲、石器具、陶製品、土紙沙紙、煙葉、酒、酒餅、桐仁、中草藥等,拿到圩集上擺賣,獲取錢幣后,買回自家需要的生產、生活用具用品,或將自己生產的商品,與周邊來趕集的苗、瑤、仫佬、水、壯、漢族商人進行以物易物的交換。到了民國後期,由於匪亂紛起,社會秩序不穩定,毛南族聚居中心區域荒廢歇市的圩場很多,如下南儀鳳的五圩、上南鄉的八圩、下南波川村的九圩、下南堂八村的十圩,荒廢歇市至今。至新中國成立前,毛南族人民經常趕的主要圩場有以下五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