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第五節歷史沿革(3)
土司制度在土族地區的推行,對土族的歷史展產生了深遠影響。***自此以後,以土司為代表的土族上層政治勢力開始在西北歷史舞台上嶄露頭角。有明一代,土族土司對國家的徵調有令必從、盡心竭力,得到朝廷的倚重和信賴。土司所屬土兵作戰英勇,戰鬥力很強,因此經常受到國家徵調,頻頻參加國家的軍事征討行動,並湧現出了像李英、李文、祁秉忠等一批戰功卓著、揚名沙場的土族將領和土司。由於土族土司在招撫番族、保境安民、鞏固國防等方面揮了積極作用,明王朝通過升遷職銜對其不斷加以獎賞和肯定,明代中後期以來,各土族土司大都承襲衛所一級指揮使、指揮同知、指揮僉事等官職。
明末,當李自成農民軍一部在賀錦的率領下進入河湟地區時,土族地區的庄浪土司魯元昌、西寧衛西祁土司祁廷柬、祁興周父子及東李土司李天俞等聯兵進行抵抗。農民軍將領魯文彬、賀錦相繼陣亡,但農民軍一度控制河湟,擊潰了土司武裝,使土族土司勢力遭到重創,庄浪土司魯元昌被殺,祁廷柬、李天俞等人被擒獲后押送西安,李天俞家族妻妾、兄弟等死難者300餘人,西李土司李洪遠與其妻祁氏暨家丁120人死難,甘土司也被抄家,承襲號紙遺失。
(二)經濟展狀況
明代初期,土族居住的地區,大都是水草豐美之地,適宜畜牧,為土族人民展畜牧業創造了有利條件,畜牧業也因此成為土族地區的最重要的經濟產業。據《明實錄》《秦邊紀略》等史書記載,當時甘青地區的土族人民仍“以孳牧為業”,今青海省民和回族土族自治縣境內的阿拉古山、杏兒溝、三川和今青海省互助土族自治縣境內的五十鎮等地,都是當時李土司的畜牧場所,今青海樂都縣境的棹子山“自麓至山腰,多茂草,冰溝土人咸植牧焉”。此外,明初期,明朝政府在甘青地區設牧場牧養官馬,展官營畜牧業,於永樂四年(1406年)設置甘肅苑馬寺,下轄6監24苑,其中在青海東部地區的甘泉、祁連、臨川、宗水等4監所轄的廣牧(今互助土族自治縣東山鄉)、紅崖(今互助土族自治縣紅崖子溝鄉)、大通(今互助土族自治縣雙樹大通苑)、暖川(今民和回族土族自治縣官廳一帶)、大河(今民和回族土族自治縣中川一帶)等16苑,就設在土族地區。明制:苑分上、中、下三等,上苑牧馬1萬匹,中苑7000匹,下苑4000匹。上述16苑若以中苑的規模來計算,可以牧馬11。2萬匹,可見當時土族地區的畜牧業比較興盛。
明朝建立后,在西北地區實行“寓兵於農”的屯墾政策,採取了舉辦屯田、鼓勵墾荒、蠲免租稅等一系列扶持農業生產的政策措施,使土族地區的許多川原沃土陸續開墾為農田,農業生產得到長足展。與此同時,隨着大量內地移民的到來,內地先進的生產工具、耕作技術和農作物品種也陸續傳入土族地區,促進了土族地區農業生產的展。明代中期以後,土族地區的農業規模日益擴大,其經濟生產方式也逐漸由農牧兼營向以農業為主轉變。尤其是土族聚居區中灌溉條件較好的地方,農業生產已經達到較高的水平,農業在經濟結構中所佔的比例也越來越大。據《秦邊紀略》一書記載,民和“巴暖三川,十八堡之統名也。……其地切近黃河……有分水嶺,東南之水經美都溝而溉三川,其嶺北之水,則經巴川、暖川溝趨大通河焉。冰雪溶后,其水溉田疇,故棗梨成林,膏腴相望”;今青海省民和縣上川口一帶,“河山之水皆可導以溉田”;下川口“田疇有水可引”。
隨着農業生產的展,土族地區的水利事業也逐漸展起來。明弘治十六年(1503年),曾任尚寶司丞的東李土司李■回鄉時,正值天旱,他動員族人循古渠痕迹,決壅引水,修建渡槽,經過兩個多月的努力,建成札都水渠,使巴州一帶的農田得到灌溉,生產條件大為改善,“禾茂過他稼,收穫濟濟,公私俱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