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第三節漢族在華北的形成和發展(1)

17.第三節漢族在華北的形成和發展(1)

一、秦漢華夏民族從統一向漢民族的展

(一)華夏民族的統一

華夏民族要統一,這已成為戰國時期不可逆轉的歷史大趨勢。***這個偉大的歷史使命出人意料地落到了秦國身上。

秦為什麼能完成統一華夏民族的偉大歷史使命呢?公元前395年,秦孝公重用衛國人商鞅實行變法改革。商鞅變法的內容是大家所熟悉的,在這裏筆者主要從秦吸收、繼承和展周文化方面來考察。一方面,商鞅“令民為什伍,而相牧司連坐”,實行編戶制和“連坐法”;“有軍功者,各以率受上爵”,“宗室非有軍功論,不得為屬籍”,從而“有功者顯榮,無功者雖富無所芬華”,廢除了世卿世祿制;並“集小都鄉邑聚為縣,置令丞,凡三十一縣”。1縣,古稱邦畿千里之地為縣,后亦稱王畿內都邑為縣,其後諸侯境內之地亦稱縣。春秋時期,作為地方行政區劃最初只是設置在邊地,並封給有軍功之臣,所以晉國趙簡子說:“克敵者上大夫受縣,下大夫受郡。”2秦推行縣制,不僅吸收、繼承了周文化的傳統,由於其作為法令在全國推行,就春秋以來出現的縣制用法律的形式確定下來,從而大大展了周文化。更重要的是秦實行編戶制,“連坐法”,廢除世卿世祿制度,推行縣制這一系列變法,對西周以來一直存在着的氏族血緣關係是摧毀性的打擊,從而為華夏民族的統一提供了地域關係的基礎。

另一方面,商鞅“修力本業,耕織致粟帛多者復其身。事末利及怠而貧者,舉以為收孥”。又規定“民有二男以上不分異者,倍其賦”,“令民父子兄弟同室內息者為禁”。宣佈“為田開阡陌封疆,而賦稅平。平斗桶權衡丈尺”。3秦這樣獎勵耕織,獎勵個體小農經濟,正是對周文化重農思想的繼承;廢井田,開阡陌雖然是對井田制的否定,但卻是對正在各諸侯國中興起的封建土地所有制的肯定和展。秦在經濟上的這一系列措施,既繼承了周文化,又展了周文化。這也正是秦國商鞅變法,比單純“要在疆兵”4的楚國吳起變法徹底、高明和偉大之處。5而統一度量衡是大大有利於加強民族共同體內部的經濟聯繫性的。無疑,這些經濟上的變法措施對華夏民族的統一,在共同經濟生活方面是有着特殊意義的。

這樣,秦對周文化的繼承,特別是其順應歷史展的潮流,對周文化創造性的展,使之後來居上,無論在政治上、軍事上,還是經濟上、文化上,都趕到了歷史前列。秦不僅打敗了韓、趙、魏三國,奪得了魏在河西的全部土地,而且不斷向西、向南、向北擴張,先後兼并了周圍一些侯國和少數部落、部族或民族,增置了黔中郡、巫郡、南郡、南陽郡、三川郡、上黨郡、太原郡等,成為戰國七雄中實力最強的國家。昔日西方落後的戎族小國,一躍而成了完成華夏民族統一偉大歷史使命的承擔者。

挑起完成統一大業重擔的是秦始皇。從公元前230年滅韓,到公元前221年滅齊,秦始皇用10年的時間統一了六國,結束了長期以來諸侯割據紛爭的狀態,建立了中國歷史上第一個空前統一的中央集權的封建國家———秦王朝,這對中國歷史的展是有深遠影響和重大意義的。僅就民族形成問題來說,秦王朝的建立,是華夏民族統一的標誌。自春秋以來湧起的民族大融合的潮流,歷經近五個半世紀,終於以華夏民族的統一而告結束。

秦始皇憑藉其手中掌握的封建中央集權的國家機器,從政治到經濟,從地域到語文字,從思想意識到文化生活等方面採取了一系列措施,來統一華夏民族。

秦始皇所有的措施,完全是藉助於封建中央集權國家的權威進行的。我們可以設想,如果沒有秦統一的中央集權封建國家的建立,華夏民族的展很可能會走上西歐或阿拉伯的道路。所以,我們完全可以說秦統一的中央集權的封建國家的建立,對華夏民族各支系的統一,以及對華夏民族從雛型到定型育過程的完成,都是有決定作用的。我們甚至可以說,沒有秦統一的中央集權的封建國家的建立,也就沒有華夏民族的統一,也就沒有華夏民族定型的完成,更沒有漢民族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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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漢族通史 第2卷(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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