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3陪我到時光盡頭(1)

7.03陪我到時光盡頭(1)

有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供需互求,各有所取。***

對我們來說,錢,錢,錢,食指摳下扳機就來錢。我們是專業對口,從戰爭戰場轉戰到香港戰場,以前的長穿軍裝,現在的長穿西裝。

香港人心惶惶,大小報紙連篇累牘報道案件的始末,把我們稱為“大圈仔”。我們不解,問了四叔,他說港人以為我們是用汽車輪胎游過河去作的案,所以才叫我們“大圈幫”。

大圈幫,大圈幫,一人為獨,二人成伙,三人稱幫。生意一忙,我們也真需要幫手,有些案子也不是兩個人接得下來的,跑腿放哨、摸底傳話、盯梢掩護都要人手。我們物色的對象第一是要嘴緊,不單是在營時嘴緊,離營時嘴也要緊。這種營生不可能一輩子做下去,但案子卻一直背着。哪個傢伙喝醉了酒,嘴一滑,我們就吃不了兜着走;另外,人這個東西,今天可以跟你兩肋插刀,明天說不定為了芝麻點小事就跟你翻臉,把兜里的東西一股腦兒都倒出來。我們要找的是個性深藏不露的人,不單平時要寡少語,連今後分道揚鑣也還懂得拿捏分寸的人。至於膽略、技術、冷靜當然也很重要,但不具備第一條,一切免談。

我和歪嘴明察暗訪了幾個月,過濾了不少對象,最後把目標放在兩個人身上,第一個是欒軍,四川人,他是歪嘴的朋友,到我這兒喝過酒。這人短小精悍,膽識過人,開汽車、駕摩托車都不在話下。平時沉默寡,口風看來也很緊。前陣子他給歪嘴來信,問我們這兒能不能找到工作?說四川人滿為患,連工地小工的活兒都干不上,沒飯吃了。我讓歪嘴把他叫來,大魚大肉地養着,觀察一段時日之後,看出欒軍是個沉穩嘴緊的人。我在酒桌上,試探他的口氣,不想欒軍喝多了酒,大哭一場,我們正想作罷,第二天欒軍酒醒,自動找上門來:“這年頭都把人逼上梁山了,哪種活不是人乾的活,老大,我跟定您倆了。”

還有一個也是歪嘴介紹的,上海人,以前在營部做文書。

歪嘴說:“這個人打過仗,上山下鄉吃過苦。而且他有些長處你我是學不來的,他在深圳只待了三個月,一口廣東話講得滴水不漏。聽說還會點英文,香港那種地方,不會廣東話和英文就像瞎子、聾子一樣。另外,此人交際手段一流,上至大學教授,下至販夫走卒都能談得攏。”

歪嘴安排了一個機會與那人吃飯,我坐在另一張桌上觀察,那人走進飯店時讓人眼睛一亮。一米八左右的個頭,方面大耳,有一股昂藏之氣,舉手投足大度從容,不像我心目中的上海人。他走到歪嘴的桌旁坐下,掏出香煙點上,動作像極了王心剛。我心想在部隊時怎麼沒見過這個人?這傢伙一見面就給人留下很深的印象。歪嘴背對着我與那人交談,我先出了飯店。

事後歪嘴問我印象如何?我說這人太出挑了,對做我們這行生意的來說不是好事。歪嘴說老大你還是小本經營意識,我們真的要出來自己干,就要有這個本錢上得廳堂,下得坊間;你我可以千軍萬馬之中取人腦袋,但這上場面的事不是一朝一夕就學得來的,香港豬玀就好這套,看重個賣相,為此我才在此人身上下工夫的。

我和歪嘴權衡再三,天下沒盡善盡美之事,五個指頭都有長短,何況人心隔肚皮哪看得透。我們需要不同的人才,是人才你就不能事事求全。我和歪嘴跟上海人認真地談了一次,結果達成共識:除了殺人,他什麼都願意干。動手的事有了我們和欒軍,倒也不是非他不可。於是,我們班底有了第四個成員。

他的姓很少見,姓臧,名建明。

我們開始不輕易出手,對道上來接洽的生意做甄別,凡是以小過小怨挾私報復的一律不接,油水不大的當然也不接,我們只接報酬豐厚的,現在這條命也值幾個錢了。

同時我們自己也物色機會,哪能老是為別人火中取栗?老子的隊伍開張啰!

說機會,機會就到。

說來這單生意還是臧建明拉來的,他在珠海的賭桌上認識了一個香港人,這香港人以前為一家富人作司機,因為好賭誤事,被開除了。一則心懷怨恨,二則口舌生非,賭桌上輸了錢贏了錢都要嘴硬:“這點錢在我以前東家只夠付擦皮鞋的,一頓早茶都不夠。”說者無意,聽者有心。臧建明請此人到酒吧喝酒,半醉之餘又抖出一大堆舊主的家底,說舊主家資巨富,只有一十九歲的獨子,富家子年少多金,養得驕橫跋扈,生性又好酒色,常駕着英國蓮花跑車出入舞廳酒吧。喝醉的司機跟臧建明打賭,說富家子總有一天會被人綁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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