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第三十九章元的制度(2)

80.第三十九章元的制度(2)

宋、金、元、明四代,有一厲民之政,便是鈔法。鈔法是起於北宋時的。因宋於四川區域之內,行使鐵錢,人民苦於運輸的不便,乃自造一種紙幣,名為交子。一交一緡。三年一換,謂之一界。以富人十六戶主之。後來富人窮了,付不出錢來,漸起爭訟。真宗時,轉運使薛田,才請改為官辦。這本是便民的意思。然而後來,官方遂藉以籌款,而推行於他處。蔡京時謂之錢引。南宋則始稱交子,末造又造會子。成為國家所行的紙幣了。交會本當兌換現錢的,然而後來,往往不能兌換,於是其價日跌。大約每一緡只值二三百文。然而這還算好的。金朝亦行其法於北方,名之為鈔,則其末造,一文不直,至於以八十四車充軍賞。金朝的行鈔,原因現錢闕乏,不得不然。後來屢謀鑄錢。然而所鑄無多,即鑄出來,亦為紙幣所驅逐。所以元定天下之後,仍不得不行鈔。乃定以鈔與絲及金、銀相權。絲、金、銀是三種東西,豈能一律維持其比價?這本是不通的法子。況且後來所造日多,其價日落,就連對於一物的比價,也維持不住了。至於末年,則其一文不值,亦與金代相同。明有天下,明知其弊,然因沒有現錢,仍無法不用鈔。而行用未幾,其價大落。至宣宗宣德初——一四二六——明朝開國不滿六十年,已跌得一貫只直一兩文了。於是無可如何,大增稅額;又創設許多新稅目,把鈔都收回,一把火燒掉。從此以後,鈔就廢而不用了。當金朝末年,民間交易,已大多數用銀。至此,國家亦承認了他。一切收入及支出,都銀錢並用。銀亦遂成為正式的貨幣。然而量物價的尺,是不能有二的。銀銅並用,而不於其間定出一個主輔的關係來,就成為後來幣制紊亂的根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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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大歷史(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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