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三、神可預知一切嗎?(1)
於是,我說:“看,我又糊塗了,這次的問題更大。***”
“什麼問題?”她問道。“快說吧!你的疑惑,我也猜到幾分了。”
我說:“上帝可以預知一切,人擁有自由的意志,這兩件事看起來實在是矛盾極了。既然神可以預見一切,並且從不出錯,那麼他於神佑中所預見的事都將必然生。如果自始至終,神不但預知人類的行為,還能預知他們的計劃和**,那麼自由意志就不可能存在了,這是因為人類的行為和**,都被無謬神佑預先察知,除此別無其他可能。如果它們可以撇開預見而採取其他方式,那麼,神對於未來,就只有不確定的意見,而不再有可靠的預知——我認為,這是對神的褻瀆。
他們認為自己有依據可以解決這個棘手的問題,但我卻不這麼以為。他們說,一件事的生,並不是因為神佑的預見,反過來,而是因為某事即將生,所以它才瞞不過神佑。這樣的話,必然性就悄悄溜到相反的方向去了。他們說,未必是生了預見到的事,相反,一定是將要生的事被預見到了。好似我們就是以現預先知道未來事物必然性的原因或神佑的未來失誤的必然原因為目標。似乎我們並不要表明:不管原因序列的狀怎樣,被預知的事必定生(雖然看起來,預知好像並沒有把生的必然性給予未來的事物)。
假如某人坐着,那麼,認為他坐着的這個觀點必然是真的;與之相反,假如某人坐着的這個觀點是真的,那他也一定坐着。可見,兩種況下都具有某種必然:前者是‘看法必然為真’,後者則是‘他必然坐着’。但並不是因為看法為真,某人才坐着;而是因為某人先坐在了那裏,所以那個看法才是真的。由此可見,雖然真實只能源自其一,但兩種況都具有其必然性。
在關於神佑和未來事件的問題上,很顯然還有這樣一種主張:事之所以能夠被預見,是因為它們是將來的事件,而事之所以生,並不單單是因為它們已經被預見到。但是,無論是哪種況——不管是因為事將臨而必然被神所預見,還是由於它們被預見才得以生——都足以令自由意志摧毀。但如果說永恆預知的原因是因為暫時事件的生而構成的話,那簡直就是本末倒置!‘未來事將要生,所以神才預見了它們’,難道這樣說,不就相當於認為‘事一旦生,便成了最高神佑的原因了’嗎?當我知道了某事物之所是時,該事物一定如此;同樣,當我知道了某事物之將是時,該事物也肯定會如此。所以,被他預見的事是不可避免生的。最後,如果有人以為某事物非其所是,那麼他的認識不僅不是知識,並且還是與真知相去甚遠的錯誤看法。所以,如果未來事的生不確定或不必然,那又如何能夠預知它即將生呢?既然真知不可能摻雜謬誤,所以知識的認定者就不會與被認定者不符。知識毫無謬誤的原因在於:每個事物都必然是與知識對它的掌握相一致的。
可是,神又是怎樣預知這些不確定的事物的展況的呢?既然這些事物有可能不會生,而神卻認為它們必定會生,神豈不是錯了?——這種想法已經是對神的不敬,而公然宣揚則更是大逆不道了。但是如果他看到,這些未來事物恰好是它們實際的樣子,所以他知道,它們既有可能生,也有可能不生,這樣一種壓根沒有掌握任何確然、穩定內容的預知,究竟算是什麼樣的一種預知呢?它同蒂利希阿斯(tiresias)的荒謬預相比,又有怎樣的不同?——‘只要是我說過的事,要麼就生,要麼就不生。’而要是神佑只像是人類所做的那樣,把不確定能否生的事斷為不確定,那他與人類的意見進行比較,又能好到哪裏去呢?如果作為萬事萬物最確定的源泉的他,沒有絲毫不確定的地方,那它預知必將生的事物就肯定會生。
所以,人類的心意或行為沒有任何自由可,因為預見一切、毫無差錯的神佑把它們維繫和約束成為了一個現實的生過程。萬一這一點得以確立,人類各項事務就會變得極其糟糕!既然人心不存在自由或自願的作為,那麼按其作為來懲惡揚善也就徒勞無益了。懲惡揚善這一通常所說的正義之事,也會顯得非常不義,因為好人和壞人都受特定目的引導下的某種必然性驅使,不是隨意而動的。那樣的話一切功過是非都成了糊塗賬,也就沒有德行和惡行之分了。而且,更加糟糕的是:由於萬有秩序都源自神佑,人自己根本圖謀不了什麼,因此我們的惡行也都順理成章地被歸結於善物的造主。所以,期望什麼或禳禱某事的改變,就都沒什麼意義了。因為,在所有可欲之事都維持着既定的進程時,人還會有什麼可期望的和可禳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