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第三章一則消息(12)

30.第三章一則消息(12)

話說一九八八年冬,李宏贄去咸陽搞副業,給家裏匯回了一百元錢,卻驚動了村裡幾乎所有的人。有一天後半夜,李虎民三次聽到鐵門響,聲音很大,李虎民趕緊起來,穿好衣服,坐在喂牛棚的炕上想,怎麼會呢?到這麼晚了,會有誰敲門呢?他便輕輕地開門,在屋外感覺了一會兒,一絲風也沒有呀!怎麼?他等一會,現真有兩個人影在鐵皮門外閃動,卻沒再敲門。這時候,肖愛琴點亮了煤油燈,燈光從灶房裏射出。這時的李麗娜已被嚇得抱頭不動,李虎民看得很清楚,明明是人在嘀咕什麼,他全身肌肉綳得很緊,真不知今夜要生什麼惡劇,一百元,一百元呀!千萬別惹麻煩,一直等到天亮方才一切平安。

錢是從咸陽匯回的,知道的人很多。李羅民的妻子見到嫂子肖愛琴就臉皮繃緊,風輪式擦身而過,根本不加理睬。但是早在一九八五年李虎民因給兒子辦喜事,窮得要命時,他竟然每隔幾天就滿臉笑容地來到嫂子家,有說有笑,什麼別愁呀,愁也沒用,糊裏糊塗地向前搞算了。每次李玲娜從長沙匯回幾十塊錢給李贄和李麗娜上學,她又氣得向左鄰右舍說:“憑她個啥,窮得少鹽無油,還不是憑娃他五爺的面子。”當在這樣的時候,即使肖愛琴碰見她,她也生氣地應付幾句,風輪一般轉身就走。提及當時和李虎民分家以前,也許因為李虎民脾氣不好,可是李羅民比李虎民身體高大,顯然有力氣,一位滑舌老婆對李羅民的妻子說:“你倆口呀!真過得好,幹什麼都像一個人似的,照你嫂子整天和丈夫吵個不停,孩子們也禮缺不快活,整天受氣,哪裏能有分開過日子好呢?”

實際上只有李羅民對誰和氣,妻子就和氣,李羅民立即翻臉,她也在身後指手畫腳怒罵不息。正因為如此十幾年以來,李羅民對李虎民一家,無不擺出一副教訓式的態度,李虎民在他面前不但退卻,就連不懂事的孩子們,也平常不敢接近他家的門戶,就連他六十多歲的老母親也怨聲怨氣地罵他:“我的娘呀!你把人要害死不可。”這是因為她給孫子李宏贄偷吃了一個饃,被現,遭到兒子李羅民的一頓狠打時大罵之語。由此,李羅民才和父母分家另過日子的。當父親向兒子李羅民說明打罵父母是罪過的時候,他又罵父親:“過個屁日子,過的全偷給別人了。”

到如今,李虎民的大兒子結婚了,大女兒去長沙了,李宏贄也搞副業去了,所以家庭的負擔大大減輕,在一年之內,三個孩子還可以給家裏五六百元,這已經是夠滿足的了,家裏只要有一點錢不是還賬,就是買糧吃,就這樣一天一天渡過日子。

這,就是生活的差距。

這,也許正是人觀念!

而歲月,是流動的。冬天寒冷,殘酷無,卻難越春分,打春之後,況如何?李虎民一雙血淋淋的手正在寒風中顫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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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野(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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