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第三章一則消息(10)

28.第三章一則消息(10)

很快,天亮了,李虎民和肖愛琴吵了整整一個晚上。李虎民再一次走到一位稱碎大的家門口,名李效成,這是他第五次靠近他家門口的。一次,又一次,再一次地徘徊着,已經晌午過了,他拍打一下自己的臉面。向李效成的院子裏闖進去了,“好碎大哩,我不知道怎麼才好,說定今天交清財禮,到這時錢不夠,開始借了你50快,這次又……哎!”李效成是一位幹部,看到這位比自己年齡還大三歲的侄子可憐至極,幾乎欲以跪下磕頭,可憐祈求的樣子,忙問:“還差多少?”“還差五十塊。”李虎民張開嘴說。”不要急,車到山前必有路嘛,跟我到街上拿錢。”李效成答應了,他在鄉上糧食倉庫上班。李虎民感激得張不開口了,連半句答謝的話都說不出來,蒼老的瘦臉面上有些淚水的痕迹。

下午四點多鐘,李虎民總算湊齊了財禮,但是已經到了這個時候,誰又願意和他一塊去交財禮呢?李羅民想到肯定今天交不成了,媒人到這時候也徹底失望了,各自忙自己的事去了,但交財禮必須是自己的人和媒人非去不可呀!李虎民忙去叫媒人,叫親弟弟李羅民,還有堂弟李崇民,可是沒有一個人願意來。正像李羅民所:“丟人現眼地哪有在晚上跑去交財禮的,難道就不怕大眾把祖宗罵死。”

可是,怎麼辦呢?如果今天交不上去財禮,按照規定,不是以前所交的約三百六十塊錢就白白送人?就是改日交財禮,更得加交幾十或一百塊的。怎麼辦?他在院子裏急得踱步,亂罵妻子,已經五點鐘了,馬上太陽就落山了,微弱的陽光從西方斜斜射來。

他終於決定了,一個人去交。

步行。十八里路。

……

晚上十二點鐘,李虎民才返回自己家裏。他心裏輕鬆了一點,雖說去交財禮在煤油燈下,總算萬事平和了,李虎民大口大口地叫起了曾使他大罵”難吃”的饃來,一喝開水,就咕咕地下肚子去了。

燈光柔和。

李虎民睡覺了,他的女人也睡覺了,但未必睡着。

因為,這並不意味着大事了之,這只是過了第一大關。媳婦接不回家,還不頂用。趕臘月初八那天,不預備三百塊錢,哪裏能行呢?這是最少的準備。

算日期,只有十天時間。

李虎民的頭稀薄多了,豈是因為多日沒洗頭的緣故?

肖愛琴的消瘦,白劇增,豈是歲月的加快?

李宏贄在外搞副業帶回了些錢,李成贄又做了一批活。總共才一百多塊。

貸款!通過李羅民的中介和建議,先並不提明貸款之事。而是請一位銀行的人吃飯。不是李虎民,而是李羅民以公事名義請的。等那位銀行客人列入酒場,並飲酒吃菜時,李羅民才講明了設酒之意。李虎民花五六十塊錢擺酒場請客。既然客已就餐,便貸款四百元,順利得手,才讓李虎民一家平和起來。

直到臘月初八喜事辦完之後。

實際上,在李家日子本來就很貧窮的上面,又貧窮了一倍,欠債服役也不是沒有道理的。

一九八七年正月初三,門前來了一位騎自行車的“客人”,攔住正要拉一輛架子車糞去地里的李虎民。他驚詫,他慌張……

四一捆青草

這位騎自行車的”客人”就是銀行那位名叫李墨民。李虎民當然接客回屋喝杯茶去,再說又是正月的日子,按例也應該給看酒吃口簡單的菜呀!這些都照辦無誤,後來,李虎民給李墨民許了願:“賣糧還賬,十天之後。”看來只有賣掉糧食,十天時間也足夠了。

光陰飛逝,第十二天到了,李虎民是賣了一袋麥子,僅僅幾十塊錢,銀行“客人”又到李家了,李虎民只得說:“好‘客人’哩。真不巧娃上學,沒辦法,拿走了幾塊錢,再過兩天,我給你湊個整數,好上賬。”才把李墨民打走。顯然,這是窮人之困的一種沒有辦法的辦法。

過了兩天,“客人”又到了,李虎民從非常地小心到具有“趕客離家”的“主人”,平時只要稍一耳聞家裏來人,便藏起來,讓孩子或者妻子對來人說:“不在,去親戚家了。”這次當然沒有例外。“什麼時候回來?”李墨民問李虎民的妻子。“不知道,剛走的。”從此,李虎民就像老鼠一樣,白天盡量躲藏在家,四門不出,只要聽到院子裏來個人,他就渾身打顫。兩個月以後,才湊齊一百塊錢用於還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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