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第二章母親的眼淚(4)

13.第二章母親的眼淚(4)

大舅被接回到院子裏,孩子們當然很高興了,每人能吃到新鮮的栗子怎麼能不高興呢?母親也在,趕緊備好飯,讓成贄端給舅舅吃,自然父親和舅舅還有孩子們一塊高興地吃早飯了。***院子裏的氣氛變得活躍起來,好像什麼也沒有生似的。

“麥子都曬完了么?再也沒啥活?我想叫他姑姑到川里去轉兩天,老人也想念了。”李贄的大舅對李虎民說。“曬得差不多了,其實也沒有多少活,看願意,就去也行。”李虎民說。他還是第一次在娃他舅的面前說這種話,以前第一句出來就不讓去,這農活、那農活、孩子沒人照管,沒人做飯等,困難大得要命,怎麼能讓走娘家呢?也許這一次是個大破例。

“我說有空的話,萬一沒空了也沒辦法。”大舅舅第一次聽到這話,還以為自己聽錯了,連忙糾正,“現在川里菜也好,或者讓娃娃哪個跟我去帶些菜回來吃。”

李成贄家裏年年都缺菜吃,甚至沒菜吃。

“那麼叫娃問一下,看願意了,你趕集回來一塊跟你去。”李虎民靜靜地說。

大舅舅一聽,原來真的同意,才說:“也能行。”這時候他已經吃完飯,準備趕集賣栗子去。肖愛琴出門送自己的親哥。

上午孩子們跟着父親曬麥子。下午,李贄跟着母親同大舅舅走外婆家去。天空放晴,一碧千里,萬里無雲,來到山頂,一望無垠更加讓人心曠神怡。

二敘舊

卻李贄來到了外婆家。可謂“歌唱家遇到了劇作家”,故事多極了。更有甚者,及“怨家找到怨主”,訴苦無窮。因此不得不先提一下李虎民的婚姻簡史。

一九五九年,自然災害嚴重,廣大人民的生活經受着嚴峻的考驗。廣大人民群眾餓着肚子,還要參加公社勞動。靠天吃飯的全村廣大勞動人民,尤其是像一些貧困的山區人民,更是受到旱災的考驗,幾乎到處都有因為飢餓而告別人世的慘相。這年李虎民二十三歲,高小文化,擔任本村農業社倉庫管理員和會計,他的妻子,也就是現在李贄的母親肖愛琴,二十歲的她還在上學。剛剛初中,就受到了逼婚。按照當時習俗,婚齡已經偏大,由於她十八歲時就被訂婚於李家,加之媒人的好話連篇,不管假話也好,欺騙也好,反正騙過了肖家的理事人,也就是當家的外婆,即肖愛琴的母親。於當年逼迫,肖愛琴放棄上學,嫁給李虎民,從此李虎民和肖愛琴就過上了婚後生活。誰知道當時的婚姻,做主的媒人六分,兩家的主人各佔二分,所以成敗與否關鍵在於媒人的能會道。媒人說什麼就是什麼,至於兩個娃娃們,只是偷偷地給指認一下,有的幾乎結婚十多天了,還不認識自己的丈夫是誰。肖愛琴是喜歡讀書的,但當時重男輕女的風俗甚濃,一貫認為“女娃娃讀書沒啥用”,女人,無疑自然被淪為“養育女兒,當理家務”的機器了。讀書與否,無關緊要。而家教又特別嚴格,孩子們都必須聽從父母的話,不論對錯,都必須百依百順,不然就叫做“沒教養”會受到“倫理道德的蔑視”和“家法”的嚴格懲罰。而婚後的這一對夫妻究竟生活如何?

新婚初期的生活需要逐漸接近,按照習俗,婚後五天之內,夫妻不能同居。這時間村莊裏有些可以開玩笑的爺爺們或者兄弟們都涌前逗趣,並非這一關失之禮貌,而是關鍵的一幕。初婚期的日子裏,通過這一群開玩笑的來加強夫妻彼此之間的聯繫,把夫妻一對硬向一塊拉,開一些關於性生活方面的玩笑。通過夫妻恩愛、無價戀愛等各種方式刺激夫妻雙方的相互了解和需要,也就是說“開竅”吧!不然他們是不懂性生活的,即使懂得,也可能一時難以接受,還有和睦相愛幸福的生活。如果通過這種稱為“鬧新房”的手段,一連四五天,甚至十多天後的誘惑,很有可能對新婚夫妻的婚後生活會起到一定的積極作用。

李虎民和肖愛琴的婚後生活無疑也經過了”鬧新房”的日子,李虎民只有知道而得不到滿足,卻對肖愛琴來說,還是難以解開心中的大疙瘩,整天苦思冥想着:為什麼不讓我讀書,把自己賣給這樣一個窮光蛋,我想念我的同學們,尤其想念我的同學趙x,她為什麼能繼續上學,她為什麼在學校的戀愛是自由的,沒有逼婚,而且一直順心呢?……每當遇到丈夫的時候,肖愛琴連看一眼也覺得很討厭,況且每天晚上,她更加心煩,婚後長達六天的日子裏,她只盼着日出和日落。五天的日子,她連一件衣服也沒有換過,白天黑夜,她根本沒有換洗過一次衣服。甚至於每天晚上,她就有一種恐懼和不安。傍晚了,外面雖有狼群的出沒吼叫,她還是大着膽子在大門外轉一會,才肯回到一隻空窯洞去,然後一口不吃就睡上炕去。婚後第六天,是說定娘家親哥哥來接她回娘家的日子。這一天很早,她就醒來,收拾好一個準備帶走的布包,不知已經準備多少天了,一直盼望哥哥來接自己。在她的心中,幾乎沒有思考的空間,出嫁那天是抬着花轎來的,她不知歸路,如果她知道回娘家的路,也許等不到今日,就逃回娘家了。哥哥終於來了!見到妹妹,不禁皺起了眉頭,因為她臉上的淚珠閃閃,一句話不說,站着呆,是苦是樂,是見了哥哥的激動?還是有怒欲放?或者痛苦至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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