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7章 沈門的勢力(三)

第367章 沈門的勢力(三)

李汶正主持中亞銀行后,即積極採取1系列舉措來推動銀行業務的擴展。例如:首先,決定將該行註冊資本增至5十億盾,繳足資本25億盾。其次,兼并1些小銀行,如印尼沙拉納銀行(1973年李文正入行以前)、格瑪利銀行(1976年6月)、印多商業銀行(bankindo-mercial1979年3月)等。通過這些合併(包括它們的分行),從而壯大了中亞銀行的整體實力及分行分佈網絡。與此同時,李文正還依據當地經濟與金融發展的需要,積極擴建分行網點。在銀行中積極拓展各種新的業務,採取1系列舉措吸收社會存款與遊資;大膽地發放貸款,支持或聯營各種工程與企業項目。因而,中亞銀行得到了空前的發展。他主持銀行經營的第2年,1976年,中亞銀行總資產即增至175億盾,比1975年增長36.72%,並先後在西爪哇省省會萬隆市,中爪哇省省會3寶壟市,東爪哇省省會泗水市,南蘇門答臘省省會巨港市等設立了分行。1979年,中亞銀行總資產已增至646億盾,比1975年增加4倍多。在全印尼已設立分行17家。同時,該行也被印尼政府財政部批准升格為外匯銀行。實現了李汶正當初對林韶良的許諾——在兩年半內趕上泛印銀行的諾言。1980年銀行總資產再增至1075億盾,銀行資金達50億盾,分行為19家。同年,為了適應印尼的實際狀況及要求,銀行董事部決定聘請1位印尼原住民銀行家阿卜杜拉·阿里擔任董事總經理職,李汶正改為董事副總經理,仍負責策劃及管理銀行的1切業務與營運。

李汶正在努力擴展經營中亞銀行國內業務的同時,在他接任中亞銀行的兩個月後(1975年5月)就謀划將該行經營“打入國際,走向世界”的構想。

1981年3月7日,他積極策劃使中亞銀行(佔35%股份)和扶桑租賃公司(佔35%股份)及扶桑長期信貸銀行(佔30%股份)共同組建聯營中央精華大都會租賃有限公司。1987年擁有資產517億盾,在印尼80家租賃公司企業中,排名第7位,李汶正任董事會副主*席職。中亞銀行(佔51%股份)又和扶桑長期信貸銀行(佔25.89%股份)、蘇格蘭皇家銀行(佔16.35%股份)及港島怡和銀行(佔6.76%股份)組建聯營多國國際金融有限公司。林韶良及李汶正分別擔任該公司董事會正、副主*席職。1987年,該公司擁有資產為183億盾,在印尼14家銀行金融機構中,列居第5位。中亞銀行還在港島地區組建了中亞財務公司(centralasiacapitalcorporation)。李汶正兼任董事會副主*席,並擁有17.50%股權,而林紹良擁有35%股權,其他47.5%股份由3林集團所屬的安佐爾發展有限公司所有,3林集團及中亞銀行通過這個財務公司在港島融資,籌集資金轉到印尼投資經營各項企業。

1984年,中亞銀行終於獲准在霉國紐約設立了第1家分行。1986年,中亞銀行集團在紐約設立了1家太平洋貿易中心,其主要目的是協助印尼中小企業開拓霉國市場。此外,在李汶正參與領導主持下的中亞銀行集團,還組建及經營1系列保險金融業務及其它銀行,如瑪爾嘉布沙卡保險公司(maskapaiasuransimargapusaka)。林逢生(林韶良的3兒子)和李汶正的力寶英達貿易有限公司(ptlippoindahtrading)各擁有50%股權。亞洲大眾銀行(bankumumasia)李汶正與兒子李青、李棕各擁有36.65%、8.66%、4.11%股份;林韶良及其兩個兒子林聖斌、林逢生各擁有16.27%、6.08%及16.07%股份,其他佔3.16%股份。

從1975年3月,李汶正加盟於中亞銀行集團,既是他從事經營銀行金融業的第4個歷史階段。(前3個階段為經營繁榮銀行,宇宙銀行及泛印銀行)也是他充分發揮才能,使他的抱負與宿願得到充分實現的階段。短短的幾年間,他就使1個只有2家分行,27名職工,資產128億盾的非外匯私營小華人銀行,迅速發展成為印尼首屈1指的最大私營華人(外匯)銀行。當然其中林韶良及其他人也起了相當大的作用,但李汶正所起的中堅作用是有決定性的。中亞銀行有今天,其功績應排在第1或第2位。從分行的建立發展看,1976年有10家,1980年19家,1985年31家,1988年53家。從資產來看,1976年175億,1980年1075億,1985年7079億,1988年已達2.3萬億盾。1988年,印尼官府頒佈實施金融銀行自由化1攬子政策,放寬了創辦私營銀行及設立分行的條件等。中亞銀行集團也立即抓住時機,在印尼各地大4擴建了1批分支行。1988年中亞銀行有分行53家,總資產為2.3萬億盾。1989年分行猛增至178家,總資產達4.17萬億盾。1990年分行再增至275家,總資產達6.4萬億盾。李汶正在擴展銀行業務中起了重要的作用。中亞銀行董事總經理阿卜杜拉·阿里把李汶正稱為“銀行經營的魔術師”——這絕對不是偶然的或隨意的讚譽。

在中亞銀行取得不斷發展時,李汶正雖盡全身心力量參與謀划及經營,但他也意識到,無論如何,他在中亞銀行只有17.5%股權,後來曾增至19.8%股權,而真正的大股東和所有者是林韶良,而不是他。在經過上述4個銀行經營發展的20年左右的歷程中,李汶正更加堅定去實現獨立自由的銀行家的理想,建立起自己為主體並擁有最大股權及決策權的銀行金融企業。因此,力寶銀行和力寶集團即逐步形成和發展起來了。

李文正創建力寶集團,事實上比較遲。嚴格說來是從1982年加盟於印尼商業銀行(bankperniagaanindonesia)開始的。當時,促成這個行動的主要因素是:1是李汶正的第2個兒子李白,印尼姓名詹姆斯·查哈雅·里亞迪(jamestjahajariady),3兒子李棕、印尼姓名斯德芬·贊多羅·里亞迪(stephentjondroriady),從大學經濟金融系畢業,獲碩士學位,已是金融行業的專業人才。2是印尼商業銀行是印尼原住名企業家哈希姆·寧(hasyimning)所有,當時正處在進退維谷,死氣沉沉,難以為繼的狀態。希望和人合夥,改善經營,以求生存和發展。3是李汶正為實現其宿願,早希望能有自己所有和主宰的銀行金融業。長期或永遠呆在中亞銀行是不可能,也難以完全實現其全部理想。正是在這種情況下,李汶正經過華人金融及經濟學家馮來金博士(drpanglaykim)的介紹,結識了哈希姆·寧。

經過商談后,李汶正收購了印尼商業銀行49%股權,哈斯仁,寧佔51%股權。李汶正提出的條件是:“銀行的1切全都信任我,由我掌握管理和安排。”

印尼商業銀行是由幾位印尼民族企業家於1948年3月11日成立的。1977年3月11日,又和中央商業銀(centralmercialbank)合併。1982年李文正加盟后,對銀行董事部及經理領導層進行了改組。主要負責人是董事會名譽*主*席林韶良,董事*主*席哈希姆·寧,副主*席*李汶正,總經理李白,副總經理巴赫倫·沙斯特羅里德約。李汶正加盟后,銀行增加17.6億盾,使銀行資金總額達30億盾。資產總額為302億盾,比1981年增加84客戶存款為223.72億盾,比1981年增加118客戶貨款達220億,比上年增加86%。

李汶正在接掌印尼商業銀行時,在報刊上發表了《世界經濟中心由西方移到東方》的文章。文章以其敏銳獨到的膽識和見解,分析了第2次世界大戰後的亞洲及世界形勢的演變,其在文中指出:“亞洲國家之人民因有悠久之文化基礎,所以對科技的吸收能力比較其他地區更強。又因地理及天然資源與人口等優越因素是未來世紀最具潛能的經濟區域亦即今後的世界經濟中心將由西方轉移到東方來…..我們的金融集團根據上述觀點在今天積極準備各個業務據點,以便實現太平洋盆地的金融系統,而對此地區的經濟活動作出1定的貢獻。”

實質上,這篇文章充分表述了李汶正對2戰後整個國際經濟形勢的深刻分析和遠見卓識;同時,它也是力寶銀行和力寶集團創建的宣言和發展戰略的思想理論依據。這篇文章體現的嚴密邏輯分析與獨特的遠見,在當時印尼華人銀行家及企業家中都是獨1無2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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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港島之沈門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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