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自序(2)
分別文學的體制,而論其價值的高下,例如亞里士多德在《詩學》裏所做的,那是一件批評的大業,包孕着種種議論和衝突;淺學的我,不敢贊一辭。***我只覺得體制的分別有時雖然很難確定,但從一般見地說,各體實在有着個別的特性,這種特性有着不同的價值。抒的散文和純文學的詩、小說、戲劇相比,便可見出這種分別。我們可以說,前者是自由些,後者是謹嚴些:詩的字句、音節,小說的描寫、結構,戲劇的剪裁與對話,都有種種規律(廣義的,不限於古典派的),必須精心結撰,方能有成。散文就不同了,選材與表現,比較可隨便些;所謂“閑話”,在一種意義里,便是它的很好的詮釋。它不能算作純藝術品,與詩、小說、戲劇,有高下之別。但對於“懶惰”與“欲速”的人,它確是一種較為相宜的體制。這便是它的達的另一原因了。我以為真正的文學展,還當從純文學下手,單有散文學是不夠的;所以說,現在的現象是不健全的。——希望這只是暫時的過渡期,不久純文學便會重新展起來,至少和散文學一樣!但就散文論散文,這三四年的展,確是絢爛極了:有種種的樣式,種種的流派,表現着,批評着,解釋着人生的各面,遷流曼延,日新月異;有中國名士風,有外國紳士風,有隱士,有叛徒,在思想上是如此。或描寫,或諷刺,或委曲,或縝密,或勁健,或綺麗,或洗鍊,或流動,或含蓄,在表現上是如此。
我是大時代中一名小卒,是個平凡不過的人。才力的單薄是不用說的,所以一向寫不出什麼好東西。我寫過詩,寫過小說,寫過散文。二十五歲以前,喜歡寫詩;近幾年詩枯竭,擱筆已久。前年一個朋友看了我偶然寫下的《戰爭》,說我不能做抒詩,只能做史詩——這其實就是說我不能做詩。我自己也有些覺得如此,便越懶怠起來。短篇小說是寫過兩篇。現在翻出來看,《笑的歷史》只是庸俗主義的東西,材料的擁擠,像一個大肚皮的掌柜;《別》的用字造句,那樣扭扭捏捏的,像半身不遂的病人,讀着真怪不好受的。我覺得小說非常地難寫,不用說長篇,就是短篇,那種經濟的、嚴密的結構,我一輩子也學不來!我不知道怎樣處置我的材料,使它們各得其所。至於戲劇,我更是始終不敢染指。我所寫的大抵還是散文多。既不能運用純文學的那些規律,而又不免有話要說,便只好隨便一點說著;憑你說“懶惰”也罷,“欲速”也罷,我是自然而然採用了這種體制。這本小書里,便是四年來所寫的散文。其中有兩篇,也許有些像小說;但你最好只當做散文看,那是彼此有益的。至於分作兩輯,是因為兩輯的文字,風格有些不同;怎樣不同,我想看了便會知道。關於這兩類文章,我的朋友們有相反的意見。郢看過《旅行雜記》,來信說,他不大喜歡我做這種文章,因為是在模仿着什麼人,而模仿是要不得的。這其實有些冤枉,我實在沒有一點意思要模仿什麼人。他後來看了《飄零》,又來信說,這與《背影》是我的另一面,他是喜歡的。但火就不如此。他看完《蹤跡》,說只喜歡《航船中的文明》一篇,那正是《旅行雜記》一類的東西。這是一個很有趣的對照。我自己是沒有什麼定見的,只當時覺着要怎樣寫,便怎樣寫了。我意在表現自己,盡了自己的力便行;仁智之見,是在讀者。
朱自清
一九二八年七月三十一日,北平清華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