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一篇史家對於小說之著錄及論述(2)

2.第一篇史家對於小說之著錄及論述(2)

《百家》百三十九卷。***右小說十五家,千三百八十篇。[4]小說家者流,蓋出於稗官,街談巷語,道聽途說者之所造也。

孔子曰:“雖小道,必有可觀者焉,致遠恐泥。”[5]是以君子弗為也,然亦弗滅也,閭里小知者之所及,亦使綴而不忘,如或一可采,

[1]。《務成子》,已散佚。務成系複姓,名昭,一說名跗。

[2]。《宋子》,已散佚。宋子,名鈃,戰國時宋國人。

[3]。《天乙》,已散佚。《史記·殷本記》:“主癸卒,子天乙立,是為成湯。”

[4]。《漢書·藝文志》所錄小說總數,應為“千三百九十篇”。

[5]。語見《論語·子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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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亦芻蕘狂夫之議也。

右所錄十五家,梁時已僅存《青史子》一卷,至隋亦佚;惟據班固注,則諸書大抵或托古人,或記古事,託人者似子而淺薄,記事者近史而悠繆者也。

唐貞觀中,長孫無忌[1]等修《隋書》,《經籍志》撰自魏徵[2],祖述晉荀勖《中經簿》[3]而稍改變,為經史子集四部,小說故隸於子。其所著錄,《燕丹子》[4]而外無晉以前書,別益以記談笑應對,敘藝術器物遊樂者,而所論列則仍襲《漢書》《藝文志》(后略稱《漢志》):

“小說者,街談巷語之說也,《詩》美詢於芻蕘,

《傳》載輿人之頌,古者聖人在上,史為書,瞽為詩,工誦箴諫,大夫規誨,士傳而庶人謗;孟春,徇木鐸以求歌謠,巡省,觀人詩以知風俗,過則正之,失則改之,道聽途說,靡不畢紀,周官誦訓掌道方誌以詔觀事,道方慝以詔避忌,而職方氏[5]掌道四方之政事與其上下之志,誦四方之傳道而觀其衣物是也。孔子曰:“雖小道,必有可觀者焉,致遠恐泥。”

[1]。長孫無忌(?—659),唐洛陽(今屬河南)人,官至太尉,封趙國公。永徽三年(652)奉命監修《隋書》十志。

[2]。魏徵(580—643),唐館陶(今屬河北)人,官至侍中,封鄭國公。曾校定秘府圖書,貞觀三年(629)主持梁、陳、北齊、北周、隋五朝史的編撰工作。

[3]。荀勖(?—289),晉潁陰(今河南許昌)人。由魏入晉,領秘書監,官至尚書令。他曾據魏鄭默《中經》撰成《中經簿》,系繼《七略》之後最詳盡的目錄學著作,現已散佚。

[4]。《燕丹子》,作者未詳,內容敘寫戰國時燕太子丹命荊軻往刺秦王的故事。

[5]。此處“職方氏”應作“訓方氏”。

石晉時,劉昫等因韋述舊史作《唐書》《經籍志》(后略稱《唐志》)則以毋煚等所修之《古今書錄》為本,[1]而意主簡略,刪其小序明[2],史官之論述由是不可見。所錄小說,與《隋書》《經籍志》(后略稱《隋志》)亦無甚異,惟刪其亡書,而增張華《博物志》[3]十卷,此在《隋志》,本屬雜家,至是乃入小說。

宋皇祐中,曾公亮[4]等被命刪定舊史,撰志者歐陽修[5],其《藝文志》

(后略稱《新唐志》)小說類中,則大增晉至隋時著作,自張華《列異傳》、戴祚《甄異傳》至吳筠《續齊諧記》等志神怪者十五家一百十五卷,[6]王延秀《感應傳》至侯君素《旌異記》等明因果者九家七十卷,[7]諸書前志本有,皆在史部雜傳類,與耆舊高隱孝子良吏列女等傳同列,至是始退為小說,而史部遂無鬼神傳;又增益唐人著作,如李恕《誡子拾遺》

[1]。劉昫(887—946),後晉歸義(今河北雄縣)人,官至太保,曾監修《舊唐書》。韋述(?—757),唐萬年(今陝西西安)人,官至工部侍郎。玄宗時曾主修國史。

[2]。《漢書·藝文志》除總序外,每部類均有扼要評述,通稱小序。

[3]。張華(232—300),晉方城(今河北固安)人。武帝時曾任中書令。所撰《博物志》,《新唐書·藝文志》著錄十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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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小說史略(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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