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章關於夢的科學文獻(1)
以下我將向大家證明,有一種心理學可以將夢的解析變為現實,利用這種方法,我們還可以將夢看成一種有意義的精神結構,並在現實生活的精神活動中為它尋找到相應的位置。我還會儘力解釋夢中出現的一些奇怪的或令人不解的事物的緣由,並由此推導出某種精神力量,是這些精神力量促成夢接連不斷地生。
我想以一種前的形式對前人關於這一問題的解釋進行整理,並研究一下如今的科學界對夢的看法。在這些資料中,我可以看到很多有意思的事件,它們為我研究夢提供了大量材料,但是它們卻沒有涉及夢的本質,也沒有講到如何解釋難以理解的夢的方法。顯然,這些知識對於那些沒有受過良好教育的人或非專業人士也是毫無用處的。
人們也許會問,原始的人類對夢有着怎樣的看法?夢對他們的世界觀和靈魂觀念又產生了怎樣的影響呢?這些問題的確很有意思,但是由於一些條件的限制,我無法對此加以解釋。我希望將約翰·盧波克(johnlubbock)爵士、赫伯特·斯賓塞(herbertspencer)和泰勒(e。b。tylor)等人的作品介紹給大家。
古代關於夢的解釋觀點,對現代人也有着一定的影響。他們認為夢與他們所信仰的神靈世界密切相關,夢即是神靈對某種意旨的傳達——這在古代人的生活狀況中可以看出。並且,可以肯定的是,夢是對未來的預測,是極為重要的。但是,由於夢的內容太過複雜,人們對它們的印象和看法也不盡相同,所以很難對它們進行統一的解釋,也就沒有必要對其可信度和重要性進行劃分了。因此,古代的哲學家對夢的劃分在某種程度上包含了很多個人的觀點。
在亞里士多德關於夢的作品中,將夢提到了心理學的範疇。從中我們知道了夢並非神靈的旨意,也沒有神聖的性質,而是一種“人神各半”的性質。夢即使再“神通廣大”,也不會超出自然的範疇,然而自然本就是人神共有的。夢是人精神世界的一部分,然而精神和神在某些程度上來說確有相似之處。夢可以被界定為做夢者睡眠過程的一種精神活動。
亞里士多德認識到夢的一些特徵。例如,他知道,夢是將睡眠時的細微刺激進行誇大而形成的,“在夢中感覺自己像行走在火中,身上異常的熱,而現實只不過是受到某一些熱的東西的烘烤罷了”。由此,他得出以下結論:在清醒的時候常常無法感受到細微的刺激,因而不能夠讓醫生有正確的判斷。
眾所周知,在亞里士多德之前的人們常常將夢視為神的旨意,認為其中暗含着深刻的意義,而非精神的產物。由此,我們可以看出,對於夢的解釋自古以來就存在分歧,且難以達成一致。它們主要的區別在於:一種是現實而有價值的,可以讓夢者預知未來或帶給夢者某種警示;一種是虛擬而毫無價值的,只會讓夢者更加迷茫,甚至將其導入歧途。
格魯伯關於夢的劃分,曾借用了馬克羅比斯和安迪米德魯斯的思想:“夢可以分為兩類,一類是對生活的影響,現在的或過去的,但是並不包括未來的;一類則與之相反,是對未來的預測。這包括三個方面:1直接接受對事物的預測;2對未來事物的預知;3具有象徵意義的夢。這種思想盛行長達數百年之久。”
根據夢的價值劃分夢的類型就和“夢的解析”問題聯繫了起來。我們一般可以判斷出夢的重要與否。由此人們就會尋找一種方法,將不能解釋的內容轉換為可以理解的內容。
曾經,馬克羅比斯和安迪米德魯斯對夢的解釋被認為是最有權威性的,他們的觀點彌補了前人對夢理解的缺失。毋庸置疑,古人對於夢的科學認知與他們對於世界的認識相一致。這種認知致使他們將心中幻想的事物映射到了外部的世界,好像這些東西完全是現實存在的。並且,這種對夢的認知還包括他們醒來之後對夢存有的整體記憶,此時他們的夢境好像與他們的生活毫不相關,無法與他們心靈中的某些東西相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