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第十六章處處有他們(5)
乞丐型小人:
因一時的災荒行乞,是值得同的,但是,把行乞當做一種習慣性職業,進而滋生出一種群體性的心理模式,則必然成為社會公害。
乞丐心理的基點,在於以自穢、自弱為手段,點滴而又快速地完成着對他人財物的佔有。乞丐型小人的心目中沒有明確的所有權概念,他們認為世間的一切都不是自己的,又都是自己的。只要捨得犧牲自己的人格形象來獲得人們的憐憫,不是自己的東西也可能轉換成自己的東西。他們的腳永遠踩踏在轉換所有權的滑輪上,獲得前語調誠懇讓人流淚,獲得后立即翻臉不認人。
乞丐一旦成群結幫,誰也不好對付。《清稗類鈔·乞丐類》載:“江蘇之准、徐、海等處,歲有以逃荒為業者,數百成群,行乞於各州縣,且至鄰近各省,光緒初為最多。”最古怪的是,這幫浩浩蕩蕩的乞丐還攜帶着蓋有官印的“護照”,到了一個地方行乞簡直成了一種堂堂公務。
行完乞,他們又必然會到官府賴求,再蓋一個官印,作為向下一站行乞的“簽證”。官府雖然也皺眉,但經不住死纏,既是可憐人,行乞又不算犯法,也就一一蓋了章。
由這個例證聯想開去,生活中只要有人肯下決心用乞丐手法來獲得什麼,遲早總會達到目的。
流氓型小人:
當惡奴型小人終於被最後一位主子所驅逐時,當乞丐型小人終於有一天不願再扮可憐相時,這就變成了流氓型小人。
《明史》中記述過一個叫曹欽程的人,已經做了吳江知縣,還要託人認宦官魏忠賢做父親,其獻媚的態度最後連魏忠賢本人也看不下去了,說他是敗類,撤了他的官職。他竟當場表示:“君臣之義已絕,父子之恩難忘。”
不久,魏忠賢陰謀敗露,曹欽程被算作同黨關入死牢。他也沒覺得什麼,天天在獄中搶掠其他罪犯伙食,吃得飽飽的。
這個曹欽程,起先無疑是惡奴型小人,但失去主子,到了死牢,便自然地轉化為流氓型小人。我做過知縣怎麼著?照樣敢把殺人犯嘴邊的飯食搶過來塞進嘴裏!你來打嗎?我已經咽下肚去了,反正遲早要殺頭,還怕打?——人到了這一步,說什麼也多餘了。
流氓型小人比其他類型的小人顯得活躍。他們像玩雜耍一樣交替玩弄着誣陷、偷聽、恫嚇、欺詐、出爾反爾、背信棄義、引蛇出洞、聲東擊西等技法,別人被這一切搞得淚血斑斑,他們卻談笑自若,全然不往心裏放。
流氓型小人乍一聽似乎多是年輕人,其實未必。他們的所作所為是時間積累的惡果,因此有不少倒是上了一點年歲的。謝國楨先生曾經記述明末江蘇太倉沙溪一個叫顧慎卿的人,他做過家奴,販過私鹽,也在衙門裏混過事,人生歷練極為豐富,到老在鄉間組織一批無賴子不斷騷擾百姓。史書對他的評價是三個字“老而黠”,簡潔地概括了一個真正到位的流氓型小人的典型。街市間那些有流氓習氣的年輕人並不屬於這個範圍。
文痞型小人:
當上述各種小人獲得一種文化載體或文化面具時,那就成了文痞型小人。
明明是文人卻被套上了一個“痞”字,是因為他們的行事方式與市井小痞子有很多共同之處。例如,他們都是以攻擊他人作為第一特徵,攻擊的方式是擲穢潑污,侵犯他人的名譽權,對於自己的劣行即使徹底暴露也絕不道歉,立即轉移一個話題永遠糾纏下去,如此等等。
但是,文痞型小人畢竟還算文人,懂得偽裝自己的文化形象,因此一定把自己打扮得慷慨激昂、疾惡如仇。他們知道當權者最近的心思,也了解當下輿論的熱點,總是拋出一個個最吸引眾人注意力的話題作為攻擊的突破口,順便讓自己成為公眾人物。
在古代,血跡斑斑的文字獄的形成,最早的揭批判者就是他們;在現代,“文革”中無數冤假錯案的出現,最早的揭批判者也是他們,在當代,借用媒體的不良權力一次次圍啄文化創造者,致使文化嚴重滯后的,也是他們。他們不斷地引導民眾追惡尋惡,而最大的惡恰恰正是他們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