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第十六章處處有他們(4)
三
解析一個費無忌,我們便約略觸摸到了小人的一些行為特徵,但這對了解整個小人世界還是遠遠不夠的。***小人,還沒有被充分研究。
我理解我的同道,誰也不願往小人的世界深潛,因為這委實是一件令人氣悶乃至噁心的事。既然生活中避小人唯恐不遠,為何還要讓自己的筆去長時間地沾染他們呢?
但是,迴避顯然不是辦法。既然人們都遇到了這個夢魘卻缺少人來呼喊,既然呼喊幾下說不定能把夢魘暫時驅除一下,既然暫時的驅除有助於增強人們對於正義的信心,那麼,為什麼要迴避呢?
我認為,小人之為物,不能僅僅看成是個人道德品質的畸形,這是一種歷史的需要。
中國式的人治**隱秘多變,迫切需要一批這樣的人物:他們既能詭巧地遮掩隱秘,又能適當地把隱秘裝飾一下昭示天下;既能靈活地適應變動,又能莊嚴地在變動中翻臉不認人;既能從心底里蔑視一切崇高,又能把統治者的心思洗刷成光潔的規範。
這樣一批人物,需要有敏銳的感知能力、快速的判斷能力、周密的聯想能力、有效的操作能力,但卻萬萬不能有穩定的社會理想和個人品格。從這個意義上說,小人不是自然生成的,而是對極權**體制的填補。
為了極權**的利益,這些官場小人能夠把人之為人的人格基座踩個粉碎,並由此獲得一種輕鬆,不管幹什麼事都不存在心理障礙。人性、道德、信譽、承諾、盟誓可以一一丟棄,朋友之誼、骨肉之、羞恥之感、惻隱之心也可以一一拋開,這便是極不自由的**社會所哺育出來的“自由人”。
這種“自由人”在中國下層社會某些群落獲得了呼應。
我所說的這些群落不是指窮人,貧窮不等於高尚卻也不直接通向邪惡,我甚至不是指強盜,強盜固然邪惡卻也有自己的道義規範,否則無以合夥成事,無以長久立足,何況他們時時以生命作為行為的代價;我當然也不是指娼妓,娼妓付出的代價雖然不是生命卻也是夠痛切的,在人生的絕大多數方面,她們都要比官場小人貞潔。
與官場小人真正呼應得起來的,是社會下層的那樣一些低劣群落:惡奴、乞丐、流氓、文痞。
惡奴、乞丐、流氓、文痞一旦窺知堂堂朝廷要員也與自己一般行事處世,也便獲得了巨大的鼓舞,成了中國封建社會中最有資格自稱“朝中有人”的皇親國戚。
這種遙相對應產生了一個遼闊的中間地帶。一種巨大的小人化、卑劣化運動,在中國大地上出現了。上有朝廷楷模,下有社會根基,那就滋生蔓延吧,有什麼力量能夠阻擋呢?
那麼,就讓我們以惡奴型、乞丐型、流氓型、文痞型的分類,再來更仔細地看一看小人。
惡奴型小人:
本來,為人奴僕也是一種社會構成,並沒有可羞恥或可炫耀之處。但其中有些人,成了奴僕便依仗主子的聲名欺侮別人,主子失勢后卻又對主子本人惡眼相報,甚至平日在對主子低眉順眼之時也不時窺測着吞食主子的各種可能。這便是惡奴了,而惡奴則是很典型的一種小人。
謝國楨先生的《明季奴變考》詳細敘述了明代末年江南一帶仕宦縉紳家奴鬧事的景,其中涉及我們熟悉的張溥、錢謙益、顧炎武、董其昌等文化名人的家奴。這些家奴或是仗勢欺人,或是到官府誣告主人,或是鼓噪生事席捲財物,使政治大局本來已經夠混亂的時代更加混亂。
為此,孟森先生曾寫過一篇《讀明季奴變考》的文章,說明這種奴變其實說不上階級鬥爭。因為當時江南固然有不少做了奴僕而不甘心的人,卻也有很多明明不必做奴僕而一定要做奴僕的人,這便是流行一時的找豪門投靠之風。
本來生活已經挺好,但想依仗豪門以逃避賦稅、橫行鄉里,便成群結隊地簽訂契約賣身為奴。“賣身投靠”這個詞就是這樣來的。孟森先生說,前一撥奴僕剛剛狠狠地鬧過事,后一撥人又樂呵呵地前來投靠為奴,這算什麼階級鬥爭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