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小民從來不可輕(1)
東漢末年,統治者無休無止的貪慾,外戚、宦官之間長期的爭鬥以及連年的戰事,最後都轉化為了對老百姓的盤剝,社會貧富分化日益嚴重。***
當時的豪強地主富得流油,家裏能養三四百名食客,館舍遍佈州郡,田畝連於方國。尤其是位居要津的達官顯宦,他們利用手中權勢聚斂財物的功力,令人咂舌。靈帝在位時,有個小小的縣令倚仗他爹是朝中要員,貪污了上千萬銅錢。還有個地方官富及十世,撈的錢十輩子都花不完。
財富都聚集到了這些人手中,老百姓就只夠喝西北風了。東漢末年,民生凋敝,百姓食不果腹,衣不蔽體。命都維持不下去的時候,人倫慘劇就要上演了。《後漢書·桓帝紀》記載,夏四月“京師旱,任城、梁國飢,民相食”。四年後,“二月,司隸、冀州飢,人相食”。
人開始吃人,連夫妻也互相吃,孩子一生下來就要殺掉,因為根本養不起,社會徹底不和諧了。一個縣令,基層幹部,都能貪污幾千萬,弄幾十套房,養好幾百人伺候他,而老百姓呢?蓋不起房,上不起學,連大夫都請不起。社會基尼係數突破了0。5,3%的人佔有了97%的財富,這樣的社會不出問題才怪呢!
壓迫越厲害,反抗就越猛烈。當時流傳着一句民謠:“如韭,剪復生;頭如雞,割復鳴;吏不必可畏,小民從來不可輕。”老百姓也是人,衣食住行得不到滿足,日子過不下去的時候,就會揭竿而起,找口飯吃。
民間的反抗愈演愈烈。被派去鎮壓反叛者的戍卒,甚至還有反過頭來幫反叛者一起反朝廷的,與陳勝、吳廣有一拼。
這一時期的反抗運動,大部分都被朝廷的軍隊和豪強大族的私人武裝聯合鎮壓了。但是緊接着,規模浩大的黃巾之亂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