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人性的聖火(46)
同性戀還和性能量的釋放途徑有關係。人的性能量積累到一定的程度就必然要釋放,如果沒有正常的途徑釋放,那麼就可能以異常的途徑釋放;如果缺乏異性戀的環境,也可能轉向同性戀。例如在遠洋輪、監獄、軍隊中人們和異性接觸的機會很少,有人就轉向同性戀。
徐兆壽:20世紀是人們對同性戀重新認識的時期,在這一時期里,人類有過哪些不同的看法?
劉達臨:從歷史上看,人們對同性戀的態度大致經歷了從正常――罪惡――病態――正常的過程,其中從第三階段向第四個階段的轉變,是20世紀後期開始的。
後世對同性戀的態度轉變是在現代性學先驅靄理士等的反對下開始的,但是,在20世紀30年代德國納粹分子上台後,對同性戀的迫害達到了極點。在希特拉執政期間,共迫害死了6萬多同性戀者。
美國在對待同性戀方面在當今世界有代表性。美國精神病學協會在20世紀早期出版的《精神錯亂診斷及統計手冊》第二版把同戀歸為性變異,這種歸類已經反映醫學界對同性戀採取了較為寬容的態度。1947年4月,美國精神病學協會對此作了歷史性的總結,認為不應把同性戀歸為\"精神錯亂\"一類,為此他們創造了\"性意向混亂\"一詞。1973年12月15日,該學會將同性戀從\"精神障礙\"分類中取消,支持並呼籲取消所有歧視同性戀的法律。1992年世界衛生組織布了《國際疾病分類》第10版,正式把同性戀排除於疾病範疇,並將它作為一種少數人的自然狀態——與異性戀相平行的狀態。1993年2月28日美國心理學會代表大會又通過了一個《關於在校男女同性戀者和雙性戀者的決議》,肯定了同性戀行為屬於正常行為。
英國的英格蘭、威爾斯於1967年就正式把成年人之間自願而謹慎地進行的同性戀視為合法,蘇格蘭於1980年也視其為合法。北歐國家對同性戀較為寬容,挪威於1972年承認其為合法,瑞典在1944年就已承認了。1982年12月,美國的三藩市承認同性戀家庭為合法,目前美國已有一半的州將同性戀視為合法。其實,同性戀結為夫妻的事早就生了。從現有資料看,它開始於60年代的荷蘭,而丹麥則在1988年破天荒地頒佈了世界上第一部《同性婚姻法》,以後就在歐洲、美洲、澳洲各地蔓延開來。1996年,中國的台北市也出現了同性戀者舉行婚禮,還邀請\"市長\"參加。
中國在目前在許多問題上處於展、過渡階段,可以說在性問題上持溫和態度,即不像某些西方社會那樣過激、放縱,又不像某些社會那麼保守。在我主持進行的1989年至1990年全國兩萬例\"性文明\"調查中,3360名大學生對同性戀的看法,認為是\"少數人的正常行為\"的佔9。6%,認為是\"變態性行為\"的佔79。0%,認為是\"不道德行為\"的佔4。3%,認為是\"罪惡行為\"的佔3。1%,可見,只有極少數人認為是\"罪惡\",多數人認為是\"戀態\"。但這種觀點在現在有很大改變,同性戀現在是大學生非常關注的問題之一。1989年經中華神經精神科學會通過,1994年5月又通過其修訂稿,\"將同性戀仍列為性變態,不採取國外從疾病分類系統中刪除、完全視為正常的做法\"。不過,在2001年通過的一些法案中,已經將同性戀從精神疾病中解放出來了。目前對同性戀較進步的說法是,它既不是病,也不是罪,是一種與異性性行為不同的性取向行為。
徐兆壽:據德國的施奈貝爾博士估算,全世界同性戀者約佔總人口的2%至4%,那麼其絕對數不少於一億人。在您1989年至1990年間主持進行的全國兩萬例\"性文明\"調查中也得出,在中國,回答有過同性性行為的城市居民佔0。5%,農村居民佔2。3%,如以農村人口佔全國總人口的80%計,則全國有過同性性行為的人至少佔總人口的2%左右。從現在的制度來看,對性的禁錮並沒有過去那麼嚴厲,性壓抑也應該有泄的正常渠道,為什麼還會有這麼多人從事同性戀活動?它是人性深處本身就有的傾向嗎?即它是不是人性行為的一種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