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五十八章 背後一擊
就在薛福成將電報發出之際,威妥瑪正乘着馬車,在前來直隸總督署衙的路上。此刻的他,並不知道,英國艦隊的“醜聞”,已然為中國人所知曉,而是盤算着怎麼儘快逼迫李鴻章答應自己的條件。
上個月時,李瀚章、薛煥將查辦滇案的最後結論奏極清政府,確定殺死馬嘉理及阻止柏郎的都是滇緬邊界深山密林中的“野人”。在欽差大臣審訊時,格維訥曾派有他的隨員去旁聽,他在給威妥瑪的報告中,說李瀚章等的結論毫不真實,威妥瑪據此就滇案本身大肆刁難。早在滇案發生后,他就一再專橫地硬說該案是一個名叫李珍國的邊吏所指使,隨後又把責任推到雲南巡撫岑毓英及其他地方官身上,其目的是要說成這件事與中國地方政府有直接關係。此前他多次向總理衙門咆哮說:“馬嘉理被殺及柏郎被阻,其根由在朝廷大吏均以攘外為心,所以李珍國是奉憲諭,岑毓英是奉旨,今唯有問之中國國家如何去攘外之心,如何保其將來。”要求“岑毓英以及各官各犯,必須提京審訊;李瀚章、薛煥查辦不實,亦應一併處分”。“中國如不照辦,是國家願自任其咎,自取大禍。”其恣肆狂妄,達到新的高峰。到五月底,威妥瑪除了就滇案本身繼續糾纏外,更再度追問優待公使及整頓稅厘兩事的切實辦法。總理衙門這時已得到了李鴻章的報告(也就是林義哲的處理方略),斷然拒絕將岑毓英等提京審訊等一系列無理要求。威妥瑪為了達到自己的目的,總括了一下之前的各種要求,列為八條,向總理衙門提出以此作為免將岑毓英等提京的交換條件,也被總理衙門斷然拒絕。
為了誘迫清政府答應,威妥瑪又調整了要求,稱八條中暫不包括優待公使問題。所着重要求的是:一、總理衙門應奏述滇案的發生及欽差大臣查辦經過,奏摺內須說明何以英使不能接受那種查辦的結論,出奏前,折稿須經英使閱看;二、上項奏摺及相應的諭旨須列入告示,張貼全國,以兩年為期英國官員得隨時要求由中國官員陪同赴各地察看張貼情形;三、中國內地如發生涉及英人生命財產的案件,英國得派員觀審;四、應諭令雲南當局派員協同英國官員調查滇省邊界貿易情形並商訂貿易章程;五、英國得派領事駐紮大理或雲南其他地點察看貿易情形,以五年為期;在重慶亦同;六、華商洋商都可請領稅票(半稅單);中國須在沿海、沿江、沿湖多開口岸,如大孤山、岳州、宜昌、安慶、蕪湖、南昌、溫州、北海、水東等;中國如同意這些要求,英國願商議調整鴉片入口稅;中國如同意“口界”免厘。英國還允許通過國際協定準中國增稅;七、以上六條定明后,中國使臣應前往英國,國書內須聲明對滇案表示惋惜;國書須先經英使閱看;八、償款應包括馬嘉理家屬的撫恤、柏郎等損失的賠補、印度派兵護送柏郎等及英國調遣兵船等費,其總數聽英國政府決定。在隨後的談判中,威妥瑪提出償銀二十萬兩(兵船調遣費不在內)的數目。十分明顯,這八條把多年以來英國關於通商利益的要求進一步具體化了。但總理衙門還是毫不客氣的予以拒絕,加之劉錫鴻在倫敦遇刺,總理衙門對威妥瑪進行了嚴厲的質問,隨後並提出了反制的要求。威妥瑪堅絕拒絕。並威脅要下旗回國,總理衙門竟然也沒有理會。威妥瑪因而憤怒的離開了北京,前往天津,而總理衙門順水推舟的讓直隸總督李鴻章負責和威妥瑪進行談判。
在天津的威妥瑪並不甘心同北京方面中斷談判。他派秘書梅輝立去總理衙門商議兩個文件的措辭,一是前述八條要求中第一條所說的奏摺,二是邀請各國公使討論商務厘金的照會。梅輝立對談論間涉及英國八條要求中的償款一條,和威妥瑪一樣的恣意勒索。聲稱款數既應由英國政府決定,“無論索償數千,或少至數萬。或多至數百萬、數千萬,中國必當應允,無可商量”;中國方面當然不會允許,談判不歡而散。隨後威妥瑪再提將岑毓英傳京,又照會總理衙門,把前此談判所得的協議一概推翻。至此威妥瑪同清廷中樞的談判宣告最後破裂。
威妥瑪如此驕橫恣肆,是因為他堅信自己已看清大清帝國的統治者不敢堅決反抗自己的勒索,而總理衙門只是向他一步一步地退讓,不願一下子全部屈從,他對此感到不耐,想以最後的決絕姿態來迫使當時各個要求都得兌現。但讓他沒想到的是,總理衙門這一次表現出了異常強硬的態度。他出京后,清政府通知李鴻章在津與他定議。李鴻章曾對威妥瑪表示了挽留,但威妥瑪卻表示“滇案除提京外別無可商”,“不願在津會商”;但他並不關閉進一步談判的可能性,聲稱“非不信中堂,實信不過總理衙門”,如清政府派“全權便宜行事大臣”去上海向他作更多的讓步,仍有商談的餘地。隨即離津南下。李鴻章是以也不再挽留。
威妥瑪破壞北京談判的情況報告到倫敦,正值在土耳其問題上發生國際危機的時候,英國的軍事力量首先必須服從這一形勢的需要,因此英國外交大臣德比在給威妥瑪的訓令中強烈表示“非常希望雲南問題從速解決”,這實際上劃定了威妥瑪行動的限度。但外表上威妥瑪還裝出強硬的樣子,他通過赫德繼續對清統治者實行威嚇。赫德與威妥瑪會晤后致書李鴻章說:“聽威大臣口氣,英國實在看此事甚為要緊,恐不肯從權輕易了結。”又說:“西國情形現為土耳其事日有變動,英國朝廷願趁此機會叫別國看明白,該國力量既能在西洋作主,又可在東方用兵,隨意辦事。”信中還指名要李鴻章去煙台與威妥瑪會談,但行前“須奉有全權便宜行事之諭旨”,“必有新樣主意,商辦事件要大方”,如此才可有所成議。信中又說,赴煙台談判是“盡頭一著,若不照此議,實無別項和睦辦法”。言外之意,不照此行事就只有聽受英國武力對待!
對於威妥瑪的武力恫嚇,李鴻章連發電報信函徵求林義哲的意見,他擔心如果真的談判破裂,和英國開戰,“難以取勝”,最後使事態不可收拾。今天李鴻章將發生在大沽口外的演習事件飛電通知林義哲,就是進一步向他問計。
遠在福州的林義哲,很快便接到了李鴻章的電報。
“正卿當真厲害,竟然能如此的折辱於英人,經此一事,英人當再不敢小覷我大清水師了!”林義哲笑着將電報遞給了徐潤。
“英人水師精利,甲於天下,且艦船兵隊眾多,在東亞之水師我雖能戰而勝之,彼國又受困於土耳其事,然其若全力從本土再派大隊前來,我勢必難支,這戰端最好還是莫要輕開。”徐潤道,“老朽以為,敵強我弱,哪怕是稍稍讓些利益給他,能平息此事,便是好的。若當真與英人用兵,其禍患更有不可測者。”
“先生說的是。”林義哲道,“談還是要談的,只是這威妥瑪實在太過可惡,正好藉機換了他。”
“大人慾要如何換了他?”徐潤看到林義哲一副胸有成竹的模樣,不由得奇怪的問道。
“我出使英國時,曾面見英女王,女王曾答允非得我大清允准,不再探求入中國之新商路,而那威妥瑪敢陽奉陰違,派馬嘉理以旅遊觀光之名偷入雲南,結果身亡,我將以此詰之英女王,英女王見之必然大怒,便可撤換他了。”林義哲向徐潤說出了自己多年前便預備好的一手底牌。
“原來如此!大人這給威妥瑪的背後一擊,當真夠狠!”徐潤恍然大悟,“若是換個和善的人來,這事情便好辦了。”
“事不宜遲,我現在便擬回電,先生給我發出去。”林義哲說道。
徐潤點頭答應,林義哲取過紙筆,開始擬起電稿來。
“……彼國現受困於土耳其事,望滇案及倫敦星使被害案一併從速解決,為此或以海軍兵勢相威逼,然英在華之艦,能戰者不過8艘,我水師新勝日本,銳氣正盛,若當真開戰,其未必能勝我,尊處可放心與之爭折,彼定不敢動手。……我國欲大興商業,須得增開口岸,彼即提出此議,我可藉機以此誘其允我增稅,則利權得復,國用可增。……若威妥瑪一意強橫,可電告郭侍郎,以其違英女王之非得我國之許不得再探商路之允諾為名,加以種種狂悖之行,請英女王罷之,另換使節來談。”
很快,李鴻章便收到了林義哲的回電。(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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