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殖民地時代的美洲(2)
同樣的影響在殖民地傢具製造和買賣上也表現出來。這方面的典範卻來自英國傳統。和生意的利益動機不同,傢具講究的是實用,因此殖民地早期的傢具和建築都帶着一種不尚虛飾的樸實感。普利茅斯做的桌椅和中世紀英國的一樣結實,可以用上幾百年;約翰·奧爾登的傢具製品用了三百年依舊堅固如新。不加裝飾的線條,簡約樸素的形式,反映了人們對強度和實用的要求,也許還有對宗教建築華麗圖飾的反感,摻雜着宗教反叛精神,一種對柔和線條的鄙棄心理;正因為此,人們在征服荒原的第一次戰役中取得了勝利。隨後,清教徒的木匠作品中出現了某種舒適宜人的因素,這才使得家居風格有所變化,特別是在康涅狄格。
審美也表現在殖民地婦女的紡織品上,還有原來那些粗糙和呆板的工藝品也出現了審美傾向。本來,新澤西和賓夕法尼亞的陶瓷和玻璃製造工藝,在18世紀已開始發展,尤其是在德國人聚集區;但是英國的種種限制,荷蘭廉價陶瓷品的大量傾入,最終遏制了當地手工業者的創業精神,以及可能取得的成就。在南方,經濟條件也嚴重阻礙了創造性藝術的發展;比起北方的富商,這裏的種植園主更多地購買了英國和歐洲的精緻商品;而且,奴隸勞動在工藝上也不可能取得什麼重要成果。
殖民地的審美傾向不可避免地受到國外輸入的各種風格影響。克倫威爾時代尚樸素,復辟后,奢華風尚也復辟了,美洲時髦也隨之改變。安妮女王和喬治諸王時代的風尚都對新世界影響巨大,引入了更多華而不實、庸俗不值錢的玩意兒。
比起一般百姓遵守英國習慣法和生活方式,殖民地畫家更加忠實於英國的藝術標準。肖像畫流行於英國,也很自然成了殖民地最流行的。在英國,國王、女王、教士、貴族和大資本家在畫像上用眼睛睥睨着子孫後世;在美洲也一樣,油畫上凝固住了那些牧師、好運商人和富有種植園主——主人、夫人和他們的孩子——的容貌,希望傳之後代。但是,早期這些人像畫畫得實在很拙劣呆板,就像意大利早期基督教藝術家畫的聖徒和天使一樣,過了一些時間,因為財富增加可以贊助藝術了,有了閑暇,技術也有了進步,畫像的稜角線條便畫得柔和了,有時還用曲線勾勒,把嚴肅的嘴唇和下巴畫得更優美了。
到這個時代末,有四個畫家已經聲名鵲起,而且超出了殖民地背景。這四人是本傑明·韋斯特、約翰·辛格爾頓·科普利、查爾斯·威爾遜·皮爾和吉爾伯特·斯圖爾特。韋斯特於1738年生於一個卑微的貴格會家庭,在費城附近一個小村莊。他開始只是自學,22歲時設法去了羅馬,這是個有抱負的藝術家嚮往的聖地;在這種傳統影響下,他奠定了非常牢固的風格基礎。隨後他定居倫敦——這是幾乎西方世界最繁榮的藝術市場,韋斯特很快得到了富商贊助。他繼承喬舒亞·雷諾茲爵士,擔任了皇家學會會長,贏得了國王寵幸,辦了一些王室事務。國王還授予他爵士榮譽;他的一生就是這樣順利,死後葬在聖保羅教堂。韋斯特的畫是一個貴格會教徒的奇怪產物,“誇張、壯麗、矯飾、造作”;但是,他的畫卻深受當時宮廷和新興資產階級的賞識。
科普利也出身寒微,也是在時髦的倫敦安享了晚年。他比韋斯特早生一年,生在波士頓一個愛爾蘭人家庭;他的父親是油畫家和凹版鏤刻師,曾指導過他,但基本上他是自學成才。後來,科普利和一位富孀結婚,按傳統去了羅馬。學業完成後,他回到波士頓,得到了上層階級的慷慨贊助;如果不發生美洲革命,他本來會一直留在這裏的。
科普利非常擁護君權,也擅長描繪那些有同樣政治信仰的貴婦和貴族;獨立戰爭爆發后,他站在保王黨一邊,後來被迫逃亡倫敦。在倫敦,他和韋斯特一樣出名;他在皇家學會舉辦畫展,受到上流社會的殷勤優待;他經常為那些願出高價的人作肖像畫,頗得盛名。現代評論家沃爾特·帕赫說,科普利“在人物繪畫研究上,回歸了某種文藝復興以前的純樸風格,把他同最傑出的人像畫家相提並論也不為過”,但是,他的作品卻沒有一件打破傳統。皮爾和斯圖爾特卻是本着這個時代的精神接受訓練的,這使他們成了獨立后最好的“共和國宮廷”藝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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殖民地時代的一切知識趣味和新潮流,都自然會在學校、圖書館、書店和新聞出版行業反映出來。教育方式自然奉行了舊世界的傳統,僅僅四五個星期的海上航行不可能產生任何革命。殖民初期,沒有哪個政治家想到過,用公共稅收為所有階級的兒童興辦義務教育。在歐洲,教育也局限於上層階級,由牧師主持的中小學及大學,根本說不上普及。
英國的教育制度即是模仿歐洲大陸的。在殖民地開拓初期,也即斯圖亞特王朝時代,英國的教育體系包括牛津劍橋兩所大學、溫徹斯特和伊頓預備學校,還有無數私立中學——他們主要教授希臘文和拉丁文,以及包括啟蒙的女子學校在內的各式各樣的小學。比較高級的教育機構都是依靠捐贈建立,捐贈者包括君王、有權力的教士、貴族、貴婦人、同業公會和商人。有的學校允許某幾類學生免費入學;其他學校都採取收費和獎學金相結合的制度。沒有出現靠稅收維持的免費教育,只有一種辦法例外,即根據濟貧法規定用公費訓練窮苦兒童學藝,以便更少地發放公共救濟金。工人和農民如果希望學習,就必須依靠那些非國教的宗教派別,他們為多數貧苦教友提供有限的初等教育。
這種教育的特點是課程不多而且簡單。除了最基本的教育,其他都是由牧師或正統國教教士傳授的。在排除宗教懷疑派或異端方面,牛津和劍橋最為積極,因為在學校當局的思想里,亨利八世排除異端的法令精神已經根深蒂固。那些以希臘文和拉丁文教育為主的學校,主要目的是神學上的,即為教會培養青年;但是,宗教因素不斷被世俗學生沖淡了,他們希望通過學習古典,進一步學習法律、醫學和其他知識。在17世紀,鄉紳和富商都把兒子送到劍橋或牛津學習,光大門楣。既然如此,教育體制就必然產生它的兩個狹隘特徵:婦女被高等教育排斥在外;學校也對新的學問不感興趣,特別是對自然科學的漠視。
美洲移民從上到下都把英國教育體製作為指導方針。當然,我們很容易看出殖民地教育制度和荷蘭習慣做法的相似之處。也很容易列舉德國人、蘇格蘭人和胡格諾教徒的重大成就;甚至已經有一些作家,將殖民地教育制度的根源追溯到荷蘭了;而且,我們也必須承認,所有新教國家的早期學校,都有顯著的相似之處,即天主教傳統和各教派信念的混合產物。
但是,檔案中也明確記載了這些歷史事實。牛津劍橋畢業生指導了早期殖民地各地方的教育事業;在普利茅斯建立的20年內,其中有近二百人來到新英格蘭,參加了弗吉尼亞最初的傳教士和教師隊伍。殖民地建立的第一所大學是哈佛大學;它是1636年由馬薩諸塞地方議會決定,兩年後由約翰·哈佛捐贈基金,並由清教徒主持開辦的。第二所大學是弗吉尼亞的威廉——瑪麗學院,它是1693年通過英王特許,由英國聖公會控制創辦的。早在1617年,弗吉尼亞就在討論建立高等學校了,但是幾任總督都追求實利,不贊成這個計劃。很久以後,有個蘇格蘭血統的聖公會教徒,喚作詹姆斯·貝理雅博士,他帶了一份大學特許狀的申請書去見首席大法官,他力圖表明弗吉尼亞有很多的心靈需要關注;他得到的結果是法官雷霆大發:“去他媽的!讓他們種煙草好啦。”但是,博士不折不撓,堅持到1693年,終於創辦了這所威廉——瑪麗學院。幾年後,第三所大學耶魯大學也建立了,它是康涅狄格議會特許設立的清教徒學府,目的主要是培養青年“擔任教會和民政機構的公職”。
將近18世紀中葉,另外5所高等院校也建立了,其中3所可以追溯到英國;除了一所,其他都是在宗教團體主持下開辦的。普利斯頓大學的建立是長老會提出的,高等學院即現在的哥倫比亞大學是聖公會創辦的,布朗大學是浸禮會辦的,拉特格斯州立大學是荷蘭新教徒辦的,達特茅斯學院不屬任何教派,但它建立的動機也是傳教。但是,和倫敦劍橋不同的是,這些學院的管理委員會包含新教各派成員,對各種信仰的基督徒都一律敞開大門。
唯一沒有傳統宗教目的的例子就是費城學會,後來稱之為費城學院。這都是本傑明·富蘭克林努力的結果,他對現實的理解超出了他同時代教育家一百年。富蘭克林本人沒受過大學教育;但是他極富好奇心和想像力,熱愛知識,非常重視教育可能產生的社會效益。到費城不久,他就聚集了一大批喜歡讀書和思考的印刷工人、鞋匠和木匠,建立了“瓊托”俱樂部,他稱之為“當時本地最好的哲學、道德和政治研究學校”。他們向新學員提出三大問題,可見其與眾不同:“你是否真誠宣佈,你熱愛全人類,而不問職業和宗教?你是否認為人們因為持有異見或禮拜儀式不同而應該遭受身體、名譽或財產損害?你是否熱愛真理,願意無私地追求真理,接受真理,傳播真理?”
在“瓊托”的支持下,富蘭克林發表了一份學院籌建計劃,為了避免引起宗教驚恐,他小心地隱藏了一些自由思想。他呼籲捐款,最後募集到了5000英鎊作為學院開辦基金。學院的管理委員會就包括了好幾個教派的代表,並推舉了一位蘇格蘭牧師做教務長;這為創辦人的創見和傾向,我們以後就會看到,比如,他為一些不願研究希臘文和拉丁文的學生專門擬定了不帶宗教色彩的科學教學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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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殖民地早期,高等學校的主要課程也以牛津和劍橋的教學大綱為據,而這兩所大學則是在中世紀由天主教會興辦的。因為天主教會的法律、教齡、禮拜音樂和文獻都是拉丁文寫的,所以拉丁文自然成了整個西歐學者最初的研究語言。但是,在後來的古典文藝復興中,希臘文研究也引起了進步學者的興趣;於是,經過艱苦努力,希臘文也被加入了大學課程。
中世紀大學的基本課程,像雅典書院一般,歷史悠久。希臘人經過長期的摸索,才找出一套合適的教育體制;他們一致同意為有閑紳士開設一門“文科”;這是不同於商業、工業和勞動等粗俗學科的。在希臘大綱基礎上,中世紀的天主教學者設立了文法、修辭、雄辯術、算術、幾何、天文和音樂,一共七門文科課程,並使這些科目為宗教服務。國教的新教徒接手英國大學時,他們只需要將這些學科用於不同信仰即可,仍然採用原來的語言和方法,所以還是排斥英語和英國文學。
這種歷史模式和貿易與農業的目的實在差別巨大,而殖民地的高等學院卻是依照這種模式制定教學的。在這些大學裏,課程主要是希臘文、拉丁文、亞里士多德邏輯學訓練、基礎數學的淺薄研究和很少的自然科學知識。甚至為了照顧某些抱負遠大的神學學生,有時還加了希伯來文,雖然後期的高校都試圖擴大課程表,但主要的科目還是為神學研究開設的,包括古代語文、修辭學、經院哲學和邏輯學。那些列入課程表的法學、醫學和科學,不過是點綴古老拼花工藝的碎片罷了。
那些研究正規學問的大師們,是從來不會注意英國文學、歷史、地理和政治這些科目的。誠然,在英國的殖民地時代,也產生了莎士比亞、斯賓塞、本·約翰森、弗蘭西斯·培根、班揚、佩皮斯、德萊頓、巴特勒、斯威夫特、艾迪生、斯蒂爾、蒲柏和笛福等作家,但是,在英美的高等學院裏,卻沒有系統考慮過教授這些作家的偉大作品。在教師心眼裏,拉丁文就是比一般英國人的日常語言更有價值。事實上,1594年出現的第一部英語文法書還是用拉丁文寫的;25年後,一本英語寫作的文法書出版后,它的作者還強調,這本書可以為拉丁文研究打下基礎。甚至大眾語言從拉丁文脫離后,有了一大批用英語寫成的好作品時,大學教學中仍然沒有納入英語研究。
歷史學和政治學也只有好奇的有閑紳士才去研究,主要用來編寫小冊子。雖然1622年牛津大學就有了古代史講座,但過了一個多世紀,英國大學才設立近代史欽定講座教授。在這方面,殖民地更加落後。美洲革命時期,耶魯大學才設置神學史講座,這是美洲第一個史學講座;將近19世紀中葉,哈佛大學才設立了美洲史課程,由賈雷德·斯帕克講授。
地理學幾乎被學者們忽視,它是依靠航海家、旅行家和書籍收藏家指導形成的。作為一門課程,它只是偶爾受到歡迎,那還得指望某些學校的某個喜歡超出研究領域的熱心教師或天文學家。政治經濟學是富蘭克林頗感興趣的科目之一,所以在費城學院佔了一席之地,但在其他地方,幾乎沒人把它當成一門學問。在其他學校,幾乎沒有教授重視它,至多在倫理學裏提到一點罷了。總之,所有那些自然科學和社會科學最重要的科目、近代大學以之為榮的研究部門,在那時代的英美大學裏都被漠視了,或者充其量只是得到短暫承認,它們的結構當時也還正處於形成期。
傳統對學術的制約十分堅固,富蘭克林即使用盡辦法,各種迂迴曲折,也無法對費城學院作一次徹底的課程改革。最後為了息事寧人和募集資金,他不得不擬定了一個折中方案。為那些學習法學、醫學或神學的學生,他們提供了拉丁文、希臘文等繁瑣科目做準備。此外,他們又加上了數學、測量、航海學和會計學這些實用課程,為的是方便走其他途徑的學生;科學部門增加了機械學、物理學、化學、農學和博物學;還設有歷史、公民、倫理、政治、貿易、商業和國際法等科目。最後,還為那些精明老練,有好奇心的學生,提供了近代語言學訓練。
這就是1755年富蘭克林和第一任教務長威廉·史密斯為學院共同擬定的課程方案。要說它比19世紀後期最進步的課程方案還先走了一步,一點都不言過其實;事實上,在人類知識發展史上,它就像黑夜的燈塔一樣耀眼奪目。西方世界第一所進步的高等學府出現在美洲殖民地——這個文明的邊緣,有一大批精力充沛的人民在為自然資源和自治問題奮鬥不止——這並非沒有深遠意義。一個蘇格蘭教士給費城學院課程引入了學術形式,而這種精神和觀念卻來自富蘭克林——一個自學成才的殖民地工人,在思想上他從來沒被煩瑣哲學家征服。
總之,要說殖民地時代高等院校的知識範圍是狹隘的,我們也不必認為,它提供的訓練任何時候都十分徹底,也不必認為千篇一律的思想支配了坎布里奇到威廉斯堡的所有教室。1680年,有個荷蘭人訪問哈佛大學,他們發現這裏只有10名到20名寄宿生;對於學生的學識也有一些不利報道:“他們一句拉丁語也不會說,我的同伴幾乎無法和他們交談。他們帶我們到圖書館,也沒看見什麼值得注意的書。我們大概掃了一眼,他們給我們倒了一杯酒……當地牧師早晚兩次去那裏作祈禱。”
半個世紀后,一個熱情的福音傳教士喬治·懷特菲爾德訪問哈佛,也沒得到好點的印象。他認為,哈佛大學“在信仰虔誠上不比我們的其他大學好多少。導師不重視和學生一起做禱告,也不考察他們的思想感情。紀律非常鬆弛,壞書廣泛流傳”。在威廉——瑪麗學院,他也為學院的現代風氣感到震驚。數學和哲學教授威廉·斯莫爾教授的學說幾乎預見了19世紀的情況,這使很多像托馬斯·傑斐遜一樣的年輕人思想躁動,那些慈愛的父母為子女的道德感到焦慮。因此,詹姆斯·麥迪遜還被送到很遠的普林斯頓大學,因為那裏“學問源泉還未遭受污染”。
要是我們公認史學家愛德華·吉本是權威,我們可以說,在美洲和英國都一樣,是有機會獲得不同知識的。談到18世紀中葉的牛津大學,吉本還感嘆說:“現在的研究生或修道士實在散漫,只會浪費創辦人的資助,不停地在小教堂、餐廳、咖啡室和公共休息室里走來走去,做着一系列乏味的活動,厭倦了,就心滿意足地回宿舍睡大覺。他們不讀不寫也不思考,而且毫不內疚。說起話來,就離不了學院瑣事、保王黨政治、私人軼事或醜聞。”總之,在18世紀,無論英國還是殖民地,高等院校的教育就是這樣,使學生沉浸於毫無意義的理論和教條里,沒有任何的獨立思考和創造性思想。
當然,這沒什麼反常。除費城學院之外,其他高等學院的目的就是為了培養牧師,而不是培養自然科學的研究精神。哈佛大學創辦者的主要動機就是,擔心“我們這一代牧師死後,教會會落到無知牧師手裏”。哈佛第一屆7名畢業生中,有5個成了傳教士;此後一直到17世紀末,半數以上的畢業生都作了這個職業。直到1753年,在一份關於耶魯大學的決議案里,康涅狄格議會還宣稱:“設立這個大學的一個主要目的,就是為本地方培養飽學、虔誠和正統的牧師。”威廉——瑪麗學院的創辦申請書里也提了這個重要論點,缺乏好牧師;實際上,除了富蘭克林的學院,其他各地方院校都是這樣。
儘管如此,隨着時代變化,越來越多想要作法律和醫學工作的學生湧進了學校,雖然這時的古典課程和神學課程並沒為他們的職業做出什麼改變。實際上,大量的世俗學問都藏在希臘文和拉丁文理,所以它們對律師和醫生而言仍然非常有用。比如雄辯術,原來是用來訓練教士戰勝教會敵人和魔鬼的,現在也可為律師和政治活動家所用,幫助他們在美洲革命之前和期間的智斗中戰勝對手;事實上,這套辯論和說服的技巧已極盡完備——它是希臘人發展並通過羅馬人和神學家完成的,根本不需要他們再做什麼改進。然而,在英美都一樣,律師和醫生都需要在開業者門下實習一段時間來鞏固其職業訓練,補充大學課程的不足之處;1765年,費城創辦了大陸第一所醫學院,甚至為頑固的英國也樹立了榜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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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洲早期的中學也遵循英國傳統,以他們的中等學校為標準,設立的目的主要是幫助學生升入大學。1647年,馬薩諸塞議會批准在各城鎮設立中學,它明確表示,辦學目的在於培養青年“準備投考大學”。但是,在中部和南部,除威廉-瑪麗學院外,直到獨立戰爭前夕,才有一些高等學校出現;因為那裏的中學也不是為了學生升大學,而是為了商業需要才設立的。比如1712年,南卡羅萊納的查爾斯頓建了一所免費學校,就是一所中等專科學校,“教習寫作、算術和商業簿記,也教航海術、測量術和其他有用的實用數學知識”。同時期紐約也有一所類似學校,它的計劃書上明確通告,課程有“數學的一切分支、幾何、代數、地理、航海術和商業簿記”。這種實用目的在富蘭克林學會的課程上也很明顯,該學會後來發展為費城學院。
在弗吉尼亞,那些種植園主的子弟,他們準備去牛津、劍橋或本地威廉-瑪麗學院;所以一般都請家庭教師,或者在牧師主辦的一些私立學校學習,準備升入大學。例如,傑斐遜5歲就被送進了附近一個小型的英國學校;9歲時,又被送到一個蘇格蘭牧師家作寄宿生;後來進了一個胡格諾教徒詹姆斯·莫里開的私塾——這位老師有很強的懷疑主義傾向而且喜歡舒適生活,在這裏他完成了投考威廉-瑪麗學院的學業準備。17歲那年,他跨上馬背向學院去,在此之前,他從沒見過離家20英里以外的周圍世界,也從沒到過一個居民超過一百人的城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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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正規教育系統的基層,小學也是出於宗教動機興辦的,有時也夾雜些為窮苦兒童學藝做預備的具體考慮。至於創辦一些義務教育小學的想法——即靠稅收維持、不受牧師控制、為一切階級兒童提供教育的制度,那時在美洲還沒什麼跡象。這種想法和希臘人、羅馬人和中世紀歐洲人都是格格不入的,他們的經驗和思想仍然支配着西方。雅典和羅馬的奴隸、中世紀的農奴和手工業者,這些人都不屬於當時的教育體制範圍,雖然有時會冒出一兩個從微賤到高位的傳奇故事。而且,在新教反叛之前,天主教的權威觀念也不要求對平民作什麼嚴格的智力訓練。
正是新教反叛的巨大變革,標誌了平民教育的開端。新教各派,尤其是不信國教的教派,他們既然主張有權作出有限個人判斷,那麼就有必要開辦學校,把自己的信條灌輸給後代,以免其不受其他錯誤思想危害。他們主要都是商人和勞動者,因為不是貴族階級,所以也有必要在學校加入一些實用課程,比如對商店和會計室特別有用的書寫、算術等等,將這些實用技藝和教義問答手冊結合起來訓練。
所以,在歐洲和不列顛,有不信國教教派的地方——比如法國胡格諾派、路德派、長老會、清教派、分離派、浸禮會或貴格會——不久就會出現向青少年傳授基礎知識的小學校,這些學校主要由會眾捐款或收取學費維持。作為補充,一些傳教會也熱情涉足初等教育領域,設立了很多慈善學校,試圖教育那些貧民勿受惡人誘騙誤入歧途。例如1698年建立的“聖公會基督教知識促進會”,它在英國很多地方都辦了初等教育機構,主要向工人階級的兒童灌輸國教救世觀,也教習讀寫和“算術這些基礎知識,以便他們適應工作和作學徒之需”。
除了宗教和慈善的動機外,還有一個動機,即訓練那些窮苦兒童自食其力,可以減少為養活貧民徵收的稅款。伊麗莎白統治末期,1601年制定了偉大的濟貧法,為這個現實需要作了如下規定:對所有缺乏獨立生活來源的兒童給以強制性學徒教育;他們完成初等教育的經濟負擔由有產者公平分攤。這也是美洲初等教育的根源。但是,它們不是荷蘭也不是英國的,也不是長老會,也不是清教徒的;它們是新教和現實主義的。
當時美洲殖民地大部分居民都是叛離國教的新教徒。無論何處,只要有清教徒、浸禮會教徒、長老會教徒、貴格會教徒或者路德派教徒,他們形成了小社會,就必定很快辦起初等學校來,教育本教派的兒童。但是,其他地方的百姓卻沒這麼容易獲得啟蒙教育。那些居住分散的拓荒地區、南方沿海廣大的種植園以及人口稠密地區,那裏有很多幫傭的奴僕,他們一般都缺乏主人的宗教信仰,所以這些地方情況特殊,也要用特殊辦法解決。
為此,各殖民地方推行了幾種類型的教育活動。在那些不斷推進的拓荒區邊緣,熱情的傳教士辦了小木屋學校,用以教育本派成員和其他願意學習的人。為教育窮苦兒童,英國式的慈善學校也遍及城鎮和鄉村。1722年,賓夕法尼亞和新澤西的公誼會在其年會上宣佈,“我們認為所有公誼會的兒童都應該學習,以便他們讀聖經或其他英文書,還會書寫和算術……為此目的,富人必須幫助窮人。”新英格蘭的議會也很早就頒佈過法令,強調指出:父母有責任讓子女受教育,師傅和主人也有責任救助他們的學徒和奴僕,給他們以實用技藝教育。
在這個問題上,人們一向稱讚馬薩諸塞的法律,認為它標誌着近代世俗公共教育之開端。事實上,就歷史背景而言,它們沒有起到這種作用。1642年的法令要求,各城鎮選舉若干人管理當地兒童,“特別考慮……他們閱讀和理解教義及本地法律之能力”。法令還規定,像英國教區專司貧民救濟者一樣,須按伊麗莎白之法規執事,以使“不能和不配撫養兒童成人的”父母的孩子皆能從事學藝。這條法律的理由是,師傅和家長在訓練“孩子學習和勞動”上忽視了自身職責。到1647年,法令則規定,凡有百姓50戶之鄉鎮,都應指派教師一名,負責“教習此類兒童之讀寫”,又則,有100戶之鄉鎮,應設立中學一所,以教育預備升入大學的青年。
似乎這些法律不論有否得到遵守都很受人尊敬,近代一位教育家還稱讚說,他們第一次用英語“以法律維護了那些政府要求設立和維持的傳授一般知識的學校之權利”。這種論點很容易讓粗心人誤解。當然,這些法令的頭一個,部分是按英國濟貧法之精神制定的;但第二個,卻是一種試圖強行對兒童灌輸清教教條的熱望罷了。教育由“政府”規定,也沒什麼意義,因為那時馬薩諸塞是政教合一的;如果馬瑟父子得了百姓信仰,教會還會凌駕政府之上。
總之,在馬薩諸塞,不是清教徒就沒有選舉權,這種情況一直持續到,英王從1691年特許狀上排除這個障礙;而且,這種由法律規定的學校體制,其選任之教師也都是正統派,這和那些教派學校或慈善學校是一樣的。誠然,新英格蘭初級讀本——“教育百萬人讀書而不使一人犯罪”,就其目的或觀點而言並非宗教性的。事實上,人們公開說,1647年馬薩諸塞法令的制定,是要向青年傳授《聖經》的正確知識,以使用智力戰勝“那個老妖精——魔鬼”。這個初級讀本也源自於英國,它在殖民地各地方和英國都流傳很廣。
總之,無論一種平民教育是否由法律規定——像馬薩諸塞那樣,或者是康涅狄格、新罕布殊爾、馬利蘭——最終使得知識在各地方傳播的,都是宗教熱情而非政府官吏的開明。所有人口密集區,任何教派,至少都有自己的初等學校,依靠學費和捐贈來供養教員——捐款中還包括英國為美洲傳教工作之捐贈。作為教派學校補充的,還有巡迴教師,他們依靠學費或者“輪流在學生家吃飯”維持生計。
通過一些日記或回憶錄的提及,略為考察可見,當時殖民地小學紀律之嚴苛及其教條主義的教學方法。此二者都是傳統社會認可的。斯巴達人打自己的孩子,還用軍棍恐嚇。羅馬人也模仿他們,有過之而無不及;賀拉斯稱他的老師是“打穀人”。中世紀也繼續這種習俗;在很多當時的圖像上,都可見到教師手持棍棒,彷彿專門尋借口打人似的。對這些習慣,新教徒都沒做改變;馬丁·路德教導說,適當鞭撻有利於約束鄙行及促進學業。那時的多爾切斯特學校還有校規,“糾正錯誤的鞭子有時必須施於兒童,此乃上帝的聖訓。”
此外,當時學校的創辦人自身也多貧困,更沒資格挑剔教員。有時他們去船舶碼頭,買一名自稱有啟蒙知識的契約傭工,這就算教師了。實際上,當時報紙的廣告欄里也經常有教師願按合同賣身之啟事,夾雜在那些奴隸買賣和大米、鞋靴、酸橙汁、陶器廣告之間。1735年,《費城信使報》上登了一則啟事:“出售:相當四年奴僕服役期限,可擔任店員或教師,能讀會寫,懂算術,善於完成任務,如有需要,請與本報接洽。”一個教師可以由主人合法鞭打,也多半不會放棄自己管教學生顯示權威的教鞭的。
在這種教育制度下,女孩備受傳統歧視。她們理所當然進不了高等院校或是中等學校,因為她們沒資格作傳教士、演說家、政治家、醫生或律師。總之,除非有家教,高等教育對女子而言是可望而不可及的。女孩一般可以讀小學,至少可以學習閱讀、教義問答手冊,也許還有一點兒算術。在許多地方,因為中產階級的特殊需要,還專門由私人贊助開辦了走讀和寄宿的女子學校;這裏主要教習讀寫算、女紅、音樂和舞蹈之類的課程,這些都被認為是社交風度的基本知識。但是,基本上沒有女性受教師指導去鑽研一些她們好奇的問題。在那個時代,正如總督溫斯洛普宣稱的,婦女應當好好打理家務,避免干涉“那些只宜智力較強的男子做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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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學校管制嚴格,把學生限定在研讀古典和神學的日常功課之內,書店老闆卻出售各種英國和大陸的流行文學。最早,商人一般只接顧客購買進口書籍的訂單,有時根據自己選擇購進書籍以充實書架。1744年,羅伯特·普林格爾曾向南卡羅萊納人廣告說,他有一批別人托售的“雜貨,尤其是一些精選印本書籍、畫片、地圖和酸菜”,價格“非常公道”。
新聞業發展順利后,印刷商不僅負責出版美洲書籍,而且還進口了很多外國書籍。富蘭克林在費城創業初期,就為顧客提供了培根、德萊登、洛克、彌爾頓、斯威夫特、塞涅卡和奧維德的作品。所以,很多私人藏書家或自學的個人都有機會買到古典作品和當時的偉大著作。至少是英國和法國的頭等作品,很少有被忽視的。很多法國哲學家的書,比如孟德斯鳩、伏爾泰、盧梭和百科全書派的作品,都以驚異的速度到了殖民地,而且價格合理,數量也不少於大部頭神學以及英國的最新科學圖書。
買不起書的人也有辦法,特別在一些較大的城市裏。到18世紀中葉,波士頓、紐波特、紐約、費城和查爾斯頓都有了向公眾開放的小圖書館。1653年,羅伯特·凱伊恩還捐贈了一些藏書給波士頓市民;1731年,富蘭克林還發起募捐,設立一個和“瓊托”俱樂部相連的圖書館;1748年,查爾斯頓的17名青年為了“自我提高”,開設了一個圖書館;1754年,紐約設立了“社會圖書館”。
對於當時美洲正在發展的民主政治而言,最值得注意的就是富蘭克林的圖書館試驗;他在少數貧窮商販和技工的幫助下建了這個圖書館。這表明,四五十個人湊集微薄積蓄,也可以打開對窮人關閉的知識大門。他說:“這個機構不久就會顯示它的成效,為其他地方效仿。圖書館有了捐款,就能擴大;讀書會成為風氣;沒有公共娛樂倒更好,我們的人民會更注意讀書;外國人說,他們用不了幾年就會變得更聰明,他們比別國的同等人獲得了更好的教育……圖書館已經提升了一般美洲人的談話水平;普通的商販和農民都像其他國家的紳士一樣,有了很強的理解力,也許這還能加強殖民各地方的聯繫,使他們為了捍衛自己的權利而採取一致立場。”
雖然那時候沒做過識字普查,但大量的旁證足以支持富蘭克林的論點:當時的確有很大一部分普通美洲人能讀會寫。托馬斯·潘恩呼籲獨立的第一本小冊子剛出印刷廠,就暢銷了10萬冊,這實在不是個小事情。很多耐心的父母都會跟他們的孩子一起學習識字課本和發音書,這也在很大程度上補充了學校教育、家教、圖書館、印刷廠和書商的工作。正是這些途徑,將民意的溪流彙集成了一道洪流,把13個英國殖民地沖積成了美利堅合眾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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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個促進知識興趣的事業就是報刊,它很快興起並繁榮起來,不僅散佈世俗知識,好像還特彆強調世俗知識的重要意義。這樣,另一種傳教士——報紙編輯——只要盡量避免和殖民地官僚衝突,每隔一周就可以大發議論了;不同於教士,他們議論的範圍很廣,涉及戰爭、商業、政治、時事和社會醜聞等整個領域。除開1690年創刊又停刊的小版單面的《社會時事》,美洲第一份正規報紙應該是1704年創刊的四頁雙欄摺疊式《波士頓時事通訊》。十五年後,費城的安德魯·布雷德福通訊社發行了《美洲信使周報》;不久,紐約、馬利蘭、南卡羅萊納、羅德島和弗吉尼亞都出版了自己的報紙。
18世紀中葉,新聞業出現了第二次躍進。1755年,紐黑文創辦了《新聞報》;不過十年,北卡羅萊納、新罕布殊爾和佐治亞都有了此類印刷商,專為市民提供國內外新聞、小品文和雜談之類。1765年爆發了印花稅法鬥爭,除了特拉華和新澤西外,幾乎每個地方都有一兩種報紙,爭論各方都有機會在報紙上發表意見,即使是特拉華河新澤西,也有紐約和費城出版商的大力供應。有的報刊出版商不得不靠為公家印刷文件維持生存,所以很受政府鉗制;其他出版商則多靠廣告之幫助,還有平民黨的贊助維持生存。
雖然現在很多人認為,早期美洲新聞業並不成熟,但它於政治和文化的意義卻是不可低估的。要說它狹隘,它可比佈道壇和教室寬廣自由;而且,只要你能買到印刷機,又有足夠好的文筆,可以避開當局的高壓手段,不論哪個個人、團體、派別或政黨,都可以利用報刊做事。
任何勇敢的編輯都能唱響獨立運動的歌聲;事實上,早在18世紀,《新英格蘭報》就開唱了——這份報紙是富蘭克林之兄在1712年創辦的,背後有一群來自“地獄火俱樂部”的“膽大人物”支持。這個俱樂部擅長寫一些辛辣諷刺文章,給總督講話和官方新聞“加油添醋”之類勾當。很多小品文借用了艾迪生和斯蒂爾的體裁——有的還出自青年富蘭克林之手——譏刺大人物和正人君子。他們心知肚明,一些尖銳批評自然觸怒了權勢人物;有一次,富蘭克林的哥哥因為譏諷殖民地議會進了監獄。弗吉尼亞的暴力總督預言成真了。1671年,他曾失口說:“感謝主啊,我們這裏沒有免費學校,也沒有印刷業;我希望一百年內都不要這些東西。那些異端學說到處妖言惑眾;印刷業就專門散佈它們,誹謗政府。但願上帝保佑,我們不受這些妖怪危害。”
一百年還未過,王室代理人就開始清除這些危險思想傳播分子了。1734年,紐約《日報》發行人彼得·曾格因攻擊政府而被捕入獄;美洲大陸第一次關於出版自由的偉大鬥爭就此開始了。但是,隨後的審訊只是證明了國王代理人的失敗,實在是一段戲劇性插曲。當地律師屈服強權后,大家又從費城請了一位大律師安德魯·漢密爾頓為此案辯護,這人能言善辯,把案子扯到了“自由”的大問題上。陪審團大受感動,也得了民眾同情心鼓舞,公開反抗審判官的裁定,最後在一片歡呼中使主編獲得了自由。
但是,後來在新罕布殊爾,形勢又逆轉了。一個主編攻擊了本地議會和大陸會議的統治權,麻煩就大了。議會勒令他到會接受訊問,當場猛烈地批判他,還嚴重警告說,不準再刊載平民黨批評。由此可見,今天我們看到的這些自由和權威的迂迴曲折之鬥爭,在18世紀的新聞業就已經屢見不鮮了。
報紙編輯所煽起的輿論戰爭一旦成熟就帶有全民性質。雖然每種報紙都主要在本地通行,但因為發行人之間的交換和轉載,可以把好文章傳播至整個美洲,從樸茨茅夫一直到薩凡納。此外,很多有眼界的市民都會訂閱遠方城市的報紙,這使得殖民地郵局不得不在1758年開始收取郵資,理由是“現在准許免費郵寄之報刊逐年遞增,郵遞人員實在不勝重負”。1754年,為了呼籲殖民地聯合反對法國人和印第安人,殖民地首次刊印了漫畫——這是富蘭克林畫的一條劈成八段的蛇,名字叫“不聯合即死亡”——這張漫畫後來被各處翻印轉載,成了那個時代美洲最偉大的標記之一。大約同時,《弗吉尼亞新聞報》也發表了武力對抗法國人之極具鼓動性的號召,北方報紙也一再轉載,以爭取各地方團結抗敵。可見,這樣極具大眾性的新聞業就是為那些鼓動革命的律師和政治家服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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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紙和小冊子——後者有時首先在周刊專欄發表,有時單獨發行——開始出現討論新政見的文章,數量也隨殖民地和英政府之鬥爭尖銳而增加。此類文章多以通信或專論形式發表,使得鬥爭情緒第一次在議會和酒店之外爆發出來。和“舊制度”的法國不同,美洲在鬥爭之前沒有《百科全書》之類的巨著,更沒有盧梭的《社會契約論》那樣號召反抗的鼓動作品。
原因不難發現:殖民地人已經在英國人的作品裏找到了革命教科書——主要是約翰·洛克的——這些書上早就闡明了公民的權利,他們可以推翻那些未經同意就拿走他們財產的政府。美洲革命的論點更容易從這些權威英文著作中找到。報紙和政論家要做的只是,闡釋意義、潤飾文字,再重複要點就夠了。而且,和法國人不同的是,早在1765年前,美洲的統治階級就已從國王那裏奪走了統治權;他們策劃的起義是為了保護既得利益,而不是新的,還沒檢驗過的東西。
所以,那些主張反抗的思想家——如奧蒂斯、亞當斯父子、狄金森、漢密爾頓、傑斐遜之流,他們開始寫小冊子和信札時,開始起草決議案、公告、宣言和法規時,他們發現自己面前早就有了通俗易懂、革命所需的一切現成理論和信條。在作自己的重要論證時,實際上他們只要運用英語修辭法,再引用英國先例即可;事實上,他們早就超出了這些淺薄的範圍,為自己的作品增加了某種古羅馬演說家的嚴肅氣氛和拉丁詩人的節奏和聲調。
那些比較研究革命文獻而有所成的人,無不欽佩這其中流露無疑的智謀、膽識和運用英語之能力。查塔姆勛爵對其同僚讚歎道:“你們看看這些美洲轉來的文件吧,如此得體、堅定、睿智,你不得不敬重他們的事業,甚至渴望那是自己的事業。至於我,我只能坦白說,在我的閱讀和觀察——我的一大愛好——範圍內,我讀過修昔底德,研究過世上一流的政治家,但要論到推理、洞察和結論之明智,恐怕在這種複雜的困境中,還沒哪國人能和費城人民議會相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