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六章 孫中山《民權主義》第六講

第六十六章 孫中山《民權主義》第六講

“中國有一段最有系統的政治哲學,在外國的大政治家,還沒有見到,還沒有說到那樣清楚的,就是《大學》中所說的格物致知、誠意正心、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那一段的話,把一個人從內發揚到外,由一個人的內部做起,推到平天下止,像這樣精微開展的理論,無論什麼政治哲學家,還沒有見到,都沒在說出。冰@火!中文尋找最快更新網站,請百度搜索151+看書網”我們試把《大學》這段文字拿來研究,格致誠正,是我身內部的工作,暫不必說,今從我身說起走:“身修而後家齊,家齊而後國治,國治而後天下平。”試繪一圖,第一圈是我,第二圈是家,第三圈是國,第四圈是天下,層層放大,是一種離心力現象。“欲明明德於天下者,先治其國,欲治其國者,先齊其家,欲齊其家者,先修其身。”層層縮小,是一種向心力現象。這種現象,與磁場現象絕肖。孟子的學說,由怵惕擴充而惻隱,再擴充之以達於四海,又說“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又說“親親而仁民,仁民而愛物”,都是層層放大。孟子主張愛有差等,即是大圈包小圈的現象,孟子的學說,是個人主義和社會主義兩相調和的。楊子拔一毛而利天下不為也,有個人而無社會,照上面之法繪出圖來,只有第一圈之我,我以外各圈俱無。墨子愛無差等,摩頂放踵以利天下,有了社會,卻無個人,如果繪出圖來,只有天下之一個大圈,內面各圈俱無。吾人的愛情,如磁氣之吸引力一般,楊墨兩家的學說,繪出圖來,均與磁場現象不類,可知他們的學說,是違反了天然之理。孟子因為楊墨的學說不能把個人主義和社會主義調和為一,故出死力去排斥他。因為孔子的學說能把個人主義和社會主義調和為一,故終身崇拜孔子。現在歐洲講個人主義的和講社會主義的,都是落了楊墨兩家的窠臼,把兩主義看做截然不相容之二物,孫中山不取他們學說,返而取《大學》的說法,真是卓識。

他說:“外國是以個人為單位,他們的法律,對於父子弟兄姊妹夫婦,各個人的權利,都是單獨保護的。打起官司來,不問家族的情形是怎麼樣,只問個人的是非怎麼樣。再由個人放大,便是國家,在個人和國家的中間,便是空的。”我們把它繪出圖來,只有內部一個“我”字小圈和外部一個“國”字大圈,不像《大學》那個圖層層包裹,故孫中山說它中間是空的。孫中山又說:“中國國民和國家結構的關係,先有家族,再推到宗族,再然後才是國族,這種組織,一級一級的放大,有條不紊。”我們細繹“一級一級的放大”這句話,儼然把磁場現象活畫紙上,我們由此知,孫中山的學說,純是基於宇宙自然之理的。

中國的舊家庭,以父子弟兄叔侄同居為美談,這種制度是淵源於儒家之性善說。歐洲社會主義倡始者,如聖西門諸人,都說“人性是善良的”,與儒家之學說相同,故生出來的制度也就相同。福利埃主張建築同居舍,以一千六百人同居一舍,其制尤與中國家庭相似。講共產的人,主張“各盡所能,各取所需”,我國聖賢所創的家庭制,即是想實行此種主張,一家之中,父子弟兄叔侄,實行共產,能讀書的讀書,能耕田的耕田,能做官的做官,其餘能做何種職業,即做何種職業,各人所得之錢,一律歸之公有,這即是“各盡所能”了;一家人的衣食費,疾病時葯醫費,兒童的教育費,老人的贍養費,一律由公上開支,這可謂“各取所需”了。我們試想,以父子兄弟叔侄骨肉之親,數人以至數十人,在一個小小場所,施行“各盡所能,各取所需”的組織,都還行之不通,都還要分家,何況聚毫無關係之人,行大規模之組織,怎麼會辦得好?中國歷代儒者,俱主張性善說,極力提倡道德,極力剷除自私自利之心,卒之他們自己的家庭,也無一不是分析了的,這都是由於性善說有破綻的緣故。

孫中山的理想社會則不然,他主張的共產,是公司式的共產,不是家庭式的共產。他建國方略之二,結論說:“吾之國際發展實業計劃,擬將一概工業,組成一極大公司,歸諸中國人民公有。”民國十三年,一月十四日,他對廣州商團警察演說道:“民國是公司生意,賺了錢,股東都有份。”又說:“中華民國是一個大公司,我們都是這個公司內的股東,都是應該有權力來管理公司事務的。”十三年三月十日,對東路討賊軍演說道:“把國家變成大公司,在這個公司內的人,都可以分紅利。”又說:“中華民國,是四萬萬人的大公司,我們都是這個公司內的股東。”由此可知孫中山的理想社會,是公司式的組織,絕非家庭式的組織,現在歐美的大公司,即可說是孫中山主義的試驗場所。歐美各公司的組織法,比中國家庭的組織法好得多,這是無待說的,所以我們講共產,應當來歐美公司式,不當采中國家庭式。家庭式的共產制,建築在性善說上,帶有道德作用和感情作用,公司式的共產制,是建築在經濟原則上,脫離了道德和感情的關係。歐洲人的家庭組織,與中國人不同,他不知中國家庭之弊,故理想中的社會走入了中國家庭式的軌道,孫中山是中國人,深知舊式家庭之弊,所以他的理想社會,採取歐美公司式,真可謂真知灼見,現在崇拜歐化的人,一面高呼打倒舊家庭,一面又主張“各盡所能,各取所需”的家庭式共產制度,未免自相矛盾。

孫中山民生主義,是建築在經濟原則上,脫離了道德和感情的關係,我這話,是有實證的。《民生主義》第四講說:“洋布便宜過於土布,無論國民怎麼提倡愛國,也不能夠永久不穿洋布,來穿土布……或者一時為愛國心所激動,寧可願意犧牲,但是這樣的感情衝動,是和經濟原則相反,是不能持久的。”我們讀這一段文字,即知孫中山對於人性之觀察……惟公司式的共產則不然,股東中有在公司中辦事的人,予以相當的報酬,不願在公司中辦事的人,聽其自由,如此則“有所能而不盡”,也就無妨於事了。股東要需用公司中所出物品,由各人拿錢來買,自然不會有“取所需而無厭”的事,這就是公司式的共產遠勝家庭式共產的地方。中國的舊家庭,往往大家分小家,越分越小,歐美的公司,往往許多小公司,合併為一大公司,越合越大。中國舊家庭,數人或十數人,都會分裂,歐美大公司,任是幾百萬人,幾千萬人,都能容納,我們把這種公司制擴大,使它容納四萬萬人,就可成為全國共產,再擴之能容納十五萬萬人,就可成為世界共產,這即是大同世界了。

我把中國的舊家庭,看做歐洲社會主義者的試驗場所,把歐美的大公司,看做孫中山主義的試驗場所,就試驗的結果,下一斷語曰:“公司式的共產制可以實行,家庭式的共產制不可實行。”將來我們改革社會,訂立制度的時候,凡與中國家庭制類似的制度,都該避免,遇有新發生的事項,我們即在歐美公司中搜尋先例,看公司中遇有此類事項,是用什麼方法解決,如此辦去,方可推行無阻,著者有了此種意見,所以第五章解決社會問題的辦法,是採用公司制的辦法。

我著《心理與力學》,創一臆說曰:“心理變化,循力學公例而行。”此發表后,很有些人說我是牽強附會的,後來我曾經考得:歐洲十七世紀時,有白克勒者,曾說:“道德吸引,亦若物理之吸力。”他嘗用離心力和向心力,以解釋人類自私心和社交本能。又十八世紀與十九世紀之初,曾有人用牛頓之引力律,以解釋社會現象。可知我所說的,古人早已說過,並不是何種新奇之說。又我主張性無善無惡,這個說法,中國告子早已說了的,告子說:“性猶湍水也。”湍水之動作,純是循着力學公例走的。我說:“心理變化,循力學公例而行。”算是把告子和白克勒諸人之說,歸納攏來的一句話,既是中外古人,都有此種學說,我這個臆說,或許不會大錯。我用這個臆說去考察孫中山的學說,就覺得他是深合宇宙自然之理的,他改革社會的辦法,確與力學公例符合。茲再舉兩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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