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內容補充》

《第二十五章內容補充》

接篇名的意義:

雜病的性質和部位,有利於辨明病性、病位。

為什麼這麼說?

因為雜病的病因複雜,為什麼複雜?

內傷雜病和外感熱病,病變的部位本身就不一樣。

比方說,內傷雜病,病自內生,是內傷所致,首先見臟腑病變。

臟腑病變用什麼辦法來辨證?

首先得結合八綱辨證,來具體落實在哪一臟、哪一腑,出現的病變情況。

再有就是時病轉歸及兼感外邪而來,這兩種情況,也可以兼見經絡病變。

以及“千般疢難,不越三條”,其中有“不內外因”的基礎,講了“房室、金刃、蟲獸所傷”,不內外因所致的疾病。

由於情況不同,可以見經絡病變。

舉個例子,蟲獸所傷,叫熊瞎子給舔了一下子,它舔的輕,可能就是皮肉損傷,一下子把內臟都給吃了,你說這人還能活嗎?

這個時候就不存在着治療的問題了。

所以,這個不內外因裏面,確實輕者經驗病變,重則臟腑病變,甚則生命都不存在了,可見這不內外因,它的劃定是很有意思的。

那麼,若見臟腑病變,只用經絡辨證、六經辨證,能辨清嗎?

不可能。

如果是處在經絡辨證的時候,拿臟腑辨證,可以嗎?

因此,我《金匱要略》第一章在命名上,確定在臟腑經絡的辨證方法,是非常全面、實用的,目前臨床中醫的辨證方法諸多,唯獨以臟腑經絡辯證最為常用。

這就要求我們,在學過整篇《金匱要略》后,對雜病的辨證,一定要把握從整體出發,結合四診的合參和八綱辨證,把具體的臨床表現,都要落實到臟腑、經絡上,確定病性、病位。

註:

雜病:雜病是一個病症名稱,有兩種解釋。

①泛指傷寒、溫病以外的多種疾病(以內科病證為主)。註:上述提到的雜病以這種為主。

②《靈樞經》篇名。主要論述因經氣厥逆所引起病證,各種心痛及喉痹、瘧疾、膝痛、呃逆、大小便不通等。因論述範圍廣、病種多,故稱之雜病。

八綱:陰、陽、表、里、寒、熱、虛、實。

八綱辨證:是根據望聞問切這四種診斷方法收集的資料,經過分析綜合,概括病變的類別、部位、性質及正邪盛衰等方面的情況,從而歸納為陰證、陽證、表證、里證、寒證、熱證、虛證、實證八類基本證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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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成國醫大師后的我重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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