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章 占田制

第五十三章 占田制

司馬衷自打從潁川回了后就一直忙於鑽研土地制度一事。其實早在去潁川之前他就對當朝以及以往歷代的土地制度做過一些了解。

現在主要是想集各家之言,擬出一份合理的土地制度方案,然後上交司馬炎,求他實行。

朝廷眼下面臨的土地現狀是,中原大地歷經數十年的戰亂紛爭,人口銳減,大量的土地無人耕種,士族豪強肆無忌憚地霸佔良田。尤其是屯田制被廢除以後,原來官田被士族豪強以種種名目奪去變為自己的私產,以至於出現了“富者田連阡陌,貧者無立錐之地”的現象。

而且即便是有田耕種的農民也因租稅大幅提高,層層盤剝,導致他們窮苦潦倒,難以為繼,極大地打消了他們耕種的積極性。此等情況不但讓百姓苦不堪言,整個朝廷的糧食產量也嚴重不足。要讓百姓安居樂業,朝廷稅收增加、國庫充盈,就必須進行土地改革。

因土地是國之根本,歷朝歷代都會總結前朝的土地制度並進行改革,以解決制度不合理導致的社會動蕩,從西周的井田制到秦漢的占田制再到曹魏的屯田制,土地制度一直在慢慢地演變。

秦朝實施占田制初始確實極大地促進了農民的生產積極性,然後占而不限使得土地兼并越來越嚴重。

漢沿襲了秦的土地制度,但問題並沒有解決。漢朝的董仲舒於是向漢景帝獻策,提倡占而有限。即制定占田的限額,讓富者不過制,貧弱之家可自足。

漢哀帝時期,占田製得到了進一步的細化,明文規定占田超額的部分將被充公。然而吃進嘴的東西怎麼可能吐出來,這項法令極大地損害了權貴的利益,使得它並沒有很好地實行下去,土地兼并現象並沒有得到有效的遏制。

到了漢末,荀悅又提出了以人口數占田的想法。即將佔田對象由類別細化到個人,明確每個人的占田數額,設置最高限額,而且不能買賣土地。不過,因為漢末朝廷自顧不暇,而後又是三國混戰,當權者的重心並不在土地改革上,這個想法也沒能實行。

要解決如今的問題,遏制士族侵佔土地,提高農民耕種的積極性,須得總結歷朝土地制度的利弊,想出一個可行之法。

司馬衷先找司馬攸、李熹、山濤、杜預等有才幹且自己信得過的人,詢問他們有何良方,然後集各家之言,再參考以往的土地制度,同嵇紹裴浚等人在東宮秘密地起草了新的土地賦稅制度。

首先,該制度是建立在秦漢的占田制的基礎之上,可以說是改良版的占田制。此制度規定所有人,不論是王公貴族還是平民百姓都有占田的權利,但是禁止買賣土地。雖然大多數良田已被士族豪門侵佔,但還是有許多中等荒田,如此一來失去土地的農民可以再次擁有土地,以此來提高農民耕種的積極性。

其次,該制度參考了董仲舒的占而有限的思想,以及荀悅的以人口數占田的思想,並規定占田最高限額,制定了男女計口占田課田的制度。男子一人最多可佔地七十畝,女子三十畝。其中,丁男有五十畝、次丁男有二十五畝、丁女有二十畝需課稅。不管田地是否占足,均按此定額徵收。這樣可鼓勵農民多加開墾荒田,因為男有二十畝,女有十畝不用課稅。

再次便是戶調式。凡是丁男立戶的,每年交納戶調絹三匹,綿三斤,丁女及次丁男立戶的,納半數。邊郡民戶的戶調,納規定數目的三分之二,更遠的納三分之一。

司馬衷覺得歷朝歷代的賦稅都太重了,因此在起草該制度時盡量調低了賦稅額度。

以上的占田課田制以及戶挑式都是針對農民的。對於士族特權階層,該制度規定,一品官員可以佔有的土地面積為五十頃,官職每降低一品,可以佔有的土地面積就減少五頃,直到九品官員,可以佔地十頃,如有超出需要充公官員無論品級,都不用課田以及戶調。

無論他對士族豪門如何不滿,還是必須要給他們一些特權以及利益,不然他們不會善罷甘休。

“殿下,臣認為此法好是好,但尚有些許不妥之處。”度支尚書杜預看完后說道。

“有何不妥,杜尚書但說無妨。”司馬衷已經料到杜預有話要說。

“此法確實能鼓勵農民耕種同時減輕他們的負擔,但對於士族而言,跟現在比起來此法並無任何好處,不但沒有好處,還極大地損害了他們的利益。就比如一品官員,原本他們侵佔的田地遠遠超過五十傾,現在讓他們將超出的土地充公他們怎麼肯?還有一點,現在的官員可以蔭庇自己的親族、食客以及佃客,讓他們免除賦稅,但此法中並無提及。”杜預的表情十分嚴肅,他擔心此法會引起大的動亂。

“杜尚書言之有理,這幾點吾早就想到。不過吾想着凡事要留有餘地,才有協商跟妥協的機會。此法一旦提出定有許多人反對,那我等就可在其中加些對他們有利的條件,他們會認為自己得到了更多的實惠。如果一開始就把所有的好處都寫上,那我等再加無可加,他們只會更加得寸進尺。”司馬衷胸有成竹地說道。

“好!殿下果真深思熟慮!”杜預聽完后讚歎道。

其他人的意見也都差不多。但要將此事拿出來講卻是個難題,可以預見這會得罪很多人。定然不能以司馬衷的名義將其呈給皇帝。

嵇紹等東宮之人資歷尚淺,拿出的東西不足以讓人信服,最後是李熹攬下了這個事。

“此恩永不敢忘!”司馬衷向李熹鄭重地行了一個晚輩之禮。

司馬衷找了個機會,在司馬炎心情不錯的時候讓李熹將此制度呈給了他,同時建議可先在穎川試行。

司馬炎看后大加讚賞,同時也提出了與杜預一樣的問題。待聽過李熹的答覆后贊同道:“確實如此,要盡量確保士族的利益,不然這個制度一定推行不下去,但也不能給得太多,給得多要得更多。”

第二日上朝司馬炎便讓眾臣討論此事。果然,大部分朝臣極力反對,只有少數幾人支持。李熹等人與朝臣們唇槍舌劍互不相讓,最後司馬炎發話讓以荀勖為首的事反對之人提出修改意見,他們才暫時安靜下來。

果然荀勖將佔田超出限額部分充公那條去掉了,又加上了蔭客制度。李熹等人當然不同意,雙方你來我往,幾個來回之後在司馬炎的干預下勉強達成了統一。

以往占田超出的部分不用充公,但法令頒佈以後超出的就要充公。蔭客制度加是加上了,但可以庇護的人卻減少了。如果占田超出部分沒有充公,蔭庇的人數超出限額都會受到懲罰,有交罰金跟鞭刑兩種。

如此新的占田課田法正式頒佈了,先在潁川郡試行三年。但自此法令頒佈后全國其他地方都必須停止侵佔土地,不然同樣要受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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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晉司馬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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