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合作達成

第12章 合作達成

隨着韓子賢走進會議室,Pledis娛樂的副社長鄭明勛只覺得眼前一亮。

不得不說,超過一米八二的身高就是優越,往那一站就很難讓人忽略,註定是全場注意力的焦點。

衣着簡單適體,髮型清爽利落,五官精緻分明,再加上陽光開朗的笑容,韓子賢不出道做藝人都是一種浪費。

怪不得媒體宣傳組整理出的新聞評論有近10%的人支持林珍娜和韓子賢的戀情。

同年又同校的兩人從身高、顏值,到興趣特長的匹配度簡直就是嚴絲合縫,確實配的上“天生一對”的評價。

或許等外界得知了韓子賢驚人的創作天賦,表示出支持的網友還會更多。

站起身熱情的同韓子賢握手打招呼,他鄭重的對本次緋聞事件給韓子賢帶來困擾表示了歉意。

同時還介紹了在座的媒體宣傳組、企劃部一組的負責人,以及管理事業部負責橘子焦糖業務的室長給韓子賢認識,表示會議結束后公司會儘快發佈通稿,澄清緋聞。

在鄭明勛的介紹下,韓子賢一一同在座各部門的負責人打了招呼。

媒體宣傳組負責對外公關,管理事業部負責藝人的行程對接,相關職員和負責人過來開會理所應當。

而除了這兩個業務部門外,另外與會的企劃部的存在就很值得深思了。

企劃部顧名思義就是負責敲定藝人回歸企劃,可是他聽林珍娜說過不管是大隊放學后,還是小分隊橘子焦糖近期內都沒有回歸企劃,所以企劃部職員的存在大概率與他和吳藝琳的合作有關。

想到這裏,他不露痕迹的瞟了緋聞女友一眼。

林珍娜剛好看了過來,於是乎兩人的目光撞在一起,短短一接觸,林珍娜就躲開了視線,戲精似的裝作無事發生。

又承了林珍娜的情啊。

介紹完幾個管理層后,鄭明勛再次向他表示了歉意。

韓子賢本身就不是得理不饒人的性子,鄭明勛的態度到位讓他覺得很舒心,很是大度的表示了諒解。

只是諒解歸諒解,這次的合作必須以他為主,是他請Raina來Feat,而不是Raina請他來寫歌,於是他指着跟在身後的律師介紹道:“這位是我的律師朴成秀。”

“內?律師?”

鄭明勛表情詫異,又稍顯緊張。

普通人沒事怎麼會帶律師隨同?

韓子賢寬慰一笑:“鄭社長不要誤會,我之所以帶上了朴律師跟本次的緋聞沒有任何關係,主要是因為接到Nana的消息通知時,我正在同朴律師討論籌建個人工作室的必要性。

剛好這件事也涉及到後續與Raina的合作,所以乾脆就帶着朴律師隨行了。”

“原來是這樣。”

鄭明勛勉強一笑。

韓子賢帶着律師隨行着實是打亂了他的計劃。

能夠獨立作詞、作曲的人或許有很多,但是還能兼顧編曲的人很少,而這其中像韓子賢這樣年輕的更是少之又少,可遇而不可求。

如果運作得當的話,韓子賢或許可以成為P社的IU、GD,一個人頂一個團。

所以經過內部討論,公司決定趁着這股關注度,儘快吸收韓子賢進入公司,以免被其他經紀公司搶走。

此外他們還計劃將韓子賢與橘子焦糖三人組深度捆綁,把這次四人的麗水之行解釋為韓子賢當時正在為橘子焦糖成員量身定做,創作歌曲。

這樣一來不但可以澄清韓子賢和Nana的緋聞,還可以將這次緋聞帶來的關注度合理轉化成對旗下藝人回歸的關注,可謂是一舉兩得。

只是目前看來韓子賢雖然年輕,大學都還沒有畢業,但是卻並不好糊弄,居然還會帶律師隨同,讓他多少有些投鼠忌器,只能走一步看一步。

他指着左手邊的空位置道:“兩位,請坐。”

韓子賢點點頭,坐了下去,抬眼看向鄭明勛:“鄭社長,我希望貴司能夠應快儘快發佈澄清聲明,以免輿論繼續發酵給我和我的家人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這是自然,”鄭明勛放棄了原先的計劃,直接說道:“我們打算把你們四人一同在麗水出現的情況跟你與Raina的合作聯繫在一起對外公佈,你覺得如何?

這樣一來,理由會更加充分且合情合理,還能夠給你們兩個的合作帶來關注度。”

韓子賢聽得連連點頭。

鄭明勛的意思大抵就是說將他是為了合作而出現在橘子焦糖在麗水的演出現場的先後關係調整一下,對外公佈成他是因為同Raina有合作才會出現在麗水。

該說不說,這套公關方案真的很巧妙,不但輕鬆解開了誤會,還一下子拉起了公眾對合作作品的期待。

到底是專業人士,解決問題的角度確實要比他高上一個水平。

只是他要接受這樣合理的“造假”嗎?

幾乎沒有多想,韓子賢心中就有了答案:“很巧妙的應對方案,我沒有意見。”

“哈哈哈。”

順利解決掉第一個問題,鄭明勛心頭一松。

他是真擔心韓子賢性子古板,一時間很難接受這個方案,畢竟在他的印象里,紮實學習的人大概率會天然排斥一些取巧的方式。

他看了律師一眼,又看向韓子賢,語重心長道:“其實個人開工作室的壓力會很大,以你的創作實力,背靠一家成功的企劃社或許會是一個更合適的選擇。”

本來他肯定是要抻一抻,秀一秀自家公司的實力,但是既然韓子賢有了開工作室的思路,眼下再扭扭捏捏沒準反而會推走韓子賢。

鄭明勛的態度明擺着是看中了他的作品,但是又不是單純的買歌,而是打算簽下自己,這讓韓子賢再次刷新了對P社管理層的認知。

果然能夠一點一點將公司辦成如今的規模,P社的管理層確實有點門道,眼界看的夠遠。

不過他肯定是沒有簽約經紀公司的打算。

簽進了P社確實可以讓他獲得諸多打歌舞台等諸多資源,有了更強大的企劃支援,精美的MV拍攝也不在話下,起步和成名會更快一點。

但是也會逐漸讓他與P社的關係兩極反轉,企劃的開銷,MV的製作費用,打歌服的開支……諸如此類的開支會讓他的債越欠越多,慢慢淪為負債打工人的角色。

這就是半島特殊的行情,愛豆和經紀公司之間的關係有點像是創業者和風投。

只不過有些不同的是,經紀公司的風投行為簽了保底協議,每一筆用在藝人身上的開支,在該藝人出道后都需要進行償還。

直到對方還清了自練習生以來所有的開支,他才可以從每一次的活動中拿到屬於自己的部分,業內稱之為結算。

成績好的愛豆,一年多一點時間就能償還清欠款,差的話可能需要兩三年的時間,甚至是更久,這一切還是建立在經紀公司不做假賬,不虛報開支的前提下。

至於經紀公司的良心……

而他單純以網絡歌手出道,自己承擔了作詞作曲編曲,每次製作歌曲最大的開銷反而是租用錄音室和部分後期製作,與經紀公司的每一次龐大的企劃費用相比,反而是不值一提。

除此之外,他也不用擔心所謂的人設。

就像是這次的公關危機進行了合理的造假一樣,如果簽進了公司,以後要面臨的“造假”註定不會少,儘管這次的方案他可以接受,但是誰又能保證下一次的方案也能讓他接受。

這不單止是人設,還有創作自由的問題。

聽說權志龍寫了歌都要優先拿給組合唱,以後有合適的歌曲,公司會不會同樣逼迫他拿給旗下某支組合?

最後也是最關鍵的因素,以獨立音樂人加網絡歌手的身份活動,他仍舊可以自由支配絕大部分的個人時間,每次錄完歌曲就宣告本次回歸的主要工作基本結束。

而不是每次回歸一周里最少有四天要排給打歌舞台。

每天要凌晨早起去美容室做妝造,然後趕去電視台做預錄,或許中間沒事的時候還會跑一下別的行程,然後參與下午的直播放送。

想想就很辛苦。

而有夢境世界這個外掛在,他只要穩紮穩打,每月穩定發佈一到兩首歌,或許起步會慢一點,但是好作品終究會慢慢幫他打出名氣。

同時優秀穩定的創作能力會為他帶來更多的合作者,進一步反哺於他的名氣。

看到他沒有回話,鄭明勛或許還以為他是動心了,依舊在自顧自的說著:“我們公司有很多優秀的女歌手,如果你後續還有合作曲的話,絕對可以滿足你的要求。”

“鄭社長,我是說如果我加入貴司的話,我可以不打歌嗎?”

鄭明勛有點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居然會有人不想參加打歌,開什麼玩笑:“不打歌的話,你如何確保歌曲的曝光度?”

韓子賢耐心回道:“專做SNS歌手,如何?每次回歸除了少許的街頭公演,主要通過油管、推特等渠道宣傳,或者叫做是網絡歌手也行。”

鄭明勛卡殼了。

他們曾經想過韓子賢可能會有各種各樣拒絕簽約的理由,但是唯獨沒有想過韓子賢居然不想參加打歌。

別看MNET和三家地面台合計有五個打歌舞台,看似很多,但是面對層出不窮的新團體,時長固定的打歌舞台的資源反而很緊俏。

不知道有多少組合每次回歸打歌舞台少得可憐,只能進行街頭公演,而到了韓子賢這裏居然會主動放棄打歌,選擇街頭公演,瘋了吧!

“你想過沒有,這樣會很難?”

“不試一試,誰會知道呢?再說了現在SNS發展迅猛,對傳統媒介的衝擊力很大,或許網絡歌手能夠成為一個新的方向也說不定。”

鄭明勛咽了口唾沫,完全不知道該說什麼好。

難道是天才的腦迴路都與常人不同嗎?

“如果是這樣的話,那MV可能也就沒有製作的必要。”

“沒錯,只要完成歌曲的錄製就行了。”

鄭明勛徹底無語了。

這時企劃組的一名代理問道:“參與打歌通過舞台藝術將歌曲的概念傳達給觀眾,如果不參與打歌的話,如何保證歌曲的傳播度?”

韓子賢回道:“與其說傳播度不如說賣點。”

“那你的賣點是……”

“快打快出,爭取每月都推出一到兩首新歌,每次都邀請大勢女歌手feat。”雖然他不能保證之後每次掉落的歌曲都是男女合唱曲,但是只要能維持住每月發歌這個要求,照樣可以打出名氣。

“比如八月和Raina推出兩首歌,九月或許可以和IU合作,諸如此類。”

聽到這裏,鄭明勛想到了一個可能:“或許除了《仲夏夜之蜜》和《Sugarandme》這兩首歌,你手裏還有其他的歌曲儲備?”

“內。”

韓子賢的回答讓會議室里的眾人頓時議論紛紛。

如果可以持續推出歌曲,每次都邀請不同的女歌手合作,運作得當的話,這個企劃確實會很吸引人,相當吸引人。

“好,你可以不打歌,”鄭明勛突然出聲道:“如果伱加入P社,我可以承諾不會強行逼迫你打歌,同時公司會盡全力支援你的網絡歌手企劃。”

這下倒是輪到韓子賢有些遲疑了。

P社管理層的態度開明到他有點不適應,不是說藝人都是公司的文化產品,只能被捏成公司想要的模樣嗎?

怎麼鄭明勛會這麼遷就他,這麼看好他?

“鄭社長,簽約的事情事關重大,短時間內我肯定無法做出決斷,不如我們先討論《仲夏夜之蜜》和《Sugarandme》的合作如何?”

要是一般人這麼說,鄭明勛肯定不會答應。

開什麼玩笑,如果沒有簽下對方就先推進合作,事後對方拍拍屁股簽了別的經紀公司,他們不是給別人作嫁妝了嗎?

可是如果韓子賢真的有一個獨屬於自己的曲庫,能夠保證持續的產出,他就必須提高對韓子賢的重視程度,因為這樣的韓子賢已經超過了一般藝人的身份,是潛在的明星製作人。

哪怕只是對方的好感,一個23歲的全能製作人也值得他們提前投資。

“這次的合作,我希望我們來主導。”

韓子賢搖了下頭:“不行,這是我的底線,我必須要保留錄音製作者權,否則的話,我寧願換人合作。”

鄭明勛面泛苦澀:“如果是這樣的話,那這次的合作我們豈不是什麼也得不到。”

韓子賢稍作沉默,然後說道:“我可以將發行權交給Pledis。”

左右是要聯繫發行公司,讓出一部分分成,不如就交給Pledis娛樂,正好可以讓P社多上幾分心,發行的時候多投入一點宣傳資源。

半島音源的分成模式大體是音源平台分走40%,詞曲、編曲創作者分走10%,剩下的部分由音源製作公司、歌手瓜分。

其中音源製作公司會分走絕大部分的分成,往往超過40%,比如FNC娛樂就是公司分走44%,歌手分剩下的6%。

聊到了具體的合作事項,鄭明勛讓下屬清走了一部分人,只留下了企劃組的幾個管理,由着下屬跟韓子賢的律師討論分成細節。

雖然說韓子賢要保留最後成品的版權,但是他們也不可能完全撒手版權。

幾經討論后,雙方終於達成了共享錄音製作者權的協議。

音源分成中,Pledis娛樂分得20%,提供包括後續製作、網絡營銷的開支,韓子賢分得24%,加上創作者10%,歌手的5%,合計39%,剩下1%屬於Ra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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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島娛樂之我的女友是神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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