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六章 心證
“而且公訴人雖然說到,時浩的行為不應當被簡單的認定為民事賠償,但根據現有證據來看,也不能認定時浩的行為符合敲詐勒索的構成要件。
根據疑罪從無的原則,也應當認定時浩無罪。
請審判庭查清事實,依法判決,還被告一個清白與公正!”
說完這些,意味着任真沒有再想補充的內容了。
終於鬆口氣,劉林伸了個小幅度的懶腰:
“公訴人,對辯護人的意見還有要說的嗎?”
“沒有了,審判長。”
翟明搖頭:“但是在本案中,有些事實還存在不夠清晰的地方,尤其是牽扯到優恩公司的部分,公訴人認為應當再做明確。”
公訴人不再說話,劉林看看這邊看看那邊,知道這場庭審算是結束了。
看着三位法官又湊到一起開始咬耳朵,任真打開保溫杯,也是稍稍鬆了松弦。
對於翟明明確事實的建議,任真倒也沒什麼意見。
雖然整場庭審下來,看上去一直是他們這邊佔了上風,但也只是看上去。
雖然原審認定的一些事實,還有原審的審判思路都被他提出了合理質疑,但並不代表着時浩就一定無罪了。
還是那句話,紙面上的東西很重要,但並不是全部。
法官也是人,也會有疏漏的考慮不到的地方,所以才需要公訴人提出指控,所以才需要律師針對性的提出辯護。
不然法官光看證據判決不就行了?
所以今天開庭之前,時浩在法官那或許還是有罪的。
但是到現在,經過了任真對證據的挖掘、對事實的重新闡述,時浩身上的罪名,在法官心裏就要打上一個問號。
可這也恰恰說明,法官心中認定的事實,並不就是客觀事實。
任真可以改變法官的判斷,就意味着法官的判斷存在再次改變的可能性。
而翟明建議再做明確,就是把最後的可能性給落實。
至於最後到底是打個叉還是打個對號,就要看明確之後,事實在法官心中到底是個什麼樣子了。
所以很多人打了官司之後,總覺得事情明明就是我說的這樣啊,為什麼法官不信我呢?
因為你的證據很有可能不足以證明你說的事實,而你自己不知道。
所以也總有人以為,我準備的很齊全,找不找律師都一樣。
但結果往往不盡如人意。
因為同樣的證據,經過不同的展現方式和闡述思路,在法官心中的呈現出的重要性是不同的。
......
在任真對所謂“心證”展開思考的時候,審判席上正討論的熱火朝天。
“目前看來,時浩最終有罪無罪還不好說,但是一審判決肯定要改的。”
劉林看了一眼旁聽席,明顯已經有人開始坐立不安了。
“嗯,不明確的幾個地方,基本都跟優恩有關。”
方亭表示認同:“比如今天提到的,時浩跟優恩那邊是20XX年6月29日第一次通的電話,雖然這個已經很明確了,但是在通電話之前有沒有通過其他方式聯繫過或者暗示過?但凡有那麼一次,都會直接影響對時浩犯意的判定。”
“還有就是29號當天談判的具體情況,他們到底談了什麼,現在證據只有一份索賠要求。”
李易路順着說了下去:“這要是個一般的敲詐勒索,證據倒也夠用了,但現在的情況看來,很有可能是優恩那邊主動發起的,那就需要更多的證據。
現在只是時浩的一家之言,想要認定這個兩百萬到底是不是合法維權,那就要明確這兩百萬到底是誰最先提出的,又是在什麼樣的前提下提出的,這會直接導致不同的後果。
這幾個地方都還拿不準,必須確定優恩那邊跟時浩說的一致,審判工作才能繼續推進下去。”
見方亭和李易路的意見跟自己一樣,劉林鬆了口氣。
如果他們內部都不統一意見,接下來就更難搞了。
“改判基本上是沒什麼懸念,但具體怎麼判,咱們得慎重再慎重。
那就這麼定了,跟優恩公司那邊聯繫一下,了解完之後再開次庭。”
最後還是劉林拿了主意,其他兩人默默點頭。
不用劉林說他們也知道,這個案子無論最後改判的是什麼結果,都會引起軒然大波。
如果時浩最後確定無罪,那這個事情就大發了。
時浩無罪的話,優恩公司那邊作為報案人,肯定是要給出個說法來的。
而且根據今天這個辯護律師在庭審上的邏輯,這個可能性還真不小。
產品有問題的公司逍遙法外,還讓無罪之人蹲了大牢。
法律的尊嚴在哪?
單是這麼想想,某些人就應該汗流浹背了。
雖然直接責任在一審法院那邊,但作為同一個系統的同事,這種情況顯然也不是劉林他們願意看到的。
不過反過來看,如果時浩還是有罪的話就還好,那就是一二審法院對事實的認定出了問題,最多算個工作疏忽。
過程錯了結果沒錯,那就還圓的回來。
雖然也會引起一些非議,但是相較於前一個結果,這無疑已經是最好的局面了。
當然,是對一二審法院而言。
......
法官們商量的時間不長,很快就都坐回了自己的位置。
時浩立馬打起精神,對面的翟明腰板也是又挺了挺。
任真則是小口的嘬着熱水,一副雲淡風輕。
“任律,你都不緊張的嗎?”
常嘉航小聲問道。
雖然他也是委託訴訟代理人,庭前也做了不少輔助性工作,但庭審的時候也只是來充個門面。
即便如此,他的緊張程度也沒比時浩好多少。
而任真作為己方的主C,在結果公佈之時也太淡定了些。
“緊張什麼?”
見這個愣頭青連這都看不出來,任真一副恨鐵不成鋼的樣子:
“這案子今天結不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