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四章 是他先脫的褲子!
“第二個階段,就是優恩公司以‘民事談判’的方式,在酒店與時浩進行面談。
也正是在這場談話中,時浩在優恩公司的指揮下,寫下了一份索賠要求。”
“民事談判”這四個字咬的很重,結合剛才任真提到的“要約邀請”,他接下來的辯護思路已經很明確了。
在場這麼多人,無論是上面坐着的還是下面聽着的,都意識到任真要往哪個方面用勁了。
“在這場面談結束后的次日,優恩公司的負責人就拿着這份索賠要求,以及幾段電話錄音去報了案。
如此前後矛盾的行為,我想足以證明,優恩公司在一開始就沒有抱着真正解決問題的心態與時浩進行聯繫。”
不是解決問題的心態?
那是什麼心態?
眾人自然而然就順着這個思路想了下去。
時刻注意審判席上那幾位表情的任真,知道自己的引導已經起到效果,短暫停頓之後接著說了下去:
“並且根據報案筆錄的內容,優恩公司的負責人段方在報案時曾說過,‘如果不把他抓進去,他肯定還會通過媒體威脅我們’。
這樣明顯帶有誘導性的表達,結合優恩公司提供的諸多證據,直接導致當時立案的執法機關對時浩進行逮捕。
但是現在重新梳理一遍所有在案證據,我們會發現,時浩在與優恩公司的談話中,從未有過段方口中的類似表達。
把事情分為這兩個階段后,我想事實變的清晰了很多。
所以時浩真的是實施了要挾行為嗎?或者說,是優恩公司主動讓時浩要挾他們,是不是更為準確一點?”
時浩在桌子下邊沖任真比了個大拇指。
是的沒錯,就是他們主動讓我要挾的!
主動讓時浩要挾他們?
審判席三位法官同時皺起眉頭,翟明更是直接站了起來:
“現在討論的是時浩的行為性質,請辯護人不要對第三人作出無由揣測。”
法官們也是點點頭,表示翟明的質疑是合理的。
雖然事情跟優恩公司有關,但是單純在這場庭審里來說,優恩公司是沒有位置的。
知道你是為了給時浩辯護,但是不能把矛頭往別人身上引啊。
“雖然優恩公司並未出現在本場庭審中,但時浩索賠兩百萬的行為跟優恩公司直接相關,辯護人認為有討論的必要。”
被指出發言存在不妥之處,任真卻並沒有絲毫尷尬的意思:
“而且辯護人只是陳述了本案的部分證據,根據證據對時浩的行為性質做出了合理推測,並非無由揣測。”
陳述證據。
合理推測。
這兩句話,直接把翟明的後面的質疑堵在了嘴裏。
仔細想想,任真說的是“優恩公司主動讓時浩要挾他們”。
倒也確實是對時浩的行為做出解釋,也不能說人家辯護人就是做出了什麼揣測。
想到這裏,劉林跟兩位同事短暫交流了一下,示意任真可以繼續。
......
“如果公訴人認為我的陳述帶有指向性,我也可以換一種說法,時浩索賠兩百萬的行為並非其主動為之,而是優恩公司主動讓時浩對他們進行索賠。”
任真沖公訴席點點頭,引來了翟明大大的白眼。
這不是一個意思嗎?
我是不是還得謝謝你替我着想?
你這個律師人還怪好的嘞!
“那麼整理一下20XX年6月29日發生事情的全貌,我們不難發現,本案所謂的受害人優恩公司,正是以脫下褲子的形式勾引時浩,提上褲子之後轉頭就去執法機關報案,將自己偽裝成了‘受害人’。”
翟明的白眼剛剛翻回來,旁邊的時浩緊接着就完成了接力。
什麼叫脫了褲子勾引我?
我是那種能被勾引的人嗎?!
心裏嘀咕了兩句,時浩發現好像還真是。
不然也不會有後面這麼多事情了......
“辯護人注意你的用詞。”
劉林滿頭黑線,打斷了任真。
“哦哦不好意思。”
任真咳嗽了兩聲,意識到有點放飛自我了:“總而言之,優恩公司希望甚至是盼望看到,時浩對其實施索賠。
當時浩一開始明確表示不用繼續溝通時,他們絞盡腦汁、想發設法,採取種種手段讓時浩對其提出索賠。
因此,優恩公司並非真正的‘受害者’,時浩才是因為被動威脅別人而遭受牢獄之災的受害者。”
如果說前面根據證據陳述事實的時候,事情的全貌還不能一目了然。
那麼在任真這短短几句的總結之後,呈現出來的事實就相對比較明確了。
是優恩公司讓時浩索賠的,這能說時浩是要挾嗎?
如果是要挾,那就是優恩公司主動讓時浩要挾的。
任真呈現出的邏輯,不但解釋了時浩“要挾”的客觀行為,甚至在時浩的主觀方面上還推了一把。
“並且,結合優恩公司的種種行為,完全可以看出,其自始至終就沒有解決問題的想法,而是假借民事談判的外皮,引導時浩做出了一系列的行為,最終製造出時浩犯罪的假象。”
任真的語速突然快了起來:
“優恩公司通過其羅織的事實,讓時浩遭受了本不該由其承受的牢獄之災,其所作所為完全符合誣告陷害的構成要件,實在令人髮指!”
不快不行啊,等他們反應過來就不讓我說了。
果然,就說了這麼兩句,任真就看到劉林已經有開口的趨勢了。
“當然,以上只是我的個人觀點,其實並不重要。”
幾位法官和公訴人都有些憋屈。
不重要你說出來幹嘛?以為我們看不出來是在點我們是吧?
但見任真沒有接著說下去的意思,劉林也就沒有打斷他。
同時心裏已經在想,雖然這個律師說這些有些過火,但是說的也不無道理啊......
而讓法官產生這種想法,正是任真的目的所在。
真的指望在法庭說幾句話,就讓優恩公司承擔刑事責任?
任真沒這麼天真。
只要法官有這麼一點想法就夠了,不管他們後面會對優恩公司採取什麼措施,這個想法對現在的時浩都是有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