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他要告我們?

第七章 他要告我們?

C省高級人民法院。

任真緊了緊皮帶,看着仍然很是寬大的褲腰,一陣無語。

這個世界的任真二號實在是太窮了些。

他翻遍衣櫃,找出來的幾身廉價西裝都不太合身。

要麼年久失修洗的掉色,要麼就是這緊那寬。

總之穿上既不好看,也不舒服。

最後他索性挑了一身打折買的大碼套裝。

除了褲子有些大,其他地方看上去還算那麼回事。

得趕緊做大做強,不然連身正經衣服都買不起啊......

掃視一圈,任真總算看到不遠處早就等在那裏的溫明陽夫婦。

“任律師,你來了!”

看到任真,溫明陽忙朝他招了招手。

任真走過去,跟二人打了個招呼,看到他們臉上的口罩,不由得有些奇怪:

“快到開庭時間了,你們怎麼站在這裏?”

“還有這口罩是怎麼回事?感冒了?”

他們站的地方是個拐角,離法院門口足足有一百來米。

面對任真的問題,溫明陽嘆了口氣,指了指法院門口:

“任律師,你看到那些記者了嗎?”

任真扭頭看了一眼,果然有一群扛着攝像機拿着話筒的人,正在東張西望,似乎在找些什麼。

“不是我們想躲,實在是這些記者太嚇人了!”

任真想起來了。

之前跟溫明陽和姜秀珍溝通的時候他們提到過,從溫璇被警察抓走,一直到一審結束,他們接受了不知道多少採訪。

一開始,他們還試圖在鏡頭前為溫璇發聲,想着說不定對案子能有什麼幫助。

後來他們發現,這不但無濟於事,反而網上的罵聲越來越多。

於是他們就拒絕了所有採訪。

讓他們想不到的是,這些媒體記者們卻如同跗骨之蛆一般,就算沒有提前聯繫,也會直接找到家裏來。

而記者們發問的角度,也是越來越尖銳。

到一審判決出來之後,甚至出現了“溫璇成為殺人犯,你們認為你們應該承擔多少責任”這樣的問題。

以至於溫明陽和姜秀珍現在對互聯網都產生了恐懼心理。

但看今天這架勢,想躲都躲不過去了。

“沒關係,一會我來解決,你們保持沉默就好。”

任真安撫了一下這對夫婦,帶着他們朝法院門口走去。

之前全身心投入到案子中,任真沒有太把溫明陽夫婦說的這個情況太放在心上。

死刑案件,無一不是極具吸引力的話題。

以此為生的記者們,當然不可能放過任何一個報道的機會。

任真見過不知道多少記者,為了所謂的爆炸新聞,想方設法,利用一切手段。

只為寫出片面甚至是歪曲了事實,但卻能夠成為熱點的報道。

但現在不是考慮這些事情的時候。

畢竟辯護本身才是重中之重,至於其他的,等二審結束之後再處理也不遲。

一邊朝着法院門口走去,任真一邊示意溫明陽夫婦摘下口罩。

人又不是他們殺的,為什麼要遮遮掩掩?

又不是他們的錯。

更何況,無論今天二審的結果如何,後續的輿論風波都是不可避免的。

現在戴着口罩,只會讓人覺得他們心虛。

無疑會給後邊帶來一些麻煩。

兵來將擋,沒什麼好躲的。

......

遠遠地,那群記者看到溫明陽和姜秀珍,紛紛眼睛一亮。

緊接着,任真三人就被包圍了。

“溫先生,今天你女兒就要被審判了,請問你現在是什麼樣的心情?”

“一審判決下來之後,你們就不接受採訪了,這是不是代表着你們也認可判決結果呢?”

“聽說你們拒絕了被害者家屬的賠償請求,作為父母,難道你們不願意為女兒的罪行做出一些彌補嗎?”

“對於培養出這樣一個女兒,難道你們兩個沒有什麼想要對被害者家屬說的嗎?”

......

一堆話筒瞬間塞到面前,溫明陽和姜秀珍下意識的拿手擋了一下。

聽到其中幾個問題,兩人渾身一僵,臉上都有着怒色出現。

姜秀珍更是忍不住就要開口:“你給我說清楚,什麼叫這樣一個女兒,我女兒怎......”

話才出口,任真便是抬手,示意姜秀珍不要說話。

想到任真剛才的交代,姜秀珍忍了忍,終於沒再說話。

只是恨恨的瞪了那個記者一眼。

做記者的,鍛煉臉皮是基本功,自然不會被一個農村婦女的眼神嚇到。

但他們這時候也意識到,被包圍的有三個人。

於是手中的話筒紛紛調整方向,轉向了任真。

“我是溫璇的律師,我叫任真,大家有什麼問題可以等二審結束后再問。”

沒有打算多說,任真轉身,撥開人群,帶着溫明陽二人朝着法院大門走去。

然而身後那群人卻像沒聽到他的話一樣。

你說等等再問,我們就要聽你的?

你算老幾?

“聽說溫璇一審后沒有打算上訴,如果不是她的父母,現在一審判決都已經生效了,作為二審律師,不知道任律師是什麼看法?”

“這是不是意味着溫璇已經認罪了?那你今天是不是沒有出現的必要?”

“為殺人犯辯護,任律師不覺得這跟你學法律的初衷是有所違背的嗎?”

“這個案子的律師費應該不低吧?方便透露一下收了多少錢嗎?”

......

任真止住腳步。

轉過身去。

一臉平靜的看向身後這群記者。

所有人都停住了。

“我學法律的初衷是什麼並不重要。”

“重要的是,不管溫璇做了什麼,今天她出現在這個法院內,是完全合理合法的,這是法律賦予她的權利,同時法律也賦予了我為她辯護的權利。”

任真扒開身前那個幾乎塞到他嘴裏的話筒,看向那個質疑他初衷的記者:

“在判決生效之前,稱呼我的當事人為殺人犯,我認為是非常不嚴謹,並且極其不妥當的。”

“希望各位謹言慎行,否則我的當事人會考慮追究相應不當言論者的責任。”

任真轉身離開。

留下一群愣在原地的記者。

“他剛剛說追究什麼責任來着?”

“殺人還不讓人說了?”

有個記者猶豫了一下,有些遲疑的開口:“他的意思是不是...要告我們?”

記者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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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你打官司,怎麼全都無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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