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第50章註釋
第41章:
基隆港東北方向的三座島嶼分別名為社寮島、桶盤嶼、中山仔島,後世經填海連成一片,即為如今的和平島。
第42章:
1、“蟒甲長三十餘尺,中廣約八尺,深半之,只一大木而剖其中,毫無增益,古制也,舟之始也。”——出自曹士桂《宦海日記》,作者在道光年間曾於北台灣任職。“蟒甲”即巴賽語獨木舟之意,今之地名“艋舺”亦為此詞音譯。
2、“衣名‘幾轆’,長至腰,毗布及達戈紋為之。下體圍布二幅,亦名‘遮陰’,間有衣鹿皮者。”——出自《續修台灣府志》
3、“又男番喜穿耳,納竹圈於中,漸易大者。久之,將垂及肩,乃實以圓木或嵌螺錢,各縣社番多有之。”——出自《清職貢選圖》
4、“發在周圍者悉除之,中留圓頂,剪而下垂,狀如頭陀。”——出自《諸羅縣誌》。這種髮型在北台灣原住民中很普遍,西部平原上也有束髮或包頭的。
5、“若夫平地近番,女擇其所愛者,乃與挽手,挽手者以明私許之意也。明日,女告其父母,召挽手少年至,鑿上顎門牙旁二齒授女,女亦盤二齒付男,期某日就婦室婚。”——出自郁永河《裨海紀游》。
6、關於基隆港的金包里社和大雞籠社這兩個貿易村社,西班牙史料里有記載。現在的新北市有一條金包里老街,這是清代金包里社的社址,應該是西班牙人侵佔基隆后遷徙至此。據西班牙人記載,金包里社和大雞籠社給他們留下了一千多座空屋子。
第43章:
“淡水地潮濕,番人作室,結草構成,為梯以入,鋪木板於地,亦用木板為屋,如覆舟。”——出自《番俗六考》
第44章:
基隆金包里社源出於淡水沙巴里社來自西班牙人的記載,后收錄於《淡水鎮志》。
第45章:
1、“誥敕勘合及印信番本,逐一查驗明白,果無冒偽影射情弊,方許具本起送。各番地方遠近不齊,貢期不必拘以三年,但未及三年不許來貢,不願者不強。”——出自《大明會典》卷一百八朝貢通例。
2、雙嶼即今舟山六橫島,烈港即今舟山金塘島西北部的瀝港。文中所言李旦、許心素為李光頭、許棟後代,包括前文所言李旦被歐華宇所救均為小說虛構,並無史料支撐,但李、歐、許確為結義兄弟,在此一併說明。
3、嘉靖大倭寇雖然有不少是中國人,但其中的軍事骨幹基本都是日本人,經過正規軍事訓練,比如大友義鎮的水軍就直接參与了好幾場戰爭,詳見《明代倭寇史略》。直到隆萬年間,大海盜林鳳手下負責軍事指揮的仍然是名為庄公的日本人。
第46章:
明代廈門島上的駐軍除了隸屬於福建都司永寧衛的中左所外,尚有鎮戍制營兵。其沿革如下:
景泰三年,浯嶼水寨內遷至廈門,統兵將領為欽依把總。萬曆三十年再遷於晉江石獅;
隆慶四年,在廈門設立浯銅游兵,統兵將領為名色把總;
萬曆二十年,福建南路副總兵(原為守備,后改參將,嘉靖四十三年改副總兵)移駐廈門,統領標下三營(均為名色把總)、浯嶼水寨、銅山水寨(欽依把總)、浯銅游兵,以及漳泉二府的海防衛所和巡檢司;
天啟二年因紅夷犯境,在廈門設立泉南遊擊,下轄浯嶼水寨、浯銅游兵。福建南路副總兵回駐銅山,仍轄標下三營、銅山水寨,聽漳潮副總兵(駐地在廣東潮州南澳島)節制。
第47章:
“許心素為鄭弁所殺,向傳以為真也。職蒙台台委查,即訊之鄭弁,語多兩岐,則殺似未真。本府行票着伊家屬跟要。而素之次男一龍,斃於獄矣。長男樂天,還竄久矣。”——出自《靖海紀略》,作者曹履泰曾在同安任知縣五年(廈門當時屬同安縣)。該書主要由曹履泰在同安任上的公文整理而成,這一條是他在崇禎三年給時任福建右布政使陸之祺的信件。
第48章:
1、“海上之戰無他術,大船勝小船,大銃勝小銃,多船勝寡船,多銃勝寡銃而已。”——出自俞大猷《正氣堂集》
2、“馭兵無體,專以送禮厚薄為禮貌……不習波濤,登舟即時吐浪,是以一切船務不能查理……但聞警報一味畏縮”——出自朱一馮《為循例舉劾澎湖守備游擊王夢熊等員事》,收錄於《明清台灣史料彙編》。以上均說的是時任浯銅游兵把總方獻可。
3、李旦忽悠英國人的始末記載在柯克斯的日記中,該日記後來被整理成《平戶英國商館日記》,於上世紀五十年代出版。
4、李旦忽悠荷蘭人及打劫前往大員船隻的事見《荷蘭聯合東印度公司台灣長官致巴達維亞總督書信集》,該書於本世紀由台灣學者江樹生等人整理翻譯出版。
5、“彭湖既復,海甸方清,而夷倭交通,尚伏近島,謹陳用間方略,以靖餘孽,以永奠南陲”——出自《兵部題行條陳彭湖善後事宜殘稿》。
第49章:
“芝龍不追、不殺、不焚、不掠,似有歸命之意。”——出自《靖海錄》
“今龍之為賊,又與祿異。假仁假義,所到地方,但令報水,而未嘗殺人。有徹貧者,且以錢米與之。其行事更為可慮耳。”——出自《靖海紀略》
第50章:
1.兩萬金指的是二萬兩白銀,而非二萬兩黃金。
2.“海道一員,駐紮寧波,巡海、兼理寧紹兵備,經營沿海衛所,管理水陸兵糧。”——出自《大明會典》李東陽撰,申時行重修。
3.“浙江按察司僉事洪承疇為本省布政使司右參議寧紹兵備道。”——出自《明熹宗實錄》,洪承疇於天啟二年四月出任寧紹兵備道兼浙江海道,天啟六年二月前後離任。